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駁蘆笛的胡說八道. [列印本頁]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09-12-31 03:25
標題: 駁蘆笛的胡說八道.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2-31 03:29 編輯

蘆笛: 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法盲兼胡說八道的混蛋.

1. 零八憲章, 不僅是劉曉波寫的. 而且是他一份一份發給別人. 請人薟名的. 有些是自願的. 但有些是情面難卻, 不得已薟的. 中國法律. 一向是首惡必辦. 從者從寬. 兩者當然區別大了.

2.劉曉波的文章雖發表在過國外. 但談的是中國的事. 要煽動顛覆的也是中國政府. 他又是中國的公民. 中國不審判他. 該誰審判?

3.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出現兩套憲法. 你在美國發表另一本憲法試試. 肯定會判你無期. 是中國判輕了. 決不是判重了. 請作者學習學習世界法律. 不要坐井觀天.中國只辦首犯. 說明了中國重視人權. 好得很. 為中國的人權進步而叫好.
作者: 沒有放屁    時間: 2009-12-31 04:28
蘆笛: 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法盲兼胡說八道的混蛋.

1. 零八憲章, 不僅是劉曉波寫的. 而且是他一份一份發給別人. 請人薟名的. 有些是自願的. 但有些是情面難卻, 不得已薟的. 中國法律. 一向是首惡必辦. 從者從寬. 兩 ...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2-31 03:25



駁得極為有理. 令人信服.
作者: amely7777    時間: 2009-12-31 04:51
頂頂頂
作者: 諧和。    時間: 2009-12-31 05:29
頂頂頂!
作者: 沒有放屁    時間: 2010-1-1 10:48
駁得很有水平. 頂,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0-1-1 10:58
沒看到蘆笛的原文。不過,這傢伙越來越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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