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讓孩子從小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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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藍的天
時間:
2009-11-19 20:51
標題:
讓孩子從小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梁啟超說:「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凡屬於我自己打主意要做的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責任感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極為重要的,因此父母更要重視孩子責任感的培育。
如今的家長不太重視培養孩子的責任心,當孩子遇到一些事情的時候,家長總想替孩子完成,希望能為孩子留出更多的時間去學習。責任心是孩子做人、成人的基礎,因為有責任心的人,首先要有一定的道德水準,否則他也不可能對事情負責任。
責任心也是做事情的標準之一,沒有責任心就不可能認真去做事。因此,要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必須讓他們養成對自己的行為結果負責的習慣。
我們每個人都會犯錯誤,別說是小孩子,即使是長大成人了,也還是會犯一些錯誤,人無完人,犯錯誤本身是正常的,尤其是在創新的道路上,在成長的道路上,有些錯誤是可以包容原諒的,但有一條原則我們應該堅持:必須為所犯的錯誤承擔代價!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世界上「吃塹」的多了,有的長智了,有的卻沒有長智。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沒有讓當事者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
孩子由於年幼缺乏知識和經驗,經常會造成一些過失,這毫不奇怪。比如,不小心打碎了物品、一時衝動傷害了別人、粗心大意造成了麻煩等等。發生這類過失的時候,許多父母會責怪孩子,如這樣說:「你怎麼搞的?能這麼做嗎?討厭!快走吧,回家寫作業去。」
於是,孩子沒事了,什麼責任也不必負,回去該學習就學習,該玩就玩。父母則留下來承擔責任,又是道歉,又是賠償。這樣做,孩子怎麼可能有責任心?細想一下,正是父母剝奪了孩子履行責任的機會。
著名教育家茨格拉夫人說:「必須教育孩子瞳得他們不同的一舉一動能產生不同的後果,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們一定會學得很有責任感的。」
對自己負責,就是讓孩子處理自己的事情,並承擔其後果。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克服孩子的依賴性,培養獨立性,也就是讓孩子獨立思考問題、獨立解決問題、獨立去處理自己應做的事。
比如,在家庭生活中,父母應該分配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當然在剛開始的時候需要父母對孩子進行檢查和監督。特別是要明確地讓孩子明白學習是他自己的事,不是父母的事。
只有讓孩子懂得自己的行為將會產生什麼後果,他才會對自己的行為去負責任。在現實生活中,父母要試著把孩子生活中的每一項責任都放到他自己的身上,讓孩子自己承擔。
比如,當孩子遇到麻煩的時候,你應該說:「這是你自己選擇的,你想想為什麼會這樣?」而不要對孩子說:「你已經努力了,是爸爸沒有幫助你。」雖然只是一句話,卻反映出了觀念的不同。如果你無意中幫助孩子推卸了責任,孩子將會認為自己無須承擔責任,這對他以後的人生道路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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