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真高興我不再是個基督徒了 [列印本頁]

作者: confuse    時間: 2007-11-17 05:39
標題: 真高興我不再是個基督徒了
我不能想象,如果你當時在場,看著婦女被蹂躪,看著孩子被屠殺,想想那些孩子們臨死前微弱的哭泣,那些小手無助地伸著。你怎麼能忍下心來說,這個孩子該死,殺他的那個,是公義的?


真高興我不再是個基督徒了

我原來也是個基督徒,還受了洗,參加什麼查經班。那時候我也挺虔誠的,也相信神是存在的。其實一直到現在,我也不否認神的存在。但我相信真正的神,不是聖經上寫的那位。

光看新約,感覺還不明顯。耶老說話有點古怪,也挺聰明,但就是老自相矛盾,一會說不能這麼做,一會自己又這麼做了。這有個好處,誰想怎麼理解都成,所以解釋聖經,成了一項權力巨大的事情,為此,甚至還有了大學。但再看舊約,就不行了,那殘酷啊,殺的血流成河的。

我不能想象,如果你當時在場,看著婦女被蹂躪,看著孩子被屠殺,想想那些孩子們臨死前微弱的哭泣,那些小手無助地伸著。你怎麼能忍下心來說,這個孩子該死,殺他的那個,是公義的?

我覺得最後是我的人性復甦,救了我。我相信那殺孩子的,絕不是上帝。要麼,是人類誤解了上帝。要麼,那個叫耶和華的,本身就是魔鬼,聖經是他用來騙人靈魂的工具。

反過來,我想,若上帝真的存在了,他也應該理解我這樣的選擇,作為一個心理健康的人,我不能接受把屠殺稱為愛,把征服稱為慈愛,把欺騙稱為奉獻。如果有什麼地方是我理解錯誤的話,上帝也必能理解我作為人的局限。如果我可以盲目地相信耶和華是上帝,我又為什麼不能相信阿拉是上帝呢?

如果一個神連這都不能理解,那麼他也就不是真正的神了。連人都有寬容精神,又何況神呢?

把這些一想通,我終於走出了教堂。看看天上飛翔的鳥兒,藍色的天下幾個孩子快樂地遊戲著。回頭看看那些在昏暗的教堂里禱告的基督徒。覺得做個還能自由思考和享受生活的人。真好。抬頭看看上蒼,突然有個感覺,老人家對我的選擇,是滿意的。按我原來做基督徒的說法,那是聖靈的一次感動。

誰知道呢?也許我錯了,但我覺得做一個人,良知是最重要的。實在上不了天堂,那就不上了吧,我可不願意為一個小氣的上帝打工呢。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17 05:46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11-16 10:39 發表
老人家對我的選擇,是滿意的。按我原來做基督徒的說法,那是聖靈的一次感動。



就是就是,從哪來還回哪去而已。
作者: 溫和寶    時間: 2007-11-17 06:00
好文!一定要頂!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17 06:04
標題: 回復 #1 confuse 的帖子
問一句,原創嗎還是轉貼?
作者: sumw    時間: 2007-11-17 06:14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11-17 05:39 發表
......所以解釋聖經,成了一項權力巨大的事情,為此,甚至還有了大學. ..................真高興我不再是個基督徒了...


confuse , 你的 失救後果厳重!:, 我提儀你應 找神學基礎紮實的牧師 談談!
神學基礎紮實的牧師才能正確解釋聖經!引你  追求永生  上天堂。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1 22:09 發表
..............有些牧師並不見得神學基礎比較紮實。....

作者: confuse    時間: 2007-11-17 06:18
標題: 回復 #4 sousuo 的帖子
你沒有見到標題旁邊的「專貼」標誌嗎?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17 06:42
標題: 回復 #6 confuse 的帖子
謝回復,又學了一手
作者: liebling    時間: 2007-11-17 09:13
是啊,上帝不歡迎像你這樣有良知,有人性的人。
作者: ibrma    時間: 2007-11-17 09:51
有意思
作者: 假教徒    時間: 2007-11-17 12:52
標題: 回復 #1 confuse 的帖子
嚴重同意,我在兩年前也恢復了常人的身份,楓樹說我根本沒有真正信過,我跟他說真正信過也不是什麼好榮耀的事情.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7-11-17 13:13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11-17 05:39 發表
連人都有寬容精神,又何況神呢?


容忍精神,是在一定的目的下實踐的,如果從神那裡只要求容忍,而不是更好的東西,就太遺憾了。

說實際的,神容忍了幾千年,之所以不信神的人還能安然無恙,這是不能不看到的。

如果只要求容忍,人的生命多則上百年,少則幾十年,真的就是全部意義嗎?
作者: mm021    時間: 2007-11-17 23:09
標題: 回復 #11 追求永生 的帖子
這麼寬容的神,你說他會送人下地獄嗎?
作者: 鄉下人進城    時間: 2007-11-18 01:01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17 12:52 發表
嚴重同意,我在兩年前也恢復了常人的身份,楓樹說我根本沒有真正信過,我跟他說真正信過也不是什麼好榮耀的事情.

基督徒遇到退教離教的人慣用的說法。停留在紅領巾時代的,還會說你從來就不是真正的少先隊員。
作者: sumw    時間: 2007-11-18 01:03
原帖由 mm021 於 2007-11-17 23:09 發表
這麼寬容的神,你說他會送人下地獄嗎?


你說的好象是咱們老祖宗常提的  老天爺  感謝老天爺
作者: 鄉下人進城    時間: 2007-11-18 01:09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7 13:13 發表
容忍精神,是在一定的目的下實踐的,如果從神那裡只要求容忍,而不是更好的東西,就太遺憾了。

說實際的,神容忍了幾千年,之所以不信神的人還能安然無恙,這是不能不看到的。

如果只要求容忍,人的生 ...

「神」容忍了幾千年?反過來說就對了:人類對這個捏造出來的東西太容忍,甚至可以這麼說:太放縱了。
作者: sumw    時間: 2007-11-18 01:49
真是  忽悠  專家
作者: estherz    時間: 2007-11-18 08:32
標題: 回復<真高興我不再是個基督徒了>
聖經說: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4節)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約翰福音:1:9節)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1:17節)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 ,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節)

           b]這等人(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           
           的.
(約翰福音:1:13節)

          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約翰福音:15:17節)

          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6:39節)

        許多人不信聖經里講的神,或者說不願意信,是因為不明白舊約里提到的神,他們認為這位神很不寬容,不公義。我很同情,但同時我也說,因神的靈在我裡面,我更是憐憫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就象我以前一樣。

如今我卻要說,感謝神,使我因著他的憐憫,看到了神從創世以來,從舊約,到新約所要啟示的:基督 — 唯 一的真神。我也失敗過,軟弱過,懷疑過。慶幸的是我沒有放棄。

朋友,當我們尋求一段時間以後,好象猶豫了,好象懷疑了,甚至要離棄了,請記得,問題不是出在神那裡。
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清心的人有福了。」

朋友,若要認識神的慈愛,要先認識神的公義(不是我們自己的義)。

若我們真能認識到神所定義的罪,以及罪的毒根之深,罪所帶來的惡果,你就會看見神的公義,憐憫和慈愛,就懂得了神的救法,就會讚美神的智慧是所不能及的,神的大愛是不能測度的,你就要象那瘸腿的被醫治好了,唱著,跳著大聲讚美神!

有人為了事業一生的苦苦學習,研究。「耶穌基督」這道路,真理,生命,神一切的奧秘都有形有體的在他裡面,難道不值得我們去尋求,再尋求?

尋求的人啊,不要灰心,不要喪膽,更不要狂妄 ,總要存著謙卑的心,敬畏的心,仰望他的憐憫。


詩篇:131篇:1節
    耶和華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

神喜悅大衛,因為他謙卑;神喜悅摩西,因為他謙卑;
神提到耶穌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喜悅的」 ,因為耶穌謙卑。

因為謙卑原是受造者該守的地位,也是在世,在天蒙福的秘訣。

尋求的人啊,不要灰心,不要喪膽,更不要狂妄,總要存著謙卑,敬畏的心,仰望他的憐憫。

願主祝福你,他的慈愛不離開你,直到晨星出現在你裡面。那時,你就要為主作見證了。保羅也是這樣。



[ 本帖最後由 estherz 於 2007-11-18 11:20 編輯 ]
作者: 假教徒    時間: 2007-11-18 09:23
標題: 回復 #17 estherz 的帖子
好像基督徒們連寫作的風格都受了聖經影響了.
作者: sumw    時間: 2007-11-18 11:13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18 09:23 發表
好像基督徒們連寫作的風格都受了聖經影響了.


有時是 溫和的! 有時是 驚嚇 式的, 呵呵
作者: confuse    時間: 2007-11-18 11:54
標題: 回復 #17 estherz 的帖子
你舒了半天情,能不能先定義一下,什麼是神的「公義」?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19 12:05
標題: 回復 #12 mm021 的帖子
沒有人是被神送下地獄的,都是自己呆在那不願出來罷了。
作者: andrewjag    時間: 2007-11-19 12:24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18 09:23 發表
好像基督徒們連寫作的風格都受了聖經影響了.


這個你可不知道了,都說是5.4運動帶來了新文化運動。實際上真正的白話文就是從100多年以前翻譯和合本聖經時確定的。
不但基督徒,整個世界(包括教徒弟兄在內)的中文寫作風格都受了影響了。
作者: andrewjag    時間: 2007-11-19 12:26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11-17 05:39 發表
我不能想象,如果你當時在場,看著婦女被蹂躪,看著孩子被屠殺,想想那些孩子們臨死前微弱的哭泣,那些小手無助地伸著。你怎麼能忍下心來說,這個孩子該死,殺他的那個,是公義的?


真高興我不再是個基督徒 ...


不是就不是吧,本來也就不是。
作者: estherz    時間: 2007-11-19 12:45
標題: 回復 #20 confuse 的帖子
回復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page%3D1&page=2




對於神的公義,我的理解也一定不完全。

建議到《約拿之家》基督徒網站--http://www.jonahome.net   選:靈修書籍---好書推薦---倪柝聲全集
或直接進網站(http://www.jonahome.net/files/nee/index.htm)倪柝聲全集看看第一集和第二集,可能會對神的公義有一定的概念了,我很喜歡他的書。下面我只選一部分貼在這裡,我想,提到公義必須看見人的罪,所以就從這裡開始:
是否有幫助就不知道了。當然若是能看看整個原文可能更好了。



倪柝聲全集-----福音真理

  在聖經里,神給我們看見,罪有三方面,或者說罪在這三個地方。第一,罪是在神的面前;第二,罪是在良心裡;第三,罪是在肉體里。在全本聖經里,對於罪都是一直從三條線給我們看見,好像一條河,是從三個水流合在一起的。所以你對罪要有深切的認識,就必須清楚知道這三條線;罪怎樣在神面前,罪怎樣在良心裡,罪怎樣在肉體里。如果你對這三條線看不清楚,不會分別,你對於罪的問題就弄不清楚。你如果把這三條線混在一起,你就不知道神對於罪的看法,你就不知道神對付罪的工作是何等完全。你如果知道那一個需要,你就知道那一個應付是對的。你如果不知道那個需要,你就還以為那個應付是不必需的。所以我們必須先知道罪,我們才知道神的救恩是完全的。



〖 在神面前的罪案 〗

  神是公義的神,神是宇宙政治中最高的,神是宇宙的統治者,所以神對於罪有一定的律法,一定的規矩。人怎麼作,神就要給他什麼報答;人怎麼作,神就要給他什麼報應。神是以統治者的地位來對待全世界的人。在亞當的時候有亞當的律法,雖然沒有這樣的名稱。從挪亞以後,也有挪亞的律法,雖然沒有這樣的名稱。從摩西以後,才有律法的名稱;從那個時候起,才有定意的律法擺在人面前。不管摩西之後定意的律法也好,還是摩西之前沒有定意的律法也好,神定規的是說,犯了罪的人必定死。神定規說,人如果違背律法,就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死亡。人活著的時候,肉體雖然活著,但是靈性已經起首死了。至終,人的肉體也要死亡。在永世裡面,靈、魂、體都得死亡。人如果沒有罪,神就不責罰;人如果有罪,神就要責罰。他對於人犯罪,是有章程,是有律法的。

  我們在生活里有罪發生,第一,在神面前就有了罪案。比方說,這些日子,你開汽車,在路邊就不好隨便停泊;前兩個月,你卻可以把車隨便停泊,你把車子停在路右邊也可以,你把車子無論朝哪一頭停都可以。但這兩個月工部局不許可了。如果你靠左邊走的話,你看見馬路上所有的汽車頭都與你的臉一個方向(按當時交通法規,車子該靠左行)。現在,在這裡有一個新的律法,就是汽車靠在路旁邊的時候,車子的頭必須是朝前面;如果不這樣,就是犯法。今天如果一個弟兄開了一部車子來,停在哈同路的旁邊,車頭的方向不對,然後他來到這裡聚會。工部局那些專門查車的人一旦看見了,在工部局那裡就登記了一個案件。無論是你知道也好,你不知道也好,這個案件不是在馬路上,這個案件乃是在工部局裡。事情是發生在哈同路,但是登記案件的地方是在靜安寺巡捕房裡。

  罪的歷史是在人身上,但是人一犯罪,在神那裡就有了罪案。神是世界的統治者,他管理所有的事。我們在生命的歷史里,如果違背了律法,我們在神的面前就有了罪。所以你在舊約聖經里,一直看見一句話說,我在耶和華面前有罪了,我得罪耶和華了。罪的事實所以可惡,罪的事實所以可怕,就是因為罪一犯出來,就有罪案。神說犯罪的必定死,神就得執行罪的刑罰。我們沒有法子逃脫,因為罪案已經發生了。



〖 在良心上罪的控告 〗

  第二方面,在神的面前一發生罪案,這一件事,你如果不知道不成問題,也許你坐在這裡,你還會笑,你還會歡喜快樂。你如果不知道,你還能若無其事的作這個,作那個。但是你如果一知道那個罪,在神那裡的罪就跑到你良心裡來。本來這罪是在神面前的,現在你在良心裡看見了。良心是什麼?良心是窗戶。神的光是借著良心這個窗戶照進來的。什麼時候神的光照到你裡面,你裡面就不平安了,你裡面就知道錯了方向。

  今天晚上,如果你這個人坐在這裡,正好是剛才把車子的頭停錯了方向,你本來不知道,本來是頂高興的,現在給我一提,你裡面就不舒服了。我這幾句話,就是把工部局裡面的罪案搬到你裡面來了。所以良心是憑著知識來運轉的。你沒有知識,你不知道,良心在你裡面毫無難處,你裡面很平安。但是如果你有知識,你稍微看見神的看法,你稍微看見律法對於你的看法,我告訴你,你的良心就不讓你過去。

  是不是個個人都有良心呢?是的,個個人都有良心。但是,有的人的良心是關起來的,所以光透不進去。有的人的良心像廚房裡的玻璃窗,有一層厚厚的油垢,人也許看得見裡面有影子在動,但是看不見人。你的良心透不進神的光,所以你滿不在乎的,快快樂樂的。但是當你聽見福音的時候,當你看見罪的時候,當你看見你在神面前的地位的時候,當你知道了你在神面前的罪案之後,你的良心就發生問題,良心就難受,良心就不平安,良心就控告你。你就看見,我應當作什麼才能在公義的神面前過去呢?我應當作什麼才能在公義的神面前作一個稱義的人呢?

  頂希奇,良心這一件東西只能睡覺,良心這一件東西從來不肯死。千萬不要以為說你的良心死了;你的良心不會死,但是你的良心會睡覺。不過許多人良心醒過來的時侯,太遲了,叫他沒有機會相信,叫他沒有機會得救。你不要以為良心可以隨你過去,到有一天它就不讓你過去,它就要說話。我看見過不少這樣的人,他們作了頂多不好的事,以為可以過去,但是有一天良心醒過來的時候,就不能過去。

  但是良心一醒過來,人知道自己有罪以後,他打算怎麼辦呢?人的良心一過不去,人就打算去作好,去行善。人行善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要賄賂良心。良心給你看見有罪,你就打算多作一點善事,多行一點好事,來對你的良心說,雖然我不對,但是我也作了這麼多的好事。行善是什麼?行善就是因為良心有控告,所以要行善來賄賂良心,叫良心不發出控告。這是人自己想出來得救的方法。

  但是請你記得,這根本是錯誤的。這裡根本的錯誤是在哪裡呢?因為你以為罪只在你的良心裡,忘記了你的罪也在神面前。如果你的罪光是在良心裡,那你作了一次錯,行了十次好,總可以抵得過了。但是現在問題不是在良心裡,問題是在神面前怎麼辦。我能不能因為一百次把車子靠在左邊,就能夠叫那一次的靠在右邊免去刑罰?噯,這是在神面前的,不只是在良心裡的。我們不只要解決良心裡的罪,我們也要解決在神面前的罪。你把在神面前的罪案解決之後,才能解決你在良心裡的問題。你不能夠先解決良心裡的問題,因為你很可以用自欺的方法,叫良心平安。但是良心永遠不會死。

  你也許沒有看見良心的工作。我常常碰到良心不平安的人。我告訴你,當神的光進來的時候,人的良心不平安,如果地板上有一個洞,他就能鑽進去。如果要他作什麼,叫他良心能夠平安,他都肯作。如果要他捨去他的性命來贖他的罪,也可以。猶大為什麼弔死?因為良心不讓地過去。他出賣耶穌,良心不讓他過去。

  為什麼神不必差許多天使把人像石頭那樣丟到火湖裡去?為什麼將來神不必差派許多天使看守火湖?神怕不怕地獄里也有一次的暴動?我知道如果人犯罪,他去地獄是一個福氣,不是一個禍患。當良心起首控告人的時候,良心就要求人受刑罰。刑罰不光是神的要求,也是人的要求。當你沒有看見罪的時候,你就怕刑罰;你看見罪的時候,你就覺得刑罰是個福氣。你有沒有看見作兇手的人被處決,暗殺人的人被處決?許多人當他沒有看見他的罪的時候,他以為殺人是一件可樂的事。但是今天他看見了他的罪,他就覺得自己被處死刑是一件可樂的事。所以地獄不只是刑罰的地方,地獄也是逃避的地方,是永遠逃避的地方。罪在良心裡,叫人在今天覺得痛苦,在來世覺得非受刑罰不可。所以請你記得,神如果要拯救我們,神就必須解決我們在他面前的罪,神也必須解決在我們良心裡的罪。



〖 在肉體里罪的能力 〗

  同時罪還有第三方面。人不只在神面前有罪,也不只在良心裡面有罪,並且在肉體里有罪。這是羅馬書七章、八章所告訴我們的。肉體裡面的罪是什麼呢?剛才我們看見,一方面在神面前有一個罪的案件,一方面在良心裡面有罪的控告;現在第三方面,在肉體裡面有罪的能力,有罪的作為。罪也有它的席,罪在哪裡主席?請你記得,罪是在肉體里主席。

  這是什麼意思呢?人在神面前有罪,人在良心裡面有罪,這些都不過是客觀的。因為是我在神的面前有案件,是我在良心裡面有控告,這些都不過是我對罪的感覺。但是肉體裡面的罪是主觀的,意思就是罪住在我們身上,它有能力逼我們去犯罪,它有能力推我們去犯罪,它有能力鼓勵我們,催促我們去犯罪。這是聖經里所說肉體裡面的罪。

  比方說有一位弟兄,他每個月賺一百元,卻要用一百五十元,他總喜歡欠債,這是他的癖好。他如果不借,不只手癢,頭也癢,身體也癢。一個月的薪水用了,必須再借一點來花才舒服。那從他身上就看見三方面:第一,他弄出許多債主,在債主方面有案子。第二,如果他沒有知識,不知道欠債的結果,他還平平安安的借;如果他有了光,知道他的前途頂危險,他就不只在債主面前有案子,並且在良心裡面看見了。不只這樣,他還有肉體裡面的罪。他知道借債是不對的,但是不知道為著什麼緣故,在他裡面不借不舒服。有一個東西在他裡面鼓動,催促說再來一次吧,已經有兩個月不借了。這是什麼?這就是因為肉體里有罪,罪在他身上一面是事實,叫他在神面前有罪案,在良心裡有罪。另一面罪在他的肉體里是能力,一直鼓動他去犯罪,推動他去犯罪,甚至拖他、拉他去犯罪。

  你如果不去攔阻罪,你就不覺得它的力量;你如果去攔阻罪,你就覺得它的力量。水往下沖的時候,你如果隨著它往下去,自然不覺得它的力量;但是你如果試試逆一下水,你就覺得它的力量。中國的河流,大概都是從西到東;你如果打算從東到西,你就覺得它的力量了。全世界最認識罪的能力的人,是最聖潔的人,因為他打算站在罪的對面,與罪相反。你如果和罪連在一起,跟它走,當然你就不懂得罪的能力。你肉體裡面的罪一直鼓動你,催逼你去犯罪。當你醒過來要去對付的時候,才知道你是一個失喪的罪人,才知道你是一個滅亡的罪人。你那一天才知道你是無依無靠的,那一天才知道你是沒有辦法解決你罪的問題的,何況還有良心的存在,還有案件在神的面前,是你沒有辦法對付的呢!

  所以我們看見,當神拯救我們的時候,這三方面都要對付。裡面罪的對付,乃是借著十字架,釘死我們的舊人。這一個我在這裡已經多次提過,所以不再提起。這一次的查經是講到神怎樣解決我們在他祂面前的罪,以及神怎樣解決我們在良心裡的控告。大家記得我曾與你們提起罪與諸罪的問題。諸罪是在神面前的罪和在良心裡的罪。聖經里每一次用諸罪,都是指著在神面前的罪和良心裡面的罪說的。但是聖經里每一次說到肉身里的罪時,都是說罪,不是說諸罪。你如果記得這件事,你就不會碰著難處。

  我們感謝神,祂的救恩實在是完全的。祂解決我們在耶穌面前的罪,祂在主耶穌身上,審判我們的罪;同時聖靈把祂的工作擺在我們面前,叫我們接受主耶穌,良心就平安了。良心被潔凈,就再不覺得有罪了。許多時候我聽見基督徒說,主耶穌洗凈我的罪。我問他,你覺得平安不平安,快樂不快樂?他說,有的時候我還覺得有罪在那裡。這真是太奇怪了。我覺得頂歡喜,就是良心既被洗凈,就不再覺得有罪了。我們在良心裡覺得有罪,就是因為在神面前有罪案。在神的面前既然沒有罪了,怎麼我裡面還會覺得有罪呢?在神面前的罪既已解決了,我們就該對付在我們良心裡面的罪,我們就不該再覺得那一個罪了。
  

[ 本帖最後由 estherz 於 2007-11-19 12:52 編輯 ]
作者: 借屍還魂    時間: 2007-11-19 12:48
標題: 回復 #24 estherz 的帖子
異端,又見異端
作者: estherz    時間: 2007-11-19 12:56
標題: 回復 #25 借屍還魂 的帖子
你夠神的,還沒看呢就斷言異端,

看完萬一有不同的理解呢?
作者: sumw    時間: 2007-11-19 13:05
原帖由 借屍還魂 於 2007-11-19 12:48 發表
異端,又見異端

異端又如何, 相信絕不會全部下地獄!!
作者: 借屍還魂    時間: 2007-11-19 13:08
標題: 回復 #26 estherz 的帖子
李弟兄、倪弟兄,對吧?
作者: 假教徒    時間: 2007-11-19 19:10
標題: 回復 #22 andrewjag 的帖子
簡直胡言亂語,以現代語法標準,聖經的翻譯根本就是錯誤連篇,還沒聽過白話文源於聖經的翻譯.
作者: coolermaster    時間: 2007-11-19 20:12
標題: 回復 #29 假教徒 的帖子
你忘了一個重大的發現:

牛B是用來吹的  

火車是用來推的
作者: confuse    時間: 2007-11-20 00:59
標題: 回復 #24 estherz 的帖子
你的回答太羅嗦了,讓我失去了看的興趣。我喜歡簡單的,普通人的話語解釋。基督徒式的語言經常讓我不知所云。
作者: mm021    時間: 2007-11-20 23:41
標題: 回復 #21 sousuo 的帖子
你的神那麼寬容,又那麼萬能,又創造萬物。

有人去了地獄,不是他送的還有誰?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0 23:49
標題: 回復 #32 mm021 的帖子
那人自己不願從地獄里出來而已。

地獄不用「去」,我們都在裡面,問題是,你願不願出來。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11-21 00:42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7-11-20 23:49 發表
那人自己不願從地獄里出來而已。

地獄不用「去」,我們都在裡面,問題是,你願不願出來。



以為信了個什麼基督就出地獄啦?心靈黑暗的人到哪裡都象在地獄(不是說你個人)。
作者: 問?    時間: 2007-11-21 00:55
關於下地獄還是出地獄,給大家講個笑話。

說是有這麼一隻猴王,總想找個辦法維護自己高高在上的王權。有一天猴王下了個命令:今後凡不聽話的,罰掉當天的四個桃子。

猴子一下子就造了反,一個個上串下跳,抓耳撓腮,吱吱吱吱吱吱。。。

眼看控制不住局面的猴王,忽然福至心靈,高聲大喝:猴愛世人,今後凡信我的,每隻猴每天獎勵四個桃子。

只見群猴匍匐在地,高呼猴王公義。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1:02
標題: 回復 #35 問? 的帖子
笑話只要有足夠的才氣,就可以編,但笑話就是用來博眾人一笑耳。
作者: 問?    時間: 2007-11-21 01:06
標題: 回復 #36 sousuo 的帖子
笑話的作用就在於,即使一些明顯荒謬的東西,要解釋清楚還是很費勁,但經過笑話輕輕的一捅,它就在笑聲中悄悄的破了。。。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1:06
標題: 回復 #34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說我個人也無妨,你不感覺黑暗,自不去就光;你認為自己就是光源,自就沒了尋索的熱情。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11-21 01:34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7-11-21 01:06 發表
說我個人也無妨,你不感覺黑暗,自不去就光;你認為自己就是光源,自就沒了尋索的熱情。


我不說你你倒說起我來了。知道嗎?最自認為是光的就是你們基督徒。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2:01
標題: 回復 #39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我說的你,是第二人稱泛指,不是盒子大姐「你」,在下豈敢直稱大姐「你」。

光是神,他說他是真光,我們能借個亮就不錯了。

做鹽做光,既是主的要求,也是吾等自勉,但萬不敢自命。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7-11-21 03:16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7-11-21 01:06 發表
說我個人也無妨,你不感覺黑暗,自不去就光;你認為自己就是光源,自就沒了尋索的熱情。



你呢,明明是個瞎子,卻偏偏自以為找到了光源。卻不知道你找到的那個光源其實就是一陀狗X。

有些人,為什麼就那麼喜歡自己騙自己呢?
作者: 鄉下人進城    時間: 2007-11-21 03:20
標題: 回復 #41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老七啊老七,客氣點兒嘛!你我不也曾被蒙得暈頭轉向嗎?說實話,我當時比他還渾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3:26
標題: 回復 #37 問? 的帖子
編笑話還是替代不了做「學問」,也沒什麼真給笑話「捅」破過。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3:28
標題: 回復 #41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嘁兄,讓您著急了,萬望恕罪。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7-11-21 04:48
標題: 回復 #44 sousuo 的帖子
我自己倒是不急,就是為你們感到惋惜。好好的人,怎麼就變成這樣了呢?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7-11-21 04:49
標題: 回復 #42 鄉下人進城 的帖子
呵呵,鄉兄見笑了。有時,我真是恨鐵不成鋼啊。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4:52
標題: 回復 #4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人那能都一個樣呢, 剛就王國維的詞和了一首,抄給你

人海橫流苦追尋
瞬間只剩半生昏
少年心志伴浮雲

幸有真神布日月
道成肉體入紅塵
蒙恩尚是罪中人

原詞

山寺微茫背夕曛
鳥飛不到半山昏
上方孤罄定行雲

試上高峰窺皓月
偶開天眼覷紅塵
可憐身是眼中人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7-11-21 05:43
標題: 回復 #47 sousuo 的帖子
你的「詩」,我就不看了。

或許,你有權選擇你的生活,不管你的選擇是對還是錯。有人選擇自殺,有人選擇吸毒,有人選擇耶穌耶大牛皮 ,無非都是自欺欺人找個解脫。
作者: aawang    時間: 2007-11-21 05:46
標題: 回復 #41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的答覆讓我想起了約翰九章的事例。

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是誰犯了罪,叫這人生來就瞎眼?是這人,還是他父母?
耶穌回答說,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

我在世界的時候,是世界的光。
祂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里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來的時候,就看見了。
(約9:1-7)

這事例證明,律法的宗教對瞎眼的人毫無幫助。但主耶穌是世界的光,能以生命的方式,使瞎眼的人看見。

每一個人都是生來瞎眼的,對神的事完全無法看見。我們瞎眼是由於我們的罪性。「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這不信者的心思。」所以他們需要「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照亮他們(林后四4),「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徒二六18)

主耶穌看見了這瞎子,就說,「我在世界的時候,是世界的光。」(約九5。)主是生命的光。(約八12。)瞎眼是由於缺少生命的光。

六節是非常有趣的。「祂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主所作的非常奇特。沒有人喜歡接觸別人的唾沫。但主耶穌竟用祂的唾沫和泥,然後祂將這泥抹在那人的眼睛上。

這裡的泥和羅九21的泥一樣,象徵人性。這裡的唾沫乃是從主「口裡所出」的,(太四4,)象徵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六63。)用唾沫和泥,表徵將人性與主活的話─那靈─調和。「抹」可證明這點,因為主的靈是施膏的靈。(路四18,林后一21~22,約壹二27。)主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使他得以看見;這表徵藉著主的話,就是祂的靈,與我們的人性調和而塗抹我們,我們被撒但弄瞎的眼睛就能看見了。

瞎子的眼晴被抹上泥之後,他比先前更瞎了,現在有一層厚泥遮蔽他的眼睛。主告訴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里去洗。」(約九7。)那人去一洗,回來的時候,就看見了。這裡的洗乃是把泥洗掉,象徵洗去老舊的人性,就如我們受浸時所經歷的。(羅六3~4,6。)那瞎子去洗,表示他順從主賜生命的話,所以他看見了。倘若他抹上泥之後,不願去把泥洗掉,這會叫他比以前更瞎。

你和「鄉下人進城」等人,都是聽了主的話,沒有順從,所以你們比未聽過福音的人,眼睛更瞎。

可是所有聽了福音就順從的人,「去一洗,...就看見了」;而且我們個個都可以做見證說,雖然你這些問題,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但「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瞎眼的,現在看見了。」(約9:25)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看不見的可以看見,看得見的反瞎了眼。
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現在你們說,我們看得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存在。
(約9:39,41)

倒是你們要謹慎,免得這些話應驗在你們的身上,成為對你們的審判: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得以逃脫世上的污穢,卻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后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他們認識義路,竟轉離所傳授給他們神聖的誡命,倒不如不認識為妙。
俗語說得真對,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凈了,又到泥里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發生了。
(彼后2:20-22)

[ 本帖最後由 aawang 於 2007-11-21 05:52 編輯 ]
作者: 嘁哩喀喳    時間: 2007-11-21 06:40
標題: 回復 #49 aawang 的帖子
阿旺同學,以你的智商而言,以後還是不要發言為好。忠言逆耳啊!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7-11-21 07:11
標題: 回復 #48 嘁哩喀喳 的帖子
that is 詞
作者: aawang    時間: 2007-11-21 07:24
標題: 回復 #50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沒錯,聖經的話就是忠言啊!逆耳了,還是要聽啊!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7-11-21 08:35
原帖由 aawang 於 2007-11-21 07:24 AM 發表
沒錯,聖經的話就是忠言啊!逆耳了,還是要聽啊!

沒錯。聖經的話無聊聽聽就夠了 ,,可千萬別當真。。
也許聖經還沒有希臘神話精彩呢。
作者: 4455    時間: 2007-11-21 23:5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因為 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
其實自從創世以來, 神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尊他為 神,也不感謝他,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
他們自以為是聰明的,卻成了愚蠢的。
他們用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昆蟲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壞的 神的榮耀。
  
因此, 神就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用虛謊取代了 神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他是永遠可稱頌的,阿們。
因此, 神就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原來的性的功能,變成違反自然的功能;
同樣地,男人也捨棄了女人原來的性功能,彼此慾火攻心,男人與男人作出可恥的事。他們這樣妄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應該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
這些人充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心、陰險;滿懷嫉妒、兇殺、好鬥、欺詐、幸災樂禍;又是好說讒言的、
毀謗人的、憎恨 神的、凌辱人的、傲慢的、自誇的、製造惡事的、忤逆父母的、
冥頑不靈的、不守信用的、冷酷無情的、沒有惻隱之心的。
他們雖然明明知道行這些事的人, 神判定他們是該死的,然而他們不單自己去行,也喜歡別人去行。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11-22 00:20
標題: 回復 #54 4455 的帖子
有點像文革時期的「兩報一刊」社論。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11-22 01:17
原帖由 4455 於 2007-11-21 23:59 發表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因為 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
其實自從創世以來, 神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尊他為 神,也不感謝他,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
他們自以為是聰明的,卻成了愚蠢的。
他們用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昆蟲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壞的 神的榮耀。
  
因此, 神就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用虛謊取代了 神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他是永遠可稱頌的,阿們。
因此, 神就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原來的性的功能,變成違反自然的功能;
同樣地,男人也捨棄了女人原來的性功能,彼此慾火攻心,男人與男人作出可恥的事。他們這樣妄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應該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
這些人充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心、陰險;滿懷嫉妒、兇殺、好鬥、欺詐、幸災樂禍;又是好說讒言的、
毀謗人的、憎恨 神的、凌辱人的、傲慢的、自誇的、製造惡事的、忤逆父母的、
冥頑不靈的、不守信用的、冷酷無情的、沒有惻隱之心的。
他們雖然明明知道行這些事的人, 神判定他們是該死的,然而他們不單自己去行,也喜歡別人去行。



謝神是什麼?主啊主啊的叫?

感謝神表現具體點就是要感謝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祖國,自己的老師朋友,還有我們這些苦口婆心在幫助你們睜開眼睛的人。
作者: aawang    時間: 2007-11-22 01:40
標題: 回復 #56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是誰犯了罪,叫這人生來就瞎眼?是這人,還是他父母?
耶穌回答說,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
(約9:1-7)

每一個人都是生來瞎眼的,對神的事完全無法看見。我們瞎眼是由於我們的罪性。「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這不信者的心思。」所以他們需要「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照亮他們(林后四4),「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徒二六18)

[ 本帖最後由 aawang 於 2007-11-22 01:50 編輯 ]
作者: estherz    時間: 2007-11-24 14:26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11-20 00:59 發表
你的回答太羅嗦了,讓我失去了看的興趣。我喜歡簡單的,普通人的話語解釋。基督徒式的語言經常讓我不知所云。


回復的晚了些天,抱歉。

OK,

我的理解,神的公義主要從幾個兩方面看,而且缺一方面都不能說完全。

總的來說, 神的公義就是,神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世上的法官可以被人賄賂,神卻不能,因為他是公義的。

1。因為他是神,他有主權來決定何為善,何為罪。人算什麼?竟敢強嘴呢?

2。他既然定下律法,就把世人都圈在罪里,

3。他是全然聖潔,全然光明,所以與罪惡,黑暗完全不能妥協。有罪的人到他面前來,都必死。

4。人都犯了罪,罪的解決辦法,就是要接受神的審判--死,因為罪的結果就是死。

5。他自己創造的人,有他自己的目的,他愛世人,就要實行拯救。(聖經就是告訴我們他永遠的旨意是什麼。)

6。舊約里的大祭司每年獻祭羔羊,為了贖罪,但不能永遠除去人的罪。神就差派他兒子耶穌親自作為無罪的羔羊, 來為世人作為贖罪祭。看新約《希伯來書〉,裡面講得很清楚。

7。所有人類的罪孽,都由耶穌擔負了,他揀選和順服了父神的旨意,替我們承擔了罪的審判,被定死在十字架上,完
    成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他死為了救我們,他復活升天,把我們帶出死亡,脫離了律法的咒詛。父神已將怒氣發  
    在他兒子身上,審判了耶穌。

8。這樣,神的公義在耶穌身上成就了,或者說耶穌滿足了神的公義。凡在他兒子裡面的人,就不再受死-- 第二次的審
    判了。


  有罪就有審判,有了審判,神就不再紀念人的罪。  這就是聖經傳給人的大好信息。

    這福音是為了給那些承認自己是罪人,而且願意接受耶穌為自己的救主的人預備的。耶穌說,我來是為了救罪人,
  不是為了救義人。 (耶穌已經替我們受了審判)

  只有謙卑的人才蒙受到神的恩典。凡嘗過主恩的滋味,就知道他是公義,信實和慈愛的神。


  對不起,說到的有限。希望能講得明白,我會為你禱告,求聖靈幫助你,能把救恩啟示在你裡面。



[ 本帖最後由 estherz 於 2007-11-24 14: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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