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轉貼]游泳巨星菲爾普斯保鏢光天化日下狂扇新華社記者耳光 [列印本頁]

作者: daling    時間: 2008-8-17 09:00
標題: [轉貼]游泳巨星菲爾普斯保鏢光天化日下狂扇新華社記者耳光
國際體育巨星來華交流本來是件好事,但是昨天菲爾普斯的活動卻因為一些細節沒有處理好,出現了令人遺憾的一幕。
    
   昨天下午,菲爾普斯按照原定計劃來到當天最後一個活動地點———北師大附屬中學,和那裡的師生見面。但是從菲爾普斯所坐的大巴出現在學校門口的一刻,場面就陷入了混亂,在菲爾普斯進入教室的路上,擠滿了圍觀的學生,而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的不是保安,而是手拉手的學生。
  
  菲爾普斯進入學校禮堂后,眾多師生已經將禮堂圍了個水泄不通,十幾家媒體的記者也擠滿了主席台,活動就在這樣的局面中開始了。在學校領導熱烈介紹了菲爾普斯的事迹后,菲爾普斯在一塊膠泥上按下自己的手印,作為獻給校方的禮物,為了拍到這一瞬間,原本站在主席台下的不少攝影記者都走上主席台,這時菲爾普斯的中方保鏢開始推搡在台上的記者,一位新華社的攝影記者也在這樣的推推搡搡中走下了主席台,因為不服保鏢的野蠻行為,這位記者在台下與之理論:「你幹嗎那麼橫?!」沒想到就這一句話卻惹惱了保鏢,「你哪兒單位的,敢再說,你敢再說!」隨後就是一個響亮的耳光,新華社記者的右臉當即腫了起來。「我當時有些蒙了,但是我並沒有想將事情鬧大,只是拍下了那位保鏢的照片。」新華社記者羅曉光事後回憶。
    
   就在菲爾普斯保鏢打人一幕發生的時候,菲爾普斯就在旁邊,對於打人一幕也親眼所見。然而菲爾普斯並沒有做出任何反應,他一邊隨手擦掉了手上的印泥,一邊將頭扭向了一邊。此後,菲爾普斯情緒非常低落,原本安排的「下水為學校游泳隊員指導」的計劃也最終在岸上完成。
    
   活動結束后,被打記者當即向附近派出所報案,該事也在二龍路西城分局立案,經過數個小時的調查,打人者向羅曉光當面道歉,並表示今後一定不再發生類似情況。據《競報》報道
    
  
   各方反應
  
  
    被打記者:很受傷
  
    「我下台後,並沒有想和這位保鏢發生衝突,只是想和他講道理,沒想到他上來就打人。事後,我在協和醫院檢查的結果是軟組織挫傷。」羅曉光對記者說,「其實,我身上的傷並不嚴重,相比外在的疼痛,心裡的傷痛更嚴重。」
  
  
    校方反應比較冷漠
  
    這件事發生以後,眾多記者站在操場上與警方講述當時的情景,學校校長袁女士也從操場經過,看到學校發生了這樣的衝突,袁女士並沒有上前了解情況,反而對正在等待保鏢的記者說,你們願意等就等吧。
  
作者: 不惑之禍    時間: 2008-8-17 11:06
這是和菲爾普斯一點關係也沒有,為什麼要扯上菲爾普斯,真搞不明白是什麼用心。
作者: 海外有孤忠33    時間: 2008-8-17 14:38
標題: 回復 樓主 daling 的帖子
洋人的中國保鏢在光天化日之下狂扇新華社記者耳光,被保鏢的洋人就難受得不想說話了。

有話好好說,何至於如此粗暴無禮?
我認為不管怎麼說扇記者耳光肯定是錯誤的,類似或更混亂的狀況在全世界肯定出現過,但導致扇記者耳光了嗎?

別當保鏢了,好好檢討和反省吧,先符合做人標準。
作者: dede10    時間: 2008-8-17 18:19
記者有話語權,就可以想幹嘛幹嘛?
作者: 絕殺自由射手    時間: 2008-8-17 20:06
中方的保鏢, 就象在外國駐中國使館的中方工作人員一樣. 沒什麼好說的. 粘點洋味的狗更能咬人吧. 好象連掃地的都比在別的地方掃地的能說話氣粗. 另一個中國特色
作者: digging    時間: 2008-8-17 21:10
TMD沒教養,丟中國人的臉
作者: digging    時間: 2008-8-17 21:12
學校校長袁女士也從操場經過,看到學校發生了這樣的衝突,袁女士並沒有上前了解情況,反而對正在等待保鏢的記者說,你們願意等就等吧

whore
作者: 和諧2008    時間: 2008-8-18 09:03
「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口號現在沒人提了。
作者: sxmldz123    時間: 2008-8-18 23:21
在華夏這塊土地上,同胞打同胞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有權有勢有狠的人隨意打無權無勢無狠的人,正常得就象老子打兒子、丈夫打媳婦、大人打小孩、老師打學生、主人打保姆;自然得與同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子、蝦子欺泥沙.
作者: 不惑之禍    時間: 2008-8-18 23:39
有人揭發這是箇舊新聞,是以前菲爾普斯來華髮生的事。也許還是假新聞呢。大家就不要炒作了。
作者: 長橋翁    時間: 2008-8-18 23:45
最壞的還是二鬼子!
作者: YellowTiger    時間: 2008-8-18 23:55
回8樓

你真是好記性,64之後就沒人提了。
作者: wuyansg    時間: 2008-8-19 20:00
原帖由 不惑之禍 於 2008-8-18 23:39 發表 [[轉貼]游泳巨星菲爾普斯保鏢光天化日下狂扇新華社記者耳光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有人揭發這是箇舊新聞,是以前菲爾普斯來華髮生的事。也許還是假新聞呢。大家就不要炒作了。


作者: dangerous    時間: 2008-8-21 10:34
該死的標題黨,扇了一記耳光就叫做「狂扇」?
作者: crn2005    時間: 2008-8-21 10:51
我分析奧運期間在中國的外國只要不殺中國人,比如只強姦、搶劫、進行分裂祖國活動,等等,是不會被中國法律制裁的,只是驅逐出境!

「有法必依,執法為嚴」這只是對中國人的,對在中國的外國人犯罪,那就是「有法不依,只是驅逐」!
作者: lao7    時間: 2008-8-21 18:16
這是人們對記者都沒有好感造成的!
他哪知道你是新華社記者啊。要是知道的話,嚇死他都不敢吶。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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