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
一五五九年最後修正版作者自序 題獻 |
全書綱要 |
卷 一 |
論對創造者上帝的認識 |
第 一 章 認識上帝與認識我們自己之間的關係 |
第 二 章 對上帝的認識之性質與趨勢 |
第 三 章 認識上帝是人心的稟賦 |
第 四 章 這認識的敗壞消滅,半由於無知,半由於邪惡 |
第 五 章 對上帝的認識表現在宇宙的構造與繼續管理中 |
第 六 章 認識上帝為造化主需憑聖經的指導和教訓 |
第 七 章 聖經的權威必須完全建立於聖靈的見證,以教會的判斷作為聖經權威的根據是不敬虔的虛構 |
第 八 章 聖經之真確性的理性證據 |
第 九 章 狂妄者以啟示代替聖經,是破壞一切敬虔原則——從略 |
第 十 章 聖經糾正迷信,以真神對抗異邦的眾假神 |
第十一章 以形像加諸上帝是非法的;拜偶像就是背叛真神 |
第十二章 論上帝與偶像有別,使人知道唯獨敬拜他 |
第十三章 聖經從最初即指示,神的一個本體包含三位 |
第十四章 由於世界的創造,聖經辨明真神與假神 |
第十五章 人受造時的情形,靈魂的功能,神的形像,自由意志,原來天性的純潔 |
第十六章 上帝以他的權能保守並支持宇宙,又按他的旨意統治宇宙的一切 |
第十七章 這教義須怎樣應用才對我們有益? |
第十八章 上帝利用惡人的行為和心思執行他的審判,自己卻仍然純潔無損 |
卷 二 |
論對在基督里的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這認識是首先藉律法顯明給族長們,然後藉福音顯明給我們的 |
第 一 章 亞當的墮落是人類受咒詛並從原始狀態退化的原因——原罪論 |
第 二 章 人現在被剝奪了意志自由,並處於悲慘的奴役下 |
第 三 章 凡出於敗壞的人性的,都得定罪 |
第 四 章 上帝在人心中的運行 |
第 五 章 斥支持自由意志的論點 |
第 六 章 基督為沉淪者的救贖 |
第 七 章 律法的賜與,不是要局限古人於律法之內,乃是要激勵他們在基督里得救的盼望,直到他來臨 |
第 八 章 釋道德律 |
第 九 章 基督雖在律法之下為猶太人所認識,卻只在福音里才清楚地顯現出來 |
第 十 章 新舊約的類似 |
第十一章 新舊約的差異 |
第十二章 基督為完成中保的任務,不得不降世為人 |
第十三章 論基督之取得真實的人性 |
第十四章 神性人性的聯合何以能組成中保的位格? |
第十五章 要明白基督從父所受的使命,和他所給我們的益惠,必須思考基督作為「先知」、「君王」和「祭司」的三種任務 |
第十六章 基督執行救主的職責贖回我們;他的受死、復活和升天 |
第十七章 基督的功勞確會為我們博取了恩典和拯救 |
卷 三 |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處,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
第 一 章 聖靈暗中的運行使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益惠 |
第 二 章 信仰的意義及其特性 |
第 三 章 論因信重生,兼論悔改 |
第 四 章 經院派對悔改的曲解距離福音真理甚遠;論懺悔與補罪 |
第 五 章 補充補罪說的贖罪票和煉獄 |
第 六 章 論基督徒的生活,兼論聖經所提示的勸勉 |
第 七 章 基督徒的生活——克己 |
第 八 章 背負十架乃是克己的一部分 |
第 九 章 默念來生 |
第 十 章 論如何善用今生 |
第十一章 因信稱義之名與實的界說 |
第十二章 上帝的審判與因信白白稱義的關係 |
第十三章 白白稱義所必須遵行的兩件事 |
第十四章 稱義的開始與繼續進步 |
第十五章 誇耀行為乃是竊奪上帝稱人為義所應得的光榮,並破壞拯救的確據 |
第十六章 駁斥羅馬教徒反對因信稱義說之謬論 |
第十七章 律法的應許與福音的應許之間的一致性 |
第十八章 論賞賜的應許不能當作因行為稱義的證據 |
第十九章 論基督徒的自由 |
第二十章 論祈禱——信心的主要操練,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
第廿一章 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
第廿二章 預定論在聖經上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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