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請教問?一個小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4-30 21:04
標題: 請教問?一個小問題
問版歷來問題多多,今天請許可我也回一個。

請問,您是否相信人能通過修鍊或悟道,而成佛?
作者: 問?    時間: 2010-5-1 20:01
回復 1# 八福

不是能,而是一定。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1 20:14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10-5-1 07:25 編輯

感謝神!!!

問號快信了。

他現在所信的「佛教」,其實不是佛教了。他已經把「佛教」基督化了。
換句話說,他把基督教「好」的概念,都「強行」的套在「佛教」上,到「佛教」中,去找對應的東西。
只要他某一天,發現,佛教與基督教是完全不同的,他就會恍然大悟。福音的種子,就會破土而出。
他只差一個概念上的轉變了。
我們為他禱告吧。堅持,每天為他禱告。求神開問號的眼睛。
作者: 問?    時間: 2010-5-1 20:35
回復 3# Servant

我信的佛,是我老師教我的,跟基督教沒關係。我跟老師學佛五年以後才接觸的基督教。

有的時候,我把佛教的道理按照基督教的術語講出來,是為了大家交流的方便。

舉個例子,佛教里講真如講自性,基督徒很難明白,所以我就改用基督徒的術語——神。

我不喜繞圈子,實話實說。信不信在你吧!其實你老兄接觸的佛教,倒已經是有點變味的東西。這種間的區別就是,有沒有經典的依據?
作者: 金寶    時間: 2010-5-1 20:47
回復 2# 問?

哪誰得道了,達賴?
還有那些練了一輩子沒成佛的,怎辦?
作者: gyl    時間: 2010-5-1 21:42
回復  問?

哪誰得道了,達賴?
還有那些練了一輩子沒成佛的,怎辦?
金寶 發表於 2010-5-1 20:47

輪迴阿,你忘了?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1 22:09
問版好,請問這個能,而且是「一定」能的信心,從何而來?
作者: 問?    時間: 2010-5-1 22:40
回復 7# 八福

從比量(理性分析)和現量(實際印證)來。。。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1 22:50
看來帖子重複了。

不如您另外開一樓,給「佛」的存在做個見證吧。

我雖然不是版主,但自覺多少還能說上句話,特請各位版主放鬆要求。您就不必擔心了。
作者: 金寶    時間: 2010-5-1 23:39
輪迴阿,你忘了?
gyl 發表於 2010-5-1 21:42



俺還真忘了。
這輪一次,當一次佛;再輪一次,再當一次佛....輪來輪去地沒有窮盡。
俺也問問:這次當了佛了,一輪會不會又輪到成了貓狗了呢。
貓狗修一修是不是也能成佛。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2 01:07
感謝神!!!

問號快信了。

他現在所信的「佛教」,其實不是佛教了。他已經把「佛教」基督化了。
換 ...
Servant 發表於 2010-5-1 20:14


大S兄好!好久不見了。蠻想念你的。
我看問號兄沒有偏離佛教的大義啊。也許是我跟他都偏離了,也包括我的老師和學佛同修都偏離了,倒是你掌握了佛教的根本?我不是要說尖刻的話來故意挖苦你。而是作為老朋友想再次提醒你這個老毛病 --- 對不明白的東西堅持自己的錯誤認定。如果你不感興趣,你可以不關心不評論。但是要引用要下結論,就先要學習搞明白之後再說。其實這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一點關係的,也不會介意的。但是對於你來說,這個習慣的思維模式不好,恐怕會障礙你在基督教中的修行與提高。活在宗教情感和想象中,麻木了真實的覺知,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2 01:21
本帖最後由 一說實相 於 2010-5-2 03:09 編輯
問版好,請問這個能,而且是「一定」能的信心,從何而來?
八福 發表於 2010-5-1 22:09


你這個問題是很好的!我承認這裡也是「信心」的問題。佛教也是講「信」的,說「信乃道源功德母」 「信願行證」。這一點與基督教也很相似。但是它比較具體,也有實踐的方法,也有思辨的論證。到理論與實踐都得到印證之後,這個信心就有了基礎了就力量更大了,然後又可以下一輪的「願行證」的探索了。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2 06:45
謝謝一說替問版答了。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3 10:38
回復 11# 一說實相

一說兄好。好久不見啊。

我好象沒有說,我懂佛。以前還去討論一下,佛如何如何,現在,也不去說什麽了,免得佛弟子說我不懂。我也真的不懂。:)

至於問號離信耶穌還有多遠,我們交給神吧。

如果他的觀點,與你的觀點,完全一致,那麽,你也不遠了。:)

:)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3 10:47
回復 12# 一說實相

論壇上,我們好像,看到了佛弟子和基督徒的一個不同,

基督徒說,其他的信仰,都是錯的。
而佛弟子,沒有這樣說。佛弟子認為,佛教是包括一切的。

(錯的,和包括一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基督徒認為,聖經是真理,是對的,其他的信仰,是錯的;
但是,這並不是說,聖經包括了一切)

這樣,有一個必然的結果,就是,佛弟子要試著去說,
(就說基督教啊),基督教中的一些」好「的觀點,在佛教中,都存在。。。。

也就是說,佛教包括一切。。。。

只要某一天,某個佛弟子,發現,基督教中,有一些重要的東西,與佛教不同時,就是破繭而出的時候。而這個破繭而出的佛弟子,就可能是被神揀選,去帶領其他佛弟子歸主的使徒。
作者: 問?    時間: 2010-5-3 10:59
回復 15# Servant

我沒說基督教是錯的?你還想讓我說的多清楚?

佛教不可能包括一切,比如說那個什麼功的弟子肚子里有個輪子,正轉度己反轉度人,再比如說就是基督教的因信稱義,這個佛教也沒有。這兩者的任何一個都比佛教的方法高,如果他們是真的話。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3 12:33
回復 16# 問?

我知道你沒有說基督教是錯的。
正因為如此,你認為,基督教的教義,尤其是好的教義,一定在佛教中,有其對應。

只要你沿著這個思路下去,某個時刻,你會找到基督教的某一個教義,是佛教沒有其對應的。
作者: 翡翠    時間: 2010-5-3 16:44
回復  問?
你會找到基督教的某一個教義,是佛教沒有其對應的。
Servant 發表於 2010-5-3 12:33


我知道你我知道你,你就想說耶穌他敢親自拍他胸脯說,他是神,他是最大的,他是靈界最大的那個,是不是?其他神靈好像都不敢,對吧?
其實,佛祖也說過啊,他也說過「天上地下唯我獨尊」
嗯,「吹牛」,誰不敢?
你呀太著相了:))
作者: 問?    時間: 2010-5-3 18:18
回復 17# Servant

第一、基督教是錯的。

第二、因信稱義在佛教中沒有對應。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3 19:48
其實,因信稱義在希伯來聖經裡也是錯的。上帝就對該隱說過: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世紀4:7)
這段話的意思再清楚不過了。人的義或不義,不是取決於你信什麼,而是由你的行為善或不善而定。不過,話雖如此,我估計基督徒還是會選擇相信保羅,而不相信耶和華。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3 23:22
回復 18# 翡翠

不是,這個貼,沒有討論這個問題,僅僅是說說自己的看法,覺得問號快信了,僅此而已。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3 23:23
回復 20# Dhammapala

這句經文,說的是,罪與人的關係。

與因信稱義沒有太大的關係。

D兄好。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3 23:24
回復 19# 問?

(笑臉)(我的計算機不能夠發笑臉了,就用文字表示)。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4 00:30
回復  一說實相

一說兄好。好久不見啊。

我好象沒有說,我懂佛。以前還去討論一下,佛如何如何,現在 ...
Servant 發表於 2010-5-3 10:38


大S兄,你不是好像沒有說,而是肯定說了。下面是你#3的開頭
感謝神!!!

問號快信了。

他現在所信的「佛教」,其實不是佛教了。他已經把「佛教」基督化了。
換 ...
Servant 發表於 2010-5-1 20:14


你都知道問號其實不是佛教了。所以你不僅懂而且還可以判定什麼是什麼不是佛教了。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0:32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10-5-3 11:39 編輯

回復 24# 一說實相

你看看Chico仁兄的貼,就知道了。:)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4 00:42
本帖最後由 一說實相 於 2010-5-4 00:54 編輯

回復 25# Servant
那又怎麼啦?Chico說了問號不是佛教了?即使他說了問號不是佛教,問號就不是啦?你既然不懂,也不想懂,你起鬨什麼呀?你是一個老基督徒了,這是一個基督徒有信心常住之後的行為嗎?

我「盯著」你這個老朋友就是要提醒於你,信心應該不是迷信。世界上是有迷信這個現象的,而且往往與宗教聯繫起來,大家因此叫做「宗教迷信」。我看老兄有蠻多迷信的癥狀了。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0:52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10-5-3 11:54 編輯

回復 26# 一說實相

一說兄不要生氣啊。

就當成是我的一個評論,或者說一個「預言」,好嗎?
我們把一切都交給時間,好嗎?

:)

(如果你說,我不該說,他把「佛教」基督教化,因為我不懂佛教,那就當成我不懂,就成了。
我也真的不懂。(當然,不懂,不等於一點不懂啊)
你說呢?)

:)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4 01:01
我沒有一點生氣卻有一點痛心。好好的大S兄弟,怎麼迷信成了那樣呢?基督徒真的是這樣的嗎?對不懂的東西要判斷,對不確知的東西要說預言?這是與讀經禱告背十字架如何關聯?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1:09
回復 28# 一說實相

我說的話,都是我的真心話啊。

你難道真的看不到「福音」在這個論壇上許多佛弟子身上的影子嗎?
我就不再多說了,因為,現在所說的任何咚咚,都是我個人的看法,多說也沒有什麽意思。:)

我只是建議基督徒兄弟姐妹,為他禱告。每天禱告。我以前沒有這樣為他禱告,現在開始了。

神的事情,完全超出我們的想像之外的。真的。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4 01:15
大S弟兄說的,都是他的真心話,我相信。

這個信,沒有什麼理論基礎,嚴格來講,也屬於「盲信」。

不過我還是信。
作者: 問?    時間: 2010-5-4 01:40
回復 29# Servant

嗯!在你之前很多基督徒都在替我禱告。。。

謝謝了!
作者: 問?    時間: 2010-5-4 01:40
回復 30# 八福

說的好!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1:48
回復 31# 問?

太好了,感謝神。
我相信許多朋友,也看到了你的改變。
只是我個人的禱告在其他人身上,是我的虧欠。從今天做起,從我做起。
:)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1:49
回復 30# 八福

阿門!(握手)。:)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10-5-4 02:41
我沒有一點生氣卻有一點痛心。好好的大S兄弟,怎麼迷信成了那樣呢?基督徒真的是這樣的嗎?對不懂的東西要判 ...
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10-5-3 12:01

早就有人說過大S是反基在基督教中的卧底。目的就是讓大家看看信了基督教之後人的思維混亂可以被毀成啥樣。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2:44
回復 35# 溫和寶

溫版,你說錯了。

以前見過我的人,可能會這樣說。。。

他以前,更沒有邏輯,
信了耶穌,還好歹有一點邏輯了啊。。。

(一笑)。問好。:)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10-5-4 02:49
回復 36# Servant

你整天地玩偷換概念的把戲忽悠人,心中難道沒有一點愧疚嗎?你就從未臉紅過嗎?
說起謊話來毫不愧疚,這就是你信了耶穌之後的成果?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4 03:05
回復 37# 溫和寶

水無定形,石有定形;風無定向,路有定向。世間萬物,各自不同;人的秉性脾氣,也是如此。這就是自然規律。
溫版您到論壇,不分享、不對話,上來就指著別人一通發泄抱怨,讓人很是驚訝。
不熟悉的還以為您生來如此;熟悉的豈不覺得您越長越小了。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3:07
回復 37# 溫和寶

溫版啊,你總之一付高高在上的樣子,是否臉紅過啊。:)

(玩笑話啊。)

是否偷換概念,估計是理解不同。
不說別的,在這裡,我所說的,網下如何說,我在網上也就這樣說,只是在網下可能會說的更執白一些。

不知道溫版在網下,是否也象在網上一樣,對待與你討論的人啊?:)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4 03:15
怎麼在基督家園問佛?
作者: 問?    時間: 2010-5-4 03:56
回復 40# ·八戒·

問號一來,這裡就熱鬧了,歡迎八戒!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10-5-4 05:44
回復  溫和寶
不知道溫版在網下,是否也象在網上一樣,對待與你討論的人啊?:)Servant 發表於 2010-5-3 14:07

實話跟你說,我在生活中和基督徒朋友討論問題的時候可溫和了,我總不能把人家查經班和教會的場子給攪了不是?  人家都正high著呢,我怎麼可以掃人家的興?
在這裡就不同了,我真要感謝網路對我的保護,讓我可以更直接一些揭露基督教的騙局而少受傷害。不然的話我還真怕某些極端基督教分子對我痛下毒手呢。不是我聳人聽聞,嘁哩喀喳網友收到的死亡威脅可不是一次兩次了。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10-5-4 05:51
本帖最後由 溫和寶 於 2010-5-3 16:53 編輯

回復 38# 八福

拔份兒你好,好久不見了。我還以為你「從良」了呢,鬧了半天還沒轉出來呀?
很喜歡和你討論問題。總感覺你和大S他們不一樣,你不忽悠人,不兜圈子,只是發表自己的看法。有理智有良心。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06:03
回復 42# 溫和寶

所以啊,你我不同啊。。。

我在網上說的,也是我在網下說的啊。

祝好。:)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4 06:06
溫版好。大S從來不忽悠人,只是方式方法可能與這裡的氣氛、風格不太吻合而已。

單論信心,我並不如他。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4 09:54
回復  Servant

你整天地玩偷換概念的把戲忽悠人,心中難道沒有一點愧疚嗎?你就從未臉紅過嗎?
說起謊 ...
溫和寶 發表於 2010-5-4 02:49


我倒是覺得他說的是心裡話。而擔心的也是這個。我不願意相信基督教就必須邏輯混亂,我覺得他走歪了。公正的說,佛教徒也有走歪的,搞迷信了。其實基督徒朋友們應該幫幫大S的。這才是真的愛!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10-5-4 11:33
回復  溫和寶

所以啊,你我不同啊。。。

我在網上說的,也是我在網下說的啊。

祝好。:)
Servant 發表於 2010-5-3 17:03

當然不一樣了,從來沒聽說反基要殺基督徒的,只有基督徒要殺反基的。而且還以神的名義。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4 13:22
回復  Dhammapala

這句經文,說的是,罪與人的關係。

與因信稱義沒有太大的關係。

D兄好。
Servant 發表於 2010-5-3 23:23

經文是『行得好』、『行得不好』,而不是『信得對』、『信得不對』;而且上帝對該隱說要制伏罪。這與教會說人有原罪,是罪的奴僕,不能憑自己的行為去惡向善正好相反。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0:50
回復 48# Dhammapala
pala兄好,我們說耶穌來世界之後,我們進入了恩典時期。但是在這之前,基本上屬於律法時期。如果說一個人能夠「行得好」,他實際上是可以通過行為稱義的。只是歷史證明人在「行得好」方面是失敗的。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4 20:55
回復  ·八戒·

問號一來,這裡就熱鬧了,歡迎八戒!
問? 發表於 2010-5-4 03:56

俺前一段在這已經熱鬧過很長時間啦,你跑哪裡去了?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4 21:04
回復  Dhammapala
pala兄好,我們說耶穌來世界之後,我們進入了恩典時期。但是在這之前,基本上屬於律法時 ...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4 20:50

所謂「恩典」時期,就是無標準時期,對不對?世界上絕大多數宗教都是把將來的「果」和今天的「勞動」掛鉤的。比如佛教、道教等都要修行,修行越多越虔誠將來的果越好(當然,修偏了的不算)。猶太教、伊斯蘭等等也一樣。基督教把「因」和「果」脫鉤,於是人們無需「勞動」,只需「信」便得「果」,而什麼是「信」則變得各教派各說各話,根本沒有標準,變成了臨死前「信」便一步登天的「好事」。此等不勞而獲的宗教,到底是教人們學好呢還是學壞呢?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4 21:57
只是歷史證明人在「行得好」方面是失敗的。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4 20:50

我的看法是,有成功,也有失敗。說來有些可笑,佛教常被批評為悲觀消極的宗教,可是在對抗人的邪情私慾一事上,我覺得基督教是真正的悲觀。希伯來聖經說人能制伏罪(創世紀4:7),又說神的律法不難遵行,是可以遵行的(申命記30:11-14),可基督徒偏偏要認為自己不行,要耶穌替自己承擔罪過。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4 22:01
所謂恩典時期,那是誤會或者誇大了贖罪祭效力的結果,其實律法書寫得很清楚,贖罪祭只能適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小過失,例如摸了不潔之物、吹牛撒謊、亂發誓之類的言行。如果是真正的犯罪行為,例如殺人、通姦或其他蓄意干犯律法的行為,罪要歸到行為人的身上,而且即使親如父子,也不能代受代償。
作者: 問?    時間: 2010-5-4 22:10
回復 52# Dhammapala

歷史證明了,聖靈在人的罪性面前是同樣的無能為力,只好聽任人墮落,羅馬就是個例子。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2:11
所謂「恩典」時期,就是無標準時期,對不對?世界上絕大多數宗教都是把將來的「果」和今天的「勞動」掛鉤 ...
·八戒· 發表於 2010-5-4 21:04

這是一個最普遍的誤解,也是很簡單的道理。基督信仰並不是不要「修行」(我們叫「跟隨」),而是我們得以稱義不是靠著修行來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2:20
我的看法是,有成功,也有失敗。說來有些可笑,佛教常被批評為悲觀消極的宗教,可是在對抗人的邪情私慾一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5-4 21:57

你說「有成功」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麽,如果人類在行義方面可以成功,耶穌就不必來替我們死了。在對抗罪的問題上,基督徒對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認識,這並不是悲觀,是現實。從實際效果看,基督徒活得喜樂,(謙虛地說)犯罪率並不比不承認罪的人群高。

佛教徒就個體來說有不消極的,我承認。但是就總體表現來說,佛教是一個「不分善惡的」宗教。有很多佛教徒不承認,但是我們不能只看教義,也要看實際效果。從中國的現實看,佛教千年的影響基本上是負面的。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4 22:29
你說「有成功」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麽,如果人類在行義方面可以成功,耶穌就不必來替我們死了。在對抗罪的 ...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4 22:20

你不該不知道的,因為現成的例子就寫在新約全書裡。祭司撒迦利亞和他老婆以利沙伯,也就是施洗約翰的爹娘,路加福音說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路加福音1:6)。
作者: 問?    時間: 2010-5-4 22:33
回復 56# MapleTree

把中國的衰落歸結為中國文化的消極,那麼古羅馬的消極怪誰呢?

佛教唯一消極的就是沒有拿槍逼著人家信基督教,沒有開著軍艦逼著人家信教一面搶人家的寶貝。可是當年那些不消極的國家,英國法國等,不是現在也衰落了?西班牙葡萄牙當年海軍天下無敵,一點都不消極,尤其是在南美搶黃金殺人兼傳教的時候,現在呢?

腦子清醒一點,真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2:45
所謂恩典時期,那是誤會或者誇大了贖罪祭效力的結果,其實律法書寫得很清楚,贖罪祭只能適用於日常生活中的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5-4 22:01

請pala兄讀一讀這一段聖經,希伯來書第9章:
8 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9 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凈。  
14 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凈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3:01
回復 53# Dhammapala
再請pala兄讀希伯來書第10章:
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借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凈,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所以pala兄看到了,舊約時期的那些獻祭的事都是「將來美事的影兒」。無論是大罪也好,小罪也好,即使獻了祭,神實際上並不喜悅。另外pala兄說的「即使親如父子,也不能代受代償」是不錯的,因為父親也是罪人,這樣的祭物神不會接納。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3:08
你不該不知道的,因為現成的例子就寫在新約全書裡。祭司撒迦利亞和他老婆以利沙伯,也就是施洗約翰的爹娘,路加福音說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5-4 22:29

是的,這樣的說法在聖經里有幾處。不過如果放到整本聖經的大環境里看,就知道這樣說法的意思並不是說他們達到了可以通過自己的義得永生的地步。比如說你舉的例子,撒迦利亞在面對天使的應許的時候就表現出了不信,結果被罰啞巴近一年。我相信聖經里多處提到的誰誰是義人,實際上是相對的概念,就是這些人在一般人群里是「出類拔萃」的,相當於我們今天說的某某是個「好人」。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10-5-4 23:17
回復 52# Dhammapala
pala兄,讀過你的幾個帖子很有收益。所以特別藉此地表示感謝。有一本書已經在美國暢銷多年了。我看了之後覺得真不錯。作者以自己的開悟經驗談到了各個宗教,特別是基督教和佛教。原版是英文的,叫做The Power of Now. 推薦給你(感興趣的人都可以)去讀一讀。那是絕對有深度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4 23:20
回復  MapleTree
把中國的衰落歸結為中國文化的消極,那麼古羅馬的消極怪誰呢?

佛教唯一消極的就是 ...
問? 發表於 2010-5-4 22:33

問兄好,你誤解我了。我這裡沒有談民族興衰的問題,我說佛教消極指的是在做人的層面和社會的層面。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23:45
回復 46# 一說實相

謝謝一說兄。:)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23:52
回復 48# Dhammapala

pala兄,這個問題,楓樹已經說的非常明確了。

基督教與世上其他的信仰,一個完全不同的地方,就是,得救(成聖,上天堂),靠的不是人的行為,而是靠的耶穌基督的寶血。

而其原因,就是,靠人的行為,無法達到「神所要求的」聖潔。
(人,可以慢慢的變好,但是,無法變到「完全的好」,「沒有一點壞的想法」)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10-5-4 23:57
回復 53# Dhammapala

你說對了一點,那就是「誇大」救贖的功效。

我們這樣來看舊約和新約的關係。

舊約,神設立了律法;
告訴猶太人,如果遵守了律法,就可以成為「義人」,與神同在;
一方面,神用胡蘿蔔加棒子的方式,帶領,鼓勵,管教猶太人;
但是,即使這樣,猶太人(也是世人的代表),沒有一個能夠行「全律法」的,沒有一個,能夠不犯「一條律法」的。

在這個時候,神在創世時設立的救恩(在創3就存在),就實現了。
這個計劃,就是,神的獨生愛子,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任何相信耶穌基督為自己而死的人,其罪就得赦免。

如果沒有舊約,可能有人會說,神,沒有給他們機會,讓他們證明,他們是否能夠行律法。。。
所以,舊約,是新約的鋪墊。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5 01:00
這是一個最普遍的誤解,也是很簡單的道理。基督信仰並不是不要「修行」(我們叫「跟隨」),而是我們得以稱義不是靠著修行來的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4 22:11

不用掩飾啦,你這句話本身不就是把「得救」和「修行」脫鉤了么? 換句話說,你的「修行」不過是一種「表演」而已,有沒有都沒關係啊,因為我們得以稱義不是靠著修行來的
作者: hey211    時間: 2010-5-5 01:05
好像多表演一點愛心也沒什麼不好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5 01:05
回復 65# Servant
所以,「修行」不「修行」都一樣嘍 你看那些神父修女們修行多辛苦啊,可到頭來未必上天堂,反而少了那麼多人見樂趣。要不然,哪會憋得神父們找機會替上帝為處女們播種啊?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01:57
不用掩飾啦,你這句話本身不就是把「得救」和「修行」脫鉤了么? 換句話說,你的「修行」不過 ...
·八戒· 發表於 2010-5-5 01:00

你說脫鉤也可以,這並沒有關係。因為即使基督徒的得救與行為脫鉤了,也一樣有行為。佛教徒沒有脫鉤,行為也不見得就好,那又有什麽用呢?我給你舉個最近比較流行的例子也許能幫助你理解這個不太難的問題:外交官具有當事國的法律豁免權,他的行為已經與結果(法律懲罰)脫鉤了,反過來,還在本國生活的人並沒有脫鉤。八兄覺得平均來看,是外交官的行為好呢?還是普通百姓行為好?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01:58
回復 69# ·八戒·
八兄有點口無遮攔啦,口頭警告一次!
作者: 八福    時間: 2010-5-5 02:18
又差點嚇我一跳……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02:39
回復 72# 八福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02:42
好像多表演一點愛心也沒什麼不好
hey211 發表於 2010-5-5 01:05

這是我以前總結過的一個反基的「反美現象」。
http://my.backchina.com/space-102297-do-blog-id-27087.html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5 03:40
你說脫鉤也可以,這並沒有關係。因為即使基督徒的得救與行為脫鉤了,也一樣有行為。佛教徒沒有脫鉤,行為 ...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5 01:57

你所謂的「有行為」,不過是一種表演而已。你舉的外交官例子很好啊,因為脫鉤了,所以那外交官就可以肆無忌憚的違法啦。因此,外交官的行為要比普通百姓差得多啦。普通百姓不可以違章停車,他卻可以。其他違法的事也一樣。

所以,俺說基督教的教條就是在鼓勵人們犯罪啊。

你看聖經里的例子那就更多啦,殺人放火的強盜能上「樂園」,而辛辛苦苦遵守戒命的法力賽人卻要下地獄,這不是鼓勵人們去殺人放火當強盜嗎?你認為世界上多一些法力賽人好呢還是多些強盜好? 聖經在鼓勵什麼呢?
作者: hey211    時間: 2010-5-5 04:32
本帖最後由 hey211 於 2010-5-5 04:41 編輯

外交豁免權是讓外交官犯罪?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04:36
回復 76# hey211
強吧?我都沒話說了。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5 06:35
請pala兄讀一讀這一段聖經,希伯來書第9章:
8 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 ...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4 22:45

楓樹兄,我也請你看一看以下經文: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利未記5:1-6)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利未記4:13-14)。

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民數記15:27-31)

看到沒有?日常生活中的小過失,才可以贖罪,故意犯罪者不適用。更重要的是,猶太律法嚴禁以人獻祭,耶穌可以被當成牲口,殺來獻祭嗎?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5 06:47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0-5-5 06:57 編輯
是的,這樣的說法在聖經里有幾處。不過如果放到整本聖經的大環境里看,就知道這樣說法的意思並不是說他們達到了可以通過自己的義得永生的地步 ...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4 23:08

呵呵!楓樹兄,聖經不是上帝啟示的嗎?聖經裡白紙黑字許為義人的人,而且是沒有可指摘的義人,能否得永生,還得由你們來裁決,我覺得你們的膽子都很大啊。其實因為不信天使而挨罰,這種事算不了什麼;亞伯拉罕剛聽說自己的老伴要給他生個兒子時,也當它是個笑話,不是嗎?人家還是信心之父呢。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5-5 06:54
回復  Dhammapala
pala兄,讀過你的幾個帖子很有收益。所以特別藉此地表示感謝。有一本書已經在美國暢銷多 ...
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10-5-4 23:17

謝謝你提供的信息。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11:10
回復 78# Dhammapala
是的,這些經節我都讀過。在律法時期,神對以色列人是要求很高的,或者說是標準沒有降低很多,因為律法時期主要是要人知罪。另外為了保證神的選民與眾不同,以便傳承神的話語和恩典,以至於使恩典可以在時機成熟的時刻臨到全人類,也使得神對以色列人要求很嚴格,所以大的罪很多都是死罪。

但是我給pala兄看的那些經文很清楚地說明了舊約時期所獻的禮物和祭物,是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的,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人的罪。故意殺人是死罪,沒有機會贖罪,為什麼?我想pala也知道,舊約時期的原則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是說對等原則。所以對於故意殺人的,除非用人的生命償還,沒有其他的方法。而舊約時期耶穌沒有來,世間又找不到一個無罪的人,當然就是沒有挽回餘地了。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11:13
回復 79# Dhammapala
你說的不錯,即使是信心之父也一樣有軟弱,所以所有可以承受永生的,都是神的恩典。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5-5 22:08
外交豁免權是讓外交官犯罪?
hey211 發表於 2010-5-5 04:32

不是讓他犯罪,而是給了他自由犯罪不受懲罰的權利。這可比上帝更寬容啊。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5-5 22:29
回復 83# ·八戒·
那麽實際上呢?外交官是不是就因此都自由犯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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