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ZT 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猥褻了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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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雪無痕2
時間:
2008-11-4 03:34
標題:
ZT 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猥褻了女童
作者:曉宇
深圳「高官猥褻門」愈演愈烈,卻暫未有直接證據認定林嘉祥猥褻女童。網事如風,突然想起一句由奴隸帶進北美的非洲諺語,「乾草會把濕草點燃」。
當事人之一的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紀檢組組長林嘉祥,到目前為止,除了在視頻中出現外,還未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由於監控攝像頭的盲區,林嘉祥涉嫌猥褻女童的監控錄像缺失,接觸此事的人們,包括女童的父母,都依靠女童的指控及事件的逆推,來修補缺損的事實——人們是不是在不得不相信一個未完全證實的事情?
實在很佩服林嘉祥在視頻中光明正大的勇氣,卻又不得不反感他在事發與事後首鼠兩端的行為。一個11歲的小女孩在餐廳好心為一位50來歲的男子帶路,走到洗手間前倉皇奔回,跑向包房哭訴被男子在洗手間前卡住脖子強行拖往男廁,情急才得以掙脫。女童父母尋找男子交涉,面對責問,男子坦蕩豪言:「我就是幹了,怎麼樣?要多少錢你們開個價吧。我給錢嘛!」在表達「雖千萬錢,吾出矣」的能力后,面對憤怒,進一步表達出「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境界:「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來的,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和市委書記是山東老鄉。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麼樣,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麼收拾你們」。
誠哉斯言!活脫脫一部《官場現形記》的自白錄,午夜夢回沒敢對自己說的話,酒醉后敢於扯下遮羞布晾給公眾,真無愧「鬥士」,想想那些沒出事就逃往國外的高官,林嘉祥先生出了事不怕與不怕出事的境界算得上「典範」,至少用不了「勸回」那麼麻煩。
面對林嘉祥的「坦蕩」,假如我們不相信他真的幹了,又怎麼相信「要多少錢你們開個價吧」的直接與實在;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又怎麼相信「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來的,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的真實與優越;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又怎麼相信「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麼收拾你們」的能幹與蔑視;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又如何相信天下沒有錢擺不平的事情、天下沒有收拾不了的人這一流行風氣。
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我們就只能像林嘉祥深圳海事局的同事一樣,覺得「不太可能」,但事實就是「公然」了,林嘉祥事發后的言行已被視頻鎖定;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我們就只能像深圳市南山警方一樣,因「該男子不願透露身份了」,也就淡然處之了,我們也就只能像事發酒店的員工一樣,對事發當晚的情況一律「失憶」和迴避;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我們就找不出「該男子」的身份——林嘉祥的身份是靠網友「人肉搜索」找出,后經深圳海事局證實;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正義就無法推進,一番「瘋話」,早就淹沒在世事茫茫中去了,誰又當得真呢?林嘉祥被擔保出派出所后,不就若無其事地到上海公幹去了。
假如我們不相信林嘉祥真的幹了,許多人會在社會的陰影里狂笑,他們會指著我們的頭顱說,看,這是傻子!司法的相信,有程序的推進,但林嘉祥讓我們相信,他真的幹了,就像美國人相信辛普森真的幹了。辛普森不憚說出「如果是我乾的」,美國人認為這是對司法公正「可憎的挑釁」;而林嘉祥說「我就是幹了」,這是對中國官場倫理和政治倫理的公然挑釁,哪一個黨派、哪一種政治,可以容得下如此挑釁?
不要逼公眾去想像一個事實,不要逼公眾去相信一個事實,不要忘了魯迅先生說過:「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大的惡意來揣度中國人的。」在一個法治社會裡,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揣度公僕們手中的權力,殊屬正當。
作者:
Janwoo-A
時間:
2008-11-4 04:59
很有可能以未有直接證據認定林嘉祥猥褻女童脫罪。
僅是開除黨職位公職罷了!
作者:
xcj9333
時間:
2008-11-4 16:35
刑事專家們:怎麼又集體失語了呢?請告訴我,沒有監控錄像的時代,猥褻女童罪,罪證是如何認定的.求求你們了!我不得不,不好意思的告訴你們,你們端的飯碗里有一粒米飯是我貢獻的.
作者:
tylz888999
時間:
2008-11-4 17:30
作者:
零下三度II
時間:
2008-11-4 19:33
黨的好官,打個板供起來,塑個像擺在路邊讓人澆尿。
作者:
celts
時間:
2008-11-4 20:36
在一個法治社會裡???
是說法治人民的社會吧!
作者:
zhqan
時間:
2008-11-4 23:34
說得好
作者:
zhqan
時間:
2008-11-4 23:46
狼入羊群吃羊,其它羊紛紛躲避,不伸以援手。因為沒有吃到自己,或低頭繼續吃草,或咩咩唏噓,直到惡狼吃到自己,才大叫抗爭,但是沒用,直至一個一個的被吃掉。這就是羊群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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