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註:上述說明, 來源於某些網友的觀點。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4 07:47
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4 07:47
1. 首先,教堂不能搞定任何你與神之間的關係。教堂只是一個場所。「信」是很個人的東東,是我們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而浸禮等只是一個禮儀。教會與教堂還是有區別的,教會的頭是耶穌基督。
2. 「口裡相信,心裡承認。」即心口如一。如果一個人的「行」與其「信」不相稱。原因可能有二:一,這個人只是口頭說一說,心裡卻沒有信;二,雖然他信了,但信心還小,還在不斷地認識神的道,但在生活中下意識地、不知不覺地違反了神的話語,這些在神都是可以原諒的。記得耶穌的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然而,對明知故犯,神必按其公義審判。
研究 發表於 2010-6-24 09:38
謝謝真源改題目哈。你引用的那個帖子,主題並不是談我的「基督教義」,所以其中的內容十分概括,你的理解不是我的理解。
真源:步驟一: 「口中稱義、心中相信」 注意, 這是一個儀式。 去教堂搞定;
楓樹:「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不是一個儀式,也不用在教堂搞定;
真源:步驟二: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楓樹:律法是讓人知罪,認識到人不能靠自己行義得永生,我們的罪必須依靠神的救贖,耶穌的替死來解決。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決不會利用耶穌的救恩故意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但一個人信耶穌后也不會一日成聖,他會在聖靈的引導下一天一天地走成聖的道路。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6-24 09:23
你是否同意: 盡量去行, 遵守律法。 實在憋不住要去偷盜, 搶劫, 姦淫, 殺人, 那。。。。。那就去干吧。 --- 沒事的, 注意, 這些壞行為絲毫不會影響你「得到永生」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2:01
OK, 拿研究兄為例。
首先, 你認為自己真正相信神。 因此, 你也認定自己得到了永生。
-- 這不用神的所謂權柄 -- 聖經上有說明 -- 至少你自己是這樣理解。
其次, 你也會違反戒律。 但是, 是在「不知不覺中」。 這種違反, 不影響你得到永生。
是不是這樣? ...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6-25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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