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為了節省20萬元,老公決定和我離婚再去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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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人
時間:
2010-7-6 05:05
標題:
為了節省20萬元,老公決定和我離婚再去買房
為了節省20萬元,老公決定和我離婚再去買房
sina bbs 老虎貝貝
一直以為這樣的事情只是聽聽過就算的,卻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這樣的開場白很像天涯上那些一直過著相親相愛生活的大奶突然有一天發現丈夫出軌的情況。
這個,說出來其實沒有驚現小三那麼蕩氣迴腸,但也夠讓當事人的我唏噓不已了,無從決定。
實我們領證已經三年多了,但是一直沒有辦酒,當初匆忙領證也是因為買房,(真是悲劇,結婚離婚都是因為房子)。老公當時想的挺好,因為首付是他家出的,婚後的按揭說起來需要兩方共同支出,所以買房前先辦好結婚手續對將來大家都是保證。當時覺得想想有理,也就先把證領掉了。
其實對於領完證的我們來說,感情依然跟還在談戀愛沒有差太多,因為我跟他都不是杭州本地人,平時父母也不在身邊,所以從表面上來看,我們仍然像大多數未辦酒席的同齡人一樣,過著同居生活,只不過在法律上,已屬於合法了。
三年時間裡,我們的房子也交付裝修並且入住了。在這段時間裡,家裡的開銷支出基本上大家都混在一起,他的工資比我高些,自然負擔得就多些,但加上平時的吃穿用度和按揭還有養車,加上裝修那塊我們沒有問家裡要錢,基本上都是月光,沒留多少積蓄。
2010年年初,我們把原來住的房子賣了,關於賣房子這個事,雖然是我先提出來的,但到最後我還是猶豫了,因為畢竟是自己親力親為的裝修,而且這個房子本來是用作今年下半年結婚用的婚房。當時為什麼會提出要賣房子,是覺得房價已經到上升期的頂端,可以拋售,也沒想那麼多。
賣了之後我們就開始尋覓新的住所了,這個時候就碰到了百年一遇的新政,開始覺得還好,影響不是很大,後來對二套房的限購政策越來越緊,我們算算,如果這樣一來,哪怕想換一套,成本都不低(賣了房子,還掉按揭,我們還有130萬左右)。在這期間,我老公半開玩笑說過,要麼先去辦離婚手續,等買完后再辦結婚手續好了。我也就當玩笑話聽過算數。
後來開始看房子,才知道他說的這個並不是玩笑話,期間房產公司的理財顧問也提醒過我們,像我們這種情況如果辦離婚買房是比較划算的,而且第一套房子我們沒有用到公積金,剛好還能用上。我們的情況是之前第一套房子雖然是雙方共同按揭,但都是從他的銀行卡上轉去還按揭的,也就是按揭記錄中只有他的,而沒有我的,如果我們離婚,以我的名義去買,依然算第一套,也能享受我的公積金貸款。這樣一算下來,大概能比不離婚便宜20萬左右,具體因為我沒有核算過,大致是這個數目。
按照我老公的話來說,20萬也不算一筆小數目了,離婚就是個手續流程而已,又不會少肉也沒損失,況且又是以我的名義買,風險都在他身上,我有什麼好擔心的。也有可能是我太傻,其實我壓根都沒往風險這上面去想,當初買房結婚前要領證也是我老公說的,婚後按揭,基本上我的工資卡他說要去還按揭或者用作什麼,我想都不想都給他的,對於家庭開支這塊,一則我覺得貧窮的時候這麼點錢溫飽都想著如何解決,還斤斤計較什麼,二則我自己對錢方面一向也沒什麼規劃,該用的地方總得花。所以一直以來我都沒想過會因為省錢而去離婚什麼的。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這人怎麼這麼鑽牛角尖,我就是覺得別說為了20萬要離婚,就算是200萬我也不會去動離婚的念頭,結婚離婚畢竟也是大事,雖然中間沒有換人,但是這麼輕易的蓋個章換個本子,也太草率太兒戲了。
這件事情已經成為這段時間我心裡的一塊石頭,跟老公也沒啥好溝通的,道不同不相為謀,本身這件事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他認為我沒必要這麼上綱上線,我覺得感情這個東西怎麼好這麼隨隨便便說離就離的。誒,真是挑戰道德底線。
作者:
秦人
時間:
2010-7-6 05:06
都是
錢
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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