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移民申請費免除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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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bw
時間:
2011-1-6 05:50
標題:
移民申請費免除之申請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1-3-11 03:07 編輯
大多數移民局申請案都需要付申請費,如果你符合條件,你可以申請免除申請費。移民局根據以下情形來決定是否批准免費:
1. 如果你已經有政府發放的因生活困難而獲得的幫助,申請費可免。一般講,medicaid, 糧食券,SNAP, TANF, SSI以及州政府發放的某些救濟可能符合條件。
2. 如果你證明你全家的收入不超過聯邦貧困線的150%,你可以獲免費;
3.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你遭遇特殊的困難,提供相關證據,你也許可獲批准免費。
並非所有移民申請都可以申請免費。下列申請表才可以申請免費:I-90;I-131;I-192;I-290B;I-485(限T身份,庇護身份,受虐待配偶、子女;特殊未成年人;不需要證明不會成為公眾負擔之人;1972年以前已住美國之人);I-539;I-601;I-765;I-817;I-821;I-881;N-300;N-336;N-400;N-470;N-565;N-600;N-600K以及生物特徵費用。
如果你符合條件,你不應放棄免費的機會。如果移民局不批准免費要求,你的申請材料會被退回。這時你可以再次申請免費(如你有新證據),否則你要附上申請費用然後再將申請寄出。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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