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質疑菲爾普斯 <紐約時報>就不怕"賣國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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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ydeng
時間:
2008-8-26 23:35
標題:
質疑菲爾普斯 <紐約時報>就不怕"賣國賊"的罪名?
揚子晚報 於 2008-08-26
紐約時報21日報道,奧運會八冠王菲爾普斯的一百米蝶泳冠軍結果具有操作嫌疑。根據這個新聞,奧運會使用的時間測量儀器的製造商、菲爾普斯的贊助商——歐米茄拒絕公開水中的攝像記錄,令嫌疑增大。 (8月23日《揚子晚報》)
男子100米蝶泳決賽,美國選手邁·菲爾普斯以50秒58的成績奪得金牌,招來現場觀眾的一片驚異與質疑,因為看起來應當是塞爾維亞的查維奇奪得冠軍,而且他們之間的速度差異只有0.01秒,所以人們指出應該公開水中攝像記錄,況且塞爾維亞方面也曾提出有關判定的抗議。
問題是,塞爾維亞方面已經撤回抗議,國際游泳聯合會和國際奧運會組織委員會已經表態確認結果,何況16日的賽事已經過去多日,觀眾們早就沉浸在欣賞後續的爭金奪銀歡樂中,你《紐約時報》非但不與時俱進,反而在這裡舊事重提,而且煞有介事,吹毛求疵,難道就不怕?
譬如,難道就不怕美國觀眾說沒事找事,無事生非?難道就不怕本國同胞譴責是叛徒、內奸、賣國賊?至少也要擔憂被批評為吃裡扒外、不愛國吧。退一萬步,菲爾普斯乃北京奧運八冠王,也為美利堅爭了榮耀,《紐約時報》至少也要擔心戳了自己人的弊腳,報紙銷量驟降吧。
然而,《紐約時報》似乎沒有管這些,而是認為更該管一管事情的真相。《紐約時報》硬是強調,身為測量選手們成績的儀器製造者,又去當游泳選手的贊助商,這本身就是一個利益關係衝突問題。言下之意,贊助商歐米茄應當舉證倒置,自明清白,那就要公開水中攝像記錄。
或許,《紐約時報》並沒有放棄生存第一原則,反而正是遵循了這個原則,把求真求實放在維繫與提升新聞和報紙生命的第一位,正因為相信這樣做不會被戴上「叛徒、內奸、賣國賊」以及「吃裡扒外、不愛國」的帽子,反而會得到讀者的讚賞,反而會提高報紙銷量和知名度。
早在30多年前,文化荒蕪的時代,尤其在農村,我卻居然從一本前蘇聯人的書中,看到了前蘇聯人對美國人求實精神的推崇和誇獎。在世界兩大對立的陣營中,東風陣營中的老大推崇和誇獎西風陣營中的老大。除了老大,誰敢誇獎敵人呢。所以這事一直銘刻心中。今知果其然。
作者:
中國的中
時間:
2008-8-27 08:08
我在電視上就看到了水中攝像機錄,確實是小費先到,在美國看不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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