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簡單,那不過是看問題角度不同:
基督認為,人無完人,不是完人就會自私自利,而心中自私自利的動機是人類乾的一切壞事兒的根源。
同時,人也不可能通過修鍊成為完人,再練也不是完人。
這一點是千真萬確的,不信看看輪 子們,不練還湊合有個人樣,一練了反而都完蛋了。
那老太太就是希望你能分享她的視野。你不聽,她沒損失,損失的是你。
你認為,人沒啥罪,自私自利的動機也沒問題,偷雞摸狗算小節,別殺人放火搶銀行就行了。你說你從不欺負小姑娘,但是你心裡從沒想過要欺負小姑娘么?除了你,俺們誰知道啊?不然小姑娘他爹幹嘛老這麼跟你過不去?
或者說,如果你「從沒想到過」,那俺們豈不是見到了柳下惠?
俺不相信你是柳下惠,俺相信你絕對是盜跖!
一句話,你是一個罪人!
金寶 發表於 2010-6-3 18:18
你肯定做不到。
你認為的是:如果俺救過10個人,又害過一個人,俺還是向善的,不應當因為害人而受罰。
基督教認為:你就是救過1000個人,但是害過一個人,你就有罪。
實際上,俺們的法律機構也是這樣辦的,例如:文強作為一個幾十年的老警察,抓過無數罪犯,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但是因為他的過犯,他就要被處死。
他也有向善的一面吧,但卻救不了他的命了。
廣義上講,全人類都這樣。
這比方你懂么?金寶 發表於 2010-6-3 20:52
這也就是你的視角。
上帝告訴了人的私心會造成怎樣的罪惡,也告訴了怎樣能夠走出來。
人不願意,還覺得自己挺好,那不滅亡怎辦?
俺不知道你說的「要這要那」到底是要啥?
如果祈禱要聖靈要耶穌,那不應當有問題吧。如果祈禱是要中一億大獎,那恐怕也沒用吧。金寶 發表於 2010-6-3 20:46
實際上,俺們的法律機構也是這樣辦的,例如:文強作為一個幾十年的老警察,抓過無數罪犯,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但是因為他的過犯,他就要被處死。
他也有向善的一面吧,但卻救不了他的命了。
金寶 發表於 2010-6-3 20:52
知道世上有無知的人,可不知道還真有「隔岸觀火」如此無知的人。你真的很無知又很可憐,若不向神悔改將是很可悲的,願主耶穌基督憐憫你,無知的人那,奉勸你無論抱什麼目的,不妨看看聖經吧,特別是新約聖經《羅馬書》。
不懂並不是你的錯,可不懂卻裝懂,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常言道「無知者無畏」,但看了你的奇聞,我不得不感到「你這無知者還有點無恥」。
john3153 發表於 2010-6-4 06:13




哥們兒你就甭費事兒再解釋了。
俺重複一遍:You know NOTHING about what "The Light of Christ" means.,要好好學習,了解原罪的原理。基督教不是跳大神兒,別再瞎扯什麼數字了。
金寶 發表於 2010-6-5 05:48
樓主看來對基督教一無所知,「無知者無畏」,說的就是你。基督教認為:人有善惡兩面性。人是以上帝的形象受造,具有上帝的榮光,所以人的靈性中有良心、尊嚴等;但人又犯罪墮落產生罪性,罪人無法自己救自己,需要上帝的拯救。上帝教導為人的核心是「愛」,要「愛人如己」,有愛心就一定有善行,有善行卻不一定有愛心。其他宗教就是行其表不究其里,基督教確是要改造人的心,成為愛的器皿。基督徒之所以信仰基督,就是因為他表現出來的對人類的大愛 - 愛是永不止息。
Guest from 99.71.122.x 發表於 2010-6-5 10:59
基督教認為:你就是救過1000個人,但是害過一個人,你就有罪。
這不是基督教這麼認為,是個人都會這麼認為!
那怕僅僅是「想過害人」,都算是罪了。可不是每個人都會這麼認為的。
金寶 發表於 2010-6-5 06:02
有個人謀殺了一個人,被判死罪,他按照你上面的理由對法官說:「法官大人,請放了俺吧,俺以前救過1000人,足夠將功贖罪了。」(換句話說,任何人只要救過1000人,就擁有了殺死一個人的權利)。
你要是法官,就會把這殺人犯放了,是嗎?
汗,俺真的狂汗了。 金寶 發表於 2010-6-5 06:02
有個人謀殺了一個人,被判死罪,他按照你上面的理由對法官說:「法官大人,請放了俺吧,俺以前救過1000人,足夠將功贖罪了。」(換句話說,任何人只要救過1000人,就擁有了殺死一個人的權利)。
你要是法官,就會把這殺人犯放了,是嗎?
汗,俺真的狂汗了。
金寶 發表於 2010-6-5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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