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在海外「美國公司」工作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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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bw
時間:
2010-4-21 04:50
標題:
在海外「美國公司」工作的好處
綠卡持有人,甚至美國公民,如長期在海外工作,會面臨不少困擾。綠卡持有人可能會被迫每過幾個月就要飛回美國,否則面臨取消綠卡,或面臨申請公民時在美居住時間不夠;如要申請家人移民則可能被認定」domicile」不在美國而不具擔保資格。美國公民同樣可能被認為其」domicile」不在美國而不能擔保親屬移民。
如果在海外替「美國公司」工作,這些問題可能得到解決。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能獲綠卡后立即申請公民(不計任何時間)。
什麼樣的海外公司構成「美國公司」?如果按現行法律或判例不構成「美國公司」,有無辦法作出一些改變使其成為「美國公司」?歡迎有興趣的讀者就個案進行諮詢。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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