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41)卷三第一章聖靈暗中的運行使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益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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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1-15 02:39
第一章 聖靈暗中的運行使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益惠
現在我們要研究,怎樣得享父賜與他獨生子的幸福,這幸福不是為他私人之用,乃是為施惠於貧窮缺乏的人。首先當注意的一點乃是我們和基督分離多久;基督那為拯救人類所受的一切苦難,就多久對我們無效。他為要把從父所領受的傳給我們,必須變成我們之一份子,且要住在我們當中。因此,他被稱為我們的「元首」(弗4:15)。「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在另一方面,我們是「接在他裡面的枝子」(羅11:17),「要披戴他」(加3:27);因為正如我所說,我們多久沒有和他連為一體,他所有的就多久與我們無份。我們得著這幸福雖是由於信心,但我們既知道,福音中所說基督的恩典不是人人都領受的,於是理性指示我們深入一層,去探討那引領我們分享基督和他的幸福的聖靈的奧秘力量。我已經討論過聖靈的永恆神性與其本體,現在讓我們專註意這一點:基督以水和血而來,使聖靈為他作見證,免得我們喪失了他為我們所買贖的救恩,因為正如「在天上作見證的有三,就是父,道,和靈」,同樣,「在世間作見證的也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約壹5:7,8)。靈的見證一再重複,不是沒有意義的;這見證如印記般地銘刻在我們心裡,為基督的聖潔和犧牲作保證。因此彼得也說:信徒「是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前1:2)。這一節經文暗示我們,我們的靈魂是因聖靈那隱密的洗滌而得潔凈,好使他的寶血不至白流。所以保羅論到洗凈與稱義之時也說:我們得蒙洗凈與稱義,是「奉主耶穌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林前6:11)。總之,聖靈是連合基督與我們的結。我們在上卷所講關於他的恩膏,可以證明這同一的真理。
第二至第四節、論聖經對聖靈的性質及工作的描述——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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