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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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門事件總結(請置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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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道無邊
時間:
2009-7-2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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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門事件總結(請置頂)
本帖最後由 大道無邊 於 2009-7-20 17:38 編輯
作者:
平安08.1
時間:
2009-7-20 17:54
中共暈菜!巴黎法庭緊急判決法國政府敗訴
華鎮江
【人民報消息】巴黎行政法庭緊急判決法國政府敗訴。這新聞對嚮往民主制度的中國大陸生活的人來說,簡直是上蒼送來的一個大大的禮物。
法國前總統希拉克當政期間,由於有私人生意在中國,所以在江澤民和中共面前明顯雙膝缺鈣。當中共黨魁去法國時,使法國警察成為幫助中共迫害人權的工具。
尤其是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鎮壓信奉「真、善、忍」的法 輪 功以來,希拉克政府從來不批准法國法 輪 大 法 協會在中共使館前合法集會抗議。
2009年7月20日是江澤民擅自發起鎮壓法 輪 功的第10個年頭,巴黎警察局依然不批准法國法 輪 大 法協會這一天在中共使館前集會抗議。為此,法國法 輪 大 法協會只好上訴巴黎行政法庭,以求公正判決。
7月18日上午,巴黎行政法庭緊急開庭,該庭緊急審理法官(juge des referes)並於當天下午頒布法令(ordonnance),取消巴黎警察局不讓法國法 輪 大法協會於7月20日中共迫害法 輪 功10周年紀念日在中共使館前集會抗議的禁令,並通報法國內政部。
該法令稱:
鑒於法國行政司法法授權緊急審理法官在48小時內發出必要命令以捍衛基本自由;
鑒於法 輪 功學員以往的集會從未危害公共秩序,從而警方引用的維也納公約不適用;
考慮到法國法 輪 大法協會要求的集會地點與中使館已有一定距離;
考慮到7月20日是鎮壓法 功 成員10周年而具有象徵意義且涉及其表達自由的行使;
警方的禁令嚴重而明顯非法的侵犯了公民集會示威及表達自由,因而有必要終止該禁令的執行。
該法令並判決,國家、即敗訴方,向法國 法 輪大法協會支付1000歐元的司法費用。
該法令亦將送達法國內政部。
巴黎行政法庭緊急判決法國政府敗訴,讓中共暈了菜,讓炎黃子孫受到極大鼓舞,原來民主制度是這樣的!
判決后,法國法 輪 大 法協會主席唐漢龍接受採訪時表示:「不是警察局不了解我們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也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來了解我們,但是我們看時間也太長了。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共向法國政府施加壓力,或者我想是法國政府為了討好中共讓巴黎總警察局違背法律做虧心事。我認為,通過行政法官這次的判決,主持了正義,也使法國找回了人權祖國的稱號。最主要是通過這件事,讓世人不要忘記,法 輪 功在在中國還被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
巴黎行政法院法官對巴黎總警察局局長不讓法 輪 功協會在中共使館正面和平請願的禁令予以否決,這是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 輪 功以來,法國法 輪 大 法協會首次被正式獲准在中共使館前集會抗議。
起訴律師對此表示,法 輪 大 法協會的勝訴,是「歷史性突破,也意味著一個長期的勝利。」
此判決不禁讓人想起上海蓮花路上整體翻覆的13層大樓(江澤民當政13年),這一切預示著什麼,已經不言而喻了。△
(人民報首發)
作者:
花落有聲
時間:
2009-7-20 23:59
看不清楚,圖片模糊!
08弟弟啊!你就不要轉移話題了!要大膽的去明辯嘛!
作者:
大道無邊
時間:
2009-7-23 21:46
看不清楚,圖片模糊!
08弟弟啊!你就不要轉移話題了!要大膽的去明辯嘛!
花落有聲 發表於 2009-7-20 23:59
看這些圖片,要用滑鼠點一下,然後放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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