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我理解的流行的基督教義 [列印本頁]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4 07:47
標題: 我理解的流行的基督教義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10-6-24 15:05 編輯

步驟一:  「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不是一個儀式,也不用在教堂搞定;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假如不知不覺中違反戒律, 那麼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6-24 08:52
按照保羅的教導,是可以讓肉體順從罪的律,內心順從神的律,可惜耶穌並不同意這一套。耶穌說過,如果止不住肢體為惡,就把那令你跌倒的肢體去除掉,失一體而進天國勝過全身入地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6-24 14:15
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註:上述說明, 來源於某些網友的觀點。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4 07:47


不是某些網友的觀點,而是當今基督教的主流觀點。 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吧。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6-24 15:13
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3-6-2010 18:47


楓樹兄也好,基督教也好,任何一個具體教會也好,都不是只有一條教義。因信稱義,只講人何以稱義。其他事情自有其他教義解決。真源兄可以進一步向楓樹兄詢問。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6-24 15:15
按照保羅的教導,是可以讓肉體順從罪的律,內心順從神的律,可惜耶穌並不同意這一套。耶穌說過,如果止不住 ...
Dhammapala 發表於 23-6-2010 19:52


這是達兄的教導,不是保羅的。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6-24 15:20
不是某些網友的觀點,而是當今基督教的主流觀點。 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吧。
青貝殼 發表於 24-6-2010 01:15


因信,是神指定的必由之路,是人必須做的的人的行為;

稱義,是神稱人為義,而不是人自己掙得的義。

這個教義背後可以有十萬個為什麼,但是如果不理解核心的內容,即使把十萬個為什麼都回答了,也依然糊塗。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6-24 15:34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0-6-24 15:39 編輯
這是達兄的教導,不是保羅的。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24 15:15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7:21-25)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6-24 16:06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 ...
Dhammapala 發表於 24-6-2010 02:34


那是保羅的檢討,不是教導,怎麼連這個都分不清了?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6-24 19:04
那是保羅的檢討,不是教導,怎麼連這個都分不清了?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24 16:06

哦!你的意思是說他在檢討自己管不住肉體?
作者: 問?    時間: 2010-6-24 20:07
十個裡面九個這麼認為,原因是聖靈的保險帶啊!真兄,你把他們聖靈的保險帶解開,那才是真功夫。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6-24 20:50
回復 4# 追求永生

他一貫如此,我都懶得和他解釋了。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6-24 21:34
那是保羅的檢討,不是教導,怎麼連這個都分不清了?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24 16:06

照你這說,基督徒必須是表裡合一嘍 不表裡合一的,得救沒有呢?如果得救了,不就是保羅的「教導」而不是「檢討」了么?如果你說這些不表裡合一的沒得救,這些人是不是得跟你急啊?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4 21:38
回復 1# 真源湛寂

你不是楓樹。如何替楓樹代言?不如標題改成:《我理解的「楓樹式」的基督教義》為貼切。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4 21:44
回復  真源湛寂

你不是楓樹。如何替楓樹代言?不如標題改成:《我理解的「楓樹式」的基督教義》為貼切。 ...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08:38


有道理, 改過了, 謝謝。 研究兄看看, 這個教義你認可嗎?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6-24 22:23
回復 14# 真源湛寂

謝謝真源改題目哈。你引用的那個帖子,主題並不是談我的「基督教義」,所以其中的內容十分概括,你的理解不是我的理解。

真源: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楓樹:「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不是一個儀式,也不用在教堂搞定;

真源: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楓樹:律法是讓人知罪,認識到人不能靠自己行義得永生,我們的罪必須依靠神的救贖,耶穌的替死來解決。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決不會利用耶穌的救恩故意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但一個人信耶穌后也不會一日成聖,他會在聖靈的引導下一天一天地走成聖的道路。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4 22:38
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4 07:47


1. 首先,教堂不能搞定任何你與神之間的關係。教堂只是一個場所。「信」是很個人的東東,是我們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而浸禮等只是一個禮儀。教會與教堂還是有區別的,教會的頭是耶穌基督。
2. 「口裡相信,心裡承認。」即心口如一。如果一個人的「行」與其「信」不相稱。原因可能有二:一,這個人只是口頭說一說,心裡卻沒有信;二,雖然他信了,但信心還小,還在不斷地認識神的道,但在生活中下意識地、不知不覺地違反了神的話語,這些在神都是可以原諒的。記得耶穌的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然而,對明知故犯,神必按其公義審判。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4 22:42
有道理, 改過了, 謝謝。 研究兄看看, 這個教義你認可嗎?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4 21:44

謝謝合作。 這樣可以使討論更趨於理性。

我對主貼的看法在上貼#16.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4 22:46
1. 首先,教堂不能搞定任何你與神之間的關係。教堂只是一個場所。「信」是很個人的東東,是我們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而浸禮等只是一個禮儀。教會與教堂還是有區別的,教會的頭是耶穌基督。
2. 「口裡相信,心裡承認。」即心口如一。如果一個人的「行」與其「信」不相稱。原因可能有二:一,這個人只是口頭說一說,心裡卻沒有信;二,雖然他信了,但信心還小,還在不斷地認識神的道,但在生活中下意識地、不知不覺地違反了神的話語,這些在神都是可以原諒的。記得耶穌的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然而,對明知故犯,神必按其公義審判。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09:38


感謝回復。 我來總結一下:

1. 在教堂完成洗禮儀式, 不能真正代表這個人是 「口中稱義, 心中相信」
2. 這點要進一步核實: 單說這個信心小。 信心小的時候, 就能得永生嗎?

請您校驗一下我的總結。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6-24 23:39
如何定義「小」還是「大」呢?誰說了算啊?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4 23:50
如何定義「小」還是「大」呢?誰說了算啊?
·八戒· 發表於 2010-6-24 10:39


這是隨後的重要話題之一。   

大,小由誰決定? 假如是神, 為什麼有些基督徒就有權柄聲稱自己, 或者他人得到進入永生的權利?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0:01
回復 18# 真源湛寂

信心小,它總會長大的,只要是真信心。就像小孩子會長大一樣。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0:03
如何定義「小」還是「大」呢?誰說了算啊?
·八戒· 發表於 2010-6-24 23:39


看耶穌基督的身量。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6-25 00:24
回復  真源湛寂

信心小,它總會長大的,只要是真信心。就像小孩子會長大一樣。
研究 發表於 2010-6-25 00:01

你在教會裡聽到過任何一個人自己說自己是「假心」么? 所有的人都認為自己是「真心」,所以才會引出誰確定大小的問題啊。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6-25 00:26
看耶穌基督的身量。
研究 發表於 2010-6-25 00:03

問別人你又說不要看別人,那麼你認為你自己是大是小?真心還是假心?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0:38
問別人你又說不要看別人,那麼你認為你自己是大是小?真心還是假心?
·八戒· 發表於 2010-6-25 00:26


前面我已經談過,「信心」是很個人的事,是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如果說我的信心大小,我可以坦白地說,與耶穌基督相比,我的信心很小。所以才有「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基督徒信心成長的過程,就是成聖的過程。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6-25 00:46
前面我已經談過,「信心」是很個人的事,是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如果說我的信心大小,我可以坦白地說, ...
研究 發表於 2010-6-25 00:38

哦,你認為是「小」,不過是「真」的。 俺就是在問你,你是否聽到過有誰說過自己是「假」信的?有沒有?

所有的基督徒都說自己是「小信」,但是是「真信」,這就奇怪啦,稗子是誰呢?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1:34
回復  真源湛寂

信心小,它總會長大的,只要是真信心。就像小孩子會長大一樣。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1:01


我不是和您核實這個。 你說的這個彼此沒什麼分歧。

我問這個信心的大小, 與得到永生之間, 有什麼關係?

多大的時候才得到永生?  還是只要有, 不管多小, 就可以得到永生?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1:39
你在教會裡聽到過任何一個人自己說自己是「假心」么? 所有的人都認為自己是「真心」,所以才會引出誰 ...
·八戒· 發表於 2010-6-25 00:24


我們的信心是真是假,是要由神來判定的。因為審判的權柄在神的手裡。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1:42
我問這個信心的大小, 與得到永生之間, 有什麼關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1:34

有信心,就有永生。永生是從信的那一時刻開始的。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1:45
有信心,就有永生。永生是從信的那一時刻開始的。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2:42


所以, 除了第一條, 您從本質上是同意我的步驟二的, right?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6-25 01:49
我們的信心是真是假,是要由神來判定的。因為審判的權柄在神的手裡。
研究 發表於 2010-6-25 01:39

哈,又跑神那裡去了。你不是說你有自由意志么? 你不是說神的應許么?只要你「信」了,「有信心,就有永生。永生是從信的那一時刻開始的」,神敢不救你嗎?

自己說給別人的時候,最好前後一致。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1:58
回復 30# 真源湛寂


    我不同意你的「實在憋不住。。。。」的說法,這對基督徒來說是荒唐的。那是錯用神的恩典。馬丁路德在此觀點上犯過類似錯誤。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2:01
謝謝真源改題目哈。你引用的那個帖子,主題並不是談我的「基督教義」,所以其中的內容十分概括,你的理解不是我的理解。

真源: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楓樹:「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不是一個儀式,也不用在教堂搞定;

真源: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楓樹:律法是讓人知罪,認識到人不能靠自己行義得永生,我們的罪必須依靠神的救贖,耶穌的替死來解決。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決不會利用耶穌的救恩故意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但一個人信耶穌后也不會一日成聖,他會在聖靈的引導下一天一天地走成聖的道路。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6-24 09:23


第一項, 我換一個問法, 楓樹你自己, 你認為你是 「「心裡相信,口裡承認」 了嗎?
第二項, 這個你的回答不僅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還參入了極具誤導的一個概念, 所謂的 「故意」。  請你正面回答:

你是否同意: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2:03
回復  真源湛寂


    我不同意你的「實在憋不住。。。。」的說法,這對基督徒來說是荒唐的。那是錯用神 ...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2:58


您可以用其他詞替換。忍不住, 或者什麼其他的?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2:04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6-25 02:06 編輯

回復 31# ·八戒·
這是不同層面上的問題。

我說信而得救。那是神的應許。我堅信。

你說誰得救?口頭說信的人都得救嗎?我說,審判權在神。因為我無權審判別人,審判的權柄在神的手上。難道對我自己的審判權會在我自己手上么?當然不會。我自己的只有信。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2:19
回復 33# 真源湛寂

羅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 10: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羅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羅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來 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2:19
我修改一下問法:

你是否同意: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你知道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是不對的, 但是, 假如你違反了戒律, 又做了這些事情。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2:36
回復 37# 真源湛寂
我不同意。

如果我們真把神當成我們的主,我們就不會去做這些在世人眼裡都視為惡的事。如果明白真道,還逆流而上,這樣的信與魔鬼的信沒有什麼分別。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2:52
回復  真源湛寂
如果我們真把神當成我們的主,我們就不會去做這些在世人眼裡都視為惡的事。如果明白真道,還逆流而上,這樣的信與魔鬼的信沒有什麼分別。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3:36


OK, 我想我們的觀點越來越接近了。

這是不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上證明了我們還沒有真正信神? 尚沒有做到「信」?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3:03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6-25 03:16 編輯
這是不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上證明了我們還沒有真正信神? 尚沒有做到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2:52


不是。我們信神,其中有一條就是以神為「主」,我們知道神的要求,就要按神的旨意去做。如果神說不許殺人,我們偏要去殺一個,這當然不叫信。但我們不理解一些問題,因而處理不當,神會原諒我們。因為,我們做的事我們不曉得。
作者: 問?    時間: 2010-6-25 03:07
回復  真源湛寂


    我不同意你的「實在憋不住。。。。」的說法,這對基督徒來說是荒唐的。那是錯用神 ...
研究 發表於 2010-6-25 01:58


但現實中的基督徒的確實在憋不住過,憋不住的有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要麼現實荒唐,要麼基督教教義荒誕,您自己看著辦!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3:08
不是。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4:03



那你是否真把神當成自己的主?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6-25 03:09
你是否同意: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2:01


一個基督徒根本就不可能有這樣的想法,你有這樣的想法,就說明你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作者: 問?    時間: 2010-6-25 03:12
一個基督徒根本就不可能有這樣的想法,你有這樣的想法,就說明你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6-25 03:09


不是沒這樣的想法,而是要把同樣的想法換種方式表達。比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要盡量避免殺人放火之類的字眼才是,否則跟良心碰碰車了還是很痛的!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3:17
那你是否真把神當成自己的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3:08


是。所以我不會去殺人。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3:19
一個基督徒根本就不可能有這樣的想法,你有這樣的想法,就說明你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6-24 14:09


你的這種說法字面上很是高尚。

試問, 生活中違背的戒律中,你是否早就知道是不應該違反的?

《一個基督徒根本就不可能有這樣的想法》 這個想法指什麼? 違反戒律應該有什麼想法?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3:27
試問, 生活中違背的戒律中,你是否早就知道是不應該違反的?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3:19

不是,一般是在不知不覺中。
作者: 信仰平等    時間: 2010-6-25 03:28
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他們是" 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不管他們幹了多少壞事都不影響他們得到永生.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6-25 03:35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6-25 03:40 編輯

回復 46# 真源湛寂

謝謝你說「高尚」,雖然我還不覺得我「高尚」。但有一點你說對了,如果你信了神,神是在我們裡面做工的,不是靠外面的律法。一個人有沒有真正信,雖然不能100%確認,但是基督徒之間是有一定「心有靈犀」的。
作者: 問?    時間: 2010-6-25 03:43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10-6-25 03:44 編輯

其實呢,真源說的教義的確是正經八百的基督教義,哦,應該說是基督新教的教義。反正得救也沒法驗證,不妨多發幾張入場券。至於那些殺人放火的,就說他不是真信。在這一點上,所有的基督徒都心有靈犀。

其實呢,馬丁路德殺人,奧古斯丁殺人、君士坦丁殺人、加爾文殺人,要是這些人都不是真信,我不知道基督教如何生存到今天?顯而易見,殺人並不妨害他們得永生。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3:50
不是,一般是在不知不覺中。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4:27


OK, 拿研究兄為例。

首先, 你認為自己真正相信神。 因此, 你也認定自己得到了永生。
-- 這不用神的所謂權柄 -- 聖經上有說明 -- 至少你自己是這樣理解。

其次, 你也會違反戒律。 但是, 是在「不知不覺中」。 這種違反, 不影響你得到永生。

是不是這樣?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3:51
回復 50# 問?

馬丁路德殺了誰?奧古斯丁殺了誰?加爾文殺了誰?為什麼殺?神是如何審判的?這些我們都不了解。如何得出你的結論呢?
作者: 信仰平等    時間: 2010-6-25 03:54
真源兄的"實在憋不住" 是惡習難改的意思,不是不想改,心裡真想改,但是做不到,就如戒煙沒戒成功一樣. 這種情況下違反了律法到底能不能得到永生呢?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3:54
OK, 拿研究兄為例。

首先, 你認為自己真正相信神。 因此, 你也認定自己得到了永生。
-- 這不用神的所謂權柄 -- 聖經上有說明 -- 至少你自己是這樣理解。

其次, 你也會違反戒律。 但是, 是在「不知不覺中」。 這種違反, 不影響你得到永生。

是不是這樣?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3:50


是。
作者: 信仰平等    時間: 2010-6-25 03:57
不知不覺中犯了大錯呢?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3:59
是。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4:54


OK。 我清楚你的意思了。 儘管我不同意你的觀點, 但是我尊重你的選擇。

感謝!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4:06
不知不覺中犯了大錯呢?
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6-25 03:57

比如,開車時因自己無意撞死了人。受懲罰是一定的,但不至於死。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4:06
是。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14:54


我重新編輯了#1 的內容。 將和您探討後面的事情。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6-25 04:07
OK。 我清楚你的意思了。 儘管我不同意你的觀點, 但是我尊重你的選擇。

感謝!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3:59

謝謝。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6-25 05:15
回復 1# 真源湛寂

聖經說了不算,基督徒們,牧師們說了不算,你說了算?
作者: 真源湛寂    時間: 2010-6-25 05:42
回復  真源湛寂

聖經說了不算,基督徒們,牧師們說了不算,你說了算?
hellman 發表於 2010-6-24 16:15


我說了也不算。 算是說, 你必須執行。

我只是用耶穌基督的話, 不斷地提醒他們, 「小心喲, 你們的那個的永生, 不可靠喲」, 「不守全戒律, 不能得永生喲!」

呵呵, 我也知道, 他們挺煩我的。 希望他們不煩耶穌基督就 OK 了。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6-25 07:15
因信稱義原來是因真信稱義,開始在聖經上加字了.這是約翰最痛恨的.信主的牧師槍殺了墮胎醫生.他才是真信所帶來的.他面臨死刑,但他很坦然.他認為自己在和魔鬼爭戰.是聖靈的作用.很多信徒怕死,給這牧師一個罪名:他是假信.不得永生.人開始審判了.神放到一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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