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駁"駁盧笛的胡說八道" [列印本頁]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3:44
標題: 駁"駁盧笛的胡說八道"
蘆笛: 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法盲兼胡說八道的混蛋.

1. 零八憲章, 不僅是劉曉波寫的(寫憲章不違法). 而且是他一份一份發給別人. 請人薟名的. 有些是自願的. 但有些是情面難卻, 不得已薟的(那就怪不得劉了. 總不能象貪官們說的"是情面難才卻受賄, 罪不在我"). 中國法律. 一向是首惡必辦. 從者從寬. 兩者當然區別大了(劉小波何惡之有?).

2.劉曉波的文章雖發表在過國外. 但談的是中國的事啊(中國事為什麼不能中國公民不能談?). 要煽動顛覆的也是中國政府(政府之權來自民眾授予, 為何不可非議或和平地顛覆? 現政權自身也是靠顛覆前一政權得來的.). 他又是中國的公民. 中國不審判他. 該誰審判(文革口氣)?

3.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出現兩套憲法(憲章和憲法的差別都沒搞懂). 你在美國發表另一本憲法試試. 肯定會判你無期(相反, 可能經過議會辯論, 成為憲法修正案). 是中國判清了. 而不是判重了. 請作者學習學習世界法律. 不要坐井觀天.中國只辦首犯. 說明了中國重視人權. 好得很. 為中國的人權進步而叫好.


奉勸作者: 你和盧笛相比, 知識面, 邏輯能力, 表達能力差的太遠, 不要耍了.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3:52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2-31 03:53 編輯
蘆笛: 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法盲兼胡說八道的混蛋.

1. 零八憲章, 不僅是劉曉波寫的(寫憲章不違法). 而且是他一份一份發給別人. 請人薟名的. 有些是自願的. 但有些是情面難卻, 不得已薟的(那就怪不得劉了. 總不能象貪 ...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3:44


啊呀, 又來一個法盲. 批判不過來啊. 這種不值一駁的文章, 我就懶的動筆了.大家自己看駁得有理否? 大概大家都能看懂吧.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4:13
2# 非常時期


神了, 你自己可以編輯已發回貼. 版主和你把兄弟, 或者你就是版主馬甲?
作者: 沒有放屁    時間: 2009-12-31 04:37
3# lpknx


如有此事. 那的確是神了.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5:07
3# lpknx


如有此事. 那的確是神了.
沒有放屁 發表於 2009-12-31 04:37



同意. 歡迎樓上兩位網友舉證.
作者: guaiyouli    時間: 2009-12-31 05:21
5# 非常時期

你跟在我上貼的蘆笛文章后的與你樓下主帖相同的回帖我看了,誠如 lpknx 網友所說 :「 你和盧笛相比, 知識面, 邏輯能力, 表達能力差的太遠 」,這評語極其中肯,你當有點自知之明才是 。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5:47
5# 非常時期

你跟在我上貼的蘆笛文章后的與你樓下主帖相同的回帖我看了,誠如 lpknx 網友所說 :「 你和盧笛相比, 知識面, 邏輯能力, 表達能力差的太遠 」,這評語極其中肯,你當有點自知之明才是 。
guaiyouli 發表於 2009-12-31 05:21



說實話. 我比蘆笛知法多得多了. 他的的確確是個法盲. 可能他離開中國太久了. 完全不懂中國. 儘是胡說八道.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5:48
3# lpknx


請你舉證啊.
作者: 諧和。    時間: 2009-12-31 06:00
1# lpknx

美國允許有人搞另一套憲法來反對美國的現有憲法么?

劉曉波是個法盲,判刑坐牢活該!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6:18
8# 非常時期


老弟, 你的回貼一開始有白字, 把"法盲"錯成"發盲". 我看了直笑老弟你碼字太粗心.

幾分鐘后,"發盲"被改成"法盲".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6:25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2-31 06:36 編輯
8# 非常時期


老弟, 你的回貼一開始有白字, 把"法盲"錯成"發盲". 我看了直笑老弟你碼字太粗心.

幾分鐘后,"發盲"被改成"法盲".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6:18


那不是我自己改的嗎? 每一個本人寫的帖子. 下面都有編輯. 可以改編自己的帖子. 你連這個也不懂?  你再看看帖子上方有誰編輯的字樣. 請你再去看看.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6:27
1# lpknx

美國允許有人搞另一套憲法來反對美國的現有憲法么?
諧和。 發表於 2009-12-31 06:00


絕對允許有人另提新憲法. 至於能否被議會表決或全民公決認可, 那就要看運氣咯.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6:31
11# 非常時期

鄙人孤陋寡聞, 不知此竅門, 所以把你視為神人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6:34
絕對允許有人另提新憲法. 至於能否被議會表決或全民公決認可, 那就要看運氣咯.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6:27



你別忘了他還分發給眾人, 要求他們薟名已形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6:44
14# 非常時期

這說明劉遵守遊戲規則, 知道一個"動議"要變成"提案", 要有一定數量的聯署.

此點各國皆然. 請參考中國人代會組織法.
作者: 諧和。    時間: 2009-12-31 07:01
12# lpknx

劉拿美國政府的錢去顛覆中國政府,罪有應得。
你裝什麼糊塗?如果你拿其它國家政府的錢去顛覆美國的國體,
美國人的治罪會更嚴格,判個間諜罪是便宜了你。

你不信,就去以身試法,看看。
作者: 諧和。    時間: 2009-12-31 07:05
15# lpknx

劉是起草人,犯了顛覆煽動罪,這個罪的定義在美國也一樣,
不信,你去美國搞一搞,試一試,起草個反對美國憲法的東西,
到處找人簽名。

你起草好了,到網上招呼一聲,我來幫你簽名。

你不敢。因為你在美國政府那裡拿錢,它們是你的爸爸:((
作者: lpknx    時間: 2009-12-31 07:25
樓上小子, 你理不夠, 罵來湊, 呵呵...

你的主子是學生輔導員出身.
輔導員者, 紅而不專之謂也.
怪不得你的水平也如此.
作者: 老法師    時間: 2009-12-31 07:40
1# lpknx

美國允許有人搞另一套憲法來反對美國的現有憲法么?文

劉曉波是個法盲,判刑坐牢活該!
諧和。 發表於 2009-12-31 06:00

即使美國合法的事, 在中國也不一定合法. 事關兩國法律不同. 你不能在中國開賭埸, 也不能開妓院. 如有網友認為 "民眾有顛覆政府的言論自由". 大可去自由國家自由的發表. 但在中國, 對不起, 你得坐牢.
作者: 新鮮人    時間: 2009-12-31 08:32
絕對允許有人另提新憲法. 至於能否被議會表決或全民公決認可, 那就要看運氣咯.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6:27



那你就另訂一套新憲法. 又帖網上. 又寄給朋友. 讓他們薟名. 依美國法律, 不是判無期徒刑也至少是判20年. 試試?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12-31 09:19
絕對允許有人另提新憲法. 至於能否被議會表決或全民公決認可, 那就要看運氣咯.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6:27

好象有人立過,還捎帶著立了總統,結果被林肯武裝鎮壓了。其實按照美國的憲法,南方人當然有人權,也有推翻現政府的權利,但就是被林肯鎮壓了。所以,要想推翻,就得用武力。林肯是勝利者,所以,就是他違了憲也是對的。沒有和平推翻一說,要推翻現政府,就請劉曉波等武力推翻。否則被人鎮壓也是正常。
作者: jedi_xie    時間: 2009-12-31 09:43
好象有人立過,還捎帶著立了總統,結果被林肯武裝鎮壓了。其實按照美國的憲法,南方人當然有人權,也有推翻現政府的權利,但就是被林肯鎮壓了。所以,要想推翻,就得用武力。林肯是勝利者,所以,就是他違了憲也是 ...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31 09:19

據說,美國人為武裝鎮壓起義人民的統治者立了個紀念館,好像挺有名,每個美國人都去頂禮膜拜,有空要去看看。
作者: 諧和。    時間: 2009-12-31 22:38
樓上小子, 你理不夠, 罵來湊, 呵呵...

你的主子是學生輔導員出身.
輔導員者, 紅而不專之謂也.
怪不得你的水平也如此.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7:25


哈哈哈哈,罵了你爸爸你心疼啦?你個狗奴才!還要罵你。嘿嘿。
作者: 銅山    時間: 2009-12-31 23:40
中國事為什麼不能中國公民不能談?

樓主啊, 您這句話啥意思! 中國話你都說不利落,還駁這個駁那個的!還"發盲法盲"的。快去撞南牆!
作者: tx59    時間: 2010-1-1 03:51
那你就另訂一套新憲法. 又帖網上. 又寄給朋友. 讓他們薟名. 依美國法律, 不是判無期徒刑也至少是判20年. 試試?
新鮮人 發表於 2009-12-31 08:32

只要你指出這是違反了美國的哪條憲法或者法律,那比試試更有說服力。
作者: tx59    時間: 2010-1-1 03:53
據說,美國人為武裝鎮壓起義人民的統治者立了個紀念館,好像挺有名,每個美國人都去頂禮膜拜,有空要去看看。
jedi_xie 發表於 2009-12-31 09:43

說的很對,關鍵就是「武裝」這兩個字,美國的法律也明確地強調了它。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0-1-1 07:47
就這水平也來寫駁文,哎~~~無知真是可怕啊。。。汗。。
作者: larrychen83    時間: 2010-1-1 09:29
蘆笛: 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法盲兼胡說八道的混蛋.

1. 零八憲章, 不僅是劉曉波寫的(寫憲章不違法). 而且是他一份一份發給別人. 請人薟名的. 有些是自願的. 但有些是情面難卻, 不得已薟的(那就怪不得劉了. 總不能象貪 ...
lpknx 發表於 2009-12-31 03:44


確實,憲法和憲章差一個字,意思差遠了。
英文憲章是charter, 憲法是constitution, 根本就是兩個概念。
難道作者真就不懂?當然不是,他是有意的混淆概念而已。
作者: 沒有放屁    時間: 2010-1-1 09:43
只要你指出這是違反了美國的哪條憲法或者法律,那比試試更有說服力。
tx59 發表於 2010-1-1 03:51



tx59  你沒有看非常時期貼出的美國有關法律? 寫得夠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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