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張五常先生的一些有啟發性質的老文章---都可以在新浪找到 [列印本頁]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9 20:28
標題: 張五常先生的一些有啟發性質的老文章---都可以在新浪找到
(1985.04.12)官商的天堂
任何跟中國大陸做生意的人,都會發覺官商多如天上星。我早想以官商為題而論中國的前途,但見既然也發表了《城市改革的困難》及《貪污的後患》,又屢次提及中國可能走上印度的歪路,就不打算再論官商。最近幾天,我一連讀到幾篇有關中國官商的文章,不勝感慨,就只好把其它一些朋友等了很久的文章再押后了。

許行最近在《爭鳴》發表了《全官皆商與整黨》,舉出了很多因經濟開放而產生的官商橫行的實例,而中國正在以整黨的辦法來壓制這些行為。問題是,整黨又怎能清除官商呢?以半開放、半管制的制度來促長了不少令高幹及高幹子弟大可圖利的機會,又要這些人有利而不圖,怎麼可能呢!另一些有關官商的文章,是《信報》的林行止及其它一些雜誌介紹了最近在美國出版的《宋王朝》,報道了在中國大陸國民黨時期,宋蔣孔陳四大家族的發達史。作為官商的巨型班,這四大家族很可能破了世界紀錄!我想,要在目前的物價指數下「刮龍」相等於百多億的美元,再沒有任何家族能在任何現有的國家辦到。

鄧小平最近堅持他是反對資產階級的;另一方面,他又說要讓一小部分人先富起來。這其中是否有矛盾呢?假若鄧小平所反對的資產階級是指像四大家族的那種人,老實說,在我所知的贊成私產及自由市場的經濟學者中,沒有一個不同意。但我們也反對像毛澤東、江青那樣以等級特權而大獲享受的「資產」階級,亦反對官商的叢生。我想,特權享受或利用特權圖利,鄧小平也是反對的。

但在香港,我們從來沒有聽過有人反對李嘉誠、包玉剛、嘉道理等人的富有。有的只是一些羨慕,或甚至把他們作英雄式的崇拜。這些富有的商人,跟我們在香港的不富有的人一樣,都是「資產階級」。鄧小平所反對的究竟是哪一種?很不幸,歷久以來,中國的階級、等級不勝枚舉,但卻沒有出過像李嘉誠這種人。道理很簡單,在近代歷史上,中國沒有正正式式地推行過明確的私產制度。鄧小平——及其它中國的主要執政者——從來沒有經歷過以健全私產制度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的經驗,他們怎可以反對他們不知道是什麼的制度呢?而他們有實際經驗的各種制度,他們應該是全部反對的——我們也是全部反對。鄧氏所贊成的「中國式社會主義」,只是一套理想,跟他一向實事求是的作風是有出入的。在今日的中國,鄧小平深得民心;他改革不了的,其它人也改不了。難道中國的命運,就真的繫於執政者是否知道私產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

所謂「官商」,並不是指一些做官的人,身兼二職,做政府以外的私營生意。在很多先進的國家,如美國,一個政府的官員在業餘時間從事其它謀取私利的生意或投資是容許的。美國一般小市鎮的市長,每月收入只得幾百美元,要靠其它的職業或生意謀生。無論從經濟或道德的角度來衡量,官職以外的其它名正言順的收入,我們是難以反對的。假若一個政府真的是要杜絕官員職外的其它收入,他們所能聘用的官員恐怕沒有過人的本事了。


官商的禍害

一般人反對的官商,是那些當官的人,利用「官」的權力,去增加自己從商或其它職業或投資的利益。這種以官職的權力去圖私利是很自然的事,在某程度上是任何社會也會產生的。撇開道德問題不談,純以社會經濟的角度來衡量,這種官商有什麼害處呢?

害處有三種。

第一,假若官的權力可帶來額外的私利,那麼很多人就會花費資源或勞力去謀取一官半職。但這些資源,因為不是用在生產上,對社會沒有貢獻。因此,爭取官職的費用,以社會的角度看,是被浪費了的。

第二,假若一個官的權力可謀私利,那麼其它市民的權利就會變得模糊不清了。私有產權的界定,是不能在貪官污吏的情況下得到保障的。昔日「四大家族」的胡作非為,營私舞弊,中國人民的產權就沒有保障可言。所以我說國民黨時代的中國所推行的不是正式的私產制度。當年的不堪回首的制度,只可算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

第三,為圖私利,官商們會搞規例,增管制,去利便他們自己的壟斷或貪污。他們又會極力反對管制的解除。管制跟市場經濟的發展背道而馳,但對貪污卻是如魚得水,我在《貪污的後患》一文內已作了解釋。

在極端的共產政制下,官商是不會產生的。這是因為在那制度下只有官,沒有商。在有明確界定及保障的私產制度下,官商也是不會產生的。這是因為官商所圖的私利,必定是侵犯了他人應有的權利而得來的。在一個不湯不水的「混合制度」下,官商叢生在所難免。這是因為半管制半開放,權利界定不清楚,為官的豈有不混水摸魚之理?

官商是經濟制度促成的。以「整黨」的辦法來清除官商,治標不治本,中聽不中用。清除官商的辦法是要大事推行法治,明確地推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在這個原則下,除了一些公眾福利事項,其它政府沒有「優越性」的事項就要靠私產的明確界定,讓人民自作決策,使市場發揮自由競爭的功能。對市場競爭有礙的管制都要一併廢除了。當然,另一個清除官商的辦法,是走回頭路,重開大鍋飯,以至無商可言。

我們清楚地知道就算是在發達的先進私產國家,在某程度上官商還是存在的。香港的某些議員或區議員,又何嘗不表現著「准官商」的姿態?法前平等及私產保障,是不容易做到十全十美的。但稍有苗頭的成就,國富民安是可斷言,這是推翻不了的歷史經驗。另一方面,稍有苗頭的共產政制,民不聊生是可斷言,這也是推翻不了的歷史經驗。以近代興起的產權及交易費用的經濟理論作解釋,邏輯井然,半點不明白的地方也沒有。

不管用的是什麼名稱,近幾年來中國的改革是走向私產的路。但這路只走得一小段,就遇上種種的困難。中國的知識不夠、訊息不夠、法治的資源不足,而既得益分子又各有各的主意。共產中國一向都是官階林立。在改革的過程中,幹部等級的特權漸減,資產的權利逐漸浮現,貿易增長但管制繁多。有權抓權是人之常情,在這過程中,官商叢生在所難免。以樂觀的角度來衡量,我們可以說官商的路是中國改革的必經之路。但我們要問,今後的路是向哪一方呢?


首次私產分配的處理

基本的問題是這樣的。在共產制度下的等級特權,是以政治手腕的準則,在權力鬥爭下贏得的。在私產制度下的資產權利,是以生產及貿易的貢獻為準則,在市場競爭下贏得的。因為在兩種制度下的遊戲規則截然不同,優勝的人就跟著不同了。但在共產轉向私產——改變遊戲規則——的過程中,首次的權力轉換——從特權轉向產權——顯然是不能以舊的或以新的競爭準則作為分配產權的決定。那就是說,第一次推行私產制度,資產的權利是要用哪一種準則分配,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若這問題解決不了,既有等級特權的幹部,就當然會用這特權去爭取資產。但這些資產卻又不是清楚地分配了給他們的。在舊的特權不清除而新的產權不明確的情況下,這些幹部就變成官商。

轉向私產制度的首次產權分配,一定是要用某些武斷的準則來決定。純以經濟學的角度來衡量,用哪一種準則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分配了的私有產權要明確,要有保障,也一定要有轉讓權。首次產權分配后,以後的再分配就要由生產力與市場來決定了。那就是說,以武斷的辦法分配了私產之後,新的遊戲規則就會被採用,而市場就會獎賞那些善於生產及貿易的人。只要產權可以轉讓,勝負雙方就會以買賣的方法將產權再分配。

在所有武斷的準則中,絕大部分的經濟學者都會贊成產權的首次分配,是應用招標競投的辦法。這辦法比較公正(尤其是以分期付款的辦法去協助財資不足的競投者),能使政府增加一點作為儲備或基建的收入,又會有較大的機會使資產的使用權落在善於經營的人的手上。但這個「競投」準則有一個重要的困難,那就是在目前仍擁有特權的幹部,會見這準則對自己毫無益處而極力反對。

我以為中國的改革,是不能置既得益的幹部於不顧的——不是因為在經濟或道德上他們應被特別照顧,而是因為他們的反對是足以阻礙制度的改進的。所以我認為一個可行的折衷辦法,就是乾脆使某些幹部先富起來,給他們明確的產權分配,但卻要他們棄官從商。

一國二制,以地區分划,各自為政,有適當而可信的保障,是一個不得已而求其次的辦法。但最近中國大陸所倡導的一國二制,似乎是要將「資本主義」混合在「共產主義」之內。此法一行——其實正在施行——中國就變成官商的天堂了。我衷心希望這「天堂」只是中國改革中的必經之路,只是過渡性的。

二○○二年後記

十七年過去了。因為產權的結構有了大幅度的改進,昔日的官商自九三年左右起大都被視為貪污者。朱鎔基的大事整頓對大貪有成效,但小貪卻變得極為普遍。這些都是改進,但一日管制繁多,貪污是驅之不去的。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9 20:32
標題: (1984.12.05)大搬遷的壓力
中國十億人口,八億以上是農民。假若中國要在二十年後有足以炫耀的經濟表現,以我個人的保守估計,在這二十年間必須有三、四億人口從農村遷徙到城市去。這個「大搬遷」牽涉的數目等於八十個現在廣州市的人口。在這遷徙過程中,小市鎮會擴大,新城市會出現,而遷移到現有的大城市的會近二億人!假若這個大搬遷不出現,經濟現代化就難有大成。理由很簡單,任何一個在經濟上比較先進的國家,農產品消耗的總價值,是不會在國民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但若要在農村內大量增加農產品以外的工商業產品,就會因費用奇高而難以辦到。

要讓市場協助大搬遷

我不是建議中國當局要開始策劃一些龐然大計,招兵買馬,引進外資,在城市蓋上高樓大廈,然後上山下鄉,用精明的幹部從農民中大量挑選適宜於工商業的人材,然後以徙置的辦法,把他們安置在城市,分派工作單位。這是行不通的。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改變制度,讓大搬遷由市場自動調節,由人民自己開動腦筋,自由選擇,順其自然地進行。一個驟然看來差不多是無法辦到的大搬遷,只要制度一改,對症下藥,其發展的順利及神速,是會超出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對症下藥的藥方,就是要讓資產有自由轉讓或買賣的權利。這些資產不只包括土地及房屋,勞力及知識也同樣重要。自由轉讓有幾個重要的特徵。第一,買賣轉手時私下議訂的市價不可有任何管制;第二,成交量要不受任何約束,而每一個人都有權大量積聚任何資產;第三,買賣所用的合約形式要全由交易雙方自由選擇;第四,買賣不需要政府批准,而在交易轉手時,政府不可徵收手續成本以上的任何費用;第五,擁有可以移動的資產的人,有權將資產遷移到任何地方。真正的自由轉讓權是一定要基於資產有私人使用權及私有收入權的存在的。我可以說,轉讓權是達到私產制度的最後一步,也是最重要的關鍵。

有了自由轉讓權,大搬遷會順利進行,歷史是有先例的。日本明治維新(一八六八年),將土地加上了轉讓權,農民及武士就大量涌到城市。明治政府事前不知這大搬遷會發生,沒有半點策劃,但跟著的驚人經濟增長率,一年之內就極其明顯!較近的例子,我們可舉七十年代中期,美國因原油價格急升而引起不少人遷移到較溫暖的地方。加州、德薩斯州及佛羅里達州的人口急升。這些地方的政府在事前也沒有特別策劃。暖的地區地價起,冷的地區地價降,沒有什麼大不了。

在私產制度下的市場調整,反應之快之准,是遠勝任何政府策劃的。這是因為市場是無數人的訊息組合,通過市價,不共謀而傳達了可靠的訊息。每個人看看油價,看看地產市價,看看就業機會,自作打算。但每個人為自利而行,他就無可避免地影響了各種市價——包括房子的租值及勞力的薪酬——而通過市價的轉變,重要的訊息就傳達到其它人那裡去。地產發展商、工商業專才,看看各種市價,見有利可圖,就會急不及待地大展拳腳了。若是沒有私產,沒有轉讓權,怎能會有各種市價的指引?沒有市價的指引,就沒有個人自動自覺地採取行動。要靠政府從事策劃,下令人民服從,由中央指導大搬遷,怎會不弄到一團糟?當然,在市場指導下的大搬遷,某些公共服務——例如馬路的建造——由政府辦理是可以的(但美國有好些城市,馬路全由私人組合而供應)。


轉讓與集中節省費用

讀者可能要問,為什麼這大搬遷,在中國一定要發生才能有可觀的經濟增長呢?在農村裡增加工商業不行嗎?這似乎是中國執政者目前的想法。他們正在提倡「離土不離鄉」,鼓勵農民從事農業以外的其它生產。行得通嗎?

要增加生產,決不是只要鼓勵人民勤奮就可辦到的。辛勤要有所值。同樣重要的,是增加生產要減少費用。工商業的發展要人口集中;農業的發展要人口分散。此一自古皆然的規律,有很簡單的理由。別的姑且不談,單從水、電、交通、運輸、通訊、財務、廣告、學習、交流、聘請及招租等各方面看,以個人平均計,有哪一樣不是因人口集中而令費用大量減低的?又有哪一樣對工商業不重要?「離土不離鄉」用場不大。
自由轉讓權容許農民將他們現有的「包干」合約所包含著的地權出讓,將他們在土地上的投資出讓,換取得一些本錢,遷移到城市內一試身手。轉讓權容許他們用租或買的方法,在城市內能容易地找到棲身之所。轉讓權也容許他們在城市內自由選擇職業或僱主,或學做一點小生意。沒有自由轉讓權,農民就會覺得離鄉有害,到市無門。大搬遷就不可能自動地發生了。

撇開大搬遷不談,資產的自由轉讓權,以社會經濟的角度來衡量,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轉讓權能使社會裡的每一個人得到市價的指引,去選擇自己認為是比較優勝的生產專業。轉讓權容許各種不同形式的合約的選擇,使交易費用下降。轉讓權容許辭職及解僱,因而減少了保障承諾的費用。轉讓權容許各種合作生產的安排,擴大了不同生產方法的選擇,使生產費用下降。轉讓權也容許每個人選擇自己財富資產的組合,替自己及兒女的前途生活加上保障。明治維新或任何私產制度的經濟成就,可不是僥倖的。


不要忽略不明顯的效益

問題是,以上提及的轉讓權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都是間接、不明顯的。今天的中國,執政者大都以為只要人民勤奮,現代化就指日可待。這觀點是錯的。他們又以為將市價放在消費品之上,市傷的發展就指日可待。這觀點是有了進步,但他們忽略了生產資源的轉讓及市價更重要。

不明顯的間接效益,執政者不容易明白,因而減少了說服力,阻礙了資產自由轉讓的發展。這經驗可不是中國獨有的。據我所知,在歷史上,資產轉讓權是任何經濟「大躍進」前的最後一步!很不幸,跟其它共產制度一樣,中國還有一個特別的困難。這就是轉讓權所能引起的直接而明顯的效果,在表面上顯然是「資本主義」;這會引起反對,難被接受。那是說,若資產可以自由轉讓,大地主——包括那些借錢買地的大地主——及大資本家——包括那些欠債累累的大資本家——就會出現了。

資產集中是轉讓權其中的一個可能後果,這是中國執政者知道而反對的。受了馬克思的影響,他們認為「大地主」及「大資本家」會從事剝削勞力——「剩餘價值」就會死灰復燃。他們可不知道,「大地主」及「大資本家」都可以是一窮二白的(在目前的香港,著實不少)。他們更不知道轉讓權是避免剝削的最有效保障!香港勞力工人可以辭職來避免被「剝削」;中國的國家職工卻因為缺少了轉讓權而無法辭職。

明顯的效果誤導,不明顯的效果被忽略了,是目前中國對轉讓權加上諸多限制的原因。農業的包干制只容許某程度的轉讓,但也引起了反對「走資」的言論。現在中國又開始提倡農村「合作社」,協助資源的組合及「集體提留」的處理。「合作社」能保持「共產」的形象,但以這形式作轉讓,交易費用實在是太高了。

今天,我可以肯定地指出中國經濟前途的關鍵所在。資產的轉讓權若不被大量放寬,中國的經濟增長就只可翻一兩翻,再多就不可能了。但若要讓多種重要的資產自由轉讓,共產的形象就保不了。中國的執政者是不會輕易地放棄他們的四個堅持的。另一方面,經濟的壓力非同小可,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搬遷的壓力。「反對轉讓」與「搬遷增產」將會是一個無可避免的大衝突。中國的經濟前途就要看誰勝誰負了。

目前,這大衝突在中國不明顯。這是因為在制度上的改進,農業是比工商業快了一步。農民的生活是因為有了近乎私產的「包干制」而有了改善;這改善的速度比城市的快。但若中國真的要把經濟現代化,城市的改進不僅是要迎頭趕上,且要遠超農村生活水平。到了那一天,大搬遷的壓力就來了,這與反對資產自由轉讓的大衝突就會出現。中國的希望,是要靠大搬遷的壓力大顯神威!


二○○一年後記

是十七年前寫下的文章,今天回顧,情況又怎樣了?

當年中國的人口是十億強,今天是十二億強;當年的農民百分比是八十強,今天我的估計大約是百分之六十。與當年相比,一般城市的人口上升了一倍以上,深圳上升了十倍,而人口暴升的小鎮屈指難算。與大陸的朋友作出的大略估計,十七年來,工商業大約增加了三億人。這與政府的估計是可能有出入的。另一方面,今天中國的大學生大約有一千二百萬,是總人口的百分之一。聽說學生的增長率上升得非常快。這些都是好現象。

我的投訴是農民人口的比率下降得不夠快。近於三億人轉業,算是大搬遷了,是因為有了私產及轉讓權的結果,我文內說過的。問題是農民轉業轉得太慢。這有兩個原因。其一是一般農民還沒有明確的私有地權,使他們逼著要附地而生。要是他們有地權而能自由地把農地賣掉,有一點本錢在手,他們的轉業意圖就增加了。

第二個農民比率下降得不夠快的原因,是大陸目前還有相當嚴格的「戶口」管制。既然是一國之內,戶口管制不容易自圓其說。

無論怎樣說,不管我怎樣批評,中國的經濟發展是值得拍掌的。但我們不要忘記,中國還有數之不盡的很窮的農民。他們需要的只不過是一個自力更新的機會。數千年來,中國的執政者頌讚的是農民,無知的是農民,餓死的也是農民。

最近三年我到大陸講學多次,不知怎的,我對中國的農民抱著前所未有的希望!是很奇怪的感受,可能是因為我遇到好幾位長於農村而進了名大學的苦學生。我這種不知從哪裡來的感受,經驗上歷來都很準確。我衷心希望這一次我還會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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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安靜的雲彩 於 2008-2-9 20:33 編輯 ]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9 20:38
標題: (1985.02.06)價格是為誰而被管制的?
價格管制是經濟學上的一個比較困難的題目。我在這題材上下過幾年工夫,深知有關的文章不易寫。我本打算在《中國的前途》這一系列文章發表之後,花多點時間,慢慢地向讀者解釋這個似淺實深的問題。但要談中國的經濟前途,價格管制無法避免。最近《人民日報》幾次強調反加價,要懲罰以高價謀取暴利的人,並建議價格管制。

在經濟學上,價格有幾種含意,但沒有「合理」價格這回事。市價就是成交的價格,不是討價還價的價格,也不一定是對消費者的所值。什麼是「合理」,只有天曉得。我們購買的物品所給我們的價值,通常是超過我們在市場所付之價。當然,我們是希望能付更低之價——最好不需要付錢。但若人人都要付低價,物品的供應就少了。這是再淺不過的道理。另一方面,賣家當然是希望以高價出售,但價高就會賣不出或賣出較少。


市價是定勝負的準則

市價是以供求的均衡來決定的。求者要競爭——價高者得;供者也要競爭——價低者勝。就算是在有壟斷性的市場內,供應者仍是要競爭的,只是形式略有不同。成交的市價,是在供求雙方各自競爭下,雙方各自勝出的同一價格。所以在市場交易,買賣雙方是求者勝,供者也勝,互相得益。

任何一樣有價值的物品,供求雙方都想佔為己有。物品數量有限,無數的人都想佔有,就成了無可避免的衝突。這衝突是要解決的。市場如戰場,以價格高低定勝負,是以市價為解決競爭衝突的一個準則。價夠高,某些想佔有的人就決定放棄,或由佔有者變為供應者,或付出代價來從事生產而供應。肯付較高價格的需求者就可佔有。贏者付價勝物;供應者交貨而贏得酬報;斗輸了的心甘情願,將省下來的向其它物品打主意。

但除市價外,決定競爭勝負的準則多的是——包括年歲、相貌,等級、權力、人事、武力、先到先得、排隊輪購及政治手腕等,不勝枚舉。我曾在《千規律,萬規律,經濟規律僅一條》(見《賣桔者言》)一文內指出,在五花八門的各種準則中,只有市價不會導致浪費。這是因為勝者所付出的市價,是供應者的有利酬報。歷史上從來沒有大事壓制市場的體制能有可觀的經濟發展的。

價格管制是否定市價,將成交價改為比市價高或低——通常是較低,雖然較高的例子也有。這會造成供不應求或供過於求。競爭的衝突,就不能靠市價解決了。其它的競爭準則就一定會出現:要排隊輪購(浪費了時間)、以武力搶購(浪費了血汗)、以年歲分配(浪費了虛報年齡的手續)、以等級定勝負(浪費了權力鬥爭的勞力)、或以美貌取勝(浪費了整容費用)。上述種種,對社會半點利益也沒有。但競爭的衝突畢竟還是解決了的。任何經濟制度都有競爭,分別就是用什麼準則解決。

分析價格管制的困難,是要推斷在有管制下,那一種競爭準則會被採用。這個理論上的困難一言難盡,但對本文是不重要的。

一方面,價格管制導致採用有浪費的準則;另一方面,這管制會影響供應。從社會利益的角度看,價格管制一無是處。但為什麼會被施行呢?答案是,執政者或壓力團體可因價格管制而得益。且讓我舉出三個重要的實例。


三個有趣的實例

實例一。一九七一年,美國通脹開始惡化,尼克遜總統見大選將至,就在該年十一月以特權推行價格管制。雖然這管制並不嚴厲,但美國七十年代的經濟不景,這是主因。表面上,通脹是受管制而緩慢了;但幾年後,這管制經不起經濟的壓力而被解除,通脹就急速上升。

有關本文的是管制商品的價格不易施行。美國雖有健全的稅務及法律制度,但也只能管制大企業而放過了小生意的價格。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要管制國營產品的價格還可以,但若要管私營的產品價格就難以辦到——這一點下文會再解釋。

實例二。一九七三年,中東的產油國禁運,互相協議大幅度地提升原油價。美國在小煉油廠及政府的壓力下,對國內的原油施行嚴厲的價格管制。但管制油價,油的產量及開採的投資就會減少,這是眾所周知的。於是,美國政府就出怪招,將原油分為新、舊兩種。舊油(即在當時已在出產的每日產量)價格受管制,以舊價為依歸;新油(新開採的或舊井增產的)不受管制,跟入口的中東油價掛鉤。但問題又來了。購買「新」油或中東油的煉油廠豈不是吃了虧,難以跟購買低價舊油的競爭?美國政府於是又再出怪招:購入高價原油的可向購入低價原油的取回兩價差別的一半。那是說,假若被管制的舊油價是每桶五元,不被管制的新油及中東油價是每桶十元,那麼購入了一桶高價新油的就可向購入了一桶低價舊油的取回兩元半。

這是美國近代經濟歷史上令人嘆為觀止的謬誤。以十元購入一桶中東原油的人,可在國內取回兩元半,他付的真實入口價只是七元半。這就成了變相的津貼入口!在管制前,美國原油的入口量只佔自產油的百分之十;在管制后,這比率就激增至百分之五十以上!而美國購買中東的原油量,達中東總出口量之一半。中東國家也就因為美國原油價格管制所導致的變相津貼而大發橫財。又因為美國入口需求激增,中東的產油國就能容易地遵守訂價協議,成功地提升油價及使油價長期高居。在一九八○年美國解除油價管制后,我立刻推斷中東的原油價會不斷下降,直至油價是以市場競爭決定而非以協議決定為止。外行人看來似乎是神乎其技的未卜先知,其實只是淺顯的推理。

美國的油價管制所引致的其它一塌糊塗的事,且按下不表。在這裡要指出的,就是這管制及其所牽連的法例,洋洋數百萬言。單是購買這一套法例,在一九七七年我就花了三千多美元!中國的執政者一方面推行市場,另一方面要左管右管,他們是否知道管制費用是可以相當驚人的?單是因為中東禁運原油而引起的各種管制,美國政府就要動員五萬人!

實例三。香港戰後的租務管制,始於一九四五年。租管是價格管制中最容易施行的,因為房子不會走動,也不會不翼而飛。但租管所帶來的房子保養問題、分租問題、天台僭建問題、重建問題及租客與業主大打出手問題,不一而足,也令人嘆為觀止。

香港的租管,在名義上是要保護住客,但沒有安居之所的市民就叫苦連天了。後來政府迫著要樂善好施,大量供應徙置及其它津貼房屋,種下了今天入不敷出的根源!但香港的租管,主要的受益者不僅是那些在管制時已佔了房子的居民。律師因租管而獲利,也是很明顯的。一九四七年,港督委任五位香港人士組成了委員會,去考慮四五年的臨時租管應否繼續。一看委員會名單,我們就知大局已定:五個委員中,三個是律師,委會主席也是律師。在開會的第一天,租管應否繼續的問題完全沒有被討論到,而討論的就只是要怎樣管!


得益是特權分子

以上提出的三個實例,都是我曾經做過研究的。其它的例子都一致顯示,價格管制的得益者是壓力團體及執政者。當然,任何價格管制都以維護消費者為理由。這是極其好聽的。但消費者卻要排隊,要搶購,要搞人事;又因為供應減少,黑市價也就要比沒有管制的市價高。在價格管制的歷史上,消費者一向都是被利用的,得益者甚少。

在共產制度里,價格管制是司空見慣的。這是因為價格管制削弱私有產權,在某種程度上是走向非私產或共產的道路。沒有私產,自由市場不可能存在,物價就只能由政府決定,成了一種非管不可的管制。在共產制度下,非市價的各種競爭準則我們是熟知的。

目前中國正逐漸開放,逐漸以資產界定權利,逐漸推行自由市場,但為什麼管制價格的論調還會興起呢?是要繼續堅持共產制度嗎?我認為不是的。若中國要走回頭路,又何必推廣市場?是因為中了要維護消費者的謬誤嗎?可能是的,但這可能性不大。近幾年來,消費者因為價格逐漸浮動而大蒙其利,中國的執政者是知道的。前言不對後語的矛盾,過於明顯,難以置信。

我認為最近提倡的價格管制論調,是某些已往得益分子的傑作。在六、七年前,當自由市場還未有苗頭的時候,有特權的幹部不僅可以買到一般市民買不到的物品,而市民要輪購的,特權幹部可以不輪購而付較低的價格購買。近幾年來這些特權是明顯地減少了。在現有的私營市場的自由浮動市價下,特權變得毫無用處。要維護已往的利益,提倡價格管制是很自然的事。

但我又認為在私營的自由市場內,推行價格管制要比提倡的人所想象的難得多。在國營市場內,物品是國家供應的,賺蝕多少無關痛癢,要管制就只是舉手之勞。但假若一個「包干」(私產)農戶的辛勤所得,或一個千辛萬苦騎腳踏車到農村裡買幾條魚,運到市場出售的「待業」青年,政府要管制他們出售的價格,他們豈會束手待管?

結論是明顯的。在私營生產的市場內,管制價格就只能促長黑市——若不勞師動眾就管不了。要維護已往權益的壓力,就會轉移到國營企業那邊去。因此,目前提倡的價格管制,若被推行,是會阻礙國營市場的「自由化」,也會阻礙國營企業的「包干」改革。


二○○二年後記

此文於一九八五年初發表后,中國的國營企業因為產品有價格管制,倒買倒賣盛行。這些行為不僅是貪污,而且促成了國營企業的大量虧蝕。價格管制是有代價、有成本的。可幸的是,價管國企,其成本由政府負擔。到了九十年代初期,這負擔政府再也負不起。價管於是紛紛瓦解,倒買倒賣的行為就減少了。特權利益下降,轉向私營(又稱民營)或股分制遠為容易。鄧小平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南下,之後上海的經濟發展是歷史奇迹。

今天,虧蝕的國企還是數之不盡,但不是因為價管,而是在有私營的參與競爭下,國營的節節敗退。這些有虧蝕的國企不能久持,不是中國今後發展的障礙。困難還是那些因為有壟斷特權而有錢賺的國企。這其中的得益特權分子,會堅持他們既得的利益。金融行業(包括外匯)是一例;通訊行業(包括出版)也是一例。這二者是非常重要的行業,一想到就頭痛。

文章引用自: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9 20:40
標題: (1985.01.30)貪污的後患
貪污是沒有明確定義的。這一點,讀者可能感到詫異。一般人認為貪污是指非法地收受金錢或酬報。但行騙雖是非法,卻說不上是貪污。一間私營企業內的成員,瞞著公司收取回佣,是行騙,不是貪污。行騙與貪污的主要分別,是前者是可以清楚地指出受害人或受騙人。貪污呢?我們不僅是難以指出受害人,而且好些貪污是沒有受害人的。

貪污是與道德無關的。假若社會認為不道德地收取酬報,算是貪污,那麼貪污的概念就更會被弄得一塌糊塗了。事實上,一樣被眾所公認是貪污的行為,不一定是不道德的。一個監獄官非法地收了金錢,替囚犯加些膳食,不是貪污是什麼?但「不道德」何在?

很多時,非法交易與貪污起了混淆。一個學校老師,違例將試卷題目出售,是否貪污?我個人認為這是一項非法交易,不是貪污。假若賣試題是貪污,那麼販毒也是貪污了。


貪污的定義

以「貪污」為題寫文章,我不能不先給貪污下一個定義。我認為包括下列三項特徵才能構成「貪污」。第一,貪污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雖然非法不一定是貪污,但貪污卻一定是非法的(這避開了道德的問題)。第二,貪污受賄者一定是政府或國家的僱員(這避開了私營企業內的行騙)。第三,受賄者所回報的供應,是服務而不是物品(這避開了非法交易的混淆)。我不敢肯定以上提出的「貪污」定義,是正確無誤的。但這是我在短期內所能想出的最清楚的定義。

我們都知道在中國,貪污的行為正在廣泛流行。但我認為這「廣泛性」並不如一般人所說的那麼嚴重。在目前的中國,政府管制市場的規例舉不勝舉,而政府幹部及國家職工更是不計其數。管制引致貪污,而根據上文的定義,貪污者只限於政府的僱員,中國的貪污豈有不廣泛之理?從這一個角度看,比起印度、印度尼西亞、泰國、菲律賓等地方,中國的貪污,在管制及政府僱員的比率上,只可算是「小兒科」。天下烏鴉一般黑,在某程度上,貪污是世界任何地方都有的。沒有地方沒政府,沒有有政府的地方沒管制法例。


走後門與貪污不同

多年以來,中國的「走後門」是舉世知名的。在《從李子樹看中國的產權轉變》一文內,我指出走後門是一種特權買賣,不算是貪污。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不能確定走後門是非法的。在共產或非私產的制度下,權利的界定是以人或以階級劃分的。一個有特權坐飛機或購買高級物品的幹部,受了恩惠,利用特權協助他人買到這些物品,不一定是犯了法。在美國,國會的議員有不明顯的特權,每年「介紹」兩三個人移民到美國,受的酬報可大可小,但不能太明顯。這是特權買賣,不是貪污。同樣地,在外國,有些大學的教授也有不明顯的特權「介紹」學生入學。要是使用這些特權一點酬報也沒有,特權要來作什麼?但明顯的酬報畢竟是不大雅觀,容易引起外人反感,所以若能不明顯地將特權出售,大家心照不宣,是被容許的。形容不明顯的特權交易為走後門,頗為恰當。走後門不是中國獨有,但因為中國昔日施行共產政制,幹部特權等級繁多,走後門就顯得普遍了。

貪污是沒有法定的權力的。在位有權的人,非法地濫用權力,以服務換取酬報,就成了貪污。我曾經指出,中國從走後門轉向貪污是一個好現象,因為這反映了權利的界定是逐漸地從幹部等級特權轉到以資產界定權利那方面去。幹部的特權漸減,而私產的權利漸增,再加上有私產性的市場受到多種管制,走後門轉向貪污是必然的事。又因為中國的制度轉變得快,因此頗為混亂,走後門及貪污并行,一下子難以分辨。


貪污起於管制

市場的交易,不管物品交易還是生產要素交易,買賣雙方都有利可圖,對社會是有利的。但若這些市場受到管制,利益就難以實現。貪污既能在某程度上避去管制,有了管制的存在,貪污也就有利可圖了。事實上,不僅是管制市場會引起貪污,任何管制法例也是會引起貪污的。香港的建築有法例,工務局的僱員就有機可乘;消防有法例,消防員就會打主意;出入口有法例,工商署的僱員就難以自制;賭、毒、娼有管制,警察就成了廉政公署的對象。要完全禁止貪污是不可能的。管制越甚,違法的價值越高,貪污的可能性就越大了。

從社會的角度來衡量,貪污是有利還是有害呢?答案是要看管制的性質而定。有些管制是為大眾的利益(例如某些安全法例),違法會導致害人的效果。但有很多管制,若被違反了沒有人受損,以賄賂來避去管制,對社會是有利的。外匯管制、禁止商品進出口、管制價格,政府官員受了賄,容許了不準許的,使大眾得益,何害之有?因管制市場交易而引起的貪污,十居其九對社會都有貢獻。

在今日的中國,市場是遠比幾年前開放了。但政府對市場的各種管制,比比皆是!在外貿方面,除了外匯管制以外,出口要批文,入口要批文,而大都是要經北京批准的。此外關稅之繁,費用之雜,手續之多,若非親歷其境,聽起來就有點難以置信。外資到中國設廠、建酒店,在僱用勞工及議訂合約的各種問題上,因管制而引起的困難,也是自成一家。其它國營企業,如電話、電燈、食水、原油、公共交通等行業,更是一無是處。「廣州有一怪,電話唔夠單車快」這句話,是對國營企業一個適當的寫照。

在管制繁多的情況下,貪污叢生在所難免。尤其是在經濟開放的過程中,權利逐漸由等級轉到資產上,可以圖利發財的機會激增。管制市場是阻止了這些機會的實現,要打通財路的人就願意花錢,而可以權力來「特許」交易的幹部,就成了貪污者。但這些貪污的行為,畢竟是助長了市場的運作。沒有管制當然是比貪污好,因為貪污的交易費用是遠比自由市場的高。但既有管制,不貪污就妨礙了不少對社會有貢獻的交易。

如果在交易及投資的市場沒有管制,貪污就不可能在這些市場產生了。但在目前正在改革的中國,我們是不能期望政府當局一下子就採用自由市場。我們要記著在不久之前,中國還是一個施行極端共產政制的國家,不僅反對私產,反對市場,就是賺錢也是有罪的。改革任何制度,不僅得益分子會反對,而歷來中國執政者對私產及自由市場的各種謬誤,也是需要時日才能修正的。所以我認為在中國的前途上,我們不能妄下判斷,不能苛求各種管制的急速解除,也不能大事批評貪污的盛行。歷史上,我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比中國開放得更快的共產國家;單是這一點,我就不能不對鄧小平衷心佩服。


管制可能起於貪污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可以說會阻止中國經濟發展的不是貪污本身,而是貪污所帶來的一個後患:為了要利便貪污,管制就有了頑固的存在性。有了管制,貪污在所必然,大事壓制貪污對市場的發展不利,但一旦不同的幹部在不同的管制上界定了貪污的權利,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他們就會極力反對管制的解除。到了那一天,中國就會走上印度的路,要有更大的改進就困難了。換言之,在以階級界定權利轉向以資產界定權利的路途上,一個很可能發生的不幸,就是將等級特權改為貪污特權。

在中國前途的問題上,我認為中國走回頭路的機會是很微小的——這個觀點,不少讀者及朋友都不同意;我將會另文解釋。但向前看,我卻不敢肯定中國不會走「歪」了,走向「為貪污而管制」的路。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這個貪污的後患是很現實的。

有不少朋友認為中國是改革得太快了,過於混亂,應該改慢一點。這觀點我是不同意的。改進若是較慢,稍微停止下來,幹部就有機會將管制的權益界定分配,使貪污有了固定的權利,管制也就驅之不去了。改進得快,使目前的貪污難有界定了的特權,逐步減少管制的機會就大得多。

在改革任何制度的過程中,訊息及思想上的謬誤是一種障礙,得益分子要維護權益也是一種障礙。謬誤的障礙,只要中國能堅持門戶開放,假以時日,總是會被修正的。但若干部的貪污有了特權界定,要剷除就難於上青天了。


二○○二年後記

一九八四年我開始提出中國可能走上印度之路,其後再三重提,引起很大的反響。印度之路是把貪污的權利界定了,可以買賣,甚至可以承繼,貪污於是制度化了,改革就不能再進。自八十年代初的改革起,二十年來,中國有兩三個時期走近於印度之路,令人心驚膽戰。

我認為中國到今天還沒有走上印度之路,主要是因為改革以經濟為先。若先搞民主政治改革,情況可不同了。民主貪污自上而下,獨裁貪污自下而上。後者只要上不到最高層,印度之路是走不成的。民主的頭頭通常只做幾年,貪污的代價小,故自上而下。獨裁的頭頭貪污代價大,故自下而上。

一九九六年我在貪污這題目上作了一次簡短的講話,錄音被整理成短文,在美國發表后受到重視。該文的要點,是指出貪污不僅因為管制而起,而好些管制是因為利便貪污而設立的。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9 21:05
標題: 祝願張老在新的一年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我是在看完了前面的一個樓主的帖子之後覺得應該發這個貼的.
有位熱火哥哥的帖子很有意思,有見解,絕對是個有思想的人. 可惜好像私德不行,哪能在大過年的把人家樓主的母親都給罵了呢?!當然, 他的那個讓某樓主過不好年的意願看來是達成了. 可是前半夜想自己,後半夜你得想想別人啊.

希望大家不要意氣用事, 平心靜氣的看完貼子.這些都是張先生的舊文章,在下非常支持他的觀點,因為時間證明了其中的真理. 但是就算是聖人都可能犯錯, 我並非是說他說的就一定對, 我們可以平心靜氣的討論. 但動不動就把別人封為漢奸什麼的,希望這樣的人不要在在下的帖子里留言. 並警告, 我對答非所問,死纏爛打的人會不理,也希望其他理性的各位對這樣的人不回帖攻擊. 因為這根本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壞了心情,何必呢?
作者: YellowTiger    時間: 2008-2-10 05:32
當年拜讀張先生在香港信報和信報月刋的文章,真是視為天人。看了他近期說的,除了寄人籬下外,只能說是老懵了。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11 20:38
i kind of agree with u... but do not want to reach such conclusion yet.
作者: xwei6363    時間: 2008-2-12 00:27
標題: 有些人可能還記得香港有個叫張五常的教授
有些人可能還記得香港有個叫張五常的教授,由於漏報稅,害怕在美國坐牢,被美國政府沒收了在美國價值超過1千多萬美元的房產及存款,而且還在全世界通緝他和他的老婆。
作者: 華夏之聲    時間: 2008-2-12 00:38
原帖由 xwei6363 於 2008-2-12 00:27 發表
有些人可能還記得香港有個叫張五常的教授,由於漏報稅,害怕在美國坐牢,被美國政府沒收了在美國價值超過1千多萬美元的房產及存款,而且還在全世界通緝他和他的老婆。


見過這類消息,不過「被美國政府沒收了在美國價值超過1千多萬美元的房產及存款」太誇張,他經濟學家,恐怕不會虧這麼多。

他80年代寫的東西,在當時的大陸誰能看到啊?

[ 本帖最後由 華夏之聲 於 2008-2-12 00:51 編輯 ]
作者: YellowTiger    時間: 2008-2-12 02:53
可能有的,他是經濟學大師的入室弟子,系出名門,當年自己也算典堂級,在港大教書時由於是美籍關係,拿的是海外僱員薪津,再加上潤筆和演講的收入,而他又算努力多產,否則美國稅局也不會對他有興趣了。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12 21:31
就算如樓上的各位所論,這也是人家的私事,  最多也只能說他有道德的問題,何況, 咱們在這裡沒必要幸災樂禍巴? 我只是希望大家看看這幾篇文章, 再探討一下,實際上本人對張先生近幾年的有些觀點也是有些異議與不理解的, 比如說他說的鎮與鎮之間的競爭,我可能由於沒經驗, 不能理解. 但是他在85年似乎預先寫下來了我們這20年的歷史,總是有其過人之處的巴.

至於華夏之聲的疑問,實際上中國的高層對張的文章是早有了解的.

至於國有企業的流失, 我們都知道許多國企(中外皆然)都不掙錢,掙錢的都是壟斷企業. 那國有資產的流失是不是對社會效率的提高呢? 我知道網友把那個贊成保護既得利益分子的利益的北大教授的痛罵, 也知道百年來國人痛恨漢奸的情節(甚至談洋色變在我國也不是沒有.)然而, 不能客觀正視自己, 又如何強大呢?

這裡不想討論道德問題, 只想談談經濟本身的話題.

在這裡實際上是很想跟有見解的人談談...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12 21:38
張先生對印度經濟的解釋使我對印度的經濟前景一片"樂觀", 而實際上從清史里也可看到一樣的情景, 各個縣的書辦是世襲的, 可以買賣.
曹雪芹家是國家壟斷資本, 他家大發財,與人民有什麼聯繫呢?
作者: hotfire605    時間: 2008-2-12 22:08
還在哪裡說我私德不好? 哈哈哈, 看在小子你跟我觀點很像的份上,饒了你這次, 你也不看看' 沒語' 的那個傻逼, 就會亂搞! 沒邏輯, 沒客觀常識, 就是一個亂侃. 不知道是哪個軍區大院跑出來的傻b...

我也是大過年, 不想被他的假話給傷了,呵呵.

有空情聯繫我, 用悄悄話巴.


作者: 安靜的雲彩    時間: 2008-2-12 22:17
呵呵,倒是真的很想跟哥哥你多聊聊. 至於那個叫什麼 無言, 還是 無語的, 何必理他呢? 不就是想多點人給他留言嗎, 哎, 我知道你的網址了, 下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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