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基督徒槍殺牧師,彰顯了神的哪些大能? [列印本頁]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1 22:54
標題: 基督徒槍殺牧師,彰顯了神的哪些大能?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09-3-12 01:25 編輯

"去年7月于田納西州發生,58歲槍手因不滿一間教堂說的道理太過開放,走到教堂開槍,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事見: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751894&extra=page%3D1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2 01:30
1# 異鄉
把網址的鏈接活化了一下,以便網友查閱。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2 01:33
1# 異鄉

其實,牧師被刺殺時有發生,歷史上死於真道的基督徒也不少,如彼得,保羅,,,,他們都是為基督做見證。

至於你引的新聞里的牧師為什麼而死,由於不了解情況,不便評論。
作者: 八福    時間: 2009-3-12 02:12
1# 異鄉

那個58歲的槍手,是反基嗎?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2:19
4# 八福

應該是基督徒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2:21
4# 八福
是不是反基不好說,但這事兒不像基督徒做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2:40
肯定不是反基。因為這個槍手仇恨的是自由派,女權和 Gay。

對這個槍手思想影響最大的是幾個保守派基督徒。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2:48
保守派基督徒是個什麼概念?聖經對基督徒的教導是愛,是不殺人。這個人受的是哪門子教導?
作者: 八福    時間: 2009-3-12 02:53
7# 異鄉


所以你判斷是否基督徒的標準,是 「仇恨……、……、……」 。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2:56
保守派基督徒就是既是保守派又是基督徒。
比如這麼幾個人:
The following books were found in Adkisson's home during a police search:
"Liberalism is a Mental Disorder" by radio talk show host Michael Savage
"Let Freedom Ring: Winning the War of Liberty over Liberalism" by talk show host Sean Hannity
"The O'Reilly Factor: 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Completely Ridiculous in American Life" by television talk show host Bill O'Reilly

In his letter, Adkisson also cited Bernard Goldberg's book "100 People Who Are Screwing Up America".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01
這幾個speaker有沒有講過「愛人如己」「不可殺人」?警察有沒有翻到其它的書籍?你說的這些可否作為證據來證明是這幾個speaker慫恿他殺人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3:08
11# MapleTree

沒有報道說警察找到了其他書籍。

這些證據只是表明了他的仇恨思想的根源,但是不能說這幾個人「慫恿」他殺人。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11
我看到的是兇手沒有受到全面的基督信仰的教育,真是個悲劇。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3:17
13# MapleTree

你倒怪會為犯罪找理由。

就算全面受到過基督教信仰的教育,又能如何?還不照樣投毒殺人。。。那什麼話說得好,壞樹結不出好果子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18
14# 異鄉
不是我會為犯罪找理由,是你在為犯罪找理由。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3:22
15# MapleTree

豬八戒倒打一耙
殺了人犯了罪的是基督徒,為基督徒殺牧師找理由的也是基督徒,可不是自由派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09-3-12 03:27
這幾個speaker有沒有講過「愛人如己」「不可殺人」?警察有沒有翻到其它的書籍?你說的這些可否作為證據來證明是這幾個speaker慫恿他殺人的?
MapleTree 發表於 2009-3-12 03:01

這幾個可都是天天在講基督教價值觀,批評美國民主黨去宗教化運動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30
你這叫典型的歸因錯,你自己也承認沒有證據表明兇手殺人是受到誰的慫恿,對不對?他殺人不是因為他是基督徒,美國自稱或者被人認為是基督徒的人太多了。他殺人是因為他自以為是,他殺人是因為他要所有不聽他的人都要死。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38
17# hellman
你也天天在這裡批評基督徒啊,難道你會殺死我們嗎?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3:41
他殺人的理由,報道里說得很清楚,就是仇恨自由派,順帶連開放一點的牧師都仇恨,「不滿教堂說的道理太過開放」

他仇恨思想的根源,就是那些保守派基督徒喋喋不休的宗教言論的灌輸,這也是警方查明的事情,不是我怎麼怎麼歸因出來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51
那你說為什麼兇手只聽了保守派喋喋不休的言論,而沒有聽自由派喋喋不休的言論呢?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3:58
21# MapleTree

人和人不一樣,有些人「珍惜生命,遠離毒教」

有些人「宗教至上」,所以仇恨自由派運動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3:59
自由派是不是基督徒?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4:03
23# MapleTree

自由派里有基督徒!有很多基督徒。比如那個言論很開放的牧師就是。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4:05
自由派如果也是基督徒,那你的所謂「宗教至上」就不對了,自由派也是「宗教」,那兇手到底是什麼至上的呢?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4:14
25# MapleTree

基督教里自由派教徒偏向於人道主義觀點,保守派教徒偏向於宗教至上,神權至上。

主貼里說的事情就是極端保守派的基督徒殺害了自由派的基督徒。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4:21
既然都是「宗教」,就無所謂的什麼「宗教至上」,既然都是基督徒,就無所謂的「神權至上」。所以這些都不是真正的理由,而是你的錯誤解讀。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只對神負責的,不屬於任何派別。聖經里這樣的教導也是很清楚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4:24
你怎樣解讀,那是你的事。反正發生的事實就是不贊成Gay的基督徒「不滿教堂說的道理太過開放」而殺害不反對Gay的牧師。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4:28
我也反對同性婚姻,但是我不會去殺人,世界上上億的基督徒也就那麼幾個極端分子,不能因為這樣的個別事件來推出不合適的結論。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9-3-12 04:34
上億
MapleTree 發表於 11-3-2009 15:28


20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04:38
20.21586億。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9-3-12 04:38
1# 異鄉



彰顯了人的罪.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4:43
什麼叫不合適的結論?我還根本沒提到什麼結論呢
MapleTree 不妨說說,會有什麼不合適的結論?
作者: 八福    時間: 2009-3-12 04:53
那槍手是反基也不一定。

1、反基身邊藏有若干本有關基督教的書籍,是很正常的。
2、仇恨自由派,女權和 Gay,不能成為否認為反基的證據。
3、槍殺基督教牧師及信徒,這個倒是很強力的反基證據。

雖然說到底也只是個推測,不過就這樣簡單地比較一下,兇手是不是反基,還是很明顯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6:00
34# 八福

這個倒不難,槍手到底是什麼身份是可以查清楚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6:03
32# 追求永生

原來如此。神沒事幹了,就整兩個基督徒相互殘殺,好來彰顯人的罪?嫌這個世界還不夠亂?
作者: 八福    時間: 2009-3-12 06:17
應該是基督徒
異鄉 發表於 2009-3-11 12:19


看你5樓的結論,我還以為你已經查過了呢。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6:23
37# 八福

從他的言行,以及警方所掌握的證據看,我認為他應該是基督徒
作者: 八福    時間: 2009-3-12 06:32
38# 異鄉

那你會不會 「認為」 錯了呢?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6:35
39# 八福

那你的看法就是他不是基督徒,是吧?
作者: 八福    時間: 2009-3-12 06:52
這樓換成我,標題就寫成 「疑似一反基槍殺了牧師……」

當然,如果你改成 「疑似一基督徒槍殺了牧師……」 我也沒話講。

可你搞得那麼斬釘截鐵,讓人家進來一看,還以為你是標題黨呢。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09-3-12 07:51
17# hellman
你也天天在這裡批評基督徒啊,難道你會殺死我們嗎?
MapleTree 發表於 2009-3-12 03:38

你和他們是一派的,他們不會殺你. 你如果說同性戀,女人可以當牧師,就得小心了.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09:38
基督徒都凈打岔

回到最初的問題,基督徒殺牧師,彰顯了神的哪些大能?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2 10:02
43# 異鄉

看了半天,我還是覺得永生弟兄說得在理兒。無論誰殺誰,都是彰顯人的罪。不是彰顯神的大能。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2 20:35
44# 研究

你要是覺著這事在神的掌握之外,那也對。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2 21:40
42# hellman
我在問你,會不會殺我們。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2 21:45
45# 異鄉

你認為神掌控萬事,這個基本原則是對的。但是神也賦予人有自由意志。如果人錯用了自由意志,就導致了犯罪,罪就顯現出來。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01:41
47# 研究

如果你承認「神掌控萬事」,那麼在這個基督徒殺牧師的事件當中,神起到了什麼作用?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3 02:13
47# 研究

如果你承認「神掌控萬事」,那麼在這個基督徒殺牧師的事件當中,神起到了什麼作用?
異鄉 發表於 2009-3-13 01:41


這是一個好問題。但是,我回答不了。因為我不是神;另外,對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也不清楚。你我都是局外人。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09:09
49# 研究

也就是說,神為了彰顯某項基督徒都不清楚的大能,就鼓動基督徒去殺牧師了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3 09:31
49# 研究

也就是說,神為了彰顯某項基督徒都不清楚的大能,就鼓動基督徒去殺牧師了
異鄉 發表於 2009-3-13 09:09

你如何得出是神鼓動這個人去殺牧師?神告訴你了嗎?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3 09:51
你感覺頭痛嗎?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0:45
51# 研究

如果你承認「神掌控著這件事」,那麼你覺得又有誰「鼓動」基督徒殺牧師呢?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3 21:00
53# 異鄉


人的罪性。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9-3-13 21:05
54# 研究


你的神這時候又開始「任憑」人的罪行胡作非為了?到底什麼時候「管教」,什麼時候「任憑」?有譜沒譜啊?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1:08
屬於神的,祂就管教,不屬於祂的祂就任憑。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2:21
就算任憑吧

也就是說,神為了彰顯某項基督徒都不清楚的大能,就任憑基督徒去殺牧師了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2:37
您的讀帖能力的確讓人佩服啊,不屬於祂的祂才任憑,既然你用「任憑」,怎麼還說「基督徒」呢?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2:42
58# MapleTree

你怎麼又說這個槍手不是基督徒呢?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2:50
我沒有說他不是,是你口口聲聲說他是基督徒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2:52
那你能否認他是基督徒嗎?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03
我可以說這不是基督徒應該做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3:07
你還可以說他根本不是人類呢,殺人也不是人類應該做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10
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的。這種行為不是正常人類的行為,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你都不應該這樣做,對不對?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3:14
所以他是不是基督徒,不是你隨便立個標準加以判明的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20
我沒有,希望你也認識到你的標題有問題。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3:25
66# MapleTree

我的標題沒有問題。因為我100%斷定這個槍手就是基督徒,除非你有確切的證據能否認這一點。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29
謝謝你的判斷,大家都知道你的100%是啥意思。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9-3-13 23:34
有些人就是這樣,基督徒出了問題就說那人不是基督徒,出一個開除一個,似乎那樣基督徒的隊伍就能夠純潔了。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38
應該說不出事的時候都人模狗樣的,出了事才知道教會裡也有混混。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3:44
68# MapleTree

那好,既然你不反對,那我就繼續用這個標題,繼續探討神靠著「任憑基督徒殺牧師」顯了什麼大能這個問題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9-3-13 23:44
你的神就這樣「任憑」混混在那裡混?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3 23:46
66# MapleTree

我的標題沒有問題。因為我100%斷定這個槍手就是基督徒,除非你有確切的證據能否認這一點。
異鄉 發表於 2009-3-13 23:25

你還是不懂啊。誰是基督徒,只有神有最後審判權。你我都不行。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3:49
本帖最後由 異鄉 於 2009-3-13 23:51 編輯
應該說不出事的時候都人模狗樣的,出了事才知道教會裡也有混混。
MapleTree 發表於 2009-3-13 23:38


你用這種話論斷其他的基督徒,顯得你很義吧?你有什麼證據什麼資格說你自己不是「人模狗樣的混混」呢?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51
我啥時候說我不人模狗樣的了?我也是。你再問問這裡的基督徒,誰不認可我的這句話?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3 23:53
75# MapleTree

別的基督徒也都承認自己是教會裡「人摸狗樣的混混」?不會吧,要麼,投票統計一下?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9-3-13 23:56
73# 研究


這時候怎麼不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了?你們怎麼來回說呀?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3 23:59
76# 異鄉
可以啊,你調查一下吧。
不過我是說我們平時都「人模狗樣」,你調查一下吧。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01
78# MapleTree

可不光是「人模狗樣」,而且是「人模狗樣的混混」?

你要不反對,我就真的去統計了?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4 00:02
73# 研究


這時候怎麼不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了?你們怎麼來回說呀?
溫和寶 發表於 2009-3-13 23:56

你說的沒錯。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我們只能聽到口裡承認這部分;誰心裡相信與否,我們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每個基督徒最後都要向神交帳。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4 00:06
75# MapleTree

別的基督徒也都承認自己是教會裡「人摸狗樣的混混」?不會吧,要麼,投票統計一下?
異鄉 發表於 2009-3-13 23:53

你可以調查一下,哪個基督徒不認為自己有罪?哪個基督徒認為自己是完人?

有人說過這樣的話,我覺得很有道理:教會裡都是罪人,監獄里都是好人。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10
81# 研究

那就是說,基督徒都承認自己是「人模狗樣的混混」?

不見得吧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4 00:13
82# 異鄉
朋友,我不反對,你去調查吧,我相信如果你的心是敞開的,結果會讓你大吃一驚的。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9-3-14 00:13
82# 異鄉


這倒是真的,他們都巴不得趕快離開這個骯髒的世界呢,在這個世界每活著一天都是在混。都在等著耶穌再來救他們的,可惜,總也等不到,所以就一直混。
作者: 研究    時間: 2009-3-14 00:13
82# 異鄉

這是楓樹兄的一種表達方式。我理解就是,基督徒都認為自己是罪人,都需要來到神面前懺悔。所謂「人模狗樣」也許就是這個意思。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15
83# MapleTree

那 MapleTree 呢?MapleTree 也承認自己是「人模狗樣的混混」?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18
難道把基督徒稱作「人模狗樣的混混」,非常符合基督教的道德倫理觀念嗎?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9-3-14 00:20
82# 異鄉

這是楓樹兄的一種表達方式。我理解就是,基督徒都認為自己是罪人,都需要來到神面前懺悔。所謂「人模狗樣」也許就是這個意思。
研究 發表於 13-3-2009 11:13


More deeply, brother MapleTree meant that the judgment from God is fianl and decisive on that man, not what that man thinks himself is.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39
還是這個問題:

難道把基督徒稱作「人模狗樣的混混」,非常符合基督教的道德倫理觀念嗎?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9-3-14 00:45
89# 異鄉

混混可不是你說的混日子的,上網查查,啥叫混混,那可是咱老家的詞。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47
90# sousuo

我沒說混日子啊,你不要亂打岔

我只是問,把基督徒稱作「人模狗樣的混混」,是不是非常符合基督教的道德倫理觀念?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9-3-14 00:52
91# 異鄉

說說看,啥叫混混?再說別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0:54
92# sousuo

我不知道什麼叫「混混」,我也不管什麼叫「混混」!

我只是想請基督徒回答這麼個問題:
把基督徒稱作「人模狗樣的混混」,是不是非常符合基督教的道德倫理觀念?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9-3-14 01:02
93# 異鄉

那你上面的話還不是跟沒說一樣?

還是看到什麼不好的詞都拿來往基督徒頭上套,那就不是很有意思了。

大家都不是小孩子,還用這樣鬥氣?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1:06
94# sousuo

這話不是我發明的呀,這可是出自 MapleTree 之口,而且研究和追求永生信誓旦旦作證的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1:08
94# sousuo

那就請你回答吧,  
把基督徒稱作「人模狗樣的混混」,是不是非常符合基督教的道德倫理觀念?

你覺得是,那就是,你覺得不是,那就不是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4 01:08
93# 異鄉
那句話很符合現實。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09-3-14 01:12
96# 異鄉
你很會把不相關的事情聯繫到一起:先是把人犯罪與神的大能聯繫在一起,現在又想往什麼道德倫理觀念上扯。
作者: 異鄉    時間: 2009-3-14 01:13
98# MapleTree

你就老老實實回答問題,好不好?
把基督徒稱作「人模狗樣的混混」,是不是非常符合基督教的道德倫理觀念?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9-3-14 01:16
99# 異鄉

看來老七的辦法大家都在情不自禁地仿效呀。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