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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壇反賭要揪出大魚更要揭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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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4-16 1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0年01月22日07:19南方網社論


持續兩個多月的足壇反賭行動,終於進入到攻堅階段。就在昨天,有媒體披露,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原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已被警方控制接受調查。與此同時,原申花隊主教練賈秀全也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如果說足壇反賭之初,許多人還曾擔心這次會不會雨過地皮濕,現在看來,這些年和足壇有過干係的人,可能都在擔心午夜的敲門聲會不會光臨。

中國足壇的腐爛非一日之功,演變到今日,足球圈子裡相當一部分人都難以自清,如果按照嚴格的法律規定,最後結果很可能是,過去十幾年足球界檯面上的人物,無論是球員、教練、隊醫、俱樂部負責人,還是足協的官員,有問題的不在少數。對於那些當年憑藉自己的權力和位置操縱比賽愚弄球迷的人,當下的夜不能寐不值得同情。但也要看到,在一個遊戲規則徹底壞掉的市場,正直的人很難生存。要麼隨波逐流,要麼良幣被劣幣驅逐。因此,即便參與過賭球的人,也分主動作惡還是被動參與。毫無疑問,這些被動參與賭球的協從者,也應該講出真相,給公眾一個交代。但是,如果按照法律將他們悉數判刑入獄,似也不敢輕言正義徹底地得到了實現。試想,當不作惡就無法生存的時候,更應該審判的到底是遊戲規則本身,還是每一個在遊戲規則下適者生存的理性的人?

不懷疑這次警方反賭的決心和力度,但也有些擔心:足壇積弊甚久,黑幕重重,真的能在短時期內徹底查清曝光?如果嚴刑峻法之下,每個人不抓到自己就不道出真相,真相能否徹底釐清?如果在抓住幾條大魚之後,宣布整個反賭大功告成,這又究竟算不算成功?

類似的困境在幾十年前的香港也曾經歷。由於法紀廢弛,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香港的警察非常腐敗,勾結黑社會、收受回扣、貪贓枉法比比皆是。廉政公署成立后,首先拿警界開刀,但為了體現最大限度的公正,也為了辦案的效率,廉政公署公布了有條件的赦免條款。只有和廉署配合,主動講出真相,或者提供他人犯罪的線索,涉案警員就可以獲得有條件赦免。在台灣陳水扁案的偵辦過程中,被告轉化為污點證人的也有數位,其中最關鍵的一位是陳水扁家的會計,她的反水在審理陳水扁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當然,她的行為也最終換得了自己不被起訴的承諾。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中,在案件的偵辦和起訴過程中都有污點證人或者有條件赦免制度,設立該項制度的理由,在於有利於警方獲得真相。因為真相是司法審判的基礎,有真相才有正義,而不是有懲處才有正義。真相比懲罰尤其是有選擇的司法懲罰更重要。因為在一個巨大的黑幕當中,往往小人物和隨從者更容易留下痕迹,進入警方的視野,而那些真正的幕後黑手,卻由於經驗老到而水過無痕,沒有重要的證人指證,很難讓他們顯形。如果不能知曉全部的真相(或者最大限度的真相),必定有人(尤其是幕後的首惡)會逃脫法律的懲罰,這比法律在獲知真相、權衡得失之後,有條件地赦免某位當事人要糟糕得多。正因為如此,法律寧願選擇以有條件的寬恕來換得真相。

這樣的法律規定值得今天的足壇反賭借鑒。當下的中國足壇,反賭當然十分必要,但更大的難局還在於重建市場,在一個幾乎沒有乾淨人的群體中重建市場。這需要重建規則,也需要重建道德。而這一切的基礎都在於,將過去這趟渾水中所有的貓膩都調查清楚。當年隋波事件究竟真相如何?渝沈風波為什麼警方介入卻沒有深入?2001年足壇反黑到底卡在了哪裡?還有許多,許多……但這顯然不是警方僅憑法律的嚴厲就能做到的。從這個角度講,某些足壇大人物被查處當然值得關注,但也希望警方能將視野放寬,調查更多的歷史積案,並宣布只要和警方配合,所有涉案人員都可以獲得有條件的赦免,直至追查到最終的真相。那些配合警方調查的協從者,可以在法庭上得到寬恕,但必須向公眾道歉,並通過今後誠實的工作,贏得球迷和公眾的諒解。對於那些操縱比賽、製造不公遊戲規則的首惡,法律則要體現恰當的尊嚴,給予應有的懲處。如此,綠茵場上的空氣方有希望得到徹底的凈化,每一次開場的哨聲,才有可能是公平競賽的開始。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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