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魚郎 於 2008-2-12 23:36 發表
也許哪一天 能看到﹐﹐一個狗和一隻人 走在馬路上。。...
原帖由 Guest from 12.189.85.x 於 2008-2-15 00:09 發表
狗溜人. 有趣, 有趣. 如果狗還拿鐵鍊栓著人, 免得人亂跑. 那更有趣啦.![]()
原帖由 青海浮雲 於 2008-2-18 05:55 發表
舉例說明,哪一個國家不鼓勵人民愛國的。
舉例說明,哪一個國家鼓勵國土分裂的。
我雖然不愛黨,我也討厭你。
原帖由 青海浮雲 於 2008-2-18 21:55 發表
舉例說明,哪一個國家不鼓勵人民愛國的。
舉例說明,哪一個國家鼓勵國土分裂的。
我雖然不愛黨,我也討厭你。
原帖由 tianyong 於 2008-2-19 08:57 發表
哪一個國家不鼓勵人民愛國的.?那個國家也不存在鼓勵人民愛國不愛國的,法制國家只以法律條文規範其國民的行為.我所說的是政黨操縱'愛國論',愛黨愛國不分家,使之其國人的在其以外的言行,只要有叛於黨意,幾乎都能 ...
原帖由 青海浮雲 於 2008-2-19 10:49 發表
明明自己理缺詞窮,還拚命硬扭。一幅有臉沒皮的樣子。還好意思來討論問題。你說的話,我覺得都不值一駁阿。
哪一個國家不鼓勵人民愛國的? 俄羅斯取消紅場閱兵十年了,普京哪怕拆屋補路也要重新閱兵。你聽 ...
原帖由 青海浮雲 於 2008-2-19 10:49 發表
如果要說法律,我知道有一部《反分裂法》。怎麼樣。我們都遵紀守法吧。呵呵。 ...
原帖由 tianyong 於 2008-2-20 08:44 發表
《反分裂法》在05年制訂,而兩岸分裂的事實,卻是50年前的事.請問反分裂法》有追索權,或追索年限嗎.假如`沒有,台灣的現實還不是和《反分裂法》無關.
共黨的《反分裂法》是愚民法,只適合愚民而已.
原帖由 中南西北 於 2008-2-21 14:20 發表
護照么?不用費神了。持香港、澳門護照的民眾出入第三國也無須經過中央政府駐外機構的 ...
原帖由 taiwanbest 於 2008-2-21 16:38 發表
>>台灣的國際軍火貿易必須按大陸中央政府與相關國家的協議進行,美、法、英、荷蘭等概莫能外。這就是大陸對台灣行使主權的例證。懂嗎?
哈哈哈哈哈, 有人腦子進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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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中南西北 於 2008-2-22 07:08 發表
對那tianyong渾小子的帖我就不再回了。我在教文明的時候,他還在穿開襠褲呢!罵他是因為他自稱從大陸來卻看不出受文明教育的痕迹。
對你就不同了,我要幫助你這個best成為真正的中國人:對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 ...
原帖由 周民古 於 2008-2-27 03:34 發表
我現在還沒有決定是否愛黨,但是熱愛祖國這是被稱為人的前決條件
原帖由 tianyong 於 2008-6-16 22:29 發表
尊重不同觀點,是民主政治核心,也是人最起碼的修養.
我發帖,從來是論事不論人,對事不對人.我來,也不是找冤家來的.
對於人身攻擊為樂趣之類的[回]帖子,足見其人格,品行,及內在修為.
希望以後能看到的是不同觀點的交 ...
原帖由 tianyong 於 2008-6-16 22:29 發表
尊重不同觀點,是民主政治核心,也是人最起碼的修養.
我發帖,從來是論事不論人,對事不對人.我來,也不是找冤家來的.
對於人身攻擊為樂趣之類的[回]帖子,足見其人格,品行,及內在修為.
希望以後能看到的是不同觀點的交 ...
原帖由 tianyong 於 2008-6-16 22:29 發表
尊重不同觀點,是民主政治核心,也是人最起碼的修養.
我發帖,從來是論事不論人,對事不對人.我來,也不是找冤家來的.
對於人身攻擊為樂趣之類的[回]帖子,足見其人格,品行,及內在修為.
希望以後能看到的是不同觀點的交 ...
原帖由 casper219 於 2008-6-18 22:23 發表 你可以用任何的民主政治來討論共產黨有沒有權力管理台灣,但是討論大陸和台灣是否一個國家是沒法民主的。普金也是民主選出來的,車臣獨立派有本事應該把他選下來自己掌管俄羅斯,當賣國賊只有被消滅。釣魚島主權,不論大陸,台灣和日本,都沒有說由釣魚島自己決定的 ...
原帖由 tianyong 於 2008-6-21 08:38 發表 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到了君之手裡就打折扣了,憑藉的是什麼?憑藉的僅僅是你們所認識的,被扭曲了不成樣子的國家認識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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