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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移民顧問欺詐可構成一年規則的例外 [列印本頁]

作者: lawbw    時間: 2011-1-22 05:54
標題: 移民顧問欺詐可構成一年規則的例外
第九巡迴法院近日在一起上訴案中指,由於移民顧問欺詐導致當事人沒有在入境美國一年內提出庇護申請可作為「一年規則」的例外情形予以受理。本案當事人花錢請一移民顧問替她申請庇護,但該移民顧問沒有在她入境內的一年內提交申請。移民法官以其超過一年才申請庇護為由拒絕她的申請,BIA維持原判。

上訴法院指出「一年規則」的例外情形分兩種,一種是申請人本人的申請資格在一年後發生了變化,另一種是「不尋常狀況」,包括生重病,監禁或法律代理人失誤。移民顧問的欺詐行為是導致當事人未能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直接原因。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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