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關於同性戀 [列印本頁]

作者: looking2answer    時間: 2010-11-29 20:45
標題: 關於同性戀
生活中有很多同性戀,
動物也有,
甚至有些牧師支持同性戀,有些反對。

請問論壇中的高人,神對同性戀到底是什麼態度?
如果說人是墮落了,為何動物也會這樣?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29 23:46
人與動物有別,是聖經啟示的一個道理。

而「憑道德可以控制性慾」,正是人與動物的重要區別之一。

將動物與人平等起來的信仰也有,非我所信。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1-30 02:50
回復 八福 2樓 的帖子

而「憑道德可以控制性慾」,正是人與動物的重要區別之一

人有人的道德,動物有動物的道德。我們只談人的道德,中國人講道,道無處不在。當然也在動物中。然而聖經所說的道不在動物中,不然道成肉身既有人性又有獸性了。因獸也是肉身。人與動物有別無需聖經啟示。人為何有同性戀的,人們也正在研究中,有可能是基因變異引起。道德是變的。是為穩定社會而需要。老兄所答非所問也。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30 02:55
回復 拎不清 3樓 的帖子

樓主是從「動物與人的比較」立場來發問同性戀問題的。

所以我答說,人畜不同。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1-30 03:54
回復 八福 4樓 的帖子

樓主問同性戀何來?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30 04:18
能引起快感的刺激都有成癮的可能。

往負面說,例如毒品,淫亂,幸災樂禍……

往中間說,例如榮譽,成就,技巧……

往正面說,例如道德,真理,聖潔……


同性戀與這些同理。

說到底,是看你願意降服於哪種力量而已。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1-30 07:46
我新來的,認為同性戀應該受詛咒的。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30 07:54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10-11-30 07:54 編輯
同溫層 發表於 2010-11-30 07:46
我新來的,認為同性戀應該受詛咒的。


那就應該聽神的話,應該治死他們. 你打算如何處死他們? 安聖經說的用石頭打死?
還是像燒死巫婆一樣燒死他們,把罪歸於他們?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11-30 07:57
如今只有沙烏地阿拉伯、伊朗、阿富汗...這些國家以上帝的律法懲罰同性戀。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1-30 08:03
hellman 發表於 2010-11-30 07:54
那就應該聽神的話,應該治死他們. 你打算如何處死他們? 安聖經說的用石頭打死?
還是像燒死巫婆一樣燒死 ...

我也是罪人沒權利去審判別人,這一切只能等主來的時候自由公斷。一切的辯論啥的都是虛妄的是出自人的,無法代表神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11-30 08:39
同溫層 發表於 2010-11-29 18:46
我新來的,認為同性戀應該受詛咒的。

歡迎弟兄!

看弟兄的頭像,很像凱旋的將軍。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1-30 08:48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30 08:39
歡迎弟兄!

看弟兄的頭像,很像凱旋的將軍。

二戰德國陸軍元帥--曼施泰因,二戰德國黃色計劃--橫掃西歐,我喜歡他的軍事素養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11-30 08:58
同溫層 發表於 2010-11-29 19:48
二戰德國陸軍元帥--曼施泰因,二戰德國黃色計劃--橫掃西歐,我喜歡他的軍事素養

謝謝告知。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30 10:32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10-11-30 10:33 編輯
同溫層 發表於 2010-11-30 08:03
我也是罪人沒權利去審判別人,這一切只能等主來的時候自由公斷。一切的辯論啥的都是虛妄的是出自人的,無 ...


神已經發話了,已經審判了,你去執行,只要打死這些同性戀,就可以榮耀神了.
難道你不願意遵照神的話去做? 不怕下地獄,不怕神整治你?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1-30 10:35
hellman 發表於 2010-11-30 10:32
神已經發話了,已經審判了,你去執行,只要打死這些同性戀,就可以榮耀神了.
難道你不願意遵照神的話去做 ...

你說的?呵呵,撒旦退去吧。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11-30 11:19
納粹德國對待同性戀似乎也很嚴厲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1-30 12:44
回復 八福 2樓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同性戀是人憑道德可以控制的一種性慾?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1-30 12:46
回復 同溫層 10樓 的帖子

那你說「認為同性戀應該受詛咒的」,是應該受神的詛咒還是人的詛咒?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1-30 12:54
請仔細看聖經,寫的很明白。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30 23:19
回復 在美一方 17樓 的帖子

是的,我是這個看法。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1-30 23:35
回復 八福 20樓 的帖子

好。那麼同性戀這種性慾和異性戀的性慾都是怎麼來的?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2-1 01:18
回復 在美一方 21樓 的帖子

性慾與私慾一樣,生就的。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1:34
回復 八福 22樓 的帖子

我是說人類最一開始。異性戀的「正常」性慾和同性戀的性慾是哪裡來的。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01:44
回復 在美一方 23樓 的帖子

JDJ認為性慾是罪引起的。吃禁果前是沒有性慾的。所以在伊甸園亞當夫婦不生養,到了天國人也沒罪了,就沒有男女老少之分了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1:51
回復 拎不清 24樓 的帖子

不對。耶和華造男造女,還囑咐他們生養眾多,他造夏娃以後讓他們夫妻合為一體。沒有性慾,如何做夫妻如何生養呢?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2-1 02:15
回復 在美一方 23樓 的帖子

我沒有覺得同性戀的「性慾」,和異性戀的「性慾」有何不同。

另外,性慾、食慾、私慾,都是人被造的屬性。都是從神來的。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2:20
回復 八福 26樓 的帖子

什麼屬於你所說的「私慾」?
再者,如果同性戀的性慾和異性戀的性慾沒什麼不同,為什麼是錯的呢?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2-1 02:31
回復 在美一方 27樓 的帖子

我這裡的私慾大致就是馬斯洛所說的追尋自我價值的實現吧。

慾望本身不是罪,只要用在正道。

好比性慾,在婚姻內的性慾,合情又合理。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2:36
回復 八福 28樓 的帖子

我不懂馬斯洛,你能不能具體講什麼是你說的私慾?

用錯的性慾怎麼會用錯的?誰發明錯的用法的?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2-1 02:49
回復 在美一方 29樓 的帖子

人活在世,有的為名,有的為利,有的為信仰。總之是要為了點什麼。這個為了,就是實現自我的價值。反基常常批評基督徒信神的動機是 「為了」 永生,也屬於私慾。基本同意,也是這個理。

至於用錯的性慾,例如嫖妓,例如男男,例如人獸…… 我寫都寫得心驚肉跳,就不展開說了吧。

誰發明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作者: ruthrose    時間: 2010-12-1 03:00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2-1 03:01 編輯

回復 在美一方 27樓 的帖子

性和生養分不開,生養眾多是神對人的祝福,所以夫妻之間有性的需求不是罪,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是神的祝福。

但是婚姻外的性生活,就是淫亂污穢的——這是人類的道德要求,雖然有人聲稱婚姻內的性生活不能滿足性慾,把性慾強當做了犯罪的藉口,實際上這是「罪上加罪」,放縱情慾一宗罪,推卸責任另一宗罪。

即使同性婚姻合法了,同性之間的性生活仍然得不到神的祝福,神造男造女,並祝福二人聯合成一體,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是不是同性戀都可以歸於基因異常,對此好像還沒有定論吧?不過從不少同性戀也是雙性戀的事實來看,同性戀和價值取向一定是有關的。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3:36
回復 ruthrose 31樓 的帖子

你說的很清楚我都能理解。幾點看法和問題

1. 「但是婚姻外的性生活,就是淫亂污穢的——這是人類的道德要求」。是不是也是基督教神的要求?

2. 「即使同性婚姻合法了,同性之間的性生活仍然得不到神的祝福,神造男造女,並祝福二人聯合成一體,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根據基督教的經文,確實是這樣的。這樣是不是說明人類的「合法」有時候不合宗教信仰裡面神的要求?作為基督徒,要怎樣辦?

3. 「是不是同性戀都可以歸於基因異常」,我沒有確切的知識,只是知道有這方面的說法,但是這在biomed上是哪個level的evidence,我沒有注意過。但是,我沒有證據和邏輯能推出「同性戀和價值取向一定是有關的」。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3:39
回復 八福 30樓 的帖子

「為名,有的為利,有的為信仰」 這些慾望,根據你前面說法,都不是罪,是嗎?只有用錯的慾望才是最,是吧?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03:39
回復 在美一方 25樓 的帖子

在園裡,他們生養了嗎?那時還沒合為一體。夏娃只是幫忙者而已。神的國度是不可以有性慾的。性慾是不好的東西,如果美好,神就具有。因他是一切美好的化身,不會去掉一種美好。這就是說神也有性慾。那不就亂套了嗎?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3:45
回復 拎不清 34樓 的帖子

根據基督教的經書,沒有說過神具有被造物的一切東西吧?比如,神就沒有罪惡
作者: BenAl    時間: 2010-12-1 03:50
回復 拎不清 34樓 的帖子

哈哈。。。

誰說神沒那啥?那它要那東西幹什麼(不是說男人是照神的樣子做的)嗎?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2-1 04:17
回復 在美一方 33樓 的帖子

罪的定義各人自有一套。

追名逐利是不是罪?追求永生是不是罪?

按著聖經,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04:36
回復 BenAl 36樓 的帖子

所以後人改形象為氣度,。。。人是很有辦法的。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04:37
回復 在美一方 35樓 的帖子

是一切美好的東西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4:48
回復 八福 37樓 的帖子

你前面說到,「慾望本身不是罪,只要用在正道」

現在你的說法是:出於信心的慾望就不是罪。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2-1 04:48
回復 拎不清 39樓 的帖子

神會創造不美好的東西嗎?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04:55
回復 八福 37樓 的帖子

我聽道,說罪是不中的。就是達不到神的意。為何會如此?神有意為之。不然弄個人人都達不到地意豈非要問問自已。是不是沒造好。說人人有罪,客觀上就是反神的。中神意的人是有的。並不少。
作者: BenAl    時間: 2010-12-1 05:03
回復 拎不清 38樓 的帖子

哈,中文很"神奇",氣度在英文中怎麼說?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2-1 05:20
回復 拎不清 42樓 的帖子

罪的起源是挺大的一個神學課題。說真的,我不知道為何如此,我只知道已經如此了。

有些人不弄清楚這個問題就不可能信。

我不屬於這裡「有些人」,弄不弄清楚這個問題,我仍是信。

記得半年前有一帖講盲信。

我就是幸福而執著地盲信著。

作者: ruthrose    時間: 2010-12-1 08:06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0-12-1 03:36
回復 ruthrose 31樓 的帖子

你說的很清楚我都能理解。幾點看法和問題

1。是的,婚姻外的性生活,是聖潔的神所厭惡的。

2。人類的「合法」,不一定符合神的要求,比如性開放,一夜情。

3。求同存異,擱置爭議。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2-1 08:31
八福 發表於 2010-12-1 05:20
回復 拎不清 42樓 的帖子

罪的起源是挺大的一個神學課題。說真的,我不知道為何如此,我只知道已經如此了。 ...

"A talking snake made a lady eat an apple, so we're all screwed"

罪-會說話的蛇教唆哪個女人吃了果子,從此大家都倒霉了.
作者: 悠悠然    時間: 2010-12-1 13:13
罪:犯法行為。
法:統治者頒布的規則。
行為違反規則,就是罪。
亞當吃禁果之所以是罪,因為違反了神宣布的規則。先有規則,而後有罪。規則是確定是否犯罪的唯一依據。
摩西宣布十戒,也是頒布規則。頒布以後,違反規則的行為的就是罪。
因而,對於基督徒來說,慾望和行為只要不違反聖經中的規則,就不是罪。

神是否會創造不美好的東西?
亞當吃禁果之前,沒有善與惡、美與丑的區分,是一種最初的混沌。吃了禁果以後,二者分離,混沌初開。
整個世界都是神創造的,神既創造了人眼中看為美的蝴蝶,也創造了看為丑的毛毛蟲。毛毛蟲會變為蝴蝶,造物的神奇超過人的想象。
人眼中的美與丑,不是神眼中的美與丑。因為,世界不是人創造的。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13:25
回復 同溫層 15樓 的帖子

看來耶穌第二出世了。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13:28
回復 ruthrose 31樓 的帖子

生養眾多是命令。不是祝福。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13:34
回復 同溫層 10樓 的帖子

耶穌辯論過,保羅辯論得更多。無法代表神?
作者: ruthrose    時間: 2010-12-1 13:49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2-1 13:28
回復 ruthrose 31樓 的帖子

生養眾多是命令。不是祝福。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篇》一二七篇3節)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12-1 18:01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0-12-1 04:48
回復 拎不清 39樓 的帖子

神會創造不美好的東西嗎?

不,神不會創造同性戀,是撒旦為了挑戰耶和華造一男一女的美好生活,挑釁耶和華,說:「男和男,女和女也會玩那個,你信不信?」 結果他贏了。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12-1 18:04
ruthrose 發表於 2010-12-1 13:49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篇》一二七篇3節)

老毛如果聽到你的最低指示的話,一定從棺材里爬出來,握住你的手,感激地說:「謝謝粉絲的支持!」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12-1 18:07
ruthrose 發表於 2010-12-1 08:06
1。是的,婚姻外的性生活,是聖潔的神所厭惡的。

2。人類的「合法」,不一定符合神的要求,比如性開放 ...

那亞伯拉罕娶夏甲......

你可能會說,那是那個年代的風俗。打住!現在某些國家也有這種風俗。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2-1 22:50
很多爭論,都是源於人處於自身的理解,自身的知識而來的,在某些領域裡面這些是對的,但是很多奧秘人是不知道的,都是在那裡猜測,假象,例如宇宙起源,生命起源啥的。

人是受造之物,以受造之物來考慮創造的神本身就是滑稽的。家裡有小孩的可能有著感受,如果你給他講很深奧的事情他可能壓根就不懂,你說完了轉身玩自己的去了。留給你的只能是尷尬的笑。這個只有隨著孩子的慢慢長大才可能理解。

我也是受浸不久的小嬰兒,神那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和祝福需要我們把靈打開才能感受到,只有嘗到才能更加堅定的相信。

在這裡討論1萬年也還是個討論,沒有嘗試如何能感受神給祝福?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1 23:51
回復 ruthrose 51樓 的帖子

要生,養,還多,這是命令。不生,還談兒女?不養,消亡。何談產業。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2 00:00
回復 同溫層 55樓 的帖子

這也是你的理解。你也在討論。說誰呢?這樣你也很滑稽的。你不就是那小孩子嗎?誰講深奧的事了。能不能堅定無需你大駕操心,因沒用。還是討論吧
作者: 同溫層    時間: 2010-12-2 01:57
目前為止好似沒有一種信仰能一統江湖,就連聖經里都說神再來的時候要審批。壓根就沒指望每個人都信。高興就聊聊不高興沒意義的事我選擇沉默。沒必要和鬥雞似的在這鬧騰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2-2 02:46
你也在鬧騰,鬥雞似的。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12-2 12:56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2-2 02:46
你也在鬧騰,鬥雞似的。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2-5 22:30
"很多爭論,都是源於人處於自身的理解,自身的知識而來的,在某些領域裡面這些是對的,但是很多奧秘人是不知道的,都是在那裡猜測,假象,例如宇宙起源,生命起源啥的。"

這些人不知道的東西應該也包括神,宗教,.......神,宗教之多,教會,教派之多就是猜
測的結果. 為什麼不幹脆告訴大家,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假裝什麼都知道才是最可悲
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12-6 14:04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0-12-1 02:20
回復 八福 26樓 的帖子

什麼屬於你所說的「私慾」?

私慾就是公欲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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