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吳英該不該判死刑? [列印本頁]

作者: putongren10    時間: 2009-12-30 21:19
標題: 吳英該不該判死刑?

作者: ManCreatedGod    時間: 2009-12-30 22:07
不知道罪有多大,不好投票!
作者: shipuliu    時間: 2009-12-30 23:49
又想滅口了。
作者: tanjiang10    時間: 2009-12-31 00:02
罪不至死,有人想滅口就是了,黑暗
作者: 海外憤青    時間: 2009-12-31 00:19
Who is she or he?
作者: putongren10    時間: 2009-12-31 00:26
ManCreatedGod: 不知道罪有多大,不好投票!
http://my.backchina.com/space-267814-do-blog-id-51536.html
作者: putongren10    時間: 2009-12-31 00:26
海外憤青: Who is she or he?
http://my.backchina.com/space-267814-do-blog-id-51536.html
作者: putongren10    時間: 2009-12-31 00:26
tanjiang10: 罪不至死,有人想滅口就是了,黑暗
罪不至死
作者: putongren10    時間: 2009-12-31 00:26
shipuliu: 又想滅口了。
罪不至死
作者: Rolly    時間: 2009-12-31 01:12
說不該判死刑的人是沒有認真替那些失去畢生的存款,
而且是普通人(不是貪官們)作想。尤其是生活在
沒有社會保障的中國呀!你看了《蝸居》了嗎??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9-12-31 01:41
這種事事情在美國每天都在上演,方式可能更先進一些。虛假財務報表還不是給人一個又一個畫餅。當事人可能法庭都不用上。

這種手法還有人上當,倒是令人不可思議。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9-12-31 01:52
至於是否判死刑,我看在兩可之間。凡是屬於詐騙的,都是或多或少屬於願打願挨,和純屬暴力獲得財產不一樣;而且也沒有直接的生命威脅,從這一點上不應該死刑。

從另一點上,如果說罪人沒有責任不是主觀故意欺騙,就太不顧事實了。那麼高的利息根本就是靠吃下家才能維持,總有一天維持不下去。越停止得晚,受害人越多,所以從開始就知道這個結局,如果說她不知道,不是她的智力低於正常就是以為別人都是這樣。如果考慮國內一貫地對經濟犯罪也判處死刑的做法,從故意犯罪和造成的損失來看,她早就是死有餘辜了。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9-12-31 02:06
判啦判啦,怕滅口就等開了口再判么。
作者: homepeace    時間: 2009-12-31 04:53
吳英集資詐騙數額人民幣7.7億元,判死刑是應該的。
作者: 遙祝    時間: 2009-12-31 11:37
人間的盒子: 判啦判啦,怕滅口就等開了口再判么。

作者: 馬大哈ann    時間: 2009-12-31 12:29
吳英所在地的所有官員 一律死刑 吳英死緩。。。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0-1-3 22:54
本人反對所有死刑,沒有人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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