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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基督教要義(37)卷二第十四章 神性人性的聯合何以能組成中保的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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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4 04: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十四章 神性人性的聯合何以能組成中保的位格?
  經上所謂「道成肉身」(約1:14),不是說道變成了肉體或與肉體混合,乃是說他選擇一個童女的子宮,作為他的住所。上帝的兒子成為人的兒子,不是由於本質的混淆,而是由於位格的聯合。我們說神性與人性的聯合,但二者仍各自保持了原有的特性,二者的聯合,成為一個基督。這是一種偉大的奧秘,可在人中間找到相類似的事嗎?假使可能的話,人本身就可以提供那最適切的比喻;人所包含的兩種本質不是彼此混合,卻是各自保持原來各別的性質。靈魂不是肉體,肉體也不是靈魂。所以凡形容靈魂的,不能適用於肉體。反之,凡形容肉體的,也不適用於靈魂。並且凡是形容整個人的,也不能用來專形容靈魂,或專形容肉體。最後,靈魂的屬性轉移到肉體,肉體的屬性也轉移到靈魂,然而那含有這兩種性質的人還是一個人。這種說法是講,一個人有兩種不同的部分,兩種不同的性質,在他裡面聯為一體,成為一個人格。那麼,聖經以同樣的方式形容基督;有時候僅以屬人性格的歸於他,有時候僅以屬神性格的歸於他,也有時候以包括兩種性格,但對任何單獨一種性格即不適合的特徵,歸於他。他們很小心地主張基督雙重性格的聯合,所以有時候把屬於甲的,歸之於乙,古代的作者稱這種說法為屬性的交通。
  二、假如沒有許多聖經章節,證明這一節不是由於人的捏造,就很容易引起反對。基督關於自己所說的,「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8:53)這一句話,不能適用於他的人性。我知道惡意的吹毛求疵,是如何曲解這一節經文,說所謂他在一切時代之先,是因為他預先被知道為將來的救主,在信徒心裡的看法不只是父所規定的,也是信眾所預先知道的。然而他既然把他永恆的本質與他顯現的日子分別得很清楚,並且宣布他的悠久,證明他有勝過亞伯拉罕的權威,所以,毫無疑問,這句話是他自稱為有神性的。保羅說:「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西1:15)。他自己宣稱,「他在未有世界以先,和父一同享榮耀」(約17:5),而且和父一同合作(約5:17)。這些事都和人性不相符合,都一定是神特有的屬性。然而當他被稱為「父的僕人」,當經上說:「他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悅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或說他不求自己的榮耀,他不知道最後的日子,他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他不是執行自己的意志,他被人看見被人摸著,(參約8:50;可13:32,約14:10;6:38;路24:39),這一切都是屬於他的人性。就他為上帝而言,他不能增加什麼;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他自己的光榮,也沒有什麼可隱藏的;他所行的都是按照自己的旨意,他是不可看見的,不可捉摸的。他把這一切屬人性的事,不只歸於他的人性,而也歸於他的本身,彷彿都是適合於中保的位格。這種屬性的交通,可以保羅的言論為代表:「上帝的教會,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20:28),又說:「榮耀的主被釘在十字架」(林前2:8)。約翰也說他們已經「親手摸過生命的道」(約壹1:1)。上帝不是血肉之軀,他不會受難,也不會被人用手摸著。可是那一面為真實的上帝,一面為人性的耶穌基督,既然被釘在十字架,並且為我們流血,所以以那由人性所做的事當作是神性所作的,雖不十分適合,但卻不是沒有理由的。有一個同樣的例子,約翰告訴我們:「神為我們捨命」(參約3:16)。約翰這樣也以基督人性的事轉移到他的神性。當基督在世的時候,他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他既然取得人的肉身,那時候他自然不是在天上,可是因為他是神人合一,具有兩種性格,他就以一種性格的事歸於另一種性格。
  三、但關於基督的本性,說得最明白的章節就是那些包含兩種性格的,這在約翰福音中,說得最多。在那裡所說的,不完全是講神,也不完全是講人,乃是兩者兼有。他從父得了權柄,可以赦罪,可以叫任何人復活,可以頒賜公義,聖潔,和救恩,他是活人死人的審判者,他也可以得著和父同樣的榮耀(約1:29;5:21-23),最後,「他是世界之光」,是「好牧羊人」,是「唯一的門」,是「真葡萄樹」(約9:5;10:9,11;15:1)。上帝的兒子在成為肉體時,就是以那樣的特權;雖然這特權在世界創造以前,他就和父一同享受了,可是方式不同;這樣的特權也不能賦給一個只具人性的人。以同樣的意義,去了解保羅的聲明,也是合理的,他說在最後的審判后,基督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那麼,上帝兒子的國既沒有開端,也沒有結束。但因他隱藏在肉體卑微之中,自己謙虛,取了奴僕的形像,拋棄一切外表的尊榮,一心服從天父(參腓2:8),並受過羞辱以後,得著榮耀和尊貴的冠冕,升到最高權力之上(參來2:7),以致在他面前的,「無不屈膝」(腓2:10),所以他將要把他榮譽的名和冠冕,和他從父那裡所得的一切,都交給上帝,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上帝所以把一切權柄和統治交給基督,不是叫上帝藉著他治理我們嗎?說他坐在上帝的右邊,也是同樣的意義。這不過是暫時的,直到我們能夠直接欣賞上帝為止。在這裡我們無法原諒古人的錯誤,他們對中保的位格缺乏充分的認識,以致把我們在約翰福音中所有的教義都弄模糊了,而且他們自己也陷在困難之中。其實凡與中保任務有關的事,並非僅指神性,或僅指人性而言,我們要把這個原則當做基本的真義。基督將統治,直到他來審判世人的時候,因他使我們盡我們軟弱的本性所能的和上帝聯繫。然而當我們分享天國的光榮,看見上帝的本體時,他既完成了中保的任務,就不再做父的代表,將以他在世界未創造以前所享受的光榮為滿足。 「主」的頭銜適用於基督的身份,即是指他在上帝和我們當中所站的地位。這即是保羅所說明的意義,「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林前8:6)。這即是說父交給他臨時統治權,等到我們和神直接發生關係;這不會因把國交給父,而減少基督的莊嚴,而且將表現更高尚的光榮。因為那時上帝也將中止做基督的元首,因為基督的神性現在仍然為幕所掩蓋,但到那時,將放出原有的光輝。
  四、讀者對這種觀察若能小心運用,對於許多困難問題的解決,必有助益。許多無知的人,甚至有些博學的人,往往對一些不適合於基督的神性,也不適合於基督的人性的聖經章節,感覺困惑,殊可怪異。這是由於他們沒有考慮到這些章節是適合於基督神人合一的混合性格,以及他的中保任務。其實只要有一個清醒的解釋者,以虔敬的態度查究那偉大的神秘,就可看出這些事有最美妙的結合。但這些瘋狂的人把一切問題都弄糊塗了。他們抓住他的人性,來毀滅他的神性;另一方面,他們抓住他的神性,來毀滅他的人性;還有那些說到兩種聯合性格的章節,是對任何單獨一種不適用的,他們就想利用這些章節將兩種性格一同揚棄。這好像是說,基督不是人,因為他是上帝;也不是上帝,因為他是個人;並且他既不是人,也不是上帝,因為他同時是上帝,又是人。所以我們可以斷言,基督既是神人合一,是具有這兩種屬性,所以他是我們的主,是上帝的真子,即在他的人性中也是如此,雖然不是由於他的人性。我們應當小心避免涅斯多留(Nestorius)的錯誤,他不是把基督的兩種性質加以區別,乃是把它們分開,因而想像著兩個基督。我們知道這顯然違背聖經所講的。聖經以「上帝的兒子」一名份加給童女所生的子;而童女自己又被稱為「我主的母」(路1:35,43)。我們對優提克斯(Eutyches)的錯誤,也當小心防備,免得我們在建立一個統一的基督位格時,反而破壞了他那兩種性格的區別。我們已經引了許多證據,證明了他的神性和人性之不同,聖經上也有許多其他的證據,可以叫好爭辯的人緘默無言。為要完全駁斥那種錯誤觀念起見,我還可以增補一些。現在再引一節經文就夠了;如果基督的身體不是神的居所,也與神不同,他必不稱它為殿(約2:19)。涅斯多留在以弗所會議受譴責,正如優提克斯以後在君士坦丁和迦克墩議會受譴責一樣都是應該的,因為把基督的兩種性格混淆,和把它們分開,是同樣錯誤的。
  五、在我們這個時代也有一個異端派起來,並帶來了同等的危險。瑟維特(Servetus)以一種由「神」,「靈」,「肉體」和另外三種非被造原質所結合的想像存在,代替上帝的兒子。首先他不承認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以為基督不過是聖靈藉童女所生的。他這種詭辯是把基督的雙重性格毀壞了,他一方面把基督看為神人合一,一方面又說祂既不是神,也不是人。他所要證明的要點是說基督在成為肉身以前,在上帝裡面僅有某些影子似的形象,沒有實際的存在,直到那被預定受這尊榮的道開始成為上帝的兒子的時候,才有存在。我們承認那為童女所生的中保正是上帝的兒子。除非那作為人的基督有了這成為,也稱為「上帝獨生子」的尊榮,那末,他就不能反映上帝無限的恩典。但教會的教理仍舊沒有動搖,他之被視為上帝的兒子,是因為道在萬代之前即為父所生,並在實體的聯合中取得人的性質。古人以「實體的聯合」,描寫一個位格是由兩種性格所組成。這一理論是用來駁斥涅斯多留的錯誤的,他以為上帝的兒子,雖住在肉體中,卻沒有人的性格。當我們說永恆的道,在成為肉身以前已經是上帝的兒子,瑟維特就責備我們,說我們造出了兩個上帝的兒子,彷彿我們是除了肯定他在肉身上的顯現這一點以外,還肯定其他的。其實如果說他在成為人身以前即是上帝,並不等於說他開始成為一位新的上帝。若承認上帝的兒子,在成為肉身以前,永遠是上帝的兒子,這不能算是誤解。這就是天使對馬利亞所說的話的意思:「聖靈要臨到你的身上,因此你所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1:35);他彷彿是說,兒子的名分,在律法之下沒有表揚,現在將普通地被頌讚和承認。保羅的說法和這個相同,他說我們因基督得稱為上帝的兒子,可自由自信地呼叫阿爸父(羅8:15;加4:5-6)。可是古時候的聖列祖不也是上帝的兒女嗎?是的,他們依據這權利稱上帝做他們的父。但自從上帝的獨生子來到世界以後,天上的父道更加顯明了,所以保羅以為這是基督國度的特權。我們必須相信,除非與獨生子有關,上帝就不是天使或人的父;即因罪而為上帝所厭惡的人是因上帝的慈愛而被收納為兒子,但基督之為兒子卻是因天性使然。瑟維特的強辯,以為這父子的關係是靠上帝所命令的,同樣沒有力量;因為我們在這裡所談的,不是說象徵的話,像那以血為祭品去贖罪的象徵一樣;人若不以元首為根據,就不能稱為上帝的兒子;那麼,元首與全體的肢體所共有的名份,如要單獨從元首奪去,便不合理。聖經也稱天使為上帝的兒子(詩82:6),他們能享這麼高的尊榮,不是基於未來的救贖,可是在程序上,基督必須在他們之先,因為他們和父之聯繫,是藉著他的。我將簡單地重述這個意見,而且把它應用到全人類方面。當初天使和人之被創造,上帝是他們共同的父,保羅說:「基督是在萬有之先,是全體之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西1:15-18)。假如保羅的話合乎真理,我就可以斷言,基督為上帝的兒子,是在世界的創造之先。
  第六,七,八等節續斥謬論——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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