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自私的基因 [列印本頁]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16 02:52
標題: 自私的基因

人腦有沒有自私的基因?

是否天生的品性都是基因導致?

—— 我真正想說的問題是,自私是基因決定的又如何?就值得誇耀了嗎?

我生在黑暗裡,不代表我就應該把自己也抹成黑的。

基因不是抵賴自己罪性的武器。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16 06:28
注一下,此貼也在說同性戀問題。
作者: 前堂客    時間: 2010-11-16 09:53
we do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16 12:16
八福 發表於 2010-11-16 02:52
人腦有沒有自私的基因?

是否天生的品性都是基因導致?

"基因不是抵賴自己罪性的武器"這句話不錯. 如果有殺人傾向的犯罪分子一樣必須得
到懲罰.有戀童僻的基因,不能因此而有理由天天強姦兒童. 有罪無罪要看對別人的
傷害而定. 同性戀互相愛戀,從而發生性行為,沒有傷害任何人. 至於你們的聖經如
何描述,你們的牧師如何譴責都不構成犯罪的事實,更不能因為你們的宗教,神不喜歡
就要治死人家. 人家招誰惹誰了?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1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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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淫亂,或者人獸苟合,乃至於坊間所謂的「群P」,都可以拿「兩(眾)情相悅」,或者「基因如此」來當擋箭牌。

更可以拿「我又沒招誰惹誰」來開罪。

這是您的自由。

使用世俗輿論,或者國家機器來保障這種自由,也是非常現實,有效果的手段。

只是我的信仰,永不會變。

這些行為,得罪的是造物之主,得罪的是神。

人人皆有一死。

趁著未死之先,做什麼與不做什麼,那是神留給人的考卷。

關上門,脫了衣服,每個人自己抉擇吧。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11-17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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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正如罪也是人與生俱來的,都能在神的恩典下悔改。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1-17 06:19
道德再好,只要敲一下你的腦袋,道德就會沒了,甚至於成了...不要什麼都是道德.那是指特定的人群.不對所有人.能對醉人談道德嗎?是道德倫喪了嗎?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11-17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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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不會死.聖經有"要生養眾多",有"天國無婚配"怎麼辦?只好同居了.
作者: gyl    時間: 2010-11-17 06:28
我不曉得誰真的發現了這個「同性基因」了。
先天性殘疾,仍然是殘疾。先天性的罪,仍然是罪。無可抵賴。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17 10:08
gyl 發表於 2010-11-17 06:28
我不曉得誰真的發現了這個「同性基因」了。
先天性殘疾,仍然是殘疾。先天性的罪,仍然是罪。無可抵賴。

你不會把先天性殘疾人都殺死把? 同樣道理,先天性同性戀也不能就殺了他們,不論是
神也好,希特勒也好,都沒有權力虐殺待殘疾人,同性戀..... 道理就在這裡.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17 10:13
八福 發表於 2010-11-1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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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淫亂,或者人獸苟合,乃至於坊間所謂的「群P」,都可以拿「兩(眾)情相悅」,或 ...

"更可以拿「我又沒招誰惹誰」來開罪".

人家本來就沒有罪,何來開罪? 同性戀是人家的遺傳也好,愛好也罷,先天,後天形成......
..都不能成為殺害人家的理由. 即使是一種嗜好也不能就殺了人家,這個連不良嗜好
都不能算.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11-17 10:23
八福 發表於 2010-11-1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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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淫亂,或者人獸苟合,乃至於坊間所謂的「群P」,都可以拿「兩(眾)情相悅」,或 ...

關上門,還要脫了衣服,你想幹什麼?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11-1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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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您的觀點。
作者: gyl    時間: 2010-11-17 16:46
hellman 發表於 2010-11-17 10:08
你不會把先天性殘疾人都殺死把? 同樣道理,先天性同性戀也不能就殺了他們,不論是
神也好,希特勒也好,都沒 ...

你說的對,沒有人要把同性戀的人殺死。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18 09:41
gyl 發表於 2010-11-17 16:46
你說的對,沒有人要把同性戀的人殺死。

《利未記》第二十章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象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作者: gyl    時間: 2010-1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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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舊約時代的事,現今在基督里一切都是新的了。哈。
反基/非基不懂這個,只笑不怪了。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18 10:16
gyl 發表於 2010-1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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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舊約時代的事,現今在基督里一切都是新的了。哈。

我們沒有批判基督徒, 你們信的是大愛的好神. 我們就事論事,這裡說耶和華太不講
道理,看來耶和華和你們沒什麼關係. 希望把創世紀也算成舊約,完全忘記,嚴格批判
.
作者: 催肥    時間: 2011-11-23 13:06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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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不會死.聖經有"要生養眾多",有"天國無婚配"怎麼辦?只好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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