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
創世紀
22: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16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22:17論福 ...
答案是: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的。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8-23 17:56
所有的人稱義,都是因信稱義。因信稱義在先,然後我們看到的是「生命」的改變。如果一個人,口裡承認,我們很難說他是否心裡相信。按雅各的說法,如果沒有行為,那「信心」就是死的,因為從外面,我們看不到生命的 ...
研究 發表於 2009-8-23 22:23
9# can
我的觀點已經明確,保羅與雅各的論述,是從不同的角度闡釋什麼是「信」,信的內涵與外延的關係。也許你把雅各所談真信心要有行為,看作是「信心+行為」,實際上雅各是在談什麼是真信心。
研究 發表於 2009-8-23 23:34
坦白講,如果因信就能近天國的話,那實在是一大喜訊,大家何必要反對呢,於你我都有益,行善的壓力也不會那麼大,對不對?只是覺得不可能罷了,世界上哪有那麼便宜的事,耶穌祂自己也在不斷地強調行為的重要性。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8-24 13:31
我不同意你對說法。
如果"因信稱義"那麼容易去行的話,那聖經里那麼多人嘮嘮叨叨地反覆強調行為的重要性,豈不都成了祥林嫂了?![]()
首先,近天國是窄門,這個理論就說明了不容易,其二,末日審判對近天 ...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8-24 00:06
那倒不一定是喜訊。進天國是一回事,你能否在天國安居則是另一回事。我記得耶穌說過,天國沒有Sex 。如果你對男女間那檔事貪戀不捨,即使耶穌大發慈悲,接你進了天國,你也待不住,因為你過得很痛苦,最後你會自己離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8-24 09:05
馬太福音5: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現在讓我們跪下,兩手握成一個拳,雙眼緊閉做痛苦狀:「主耶穌啊,文責自負兄弟說要像天父完全一樣是不可能的,你說怎麼辦吧?」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8-24 22:56
不對,
7: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身卻順服罪的律了。
可見保羅最後還是活在罪里,只是心靈上歸了耶穌,這就是因信稱義的來由吧? ...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8-24 13:26
對不起,你講的不對。不要低估了前輩們的理解力。「信」與「行」的定義他們都很清楚。
保羅與雅各的論述,根本不是從不同的角度闡釋什麼是「信」,而是解釋究竟什麼才可稱「義」。是僅僅因為「信」就足夠了呢 ...
can 發表於 2009-8-24 03:17
保羅在這裡主要談的是自身的屬靈征戰,基督徒喜歡神的律,但殘留在基督徒肉體的罪,讓基督徒犯罪;然而,隨著新生命的成長,「新我」一天一天長大,「老我」一天一天走向死亡。基督徒得救在乎於是否有新生命。
研究 發表於 2009-8-25 22:14
雅 1:2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
雅 1:3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
雅 1:4
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研究 發表於 2009-8-27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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