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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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 文強今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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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孤兔
時間:
2010-7-7 11:53
標題:
快訊: 文強今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本帖最後由 天涯孤兔 於 2010-7-7 11:55 編輯
快訊: 文強今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華龍網7月7日10時42訊(數字記者 高霞)今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今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一案,並於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文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后,文強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迴文強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被告人文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情節嚴重;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文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並與所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併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作者:
黃河泰山
時間:
2010-7-7 12:54
作者:
林林總總
時間:
2010-7-7 13:50
殺得對!
作者:
天涯孤兔
時間:
2010-7-7 14:04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7-7 14:49
回復
1#
天涯孤兔
一個文強倒下去了,千千萬萬個文強更小心了
作者:
林林總總
時間:
2010-7-7 15:07
去看了一下,「文匯網」下面還有一段:
山城廣大市民放鞭炮慶祝
據人民網重慶視窗7月7日報道:今天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慶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執行死刑(注射)。在得知這一消息后,廣大市民自發來到市委市政府、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單位大門及公共場所拉橫幅、燃鞭炮,盛讚「黨中央英明」「法律萬歲」,網上一片讚譽之聲,表達了對打黑除惡的堅定支持、對黨和政府的衷心擁護。
今年4月14日,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5月21日經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維持原判。
2009年8月6日,文強被市紀委執行雙規后,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人民群眾普遍認為雙規文強充分彰顯了黨委政府開展打黑除惡和反腐敗鬥爭的堅強決心。現場群眾告訴記者,文強被判處死刑,是民心所向、法治所歸,體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打黑除惡和反腐敗鬥爭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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