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回復研究網友 [列印本頁]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6 02:39
標題: 回復研究網友
所謂真信上帝, 神, 耶穌, 道, 不是你「意識」層次上的, 順從, 喜歡, 敬畏, 熱愛, 相信。。。。一種形而上的力量(你稱呼為「神」)
上面說的這些, 都不是聖經裡面說的「盡心、盡性、盡意、儘力」 的本意。  不過, 「盡心、盡性、盡意、儘力」 包括上面的概念。

在開始的時候, 你「意識」層次上的確要, 順從, 喜歡, 敬畏, 熱愛, 相信。。。。一種形而上的力量(你稱呼為「神」);
然後, 你必須進行深度的祈禱。 在祈禱的過程中, 順從, 喜歡, 敬畏, 熱愛,等人類的情緒, 都要去掉。 所有人類的情感, 對父母的愛。。。統統要捨棄。 這些東西都是阻止你達到 「盡心、盡性、盡意、儘力」  的障礙。

當你的「意識」 安靜到某一個點的時候, 你才可以感受到那個「神」。  -- 不過, 這還遠遠不是 「盡心、盡性、盡意、儘力」 。
我們平時說的信, 是意識層次上的信, 不是心層次上的信。
意識層次上的信, 不穩定, 會變化, 後者不會。 為什麼我反覆強調戒律。 因為, 當人守不住戒律的時候, 他的心是散亂的。 無法產生作用。

舉一個例子, 假如你, 研究, 里相信你自己能揮揮手, 就把喜馬拉雅山移走。 你肯定會做到。
問題是, 你做不到這個相信。 你的意識總是搗亂。 一部分意識告訴你自己, 「這怎麼可能呢?」 。 因此, 你做不到。

你說, 真相信神, 得永生。 YES 100% 正確。

你又說, 你自己是真, 相信神 -- 未必,  原諒我的主觀, 能使 「心」 相信, 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即使你 100% 守住了戒律, 還不一定能是你的「信」 發揮作用 -- 那時候, 必須有「神」 的幫助才行。  這是說, 「單單靠行是不行的」。

等你守持了律法, 加上神的幫助, 這時, 才「成了」 -- 你可以說, 「信」 , 真信了, 稱義, 成聖。

當你「真心」相信神的之後, 你的一些行為, 自然符合律法, 無論清醒, 還是睡覺的時候。

有些基督徒說, 慢慢培養靈成長,或者背十字架, 有點道理。但是, 問題是, 假如你的這個靈尚沒有長成之際, 你是得不到永生的 -- 這點, 很多基督徒否認。 他們, 包括你, 認為, 這個小小的聖靈, 一旦紮根, 就必定成才。 春天種下的種子, 一定能開花結果嗎? 顯然不是這樣 -- 不澆水, 一定會枯死。


時間原因, 想到哪裡就說了。 不是很系統, 湊乎著看吧。
作者: 同行天路    時間: 2010-6-26 09:43
回復 1# 真源湛寂
很高興看到真源有深度的帖子。我很有興趣說一下我個人粗淺的看法。

善行,我想應該是真源和眾網友,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網友共同追求的目標。對於基督徒來說,上帝是至善者,一切的善都源於他,因此,真源所說的善良的品格,善良的行為,和信上帝並沒有衝突。其實很簡單的一點,看看上帝給人的誡命就知道了,舊約是律法和十誡:

出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出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出20:9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出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20:13 不可殺人。
出20:14 不可姦淫。
出20:15 不可偷盜。
出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出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在新約,耶穌把舊約律法歸納成兩條,並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
可12: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可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
可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13:35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因此,愛成為基督徒一切善行的源頭和根基。

這裡,真源把基督徒愛上帝和善行對立起來,其實這很有代表性,不如說,愛上帝的基督徒必然「拋棄祖宗」,「反人性」,「反人類」,事實上這樣的理解不在少數,我也會理解真源的出發點。作為一點思考的結果,我想說,有一些方面真源是誤解了,或者說基督徒解釋得不夠。

在對善的理解方面,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認為因為上帝是至善者,所以他恨惡一切的不義,並施行懲罰。從這裡出發,我們就得出結論,善行對於個人層面來說,是棄惡從善,在社會的角度看,則是抑惡揚善。

在勸人為善,身體歷行,竭力修行方面,我很欣賞眾佛弟子網友們,你們做得比我們要好,我們要在行善方面向你們學習。

對善的認識方面,我想有些地方是很難被理解的,因為聖經說,沒有一個義人,沒有一個行善的人,這包括所有提倡行善和竭力行善的佛弟子們,這是讓人難以接受的。另一個令人難以理解的地方是義人受苦,公平的上帝應該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為什麼善人沒有善終,惡人卻可以壽終正寢?還有,基督徒學了道理,本應更好地行善,但言行往往頗受質疑,為什麼?我想這都是引起我們深思的地方。

我也期待研究和眾基督徒網友有更好的答案。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6-28 02:04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
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聖經這兩句很難理解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8 10:56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6-28 11:18 編輯

回復 1# 真源湛寂
謝謝真源兄!

我所說的信,是心口如一的信。其實就一個「信」字。這個信,包括三重含義:一般的信,信靠,跟隨。
1. 如果,我們只是簡單的信,信有神,魔鬼也信有神,我們與魔鬼沒有什麼區別;
2. 信靠,就是把生命交給神,讓神做我們的救主,生命的主,這才是基督徒的特質;
3.跟隨,如果說我們信靠,而不跟隨主,在主的道路上行走。那麼,這個信靠就是假的。我們如果決意跟隨主,必結出生命的果子。

得救,靠的是這樣的信心。而不僅僅是第一條所描寫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就是「正信」。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8 21:53
回復 1# 真源湛寂
謝謝真源兄!

我所說的信,是心口如一的信。其實就一個「信」字。這個信,包括三重含義:一般的信,信靠,跟隨。
1. 如果,我們只是簡單的信,信有神,魔鬼也信有神,我們與魔鬼沒有什麼區別;
2. 信靠,就是把生命交給神,讓神做我們的救主,生命的主,這才是基督徒的特質;
3.跟隨,如果說我們信靠,而不跟隨主,在主的道路上行走。那麼,這個信靠就是假的。我們如果決意跟隨主,必結出生命的果子。

得救,靠的是這樣的信心。而不僅僅是第一條所描寫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就是「正信」。
研究 發表於 2010-6-27 21:56


你說的都對, 我都 100% 同意。 但是,這些都是教理。
信靠, 跟隨, 任何人都可以說。 而我在一樓說的, 是如何去落實。

實際上, 比如, 守戒律, 就是信靠中的重要一點 -- 不被「基督徒」承認的一點。
他們的觀點: 稱義只要「信」 -- 不包括守戒律。 這點, 和你說的信靠, 不是一回事。

你說的信靠, 是意識上承認, 行動上落實。 這才是信靠的初步。 但是, 想我在一樓說的, 這只是信靠的開始, 這個「信靠」, 不能帶你進入永生。

感謝您化時間與我討論。 最近有點忙, 暫別一下。

祝願進步!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6-28 22:16
實際上, 比如, 守戒律, 就是信靠中的重要一點 -- 不被「基督徒」承認的一點。
他們的觀點: 稱義只要「信」 -- 不包括守戒律。 這點, 和你說的信靠, 不是一回事。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8 21:53

關於律法,教會誤導信眾的有二點:

1、認為律法就是指包括Kosher在內的六百多條猶太律法,而且你只要在一條上犯錯,就等於犯了全部的律法,其實根本不是那回事。

2、律法只是用來讓人知罪,不能使人稱義、得永生。這是保羅的說法,但耶穌說的卻是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19:17)。當然啦!有基督徒說耶穌說的那幾條誡命沒有人能做得到,而且耶穌已經流出寶血。我也只能苦笑搖頭了。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9 22:21
關於律法,教會誤導信眾的有二點:

1、認為律法就是指包括Kosher在內的六百多條猶太律法,而且你只要在一條上犯錯,就等於犯了全部的律法,其實根本不是那回事。

2、律法只是用來讓人知罪,不能使人稱義、得永生。這是保羅的說法,但耶穌說的卻是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19:17)。當然啦!有基督徒說耶穌說的那幾條誡命沒有人能做得到,而且耶穌已經流出寶血。我也只能苦笑搖頭了。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28 09:16


1 在一條上犯錯,就等於犯了全部的律法。 這句話是說, 你犯了一條, 就等於你沒有盡心, 盡性, 盡意遵從耶穌基督的旨意。 從這個角度上說, 你與犯其他條, 是一樣的;

2. 律法只是用來讓人知罪,不能使人稱義、得永生。 這句話是說, 不能憑藉外表的行為, 得到永生。 但是, 羅馬書沒有說, 外表的行為是不需要的。

「基督徒」 是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解釋經文。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7-14 22:52
回復  真源湛寂
這裡,真源把基督徒愛上帝和善行對立起來,其實這很有代表性,不如說,愛上帝的基督徒必然「拋棄祖宗」,「反人性」,「反人類」,事實上這樣的理解不在少數,我也會理解真源的出發點。作為一點思考的結果,我想說,有一些方面真源是誤解了,或者說基督徒解釋得不夠。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0-6-25 20:43


這根本不是什麼對立不對立的事情。

當你在高空走鋼絲繩的時候, 你要專註一件事。 此時, 你不能思考什麼父母,妻子, 以及什麼日常瑣碎的事情。
按照您的邏輯是, 這就是「反人性」,「反人類」?

當你做深度祈禱的時候, 也是一樣。 平時的所謂善行, 都是為祈禱的時候能專註。 這和「反人性」,「反人類」有什麼關係呢?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7-14 23:46
得救,靠的是這樣的信心。而不僅僅是第一條所描寫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就是「正信」。
研究 發表於 2010-6-28 10:56

然而,卻沒有人能完全做到啊。 別人你別管,你能完全做到那三條嗎?做不到是吧,那麼你「得救」了沒有呢?如果不能「完全」做到,那麼就有一個裁定啦,做到百分之多少得救,少於多少不得救?誰規定這個百分比呢?

你又會說,人做不到,所以要仰望耶穌啊,同樣的問題,仰望百分之多少能得救?仰望10% 和 90% 有差別嗎?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7-15 00:54
回復  真源湛寂
我所說的信,是心口如一的信。其實就一個「信」字。這個信,包括三重含義:一般的信,信靠,跟隨。
1. 如果,我們只是簡單的信,信有神,魔鬼也信有神,我們與魔鬼沒有什麼區別;
2. 信靠,就是把生命交給神,讓神做我們的救主,生命的主,這才是基督徒的特質;
3.跟隨,如果說我們信靠,而不跟隨主,在主的道路上行走。那麼,這個信靠就是假的。我們如果決意跟隨主,必結出生命的果子。

得救,靠的是這樣的信心。而不僅僅是第一條所描寫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就是「正信」。
研究 發表於 2010-6-27 21:56


信靠, 跟隨, 這都是口號, 口號, 口號。。。。。。。
誰都會喊。 關鍵不在於此。 關鍵是「HOW」?

遵守戒律是第一步。 沒有這一步, 什麼懺悔, 信靠, 跟隨, 全是空話, 都是自欺欺人的空話。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1:06
信靠, 跟隨, 這都是口號, 口號, 口號。。。。。。。
誰都會喊。 關鍵不在於此。 關鍵是「HOW」?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7-15 00:54

你說得對,信靠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神,讓神掌管;跟隨,就是走神指的路,包括遵守律法和神的其他要求。

關鍵在於我們如何理解這個口號。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7-15 01:38
你說得對,信靠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神,讓神掌管;跟隨,就是走神指的路,包括遵守律法和神的其他要求。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4 12:06


不客氣地說, 你, 包括很多所謂的基督徒認為, 只有不故意犯罪, 加上一點對耶穌的「相信」, 就算跟隨, 信靠。。。。進而宣布自己得救了。

至於什麼是故意, 自己說了算。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1:44
標題: 讀一讀耶弗他的故事。士師記10-11章。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7-15 01:46 編輯
不客氣地說, 你, 包括很多所謂的基督徒認為, 只有不故意犯罪, 加上一點對耶穌的「相信」, 就算跟隨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7-15 01:38


俗話說,不知者無罪。耶穌也為不曉得的人禱告對嗎?信心是源,行為是信心的表現。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7-15 02:58
俗話說,不知者無罪。耶穌也為不曉得的人禱告對嗎?信心是源,行為是信心的表現。
研究 發表於 2010-7-14 12:44


不知道河水急, 就不會被沖走, 不知道上帝真的會「生氣」, 就不會被趕出伊甸園。

不知者無罪 -- 是對自己的惡的借口, 本質上是抗拒耶穌基督的行為。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7-15 03:01
信心是源嗎?行為既是信心表現,當然看行為.高喊看不見的信心卻不看行為這是迷信.所以雅各說稱義是因行為不是單因信.保羅所提出的因信稱義是他的神學觀的基礎.這也是現在教會得以生存的基石,絕大多數JDT是不大會放棄的.他們再也想不到,所有受耶穌教導的門徒都是反對因信稱義的.保羅不知道嗎?他是知道的,他唯一辦法就是因信稱義是舊約中有的,不是自已的發現,因為他要站住腳,一當有了自已的教會,就出現了他知道奧秘了.他不比最大使徒小了.我們回過來看信心是源的錯誤,這兒信心是指人所有的一種信念.是人的主觀一種反映,把這種東西稱為源且產生好的行為對無神論是接受的,但JDJ已把人定為罪人已是罪的奴隸.是一個基本教義.就不能有由人在主觀上有行善的信念.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7-15 03:17
在教會裡,有一些人信了,洗了,可被稱為大發熱心.是說他們熱心過頭.那這些人是什麼信呢?能說是假信?他們真信了,卻發出所不希望地行為?他們的源是什麼呢?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3:48
不知道河水急, 就不會被沖走, 不知道上帝真的會「生氣」, 就不會被趕出伊甸園。

不知者無罪 -- 是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7-15 02:58
路 23:34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基督徒因為不曉得而犯罪,神是會饒恕的。不知道弟兄對《士師記》里的人物耶弗他是否了解?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3:51
信心是源嗎?行為既是信心表現,當然看行為.高喊看不見的信心卻不看行為這是迷信.所以雅各說稱義是因行為不是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7-15 03:01

你說的有一定的道理。只有信而沒有行,是不完全的信心,甚至有迷信的部分。耶弗他就是一個例子。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3:58
在教會裡,有一些人信了,洗了,可被稱為大發熱心.是說他們熱心過頭.那這些人是什麼信呢?能說是假信?他們真信了,卻發出所不希望地行為?他們的源是什麼呢?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7-15 03:17

他們真信了,卻行不出來,是因為他們對神的話語尚未完全理解,只能行出那些他們明白的道理,而處理其他具體問題時,就會出錯或犯罪。耶弗他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7-15 04:00
基督徒因為不曉得而犯罪,神是會饒恕的。不知道弟兄對《士師記》里的人物耶弗他是否了解?
研究 發表於 2010-7-14 14:48


「不曉得」 是很奇怪的說法。 妒忌, 是不是不曉得? 不能實事求是, 是不是不曉得?。。。。

假如你不願意去接受這個難以接受的「話題」的時候, 你完全可以從聖經里找出依據。
相反, 我也可以從完全相反的方向從聖經里找出依據。

當耶穌基督說, 不要部分的肢體拖你下地獄的時候, 大部分的「基督徒」似乎是忽然選擇性失明了, 卻又忽然異常清醒著去尋找「不曉得而犯罪,神是會饒恕的」的論據去了。

BTW, 我對於對《士師記》里的人物耶弗不了解。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4:05
JDJ已把人定為罪人已是罪的奴隸.是一個基本教義.就不能有由人在主觀上有行善的信念..拎不清 發表於 2010-7-15 03:01

你所說的這個概念紅字部分是加爾文的推論。正確理解應該是,人犯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而不是失去了上帝的榮耀。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在罪里的人仍然可以行在神眼裡看為善的事,但是行不完全。不能盡善盡美。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4:08
「不曉得」 是很奇怪的說法。 妒忌, 是不是不曉得? 不能實事求是, 是不是不曉得?。。。。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7-15 04:00

那你就不要嫉妒,要實事求是。信,就把信心行出來。很簡單。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04:13
當耶穌基督說, 不要部分的肢體拖你下地獄的時候, 大部分的「基督徒」似乎是忽然選擇性失明了, 卻又忽然異常清醒著去尋找「不曉得而犯罪,神是會饒恕的」的論據去了。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7-15 04:00

這就是耶穌告誡基督徒,要把罪除去,我們知道是罪還去犯的話,其實是在羞辱我們的信。但不曉得,與明知故犯,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7-15 04:53
很同意23樓的說法,保羅說他自已很苦,苦什麼呢?又犯了罪.什麼樣的罪呢?服從肉體的律的罪.對這罪他很清楚,不就可以說他在羞辱自己的信?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7-15 05:02
這就是耶穌告誡基督徒,要把罪除去,我們知道是罪還去犯的話,其實是在羞辱我們的信。但不曉得,與明知故犯,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研究 發表於 2010-7-14 15:13


大部分的戒律, 都是「明知故犯」的。 只不過, 大家對於《明知故犯》有各自的解釋。

明明是明知故犯, 偏偏要把自己歸到不知不覺一類中去。

本來, 每一個人只對自己的人生行為負責, 但是, 這種錯誤的宣傳卻要禍害很多人。

可悲的是, 這種錯誤的宣傳已經進行了很多年!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5 11:03
信,就把信心行出來。很簡單。
研究 發表於 2010-7-15 04:08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新約里神的律法,基督的命令你都做到了嗎?基督給門徒的大使命你在做嗎?基督給門徒的最後一條命令你也做到了嗎?
......所以我大膽的勸弟兄你,以及我自己,多像神省察自己,不單靠外表的行為,更看我們與弟兄和神的關係,這樣人才看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來newpark 發表於 2010-7-13 09:07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5 11:07
我與神的關係你看得出來嗎?好著哪!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5 11:31
這就是耶穌告誡基督徒,要把罪除去,我們知道是罪還去犯的話,其實是在羞辱我們的信。但不曉得,與明知故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5 04:13

偷窺鄰居女孩入浴是明知故犯還是不知不覺?多年前,我在聚會所就遇過一位弟兄,他坦承經常干這事,事後又自覺罪孽深重,一再求神寬恕,卻又忍不住一犯再犯。
作者: 無限還原    時間: 2010-7-15 11:32
回復 27# 青貝殼


    他的靈告訴他。。
所以基督徒多好,隨時都有個靈在身旁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11:41
偷窺鄰居女孩入浴是明知故犯還是不知不覺?多年前,我在聚會所就遇過一位弟兄,他坦承經常干這事,事後又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5 11:31

此事當真?如果是真的,他還沒信。

詩 111: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11:46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5 11:03

很簡單。要選擇跟從,一切都變得簡單。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11:47
我與神的關係你看得出來嗎?好著哪!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5 11:07


願神祝福你!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5 12:02
此事當真?如果是真的,他還沒信。

詩 111: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5 11:41

如果他是以自誇或嬉笑的態度說出此事,你可以說他還沒信,可事實上他很痛苦。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5 12:27
如果他是以自誇或嬉笑的態度說出此事,你可以說他還沒信,可事實上他很痛苦。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5 12:02


他只悔沒改啊。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5 12:52
他只悔沒改啊。
研究 發表於 2010-7-15 12:27


怎麼個改法?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5 14:47
怎麼個改法?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5 12:52


所以我大膽的勸弟兄你,以及我自己,多像神省察自己,不單靠外表的行為,更看我們與弟兄和神的關係,這樣人才看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來。newpark 發表於 2010-7-13 09:07

這樣改比較好。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5 14:49
如果他是以自誇或嬉笑的態度說出此事,你可以說他還沒信,可事實上他很痛苦。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5 12:02


他很了不起哦,他好像成了使徒了。

羅馬書
7: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身卻順服罪的律了。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7-16 02:45
此事當真?如果是真的,他還沒信。
研究 發表於 2010-7-15 11:41

不用那麼快下結論吧。 你又如何呢?耶穌說看見女人心裡想著犯姦淫就已經是犯姦淫了,你看到所有漂亮女人都一點不動心嗎? 有誰能做到坐懷不亂呢?是不是到你就該解釋成「不是故意的」了?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6 10:34
不用那麼快下結論吧。 你又如何呢?耶穌說看見女人心裡想著犯姦淫就已經是犯姦淫了,你看到所有漂亮女人 ...
·八戒· 發表於 2010-7-16 02:45

八戒本性難改。孫悟空好像不近女色。

我個人看見漂亮的異性,會感謝神的創造、欣賞神創造之美。動淫念在我已經成為過去。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6 10:37
有誰能做到坐懷不亂呢?是不是到你就該解釋成「不是故意的」了?
...
·八戒· 發表於 2010-7-16 02:45

告訴你一個絕招。你不要她坐你的懷,你就不會亂了。

另外,聖經對淫行的教訓是逃避,而不是坐懷不亂。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6 10:39
怎麼個改法?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5 12:52

很簡單,不再看了。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6 11:57
很簡單,不再看了。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10:39

你不妨對一個染上毒癮的人說:『很簡單,不要再吸了。』,看看效果如何。我之所以終於摒棄這一類的神教信仰,就是因為它們只有嘴皮子的功夫。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6 12:13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7-16 12:17 編輯
你不妨對一個染上毒癮的人說:『很簡單,不要再吸了。』,看看效果如何。我之所以終於摒棄這一類的神教信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6 11:57

信主之後戒掉毒癮的見證可是不少。信主之後戒掉黃色網頁的人也大有人在。簡單,就是真信。如果真信,會有各種辦法戒掉不良習慣。

達兄所謂嘴皮子上的功夫,是沒有理解信的真意。信,不單單是嘴上,根本是心裡,是生命里的改變。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6 14:33
告訴你一個絕招。你不要她坐你的懷,你就不會亂了。

另外,聖經對淫行的教訓是逃避,而不是坐懷不亂。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10:37


萬一坐上懷了,趕緊禱告,讓聖靈充滿,趕走撒旦的誘惑。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6 20:41
萬一坐上懷了,趕緊禱告,讓聖靈充滿,趕走撒旦的誘惑。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6 14:33


聖經上教導"逃避淫行" 。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7-16 20:49
八戒本性難改。孫悟空好像不近女色。

我個人看見漂亮的異性,會感謝神的創造、欣賞神創造之美。動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10:34

呵呵,「欣賞神創造之美」 看來信教的好處之一就是學會了許多「變通」的解釋 難怪現在大陸那麼流行欣賞「裸體藝術」呢 是啊,「淫」那是沒文化的人的邪念,等到信教了,就是「欣賞美」了。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6 22:44
呵呵,「欣賞神創造之美」 看來信教的好處之一就是學會了許多「變通」的解釋  難怪現在大陸那麼流行 ...
·八戒· 發表於 2010-7-16 20:49


欣賞人的美麗與欣賞鮮花的絢爛,都是欣賞神的創造。如果帶有淫念,那就是罪了。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7-17 01:13
欣賞人的美麗與欣賞鮮花的絢爛,都是欣賞神的創造。如果帶有淫念,那就是罪了。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22:44

如何定義「帶有淫念」? 你把它稱之為「欣賞」,那不就「高尚」了嗎? 解經者連三位一體這樣的詞都能發明,發明點兒不「帶有淫念」的詞還不容易?那些神父牧師們當然不是因為「淫」而同那些教徒發生關係的,他是替上帝播種呢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03:25
如何定義「帶有淫念」? 你把它稱之為「欣賞」,那不就「高尚」了嗎? 解經者連三位一體這樣的詞都 ...
·八戒· 發表於 2010-7-17 01:13

太 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 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07:22
信主之後戒掉毒癮的見證可是不少。信主之後戒掉黃色網頁的人也大有人在。簡單,就是真信。如果真信,會有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12:13

這和禱告一樣,有時候靈,有時候不靈。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07:25
告訴你一個絕招。你不要她坐你的懷,你就不會亂了。

另外,聖經對淫行的教訓是逃避,而不是坐懷不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10:37

人能逃避債主、仇家,乃是因為他們都在身外,淫行這種事卻不然,逃避不是辦法,否則不會有那麼多神職人員鬧出醜聞。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07:28
欣賞人的美麗與欣賞鮮花的絢爛,都是欣賞神的創造。如果帶有淫念,那就是罪了。
研究 發表於 2010-7-16 22:44

看見美女,會想與她做愛,這不是上帝創造的本能嗎?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07:45
人能逃避債主、仇家,乃是因為他們都在身外,淫行這種事卻不然,逃避不是辦法,否則不會有那麼多神職人員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7 07:25

所以,我們聘請牧師是要已婚的,這樣處理婚姻家庭關係很有幫助。另外,在婚姻輔導時,都是牧師與師母同時在場,牧師也不會單獨與女基督徒約會。這樣就避免了許多不便之處,也不會有說不清楚的事情發生。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07:49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7-17 07:51 編輯
看見美女,會想與她做愛,這不是上帝創造的本能嗎?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7 07:28

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也是神創造的,祂讓人吃了嗎?

神定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如果想與婚姻之外的女人做愛,那就是犯姦淫了。在舊約里神對這方面提出了很明確的要求。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12:25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0-7-17 12:26 編輯
所以,我們聘請牧師是要已婚的,這樣處理婚姻家庭關係很有幫助。另外,在婚姻輔導時,都是牧師與師母同時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7 07:45

善哉!讓老婆在一旁盯著守著,這的確是明智的作法。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7 12:47
善哉!讓老婆在一旁盯著守著,這的確是明智的作法。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7 12:25


這是一種明顯地不信任聖靈的做法。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13:02
這是一種明顯地不信任聖靈的做法。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7 12:47


這是免得到時候說不清楚。所以,基督教的牧師很少出問題。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13:04
善哉!讓老婆在一旁盯著守著,這的確是明智的作法。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7-17 12:25


有的時候,師母會更適合對女基督徒婚姻的調節,因為師母比牧師更了解女人的心。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14:42
這是一種明顯地不信任聖靈的做法。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7 12:47

老婆比聖靈厲害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17 16:53
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也是神創造的,祂讓人吃了嗎?

神定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如果想與婚姻之外的女人做愛,那就是犯姦淫了。在舊約里神對這方面提出了很明確的要求。
研究 發表於 2010-7-17 07:49


在舊約里不少部落的首領都是有妻妾的,而且他們都是敬畏耶和華的。

創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你又要絞盡腦汁地解釋說,所以亞伯蘭的兒子們才會如此爭鬥等等,這樣解釋好玩嗎?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17:01
現代人要遵守一夫一妻都不容易,何況是創世紀那個年月。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21:18
在舊約里不少部落的首領都是有妻妾的,而且他們都是敬畏耶和華的。

創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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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7 16:53


這段經文反映了亞伯拉罕和撒萊對神的應許沒有理解,亦或對神的信心不足,想用人的方法來完成神的旨意。注意「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而不是聽從了神的話。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7-17 21:39
這段經文反映了亞伯拉罕和撒萊對神的應許沒有理解,亦或對神的信心不足,想用人的方法來完成神的旨意。 ...
研究 發表於 2010-7-17 21:18

亞伯蘭聽老婆的,而不聽神的,這也是預定的,是神讓他信心不足,娶了小妾。這樣,日後才有阿拉伯人,才會有伊斯蘭的興起。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7-1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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