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神權大於人命,是對人性的扭曲。。。 [列印本頁]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2:17
標題: 神權大於人命,是對人性的扭曲。。。
難道父母生下子女,就有權任意奪取子女的生命?

人是神造的,所以神有權對人任意處置,包括吃奶的嬰兒。。。

這種狗屁邏輯是對人性極度的扭曲。

你的小孩也吃奶,迦南人的小孩也吃奶。把你的小孩跟迦南的小孩換換,讓你親眼看著自己的小孩被刀挑著,如果你還有心情搖著尾巴讚美那個主「慈愛公義」。那時候我就佩服你是真信神。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0 02:20 編輯 ]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2:35
標題: 回復 #1 問? 的帖子
我希望你改一下題目,因為正在討論中,你就做出結論,還需要討論嗎?

你為什麼不問自己:迦南地的孩子死了,而我的陔子還好好地活著,為什麼?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2:50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2:35 發表
我希望你改一下題目,因為正在討論中,你就做出結論,還需要討論嗎?

你為什麼不問自己:迦南地的孩子死了,而我的陔子還好好地活著,為什麼?


我看你更應該捫心問一下你自己,你只顧自己的孩子,對別人孩子的死活漠不關心,為什麼?

就算你人生沒意義,就算你人生需要一個精神支撐。你也不需要拿良心和膝蓋交換吧?

是不是站著很沒意義的時候,你就選擇有意義的跪著?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3:01
標題: 回復 #3 問? 的帖子
你跑題了。你先思考一下我的問題,也許你就不會如此「出離憤怒了」。

讓我們一起來思考這個問題。面對自己, 自己都沒有面對,怎樣去面對別人的問題。怎麼有權柄去質問神?

可以冷靜思考一下嗎?為什麼他們死了,我還好好活著?我的罪豈不多過那些孩子嗎?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3:02 編輯 ]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1-10 03:02
完全同意。和基督徒們的交流越多,越能夠深刻認識基督教信仰對人性的扭曲。

可嘆的是,基督教的自我包裝一貫做得不錯,很多人認識不到基督教的邪教本質。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3:10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3:01 發表
你跑題了。你先思考一下我的問題,也許你就不會如此「出離憤怒了」。

可以冷靜思考一下嗎?為什麼他們死了,我還好好活著?我的罪豈不多過那些孩子嗎?


呵呵!你的邏輯讓人噴飯。。

因為你好好活著,沒有被你崇敬的火雲邪神宰掉,所以你就心滿意足,特別感謝你的主子了是嗎?

告訴你一件事,你不信你的主,你也一樣好好的活著。。。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3:27
標題: 回復 #6 問? 的帖子
我能活著,不是因為我比那些死了的人好,按著我所行的,我本不應該存在這個世上。我每一口氣息,都是神所賜的。他讓我活著,是神的恩典與憐憫。

而你呢?先弄清楚自己為什麼還活著,再站在道德至高點的高處去質問至善的神吧!你活著,是神普遍的恩典。他的忍耐,是為要叫你悔改。若不悔改,你今天不死,你將來在最後的日子就要跟那些人一樣滅亡。

那些人就是例子。是對我們的提醒,認為有罪不應該懲罰,認為罰罪是沒有人性,這才是實質上的理性的墮落與扭曲。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3:34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3:27 發表
我能活著,不是因為我比那些死了的人好,按著我所行的,我本不應該存在這個世上。我每一口氣息,都是神所賜的。他讓我活著,是神的恩典與憐憫。

而你呢?先弄清楚自己為什麼還活著,再站在道德至高點的高處去 ...


你願意為自己喘的每一口氣感謝你的主子,這是你的自由。

但那些吃奶的孩子還看不清耶和華三個字怎麼寫呢,就被屠殺了!這是事實。

我不聽那些彎彎繞繞彎彎。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3:43
標題: 回復 #8 問? 的帖子
你看不到罪的可怕,還在為罪辯護。

挪亞的時代,迦南地的人們,都擺在我們眼前。如果你要堅信你是生命的主宰,你可以不受神的審判,那麼你就按你自己的心意行吧!希望有一天,你可以重新審視,不要以為自己的判斷全然正確。
作者: 鄉下人進城    時間: 2008-1-10 03:57
標題: 上帝真失敗……
上帝真失敗          2007-03-22 14:47:00         
• 上帝真是失敗,先造了兩個人,後來墮落了; -哪吒三太子- ♂  (0 bytes) (5 reads) 11/3/06
        • 大洪水時留下幾個義人做種,後來的又墮落了,真是失敗 -哪吒三太子- ♂  (0 bytes) (4 reads) 11/3/06
                 •  把耶穌搭進去后,人還要墮落。 -人間的盒子- ♀ (0 bytes) (4 reads) 3/22/07
                           •  改成:把兒子(或者自己)給搭進去了,人還是墮落了。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3/22/07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4:02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3:43 發表
你看不到罪的可怕,還在為罪辯護。

挪亞的時代,迦南地的人們,都擺在我們眼前。如果你要堅信你是生命的主宰,你可以不受神的審判,那麼你就按你自己的心意行吧!希望有一天,你可以重新審視,不要以為自 ...


我不是替罪辯護,我是替吃奶的嬰兒辯護。

是罪可怕呢?還是那個連吃奶的嬰兒也不放過的火雲邪神可怕?

信了個神,連基本的是非觀都沒有了。重新審視自己的應該是你。。。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8-1-10 04:05
人性的扭曲,人性又是什麼,沒有神,人性就不扭曲嗎?人性到底須不須要扭曲。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4:11
標題: 回復 #11 問? 的帖子
你是誰?為什麼你說嬰兒無罪就一定無罪呢?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4:14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4:11 發表
你是誰?為什麼你說嬰兒無罪就一定無罪呢?


你看,這種扭曲的邏輯一糾正再糾正。。。

就算嬰兒有罪,有罪就該被屠殺?你的小孩也有罪,你咋不把它掐死呢?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0 04:17 編輯 ]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8-1-10 04:18
標題: 回復 #14 問? 的帖子
就算犯人有罪當死,不還得法庭判了,誰誰執行才行嗎?
我們有什麼權力決定別人以至自己的生死呢?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4:24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10 04:18 發表
就算犯人有罪當死,不還得法庭判了,誰誰執行才行嗎?
我們有什麼權力決定別人以至自己的生死呢?


但是神有權。神要是判決了一批嬰兒,並且命令你去執行。我想你不會手軟的吧?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8-1-10 04:27
標題: 回復 #16 問? 的帖子
這裡有太多假設,但只有一件事是肯定的,神有權。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4:42
各位,不要爭了。。。

神有權索取任何人的生命,嬰兒也是罪人。對!反正神索取的是別人的小孩,不關你事。

如果神象索取迦南人的嬰孩一樣索取你自己的骨肉,那時候你還是不是有心情彎彎繞繞彎彎?你還會不會不替罪辯護?你還會不會高聲讚美你主子的公義呢?

月圓之夜,叩問自己的良知吧!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0 04:46 編輯 ]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8-1-10 04:50
標題: 回復 #18 問? 的帖子
自己的小孩當然也在神的索取之列,在不理解時,我們會有「神的美意」來安慰,而神也一定有其美意。

知道黃安倫弟兄的兒子去世的事嗎,他是中年喪子,他在難過中寫了無伴奏合唱《安魂曲》來讚美父神。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8-1-10 04:52
哈哈,基本上,信了基督教的人已經不能叫人了。

沒有人性,失去了良知,也失去了理性,這還能叫人嗎?

替基督徒們感到悲哀。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4:54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10 04:50 發表
自己的小孩當然也在神的索取之列,在不理解時,我們會有「神的美意」來安慰,而神也一定有其美意。

知道黃安倫弟兄的兒子去世的事嗎,他是中年喪子,他在難過中寫了無伴奏合唱《安魂曲》來讚美父神。


死了孩子也讚美神?

那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為了南京大屠殺讚美神?

讚美主,感謝主安排了兩次世界大戰,製造了無數的疾病,感謝主!!!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0 04:56 編輯 ]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5:17
標題: 回復 #14 問? 的帖子
朋友,你的思路開始混亂。

1。嬰兒有罪,有罪受審判是神公義的彰顯。

2。生命屬於耶和華神,神可以以任何方式取回我們的性命,但我們沒有權力索取任何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和他人的。

3。我們不會因生命的失去高興,因為我們不願意看到同類在罪面前不悔改。落在永生神手裡是可怕的。但我們為活著感恩。為耶和華的救恩歡呼,因為他沒有任憑我們死在過犯中,他救我們脫離罪惡。

4。活著不是應得的,趁還活著,要悔改,否則就會如同洪水時期,迦南時期的人一樣滅亡。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5:20
標題: 回復 #21 問? 的帖子
又在這裡無限擴展了。

神的誡命是不可殺人,那些流人血的,必被報應。一切的帳都要算,當惡人被懲除的時候,全地都要歡呼。神的忍耐,是為要你悔改。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05:22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5:17 發表
朋友,你的思路開始混亂。

1。嬰兒有罪,有罪受審判是神公義的彰顯。

2。生命屬於耶和華神,神可以以任何方式取回我們的性命,但我們沒有權力索取任何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和他人的。

3。我們不會因生 ...


等到你自己的小孩被神取回性命的時候,你再說這話不遲。

生命不屬於耶和華。

耶和華無權任意處置人命。

任意處置人命的神是邪神。

人不信邪神不是罪。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05:32
標題: 回復 #24 問? 的帖子
你可以定義你心目中的神。

然而,真正的神是:

賜生命的主。人生存的氣息全在乎他。

他是公義的,他斷不以有罪為無罪,任何一點罪都要受到審判與懲罰。

神取回生命是神的主權,神拿回自己的東西,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領了恩典卻以為是理所當然的人,正是人性墮落的明證:
1: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5:33 編輯 ]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08-1-10 07:21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9 14:50 發表
自己的小孩當然也在神的索取之列,在不理解時,我們會有「神的美意」來安慰,而神也一定有其美意。

知道黃安倫弟兄的兒子去世的事嗎,他是中年喪子,他在難過中寫了無伴奏合唱《安魂曲》來讚美父神。


自己的兒子據自己認為是被神索取去了,然後寫《安魂曲》來讚美索取了他兒子生命的神。這種變態可真是極致!還被您拿來做好的例子,您自己也夠絕!

真不能不讓人噁心。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08-1-10 07:23
原帖由 問? 於 2008-1-9 15:22 發表
等到你自己的小孩被神取回性命的時候,你再說這話不遲。
生命不屬於耶和華。

耶和華無權任意處置人命。

任意處置人命的神是邪神。

人不信邪神不是罪。


你以為這裡的基督徒不會讚美他們的神取走他們小孩的性命么?sousuo不是在樓上給了某人為了讚美索取他兒子生命的神而作曲謳歌的例子么?
作者: sumw    時間: 2008-1-10 08:56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10 04:50 發表
自己的小孩當然也在神的索取之列,在不理解時,我們會有「神的美意」來安慰,而神也一定有其美意。
知道黃安倫弟兄的兒子去世的事嗎,他是中年喪子,他在難過中寫了無伴奏合唱《安魂曲》來讚美父神。


原帖由 問? 於 2008-1-10 04:54 發表
死了孩子也讚美神?
那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為了南京大屠殺讚美神?
讚美主,感謝主安排了兩次世界大戰,製造了無數的疾病,感謝主!!!


sumw : 黃安倫弟兄的兒子去世的事不應 與 全城嬰兒被屠殺相比! 那是冇法比的!

黃安倫弟兄還有機會 拚命 生,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8-1-10 10:32
原帖由 sumw 於 2008-1-9 13:56 發表



黃安倫弟兄還有機會 拚命 生,


不知道的事情好不好不要亂講,逞口舌之快於人於事皆無補矣。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8-1-10 10:42
一方是冷酷,一方是熱情。

為什麼人會這樣子?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8-1-10 11:09
信神就信唄。
信神讓人心安讓人滿足沒有什麼不好。
煩人的是把不光彩也付與神的美意。

人性之惡如果在信神之後才顯現出來,那個神的宗教是多麼的可悲。
作者: sumw    時間: 2008-1-10 11:45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10 10:32 發表


不知道的事情好不好不要亂講,逞口舌之快於人於事皆無補矣。


你勿寃枉我逞口舌之快, 我只是 以亊論亊,  也是你們基 自己將 黃兄弟 中年喪子, 與 屠城 殺嬰 對比!

既然是對比, 你們基 個個視別人生命喪失並非大悲劇, ,人家遭 屠城 殺嬰 絕後代, 現代人再

慘也不至於此吧?, 這種亊我也不是不同情黃兄弟, 既然這亊都能看得開,  有什麼好不好不要亂講!?
作者: 基督天主神    時間: 2008-1-10 12:54
標題: 回復 #2 同往錫安 的帖子
無意冒犯,但如果聖經時代他們知道中國人,您的孩子一定是死的而不是活的。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13:26
標題: 回復 #33 基督天主神 的帖子
你說得沒錯,若不是神的恩典臨到,我和我全家都要如同他們一樣滅亡。 因此,我更要為耶和華神的救恩歡呼。
作者: 逍遙神    時間: 2008-1-10 14:31
唉,你們這些JDT只有熱情,卻毫無理性。沒有辦法。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0 15:48
標題: 回復 #35 逍遙神 的帖子
怎樣才是有理性?把有罪的當作無罪,受人之恩當作理所當然?

一個人給一個乞丐十元錢,給另一乞丐一元錢。那個得了十元錢的乞丐,一邊拿著錢,一邊罵給他錢的人沒有人性。
作者: 逍遙神    時間: 2008-1-10 16:09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15:48 發表
怎樣才是有理性?把有罪的當作無罪,受人之恩當作理所當然?

一個人給一個乞丐十元錢,給另一乞丐一元錢。那個得了十元錢的乞丐,一邊拿著錢,一邊罵給他錢的人沒有人性。

俺這神笨點,沒有看懂您的邏輯哎。別人總誇獎您的「邏輯強」,教教俺怎樣?
如果別人的信仰認為你信的神是狗屁神,是不是您也要必須承認你信的就是狗屁神那?

[ 本帖最後由 逍遙神 於 2008-1-10 16:26 編輯 ]
作者: james2000    時間: 2008-1-10 16:48
原帖由 問? 於 2008-1-10 03:34 發表

我不聽那些彎彎繞繞彎彎。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如果不是她們的那些彎彎繞繞彎彎,我們哪裡還有可能在這裡彎彎繞繞彎彎?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0 21:47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15:48 發表
怎樣才是有理性?把有罪的當作無罪,受人之恩當作理所當然?

一個人給一個乞丐十元錢,給另一乞丐一元錢。那個得了十元錢的乞丐,一邊拿著錢,一邊罵給他錢的人沒有人性。


但是給錢的人要求乞丐千恩萬謝榮耀它了嗎?

是不是不千恩萬謝就罪該萬死?累及乞丐的三四代?

你父母給了你生命,你給了你子女生命,你要求你的子女每天千恩萬謝謝主隆恩了嗎?你父母有沒有這麼要求你?

你的小孩悖逆你你會不會把她塞進烤箱?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0 21:52 編輯 ]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0 22:02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02:35 AM 發表
我希望你改一下題目,因為正在討論中,你就做出結論,還需要討論嗎?

你為什麼不問自己:迦南地的孩子死了,而我的陔子還好好地活著,為什麼?

曾經有個心理學家說過一個論據,,
第一天,A對B說,我要殺了你,
第二天,A對B說,我不僅僅要殺了你,還要殺了你全家
第三天..A對B說,好吧,我不殺你了,,只打你300下..
於是,B就對A跪著感謝A的恩德..



現在,大家明白了基督教的手段了吧..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8-1-10 22:05
阿彌陀佛~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08-1-10 22:19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8-1-10 08:02 發表

曾經有個心理學家說過一個論據,,
第一天,A對B說,我要殺了你,
第二天,A對B說,我不僅僅要殺了你,還要殺了你全家
第三天..A對B說,好吧,我不殺你了,,只打你300下..
於是,B就對A跪著感謝A的恩德..



現在 ...


明白了,很清楚。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8-1-10 22:45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8-1-10 22:02 發表
曾經有個心理學家說過一個論據,,
第一天,A對B說,我要殺了你,
第二天,A對B說,我不僅僅要殺了你,還要殺了你全家
第三天..A對B說,好吧,我不殺你了,,只打你300下..
於是,B就對A跪著感謝A的恩德..

現在,大家明白了基督教的手段了吧..


其實基督徒對上帝的的感恩就是這樣一種情況。
第一天上帝說,你不聽我的話我就殺了你。
第二天上帝說,我不僅僅要殺了你,還要殺了你全家,並打入地獄永遠受火燒!
第三天上帝說,好吧,我不殺你了,但你要做我的奴才,我說什麼你就信什麼。
於是,基督徒就對上帝跪著感謝上帝的恩德。。。。


現在,大家明白了基督教的手段了吧..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0 23:47
原帖由 溫和寶 於 2008-1-10 10:45 PM 發表


其實基督徒對上帝的的感恩就是這樣一種情況。
第一天上帝說,你不聽我的話我就殺了你。
第二天上帝說,我不僅僅要殺了你,還要殺了你全家,並打入地獄永遠受火燒!
第三天上帝說,好吧,我不殺你了,但你 ...

所以啊..大S才說,耶和華是公義的,因為耶和華不殺基督徒
作者: gyl    時間: 2008-1-11 03:32
標題: 回復 #1 問? 的帖子
God, the source of life, of course, is greater than life itself.  I don't see any distortion here.  

But the same is not true for human beings.  We are not the source of life.  We have no rights to take other people's life.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1 03:44
原帖由 gyl 於 2008-1-11 03:32 發表
God, the source of life, of course, is greater than life itself.  I don't see any distortion here.  

But the same is not true for human beings.  We are not the source of life.  We have no righ ...


Greater, so what???

上帝比人高級,所以人就必須任上帝宰割?這是不是新一輪的弱肉強食?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03:44
標題: 回復 #43 溫和寶 的帖子
It's all planned ahead.

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1: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1:8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1: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歸於一。
作者: gyl    時間: 2008-1-11 07:43
標題: 回復 #46 問? 的帖子
Not necessary. There are two concepts here: one is that God is the source of life.  The other is that God is greater than human life.  
If I were the source of my creation, of course, I have the right to dispose of it in anyway I please.  Pure and simple logic.  God can dispose of human life in anyway he pleases not only because he is greater, but also because he is the source.  
Human life does not exist if God had not created it in the first place.  He gives life, and he also takes it back.  Everything belongs to Him.  Who are we, to criticize the way He deals with His own creation?  I hope you do see this logic here.  May God bless you.

[ 本帖最後由 gyl 於 2008-1-11 07:47 編輯 ]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08:16
標題: 回復 #46 問? 的帖子
關鍵還是以人之心度神之腹。

神並沒任意宰割人。人受的懲罰都是應得的。

還是看看那個乞丐吧!自己拿著別人給的施捨,不但不感謝,還正義凜然地指責施捨者沒有人性,又指責那些滿懷感恩的人為奴才。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1 08:43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08:16 發表
關鍵還是以人之心度神之腹。

神並沒任意宰割人。人受的懲罰都是應得的。

還是看看那個乞丐吧!自己拿著別人給的施捨,不但不感謝,還正義凜然地指責施捨者沒有人性,又指責那些滿懷感恩的人為奴才。


說說看,人受的懲罰怎麼就是應得的了?怎麼個應得法?

你生了你女兒,你覺得你有權掐死她嗎?

神的愛,難道連世上的父母還不如?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1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1 08:58 編輯 ]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8-1-11 09:15
原帖由 問? 於 2008-1-10 13:43 發表


你生了你女兒,你覺得你有權掐死她嗎?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614079& ...

你生的女兒當然沒權利殺她,但你打件傢具那你是不是有「權」把它拆了。關鍵在「造」。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09:40
標題: 回復 #50 問? 的帖子
我的女兒不是屬於我的,是耶和華神的產業,我只是代為保管,而且要好好保管。所以我不但不可以掐死她,反而要愛惜她,如同愛護自己的瞳仁。我還要引導她行在正道上,使她不至因做惡而滅亡。

我與我的女兒是平等的,唯有神可以審判她,可以決定她的去向。

神的愛,是捨命的愛,還有哪種愛比這愛更偉大,更寶貴呢?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09:41 編輯 ]
作者: 基督天主神    時間: 2008-1-11 11:56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0 13:26 發表
你說得沒錯,若不是神的恩典臨到,我和我全家都要如同他們一樣滅亡。 因此,我更要為耶和華神的救恩歡呼。

您理解錯了。
假如您生在那個年代,神的恩典只會臨到以色列人身上,您和您的全家是神(和以色列人)眼裡礙手礙腳的異類。一定要如同他們一樣滅亡。 您信不信都沒有用。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12:11
標題: 回復 #53 基督天主神 的帖子
這個只是你的猜測。迦南地的人之所被滅絕,因為他們不認識神,拜偶像,人與獸淫合,將兒女火祭。神等了他們四百年,他們滿了罪惡。

(圖一)迦南地居民敬拜的亞斯他錄(Ashtaroth)和巴力神(Baal)


  
(圖二)迦南地的主神 El

(圖三)小孩被當作活祭燒給迦南的神苰

 

在進迦南之前,上帝早已告訴以色列民,他要「領(以色列民)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圖一和圖二),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出二十三:23 - 24)以後,他一而再地告訴他們必須遵守這個命令,如利二十:23,申十二:1 - 4「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迦南人行了什麼事,以致上帝厭惡他們呢?只要我們讀一讀所有上帝命令以色列人不能觸犯的律例典章,就一目了渙耍?

利二十:1 - 21,如人與獸淫合。。

申十八:10 - 13,如使兒女經火(圖三)。。


迦南人是地上最污穢淫亂、邪惡陰毒,無可救藥的人。上帝揀選了以色列民,要在迦南建立一個神權的國度,使以色列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這是他所以要命令以色列民趕盡殺絕迦南人的緣故。上帝有至高的主權,按他的旨意來行事,就如當以色列民造金牛犢,向它下拜獻祭時,上帝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出三十二:9 - 10)讓我們銘記保羅說的:「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里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九:20 - 21)

現在的世人當然也不會比迦南人好多少?何以上帝又任憑他們犯罪作惡呢?這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上帝如今是寬容他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上帝沒有賦予教會任何權柄,高舉基督的旌旗去打聖戰,把外教或任何敵基督的人和國家趕盡殺絕。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12:13 編輯 ]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1 13:46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12:11 PM 發表
這個只是你的猜測。迦南地的人之所被滅絕,因為他們不認識神,拜偶像,人與獸淫合,將兒女火祭。神等了他們四百年,他們滿了罪惡。

(圖一)迦南地居民敬拜的亞斯他錄(Ashtaroth)和巴力神(Baal)
http://www.p ...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加南人再怎麼壞,他們的惡行都是聖經的記錄,以色列人作為勝利者,侵略者,以及利益佔有者,喜歡這麼寫就這麼寫是吧..就好像美國歷史,對五月花乘客們對印第安人的忘恩負義都輕輕的一筆代過,只是片面的強調,殖民者們為美洲帶來了多麼多麼繁榮.一樣.
基督徒都信奉一個準則,就是,歷史是用勝利者編寫的..
哦對了,,,基督徒最喜歡的話就是,,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內..
為加南人悲哀,,他們被屠殺后,,還背上了惡名,,反而,屠殺他們的人,在他們好戰的神的庇護下,反而是公義的.
為印第安人悲哀,,他們被趕出了屬於自己的土地,被屠殺到不足十萬人,,被掠奪走了一切文明的成果,,現在反而要向侵略者感激?
什麼是真理?什麼是公義,,這就是基督教的公義.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1 13:47
執行屠殺的侵略者,是公義的.
被屠殺的弱者,反而是邪惡的.
這,,是如此偉大的公義.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14:08
標題: 回復 #55 paullian 的帖子
別激動,我發的是考古證據。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1 14:13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02:08 PM 發表
別激動,我發的是考古證據。

首先..加南人拜其他神有什麼錯?俺也拜其他神,你是不是也要燒死我?
第二,原始宗教大多都有活人獻祭的習慣,中國周,知道漢前,,還都有活人陪葬,獻祭呢.....那是不是說中國人比加南人還邪惡?
第三,,原始的猶太教也有活人獻祭的習慣,別忘了耶和華也曾要求亞泊拉罕獻上自己的兒子呢,,,更別忘了,耶和華因為喜歡亞泊的肉而不喜歡該隱的菜而挑起了兩兄弟之爭....如果認真考古,就會發現,,.早於摩西時代的原始猶太教,都保留獻祭活人的習慣,只不過在埃及他們是奴隸,做不到而已...摩西之後,那個世界大部分宗教都放棄了活人獻祭.所以摩西也放棄了.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14:30
標題: 回復 #58 paullian 的帖子
恩,原來你不以那些為邪惡的!難怪會對神的懲罰如此憤怒了!

關於創世紀,正在查,你對經文的理解完全是南轅北轍。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1 15:05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02:30 PM 發表
恩,原來你不以那些為邪惡的!難怪會對神的懲罰如此憤怒了!

關於創世紀,正在查,你對經文的理解完全是南轅北轍。

..如果崇拜異神就是邪惡..那麼你也不是邪惡的么?因為對於我來說,你崇拜的神就是異神,就是邪惡.
..說道活祭...基督教的活祭還少么?...中世紀就常有把人綁在架子上燒的......那不算邪惡了?
難道,,加南人獻祭就是邪惡.你們焚燒女巫就不是邪惡了?
作者: 同往錫安    時間: 2008-1-11 15:39
標題: 回復 #60 paullian 的帖子
不能一概而論喔。有假神,當然就有真神啦。所以不是拜什麼神都可以的。

中世紀的罪惡怎麼就跟聖經連起來了呢?人犯罪,是法律的錯?什麼邏輯。

你是天馬行空,來大串燒吧?女巫與我何干?與聖經何干?聖經可沒有說誰可以燒死另外的人。只有神有審判權,因為他知道人的內心。

不過,雖然我沒有燒女巫,我承認我也是罪孽深重的,這就是為什麼我需要救恩,我為救恩歡呼,因為若不是神出於他大愛的拯救,我理所當然要受罪的懲罰。
作者: 問?    時間: 2008-1-11 21:31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15:39 發表
不能一概而論喔。有假神,當然就有真神啦。所以不是拜什麼神都可以的。

中世紀的罪惡怎麼就跟聖經連起來了呢?人犯罪,是法律的錯?什麼邏輯。

你是天馬行空,來大串燒吧?女巫與我何干?與聖經何干?聖經 ...


逼迫別人崇拜自己信的神,借神命對其他民族實行屠殺,這才是真正的邪惡。

後來的西班牙人也是這麼乾的。。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8-1-11 22:25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1 03:39 PM 發表
不能一概而論喔。有假神,當然就有真神啦。所以不是拜什麼神都可以的。

中世紀的罪惡怎麼就跟聖經連起來了呢?人犯罪,是法律的錯?什麼邏輯。

你是天馬行空,來大串燒吧?女巫與我何干?與聖經何干?聖經 ...

錯,,,,,,.....人犯罪是人的錯....但是基督徒不同.你們的罪耶穌洗了..你們屬於耶穌了,你們犯罪就是耶穌的錯.聖經的錯,,上帝的錯.
還有喲.....憑啥說你的就是真神,我的就是假神?至少我拜的神比你的神公義,正義,慈愛,,他至少不殺人,也拒絕信他的信徒殺人........你 信的神卻成天希望你為他殺人..這會是真神么?/我看至少是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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