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淫場情場也在升級上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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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人
時間:
2010-6-14 05:29
標題:
淫場情場也在升級上檔次
部級嫖客,廳級情婦,色情提高了檔次?
【來源:搜狐博客】
米鳳君「揚名」不是貪污多少,受賄多少。人們記住的是他嫖娼過百,被抓時還在跟兩個妓女淫亂;這個被百姓稱作米老鼠的米鳳君,長期擔任長春市委書記一職,最後的職務是吉林省人大副主任,副部級官員,已知的職務最高的嫖客;
陳光明,人們關注的不是她曾經擁有的光環,而是以文強的情婦進入人們的視線。陳光明,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黨總支書記、總隊長,十七大代表,二級警監警銜,副廳級,已知最高級別的情婦。
如今淫場情場也在升級,規格越來越高。現在,公布某某貪官落馬,很多時候都帶上「生活腐化墮落」。這般人是怎麼在報效黨國,服務人民的呢?他們又是怎麼鑽進黨內和政府內,而且擔當要職的呢?
高法大法官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感興趣」,據推測,此君也該是一個嫖客,雖然沒有公布。陳良宇,陳希同也都有情婦,是不是嫖娼尚不得知,但是情婦肯定不是泛泛之輩。堂堂法官咋就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呢?北京的「天上人間」消息,「多名外省高官與花魁有染」。花魁者,妓女也。有染的高官不是嫖客?嫖客,情婦和強姦犯這些下三濫的詞已經跟黨的高級幹部聯繫起來!組織多年的教育培養,結果培育出如此的貨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誰說他們不懂法?一個正廳級的強姦犯文強,他強姦了別人,扔下一筆錢,曰金錢交易不算犯法,可見他是何等的精通法律;林嘉祥,酒後,不恰當的把手放在未成年少女的身上,然後口出狂言,結果無非是丟了官,估計待遇還是保留,還是我們的同志;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感興趣,判決定罪沒有起碼的「嫖幼罪」。為了照顧官員這一「對未成年少女感興趣」癖好,有了嫖幼罪,不是強姦,所受懲罰輕了很多。可見,如今的法律制度並不健全完善,執法者就在鑽法律的空子。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部級嫖客,廳級情婦,嫖娼色情升級,這也是一個危險的信號!也許就是天上人間被查的主因。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6-16 09:44
在中共的統治下,權力就是法律,鄧老貓和江代婊把中國的法律完全踐踏的體無完膚,他們就是法律
作者:
lushao
時間:
2010-6-1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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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uest
from 109.68.232.x
黨就是法.
官員是伐.
書記是法.
廠長是法.
院長是法.
共產黨員就是基本大法.
作者:
自由人AA
時間:
2010-6-17 03:28
嗨,一鍋粥。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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