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嘁喳網友之<豬八戒理論>的鑒定報告 [列印本頁]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2 18:27
標題: 嘁喳網友之<豬八戒理論>的鑒定報告
原帖由 自由之靈 於 2008-4-1 07:15 發表
說的是兩種存在:一種是現實中的存在;一種是文學作品,神話故事,民間習俗中的存在。

如果說全了,得這樣說:豬八戒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西遊記里那個豬八戒太懶啦。

為了說話不這麼啰嗦,省略了一些字而已。

同意嗎?
...


謝謝自由同學! 看來這種解釋嘁喳網友也是非常滿意了.

噢,"豬八戒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 嚴重同意!
那麼,"豬八戒的懶惰"也應該是在現實生活中不存在"懶惰事實"的一個主觀的閱讀性概念而已.

1. 如果嘁嚓同意這種推論,是否可以說: 你所"轟炸"的"邪惡"在客觀現實中並不存在"邪惡事實",只是你個人研究聖經時對邪惡的主觀概念化理解?

2. 或者我再換個說法: 假設另外有部叫<東遊記>的神話小說,裡面同樣有位虛構的懶惰人物名字叫"戒八豬",你一定也同樣會堅決痛貶其"懶惰"對嗎?

如果這種情況成立,"聖經中虛構的'耶和華 神'"所謂的"邪惡"就根本沒有具體的加害對象,司法語彙稱為"不構成犯罪"; 嘁嚓抨擊的只是個人在聖經中偵察解讀出來的"邪惡概念",與使之讀出"邪惡概念"的那個"虛構人物"的名字叫做什麼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基哥基姐們大可不必把實際當中的 神對號入座,跟嘁喳先生一般見識.

歪瑞好! 這樣按國產的形容,嘁嚓就象早晨馬步蹲在公園角落裡練太極的老頭兒,在那兒自己跟自己玩兒呢. 若用泊來的比喻,嘁喳恰似那個桑丘的主子,長矛瘦馬,勇往直前 ... ...

對"豬八戒理論"鑒賞完畢. 謹上.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2 18:58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2 18:27 發表
呵呵!謝謝樓上的同學的解釋。是的,你可以這麼拆開來看------引自嘁哩喀喳語.


喏,自由同學對嘁喳發明的<豬八戒理論>所作的簡化闡述是原創者認可過的.
作者: 同行天路    時間: 2008-4-2 21:42
老兵知道芙蓉姐姐嗎?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2 21:55
標題: 回復 #3 同行天路 的帖子
剛用古狗搜索了才知道 ... ... 你你你,該不是想把她介紹給俺吧?

俺可有家屬.
作者: 同行天路    時間: 2008-4-2 22:08
標題: 回復 #4 東北老兵 的帖子
非也,芙蓉姐姐和某網友可有一比呀,哈哈。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3 02:05
標題: 回復 #1 東北老兵 的帖子
再次請問:你看電視劇的時候有沒有評論電視劇中的人物啊?

根據虛構的情節評論虛構的人物,這麼有什麼難理解的?基督徒們不過就是要自欺欺人而已。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3 02:14
「東北老兵」同學,你的弟兄buffer同學好像比你明白一點。你可以和他通悄悄話,讓他教教你。

對於基督徒們喜歡賣弄自己的愚蠢的這種癖好,我還真是有點不太理解。不過,這種癖好還是很有娛樂價值的。謝謝老兵同學的表演。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3 02:58
標題: 回復 #7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要說表演,咱們不都在台上呢么。

無非是戲份兒不同罷了。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3 03:36
標題: 回復 #7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我的感覺:人家老兵已經同意,你的一切評論,都是基於自己理解中的某個」文藝形象「了。

這一點看來應該達成共識。下面你要做的,應該是深入展開對自己」虛構「出來的這個」人物形象「的評論,而不是努力爭取自己的評論自由。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3 05:06
標題: 回復 #9 buffer 的帖子
是嗎?不對吧?那麼,根據「聖經」記載說耶和華/耶穌失血腥殘暴的惡棍,不就順理成章了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3 05:31
標題: 回復 #10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當人們各自以「自己的善惡標準「為出發點的時候,對同一件事有完全相反的判斷,是很常見的。

對你」順理成章「的事,對我不見得是一定。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3 06:19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3 05:31 發表
當人們各自以「自己的善惡標準「為出發點的時候,對同一件事有完全相反的判斷,是很常見的。

對你」順理成章「的事,對我不見得是一定。


好啊,那就麻煩你解釋一下吧:耶和華/耶穌——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以及大規模屠殺嬰兒,是不是很血醒醒殘暴啊?如果你認為不是,請你說說理由。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3 09:06
標題: 回復 #1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嘁網友,你的問題在於有意無意之間,你把你個人對事物的認識和理解已經當成了無上的真理, 而忘記了自己的有限屬性.

如果無論在網路世界還是在網路以外的其他領域,做為凡人你都一貫的正確而沒有任何錯誤,那麼你也就代表了人類的最高智慧. 另外在道德上你若從來就沒有犯過任何罪,你也就代表了人類的最高生命標準. 這樣你是 神 ------- 人的神,我們都當以你為效法的楷模.

然而事實是你和我們一樣,各方面或者並不比別人低下,但也絕不比別人高明. 我們與你的不同在於我們知道自己不完全,並且有罪,所以需要有一位 神,做為智慧和道德的標準來信仰; 但是你雖也知道自己不完全,並且有罪,卻因此而越發以為自己有理,努力想證明除了你已經達到的這個標準以外,再沒有更高的智慧和道德的標準.

你"反基"其實並不是在反對邪惡,而是在下意識保護你自己裡面某種思想精神因素的合理合法性.

試問老7,你的解讀能力是評定善惡是非的標準嗎? 真理能夠通過胡攪蠻纏語無倫次就被動搖了嗎?

可以實在告訴你,我同許多"反基"人士打過交道,我自己曾經也"反基";但所有這些人當中,你是最滑稽,最外行的一個. 也正因為這樣,我才以為你比過去的我和他們要可愛多了.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3 09:21
標題: 回復 #1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思考你的這個問題。

不是沒有理由答你,而是覺得我的這些理由,只對信神的人才成立。對你是無效的。

怎麼繼續討論下去,還不陷入轉圈拉鋸,挺難。
作者: mapleave    時間: 2008-4-3 09:25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3 09:06 發表
嘁網友,你的問題在於有意無意之間,你把你個人對事物的認識和理解已經當成了無上的真理, 而忘記了自己的有限屬性.

如果無論在網路世界還是在網路以外的其他領域,做為凡人你都一貫的正確而沒有任何錯誤,那麼你 ...


一個簡單的問題,你也搞得這麼複雜,你是中文閱讀太差呢還是智力有些問題,教你一個最簡單的方法:西遊記=擺不經,豬八戒=××, 你就會明白普通人是怎麼思維的了。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3 09:32
標題: 回復 #1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神要是沒個標準,無原則地對人任意使用祂的主權,make 你做這做那。那麼的確,是殘暴。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那麼祂的作為,對信祂的人(哪怕是懲罰在自己身上),就不殘暴,而是公義。

對不信祂的人(哪怕這懲罰和自己沒關係),也會感到殘暴。

—— 就用這話開頭吧。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3 09:46
標題: 回復 #15 mapleave 的帖子
我覺得你這個普通人的"普通思維"已經普通到"普通標準"的平均線以下去了.

"西遊記=擺不經,豬八戒=××" 這是正常人在發表意見還是某種疾病患者在醫院牆壁上信手塗鴉吶?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3 10:00
標題: 回復 #17 東北老兵 的帖子
老兵息怒。

在弟兄姐妹中間生活久了,的確是會對這裡的氣氛不適應。不過,既然來了,也開始討論了,盡量站在對方的角度上去理解對方的話吧。

你覺得老嘁有問題,老嘁也覺得你有問題。
你覺得聖經不可輕慢,老嘁覺得那就是西遊記。
你將信耶穌刻在骨子裡,老嘁也將不信刻在骨子裡。

都是現實,正視一下的好。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3 10:39
標題: 回復 #18 buffer 的帖子
buffer 弟兄,如果你也去過"海基","國度"兩個論壇,搜索一下就知道老兵是怎樣在那裡說話的.

針對我人性的羞辱,我是綿羊;並且要為此感恩.
而關乎"道" 的誹謗,我是猛獅;並且必為此憤怒!

只是保守我心與口的 神在這文筆廝殺的過程里,也應許使我不至於陷入罪中就是了.

弟兄請看 -------

箴言26:4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
箴言26:5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這就是在我裡面把關的"分寸".
作者: Deux    時間: 2008-4-3 10:52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3 11:39 發表
buffer 弟兄,如果你也去過"海基","國度"兩個論壇,搜索一下就知道老兵是怎樣在那裡說話的.

針對我人性的羞辱,我是綿羊;並且要為此感恩.
而關乎"道" 的誹謗,我是猛獅;並且必為 ...


嗯,這就是所謂聖戰的來由吧。很高興政教合一已經成為歷史,更高興是生在中國。
作者: 同行天路    時間: 2008-4-3 14:01
原帖由 Deux 於 2008-4-3 10:52 發表


嗯,這就是所謂聖戰的來由吧。很高興政教合一已經成為歷史,更高興是生在中國。


Deux網友的冷戰思維還是很強烈呀,有不同意見就聯想到「聖戰」,就聯想到「政教合一」?

這種統一思想,逆我者即異類的思維在中國並不鮮見,如同文革中「反我即反黨,反我即反社會主義」的口號一樣。

生在中國並不是件多麼可喜的事,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
作者: Deux    時間: 2008-4-3 16:48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4-3 15:01 發表
Deux網友的冷戰思維還是很強烈呀,有不同意見就聯想到「聖戰」,就聯想到「政教合一」?

這種統一思想,逆我者即異類的思維在中國並不鮮見,如同文革中「反我即反黨,反我即反社會主義」的口號一樣。

生在中國並不是件多麼可喜的事,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
...


閣下的話很cnn嘛。我是從「猛獅」聯想到聖戰的。原來還是我有冷戰思維。呵呵,嘴長在你身上,想這麼說就這麼說吧。

是啊,這種「逆我者即異類」的思想是不少。所以布希才會把反恐戰爭說成是文明的衝突。現在的世界,不見得比冷戰時期好多少。

你會說出「生在中國並不是件多麼可喜的事」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跟你沒什麼好談的了。扣帽子你很在行啊,那我就算是既得利益者吧。中國是窮,中國人也是累,中國還有很多糟糕的地方,但是這些都不妨礙我愛我的國家。我是中華文明,土地,人民的既得利益者,滿意了嗎?接下來是什麼?關塔那摩?waterboarder?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8-4-3 16:52
東北老兵和同行天路是在大陸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3 23:56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3 09:21 發表
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思考你的這個問題。

不是沒有理由答你,而是覺得我的這些理由,只對信神的人才成立。對你是無效的。

怎麼繼續討論下去,還不陷入轉圈拉鋸,挺難。


說說你的「理由」。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0:18
標題: 回復 #24 嘁哩喀喳 的帖子
16 樓。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3:50
標題: 回復 #22 Deux 的帖子
哦,"猛獅"一詞使您聯想到"聖戰"? 也對,基督徒一般把這稱為"屬靈的爭戰";與穆斯林的"聖戰"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明確的說我現在只是打"保衛戰",而不是在主動挑釁進攻誰;現實裡面對真正的邪惡和犯罪,我才會採取主動進攻.

"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神聖天職,只要他(她)具備進行這爭辯的身量. 如果誰以為基督徒只是逢人就毫無原則的"握手行禮",逆來順受以示謙恭 ... ... 那可就錯了!

網路上,在污言穢語之外的正常真理辯論中,我們有很充分的自由進行"自衛";唯一前提是 ------ 不以口(筆)犯罪.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3:54
標題: 回復 #23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同行天路俺不知道來自何方,東北老兵確在中國大陸,目前還沒機會吃正宗西餐啊.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4:39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0:18 發表
神要是沒個標準,無原則地對人任意使用祂的主權,make 你做這做那。那麼的確,是殘暴。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那麼祂的作為,對信祂的人(哪怕是懲罰在自己身上),就不殘暴,而是公義。

對不信祂的人(哪怕這懲罰和自己沒關係),也會感到殘暴。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什麼原因?什麼準則??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4:52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8-4-4 04:39 發表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什麼原因?什麼準則??


慈愛+公義=上帝的自我.

就是這個原因,也就是這個準則.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4:54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4 04:52 發表


慈愛+公義=上帝的自我.

就是這個原因,也就是這個準則.


答非所問。請問: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你又怎麼解釋?總不是預言了吧?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4:55
標題: 回復 #28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神的原則有很多,人豈能盡知。不過舉例一二尚倒不難,聖經上記載的,比如這個:
羅馬書
12:19        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4:58
標題: 回復 #31 buffer 的帖子
你說的這個「原則」和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有什麼關係?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5:13
標題: 回復 #3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先舉證,然後咱們就事論事. 怎樣?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5:26
標題: 回復 #3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說明神有絕對的主權啊。祂若要伸手」報應「,誰能攔得了?誰又有權力去」攔「?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5:29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4 05:13 發表
你先舉證,然後咱們就事論事. 怎樣?



聽其言,說的比唱的還好聽。觀其行嘛,耶穌的狠毒天下第一。


聽其言,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 凡事 盼望 。凡 事忍 耐。 愛 是 永 不 止 息

觀其行,嘿嘿,大家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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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殺光「男女,孩童,吃奶的」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接下來的是有些戲劇性:掃羅遵照耶和華的命令,「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但是掃羅卻貪財,捨不得把亞瑪力的牛啊羊啊全都殺死:

撒母耳記上15:9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於是,耶和華不高興了:

15:10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15:11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嘁哩喀喳評論:耶和華命令掃羅殺死亞瑪力所有的「男女,孩童,吃奶的」。顯然,這是連吃奶的嬰兒一起殺。耶和華/耶穌真不愧是基督徒們的「慈愛的天父」啊。(註:之所以說耶和華/耶穌,是因為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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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申命記

32:19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
32:20 說,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32:21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32:22 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32: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
32:24 他們必因飢餓消瘦,被炎熱苦毒吞滅。我要打發野獸用牙齒咬他們,並土中腹行的,用毒氣害他們。
32:25 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大家看看,惹惱了基督徒們「慈愛的天父」耶和華/耶穌是什麼下場?「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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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殺光燒光搶光例一(女人孩子不留一個)

申命記2: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申命記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60座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這就是耶和華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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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5:33
標題: 回復 #3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報應的時候,是血腥了些。但這就像鏡子,你前面做的善,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善待。你前面做的血腥,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血腥。

神若是失了這個原則,我反倒認為祂的」愛「太虛假。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5:35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5:33 發表
報應的時候,是血腥了些。但這就像鏡子,你前面做的善,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善待。你前面做的血腥,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血腥。

神若是失了這個原則,我反倒認為祂的」愛「太虛假。



報應誰啊?那些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們犯什麼罪了?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5:38
標題: 回復 #36 buffer 的帖子
chico 好像這兩天也講了個故事。一個國王率兵去攻打另一個國家。一個佛祖想要世尊去化解,甚至最後不惜親自動用神通,轉移了全城的居民。可結果照樣失敗了。

神的報應,是鐵律。除了祂自己有權柄賜恩典以外,誰也逃不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5:40
標題: 回復 #38 buffer 的帖子
再問:報應誰啊?那些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們犯什麼罪了?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5:44
標題: 回復 #3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首先向嘁大力士致敬!

然後先放下一句中國成語: 鋤惡務盡.

這句成語說的對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5:47
標題: 回復 #37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報應他們的父母。

至於孩童,無論大小,若是沒有犯罪,自然可以進天國。若有犯罪,按著律法判就是了。

你覺得這有什麼不公平的嗎?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6:18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5:47 發表
報應他們的父母。

至於孩童,無論大小,若是沒有犯罪,自然可以進天國。若有犯罪,按著律法判就是了。

你覺得這有什麼不公平的嗎?



「至於孩童,無論大小,若是沒有犯罪,自然可以進天國。」??

1)不信耶穌同學也可以進「天國」嗎???
2)按照「聖經」,死亡是一種極其嚴厲的懲罰,對不對?那些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們為什麼要遭到這種懲罰呢?

「報應他們的父母」,為什麼要屠殺嬰兒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6:22
標題: 回復 #4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1)耶穌是來赦罪的。還沒有犯罪,自然不必找救贖主。

2)按照」聖經「,永遠的死亡才是一種極其嚴厲的懲罰。肉體的死,不過是暫時睡去罷了,並不算什麼。否則的話,所有為主殉道的人,豈不都是受了」極其嚴厲的「懲罰?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6:27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6:22 發表
1)耶穌是來赦罪的。還沒有犯罪,自然不必找救贖主。

2)按照」聖經「,永遠的死亡才是一種極其嚴厲的懲罰。肉體的死,不過是暫時睡去罷了,並不算什麼。否則的話,所有為主殉道的人,豈不都是受了」極其嚴厲 ...



1)你的第一條明顯和「聖經」不符,純屬你自己想當然。「一個義人都沒有」,忘記了?
2)根據「聖經」,肉體的死亡也是極其嚴厲的懲罰。你看看舊約就知道了。連這都要狡辯嗎?未免太x恥了吧?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6:48
標題: 回復 #44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我第一條講的是:「沒有犯罪的人不必找救贖主」。你的回帖說的是:「沒有不犯罪的人」。答非所問。

至於第二條,肉體的死亡相對與永恆里的死,才不算什麼。並沒有說它就不是懲罰。你太急於說別人狡辯,以致於自己都不好好看帖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6:49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6:48 發表
我第一條講的是:「沒有犯罪的人不必找救贖主」。你的回帖說的是:「沒有不犯罪的人」。答非所問。

至於第二條,肉體的死亡相對與永恆里的死,才不算什麼。並沒有說它就不是懲罰。你太急於說別人狡辯,以致於 ...


既然是懲罰,耶和華/耶穌為什麼要把這樣的懲罰(屠殺)加在嬰兒們的頭上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6:58
標題: 回復 #46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是說「肉體死亡」這個懲罰么?

這個懲罰可是加給全人類的,豈止是單單對那些嬰孩。

你都研究聖經九年了,為什麼人人都有一死,我就不用再多費唇舌了吧?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7:01
標題: 回復 #47 buffer 的帖子
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是兩回事。

不要逃避問題:既然是懲罰,耶和華/耶穌為什麼要把這樣的懲罰(屠殺)加在嬰兒們的頭上呢?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7:04
標題: 回復 #47 buffer 的帖子
耶和華/耶穌「任憑」人們死亡和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不是一回事吧?除了攪混水,基督徒們就沒別的本事了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7:26
標題: 回復 #49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攪混水的難道是我么?我整樓下來,有提過「任憑」二字嗎?你因為走這條路反基反習慣了,結果人家不按著你的思路來,你就拼了命地要找回去是么?

記得以前講過一個故事,說有一個窮秀才,每年過年的時候,施捨給村頭的乞丐100文錢。後來有一年就減到了80文。又過了一年,減到了50文。第三年,減到了30文。

那乞丐受不了了,就去問。秀才說,前年討了媳婦兒,開銷大了。去年生了兒子,更加入不敷出。今年又添了個女兒……

結果話還沒說完,乞丐已經破口大罵,「你腦子有病,怎麼能拿我的錢去養你的家人?!還不告訴我一聲?!」

=================

人的生命本就是神賜予的,白白得來。我們先放下天國不談,哪怕單單隻從肉體的今生來看,神給多給少,你有什麼不忿的呢?

赤條條來去無牽掛,本就不是你的,你還真就霸上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7:33
標題: 回復 #50 buffer 的帖子
〉〉人的生命本就是神賜予的,白白得來。我們先放下天國不談,
〉〉哪怕單單隻從肉體的今生來看,神給多給少,你有什麼不忿的呢?
〉〉赤條條來去無牽掛,本就不是你的,你還真就霸上了。

是吧?我有「自由意志」吧?我早就宣布我拒絕一切來自耶和華/耶穌的東東,麻煩他們把我的生命收回去啊----如果他們有這個能耐的話。

唉!再給你說清楚一點,這裡的矛盾是:

1)基們的「神」宣稱愛人類,是不是?好像還愛得很深的樣子。
2)那麼,像你說的這樣,把「死亡」這種嚴厲的懲罰家在那麼多的無辜的嬰兒身上,為什麼?就因為「有權」嗎?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7:58
標題: 回復 #51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現在的討論與主題相差太遠了! 做為樓主俺有意見.

<豬八戒理論>到底成立還是不成立? 這個才是問題的中心.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8:57
標題: 回復 #51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人人皆有一死。這具臭皮囊,遲早要被神收回去的。

你除了使用暴力手段之外,在自己的壽限上,急也快不了,不急也慢不了,一點辦法都沒有。這正好是你並沒有擁有自己生命主權的一個證據。

將「報應」與「愛」攪出混水,也是你的拿手好戲。報應這頭理論不過了,立刻就跑到「愛」上。

神的愛是聖潔的,而不是庸俗糊塗的。

你用自己不分青紅皂白的愛來要求神,要求神放棄善惡報應,難道這就不算胡攪蠻纏了嗎?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9:01
標題: 回復 #53 buffer 的帖子
你回答51樓了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9:11
標題: 回復 #54 嘁哩喀喳 的帖子
難道沒有回答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9:12
標題: 回復 #55 buffer 的帖子
你覺得是矛盾,我覺得不矛盾。非要把話說到這份兒上才能明白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9:16
標題: 回復 #56 buffer 的帖子
怎麼不矛盾?既然「愛」人類,怎麼能沒有理由就大規模屠殺嬰兒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9:20
標題: 回復 #57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看53樓第四段。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9:22
標題: 回復 #58 buffer 的帖子
〉〉看53樓第四段。

喊了一句口號而已。這就算回答問題了嗎?

再問:既然「愛」人類,怎麼能沒有理由就大規模屠殺嬰兒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9:26
標題: 回復 #59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咦,悄悄換台詞兒了啊?

你怎麼知道神就沒有理由呢?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9:28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9:26 發表
咦,悄悄換台詞兒了啊?

你怎麼知道神就沒有理由呢?


換詞兒了嗎?你的眼睛很有問題啊。copy/paste過來的,一模一樣啊。

那你說說,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有什麼理由啊?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4 09:44
誰在我這帖子上給加上了個挺"下流"的手勢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09:45
標題: 回復 #61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原先只是問嬰兒的死。現在發覺原來人人都是要死的,於是趕緊加了個怎麼能」沒有理由「就……

神做事的理由,有必要告訴我嗎。我知道與否,對這事有影響么?

我自己猜想的結果,就是要報應他們的父母。

至於他們自己,早上說過了,無罪的進天國,有罪的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有什麼不清楚的沒?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9:51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9:45 發表
原先只是問嬰兒的死。現在發覺原來人人都是要死的,於是趕緊加了個怎麼能」沒有理由「就……

神做事的理由,有必要告訴我嗎。我知道與否,對這事有影響么?

我自己猜想的結果,就是要報應他 ...


呵呵,同樣的話,我不知說過多少遍了。所以有時候就省略了。


〉〉神做事的理由,有必要告訴我嗎。我知道與否,對這事有影響么?

很好,這麼說,你不理解耶和華/耶穌為什麼要大規模屠殺嬰兒了,是嗎?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09:53
標題: 回復 #63 buffer 的帖子
〉〉我自己猜想的結果,就是要報應他們的父母。

嗯,父母犯了罪,耶和華/耶穌就用屠殺他們的孩子的方法來懲罰那些犯了罪的父母,你是這個意思吧?請問:你認為這樣的懲罰「公義」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0:21
標題: 回復 #6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對父母而言,我相信是個很大的懲罰。然而這不是神無理由的出手。

我知道這個問題的難點在孩子這邊,目前以我有限的理解,我既不覺得這裡有」公義「,也不覺得這裡有」不義「。
耶利米書7章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         
31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

耶利米書19章
4            因為他們和他們列祖,並猶大君王離棄我,將這地方看為平常,在這裡向素不認識的別神燒香,又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         
5         又建築巴力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作為燔祭獻給巴力。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說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6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
生在這種父母的手下,說不上是什麼福氣。神取去他們的性命,或者另有安排也未可知。

退一步講,就算沒有別的安排,也不能說就是」不義「。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0:27
標題: 回復 #66 buffer 的帖子
〉〉生在這種父母的手下,說不上是什麼福氣。神取去他們的性命,或者另有安排也未可知。

〉〉退一步講,就算沒有別的安排,也不能說就是」不義「。

1)為什麼不能說是不義?嬰兒犯了什麼罪?莫名其妙就被耶和華/耶穌殺了,這還不是不義啊?

2)不管有沒有別的安排,把「死亡」這樣的懲罰加在無辜的嬰兒們身上都是不公正的。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0:37
標題: 回復 #67 嘁哩喀喳 的帖子
1)那你怎麼不說那些嬰兒莫名其妙就被生出來了呢?既然他們本是無辜的,為什麼非要生在有罪的家庭裡面?神救了他們,難道不好么?

2)這僅是你的看法而已。受到你自己肉體的限制,我不覺得奇怪。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0:40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10:37 發表
1)那你怎麼不說那些嬰兒莫名其妙就被生出來了呢?既然他們本是無辜的,為什麼非要生在有罪的家庭裡面?神救了他們,難道不好么?


1)嬰兒可以選擇在那個家庭出生嗎?如果不能,這是嬰兒們的錯嗎?

2)請注意:我的第二條,依據的是「聖經」。

------------------
修改:說清楚點:「死亡」是懲罰這個說法依據的是「聖經」。

[ 本帖最後由 嘁哩喀喳 於 2008-4-4 10:41 編輯 ]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0:43
標題: 回復 #69 嘁哩喀喳 的帖子
1)這不是嬰兒的錯,是社會和父母的錯。所以神伸手拯救他們。明白了?

2)聖經里那句話寫了你那個觀點?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0:45
標題: 回復 #69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嘿,改的還挺快。

既然你知道「死亡」是懲罰,那你不妨說說,這個懲罰是依據的什麼?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0:46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10:43 發表
1)這不是嬰兒的錯,是社會和父母的錯。所以神伸手拯救他們。明白了?


所以,你認為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其實是在「拯救」那些被屠殺的嬰兒們,是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0:51
標題: 回復 #7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我前面說了,無罪的被拯救,有罪的照判。不管男女老少,一律平等。就這麼簡單。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0:52
標題: 回復 #73 buffer 的帖子
請直接回答問題:你認為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其實是在「拯救」那些被屠殺的嬰兒們,是嗎?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0:58
標題: 回復 #74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請看 73 樓,沒法說得比這更簡單了。你理解不來,很遺憾,幫不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1:21
標題: 回復 #75 buffer 的帖子
再說得明白一點:

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們有罪沒有?如果有,什麼罪?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1:27
標題: 回復 #76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上萬人,從零歲到十幾歲不等,你不會真以為我各個都知道吧?

告訴你大原則了,還不夠么?
作者: Deux    時間: 2008-4-4 11:40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4 04:50 發表
哦,"猛獅"一詞使您聯想到"聖戰"? 也對,基督徒一般把這稱為"屬靈的爭戰";與穆斯林的"聖戰"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明確的說我現在只是打"保衛戰",而不是在主動 ...


不錯,猛獅是我聯想到聖戰。

呵呵,別把聖戰都推到穆斯林那邊。彼此彼此吧。十字軍東征是不是聖戰?聖經中摩西與米甸人打仗,又算什麼?

算了,再說下去又是一場爭論。類似的帖子很多,我就不用再羅嗦了。

別把基督徒說的那麼和平。在掌握權力的時候,基督徒做得不比納粹好多少。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1:40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11:27 發表
上萬人,從零歲到十幾歲不等,你不會真以為我各個都知道吧?

告訴你大原則了,還不夠么?


我說的是「嬰兒」,有十幾歲的嬰兒嗎?瞧瞧基督徒們的腦子。


這麼問吧:那些一歲以下的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有罪嗎?有什麼罪?
作者: Deux    時間: 2008-4-4 11:47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8-4-4 12:40 發表


我說的是「嬰兒」,有十幾歲的嬰兒嗎?瞧瞧基督徒們的腦子。


這麼問吧:那些一歲以下的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有罪嗎?有什麼罪?


老七,一定不要讓這個帖子沉下去!

你也不用真花力氣跟他們辯論,時不時的上來說兩句,把帖子頂上去就行了。

這個帖子對還沒有信基督教的網友們真是太重要了!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1:50
標題: 回復 #79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一歲以下的除了原罪之外,行為上的罪可以說沒有。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2:09
標題: 回復 #81 buffer 的帖子
沒人頂就自己頂起來,我這可都半夜了,還想找我聊就趕快。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2:12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11:50 發表
一歲以下的除了原罪之外,行為上的罪可以說沒有。


很好。那麼,耶和華/耶穌屠殺這些嬰兒是什麼理由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12:22
標題: 回復 #83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他們的出生,並不是憑著神的旨意,乃是憑著人的血氣。出生的時代,地點,家庭,都不是自己選的。長大后還有被父母獻為火祭的危險。神卻憑著自己的旨意定下他們在人世間的壽數,你不服氣,我服氣。

嗨,說這些都沒用,就憑一個原罪就行了。因為原罪,人人皆有一死。

至於肉身怎麼個死法,除了安樂死之外,就沒有不痛苦的。大家將來各有各的死法,你,我,那些嬰兒,以及歷史上的所有人,誰也不會比誰輕鬆到哪兒去。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4-4 13:35
標題: 回復 #84 buffer 的帖子
你是不是說,耶和華/耶穌屠殺那些嬰兒是因為那些嬰兒的原罪呢?
作者: buffer    時間: 2008-4-4 22:41
標題: 回復 #8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人的死是因為原罪。可你這裡所謂的「屠殺」,乃是指死亡的方式。

這個方式是神憑己意定的,具體原因我不能完全了解。
作者: 黑龍江    時間: 2008-4-5 15:01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2 18:27 發表
謝謝自由同學! 看來這種解釋嘁喳網友也是非常滿意了.

噢,"豬八戒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 嚴重同意!
那麼,"豬八戒的懶惰"也應該是在現實生活中不存在"懶惰事實"的一個主觀的閱讀性概念而已.


讀過諺語嗎?
作者: 黑龍江    時間: 2008-4-5 15:04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2 18:27 發表
如果這種情況成立,"聖經中虛構的'耶和華 神'"所謂的"邪惡"就根本沒有具體的加害對象,司法語彙稱為"不構成犯罪"; 嘁嚓抨擊的只是個人在聖經中偵察解讀出來的"邪惡概念",與使之讀出"邪惡概念"的那個"虛構人物"的名字叫做什麼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基哥基姐們大可不必把實際當中的 神對號入座,跟嘁喳先生一般見識.  


從虛構的故事也能得到有益或有害的結論。讀過諺語嗎?
作者: 黑龍江    時間: 2008-4-5 15:06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2 18:27 發表
歪瑞好!  這樣按國產的形容,嘁嚓就象早晨馬步蹲在公園角落裡練太極的老頭兒,在那兒自己跟自己玩兒呢. 若用泊來的比喻,嘁喳恰似那個桑丘的主子,長矛瘦馬,勇往直前 ... ...   


無語
作者: 東北老兵    時間: 2008-4-5 17:27
原帖由 黑龍江 於 2008-4-5 15:04 發表
從虛構的故事也能得到有益或有害的結論。讀過諺語嗎?


那就請你找個使你"得到有益或有害的結論"的諺語出來,按<豬八戒理論>進行一次批判的示範給大家看看. 好嗎?
作者: Deux    時間: 2008-4-6 16:22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23:41 發表
人的死是因為原罪。可你這裡所謂的「屠殺」,乃是指死亡的方式。

這個方式是神憑己意定的,具體原因我不能完全了解。


既然你不能完全了解,有何來公義慈愛的評價呢。或者請坦率的說,你信奉的這個公義和慈愛,有很多部分是你不了解的。

如此,納粹屠殺猶太人,這個方式也是神憑己意定的吧。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4-7 10:05
標題: 回復 #91 Deux 的帖子
沒有看前面的討論。

神的旨意有兩種。一種是永恆的定旨,是不會因人的作為改變的。另一種是規範性旨意,是神吩咐人做的,但神允許人違反,不過,人就得為此負責。

納粹殺猶太人,是神所憎惡的,是違反神的心意的,所以,將來必要受到審判。

關於神是公義,慈愛的說法,是聖經的宣稱,不是我們自己的判斷,聖經如此說,我們如此信。此信心是聖靈光照他的子民而得來的。有時,有些經文是不容易明白,解經要非常慎重。

關於神的公義與慈愛,我們可以另開帖討論,如果你有興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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