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羅9: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第一章
20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22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上帝為愚妄(或作:也不妄評上帝)。
第二章
9 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上帝,死了吧!」
10 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象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使徒行傳20章
22 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作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
23 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
24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25 「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上帝國的道;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
26 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原文作我於眾人的血是潔凈的)。
27 因為上帝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
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的)。
29 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
30 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31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32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上帝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33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
34 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35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7-10-22 11:45 PM 發表
題目挺大,真正寫起來卻有些氣餒。長貼一般都沒人細看,還是簡要說說吧。都是自己一點拙見,大家別客氣,該批的就批。
德福相報的觀念,人皆有之。通俗點兒說,就是好人得好報,惡人得惡報。細分,可分為三個 ...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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