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學段聖經吧。 [列印本頁]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2:44
標題: 學段聖經吧。
提摩太後書 3:16-17,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意思很直接, 聖經是上帝啟示的, 是用來指導我們日常行為的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7-9-21 13:03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2:44 發表
提摩太後書 3:16-17,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意思很直接, 聖經是上帝啟示的,  ...


盒子好。可不可以說說對「屬神的人」「得以完全」的理解?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3:07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1 13:03 發表


盒子好。可不可以說說對「屬神的人」「得以完全」的理解?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3:15
我提出幾句聖經是因為青青說讀了經的基督徒不及不讀聖經的好,我認為是他們挑著讀的原因。如果真的把聖經讀好了,用來指導自己日常行為了,不應該象她說的那樣的。
作者: 待宰的羔羊    時間: 2007-9-21 13:21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15 發表
我提出幾句聖經是因為青青說讀了經的基督徒不及不讀聖經的好,我認為是他們挑著讀的原因。如果真的把聖經讀好了,用來指導自己日常行為了,不應該象她說的那樣的。


呵呵. 歡迎盒子姐來做一些講座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7-9-21 13:29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07 發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對不起,盒子。我是問什麼是「屬神的人」怎樣定義「得以完全」?以及和「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的關係如何?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3:34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1 13:29 發表


對不起,盒子。我是問什麼是「屬神的人」怎樣定義「得以完全」?以及和「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的關係如何?



你們基督徒不屬於嗎? 屬於的話就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我說的不對嗎?你想說什麼?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3:41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9-21 13:21 發表


呵呵. 歡迎盒子姐來做一些講座




我不認為聖經是百分之百的真理,也不認為是百分之百的事實,只是有些東西有道理。

他們基督徒如果認為聖經都對,照著去做,那也該是不錯的了。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7-9-21 13:47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34 發表



你們基督徒不屬於嗎? 屬於的話就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我說的不對嗎?你想說什麼?


這裡有兩個前提。第一個就是屬神的人;第二個是屬神的人要得完全;然後才能行各種善事。

這裡同時指出了一個因果關係,屬神的人就是人得救在先是因;行善事是果在後。
作者: davidlee    時間: 2007-9-21 13:58
標題: 回復 #8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如果他們真的照著經作,那麼殺異教徒就依然是「榮耀」的事情了。。。也許他們心裡依然這樣認為,可惜沒一個JDT夠膽子說出來了。。。呵呵~ 可憐的耶教徒~

[ 本帖最後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00 編輯 ]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3:59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1 13:47 發表


這裡有兩個前提。第一個就是屬神的人;第二個是屬神的人要得完全;然後才能行各種善事。




沒錯啊,反正該行各種善事就對了。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4:04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3:58 發表
如果他們真的照著經作,那麼殺異教徒就依然是「榮耀」的事情了。。。也許他們心裡依然這樣認為,可惜沒一個JDT夠擔子說出來了。。。呵呵~ 可憐的耶教徒~



聖經里哪裡有讓他們殺異教徒? 好象說上帝會懲罰違背上帝的事情的,他們沒資格代表上帝的。

聖經一直說人是沒資格論斷人的,我們是什麼徒只有上帝有資格說,他們沒資格。
作者: davidlee    時間: 2007-9-21 14:15
標題: 回復 #12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不是吧?

原帖由 常常 於 2007-9-21 13:56 發表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創17:14)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

星期日是安息日,敢在這一天工作者,死。(出31:14,35:2)

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用石頭打死。(利24:16)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申13:6)

凡與獸淫合的,不管是男是女,總要把他治死。(出22:19,利20:15,20:16)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的,處死。(利20:13)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申22:21)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13:1)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1 14:22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15 發表
不是吧?




還好沒信哈。怎麼基督徒不考慮那麼多就洗了呢?我想他們從來都沒覺得聖經是用來指導他們行為的。
作者: davidlee    時間: 2007-9-21 14:28
標題: 回復 #14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您這不是罵俺呢嘛~  俺當初洗那一瓢水的時候,哪兒知道是拉俺入黑手黨啊?。。。這些殺人的段子,從來不讓新人看的。。。有人看,一定會有人來給你說:那是。。。美意,你以後就明白了。。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07-9-21 15:39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15 發表
不是吧?



神的拯救有三批次:
1.神親自拯救,以家為單位,如羅得,諾亞等,在摩西律法之前.
2.摩西律法到耶穌成就給世人的救贖之前,靠律法,祭司和牛羊的血.
3.耶穌成就給世人的救贖之後,悔改,信神的人.

把前面的條例放在後面的恩典時期之內的做法,正是對聖經段章取意,肢解經問的做法.因為聖經已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了律法等等都是基督的影子.
作者: zgb9333    時間: 2007-9-21 18:34
標題: 仔細的讀帖,可以發現很多令人驚異的道理。

作者: syuan    時間: 2007-9-21 19:23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41 發表




我不認為聖經是百分之百的真理,也不認為是百分之百的事實,只是有些東西有道理。

他們基督徒如果認為聖經都對,照著去做,那也該是不錯的了。


我同意你的第一點,但不同意第二點。

有些人說聖經象大Buffet,每個人都能從中找到自己想吃的菜。

聖經中有好的道理,也有壞的道理;有符合現代道德觀念的道德,也有不符合的。而一般牧師講經的時候大多隻把其中符合當代大眾道德觀念的東西拿來教導基督徒,給人一個錯覺以為聖經講的都是好的,「照著去做,那也該是不錯的了。」

但實際情況呢,不少基督徒照著聖經中的壞道理或被他們歪解了的聖經道理而行,那結果就不是」那也該是不錯的了「。
作者: davidlee    時間: 2007-9-21 22:09
標題: 回復 #18 syuan 的帖子
"不少基督徒照著聖經中的壞道理或被他們歪解了的聖經道理而行,那結果就不是」那也該是不錯的了."

這個俺不能同意。

那個經里,並沒有「好」與「壞」的道理之分;只要「人活著的目的是為了榮耀神」這個根本意思不改變,「經」永遠都不會產生「好」的道理。。。

經中那些「好」的道理和「壞」的事例相矛盾的地方,只要你拿出來和JDT討論,JDT立馬就把那些「好」的道理拋到九霄雲外去了。。。WHY? 因為那些「好」的道理,是由於人類道德的進步而產生的共有的「見解」,是不屬於「神」的,是與經的根本意思衝突的,。。。寫新約的人不得把這些加進去,是為了適應社會發展;但這並沒有改變「經」的本質。。。所以,新教徒們基本上生活在矛盾之中;所以,新教徒分成了上萬個教派。
作者: sumw    時間: 2007-9-21 23:35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28 發表
您這不是罵俺呢嘛~  俺當初洗那一瓢水的時候,哪兒知道是拉俺入黑手黨啊?。。。這些殺人的段子,從來不讓新人看的。。。有人看,一定會有人來給你說:那是。。。美意,你以後就明白了。。


與我的經歷何其相似!   遠的不算,就數 20 年前吧, 反機的資料也沒現在『要之即來』, 所以那時 職業傳道人 怎樣信口開河都不怕有人『抽後腳』,呵呵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0:03
我是覺得基督徒要自稱義就讓他們稱好了,只要他們行出來,行各樣的善事,同時做到十戒,不是只強調其中一兩個戒,那樣對人類起碼還是有利的。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0:04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28 發表
您這不是罵俺呢嘛~  俺當初洗那一瓢水的時候,哪兒知道是拉俺入黑手黨啊?。。。這些殺人的段子,從來不讓新人看的。。。有人看,一定會有人來給你說:那是。。。美意,你以後就明白了。。




作者: confuse    時間: 2007-9-22 00:10
原帖由 newpark 於 2007-9-21 15:39 發表


神的拯救有三批次:
1.神親自拯救,以家為單位,如羅得,諾亞等,在摩西律法之前.
2.摩西律法到耶穌成就給世人的救贖之前,靠律法,祭司和牛羊的血.
3.耶穌成就給世人的救贖之後,悔改,信神的人.

把前面的條例放在後面的恩典時期之內的做法,正是對聖經段章取意,肢解經問的做法.因為聖經已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了律法等等都是基督的影子.

我記得耶穌沒有說他要廢止舊約中的任何律法,相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廢去舊約律法是不是因為基督教自身的問題而產生的?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0:30
有時候我也迷惑。基督徒信的是什麼。
神造萬有。
接受耶穌做生命的主人
耶穌為人罪死,死而復活,
耶穌的死洗清了世人的罪。信他的永生,同他在一起,稱義。
三位一體。父、子、靈

洗浴之後,聖靈近入受洗的人的心,重生了。

做好事,聖靈的帶領。壞事是「罪」在起作用。靈肉征戰,肉佔上風的結果。

大家接著添加。。。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0:41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0:30 發表
做好事,聖靈的帶領。壞事是「罪」在起作用。靈肉征戰,肉佔上風的結果。


這一句,不一定是所有基督徒都相信的。其他的,應該是所有基督徒都相信的,不管他的派別如何。

在討論聖靈的帶領,與罪的爭戰,等等這些行為上的成聖的問題上,不同的教派,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這些看法,不影響「信耶穌得救」這個結論。

一般的比較鬆散的,自由的區分基督教是否異端,主要是看他們是否信這三個基本要點:任何不信這三個觀點的,被認為是異端,也就是不能得救的。

1)信神創造了世界,信三位一體,所謂的三一論;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04419

2)信耶穌是100%神,也是100%的人,所謂的基督論;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41735

3)信耶穌為世人的罪而死,信他三日後復活,所謂的救恩論。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50292

這個三個觀點的具體討論,在上面。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0:45
標題: 回復 #25 Servant 的帖子
問題是耶穌沒死的時候,在傳道期間,信了他的那些人怎麼個得救法?
作者: confuse    時間: 2007-9-22 00:47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0:45 發表
問題是耶穌沒死的時候,在傳道期間,信了他的那些人怎麼個得救法?

好問題,靜等答案。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0:47
標題: 回復 #25 Servant 的帖子
基督徒信不信聖經的話是正確的?信不信聖經說的你們要去做啊?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0:48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0:45 發表
問題是耶穌沒死的時候,在傳道期間,信了他的那些人怎麼個得救法?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0:50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0:45 發表
問題是耶穌沒死的時候,在傳道期間,信了他的那些人怎麼個得救法?


好象其實是猶大救的世人啊?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0:50
標題: 回復 #26 chico 的帖子
好問題。

類似的問題,是我們那些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先輩,他們如何得救?

羅馬書告訴我們,沒有聽過福音的,按他們的良心的律,來審判;
至於傳道期間的人,如果活著聽到/見到了耶穌的上十字架和復活,那審判標準,沒有問題。
對於那些,沒有活到那個時候的人,如何審判?
不知道;但是,相信,神是公義的。
(不是狡辯,是誠實的回答)。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7-9-22 00:52 編輯 ]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0:53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2 00:47 發表
基督徒信不信聖經的話是正確的?信不信聖經說的你們要去做啊?


答案是肯定的。
那麽下一個問題,基督徒是否做得到,完全按照聖經所說的去做?
答案也是肯定的,不能夠。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0:56
標題: 回復 #23 confuse 的帖子
他們的觀點,耶穌死而復活成全了所有的律法。信耶穌的人已經脫離律法的管轄了。還有一種觀點,耶穌洗了吃果子的罪,也洗了他們不斷造作的罪。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1:01
標題: 回復 #33 chico 的帖子
阿門。

不過,當仁兄說:「也洗了他們不斷造作的罪」,這句話,容易引起誤解。
這個洗,有兩個層次的意思,一個是屬靈,一個是屬世
信耶穌,洗凈了我們屬靈的罪;我們被算為聖潔,可以回到天家;

但是,這裡,並沒有說,我們不要為我們的罪,付上屬世的代價;
在屬世的事情上,神也是非常公義;與中國古訓所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一致的。
基督徒在這裡所討論的,主要是屬靈的問題。
屬世的問題,聖經明確告訴我們,按照一個人的行為,來決定。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7-9-22 01:02 編輯 ]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1:04
標題: 回復 #34 Servant 的帖子
這就有意思了。靈的來源是神的一口氣。那口氣哪裡會有罪?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1:04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9-22 00:53 發表


答案是肯定的。
那麽下一個問題,基督徒是否做得到,完全按照聖經所說的去做?
答案也是肯定的,不能夠。



你有沒有讀到聖經里說,信的人做不到比不信的人罪還大?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1:06
標題: 回復 #35 chico 的帖子
是的,靈來於那口氣;
靈只存在於聖潔的地方身體中;
在始祖犯罪后,人的身體,不再聖潔,神的靈離開了我們,所以,我們一直有不滿足,一直在尋找;
信耶穌后,我們的身體,借著耶穌基督的寶血,被算為潔凈,神的靈又再次進來,我們就得救,又與天父在一起了。。。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7-9-22 01:08 編輯 ]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1:07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2 01:04 發表

你有沒有讀到聖經里說,信的人做不到比不信的人罪還大?


你說的是哪節經文?
作者: aawang    時間: 2007-9-22 01:09
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沒有定罪了。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里,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羅8:2-4)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1:12
標題: 回復 #37 Servant 的帖子
這樣可以隨便自私自利,損人利己。反正死後靈同你們的神在一起就行了。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1:15
標題: 回復 #37 Servant 的帖子
基督教應該感謝保羅。是他創造出來的這套理論。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1:18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1:12 發表
這樣可以隨便自私自利,損人利己。反正死後靈同你們的神在一起就行了。




耶酥說得再清楚不過了,"你們只有真正遵守我的道,才能成為我的門徒",而耶酥的道是"左手犯罪把左手砍掉,右眼犯罪,把右眼挖了"。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1:33
標題: 回復 #42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要不我說基督教是保羅創造的呢。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作者: zgb9333    時間: 2007-9-22 01:46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2 01:18 發表
耶酥說得再清楚不過了,"你們只有真正遵守我的道,才能成為我的門徒",而耶酥的道是"左手犯罪把左手砍掉,右眼犯罪,把右眼挖了"。


這句話他們是裝看不見的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3:03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1:12 發表
這樣可以隨便自私自利,損人利己。反正死後靈同你們的神在一起就行了。


仁兄看到的真理的一面,那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沒有看到另外一面,也就是神的權柄。

神/聖靈一直在基督徒的身邊/身上,一直會管教基督徒。有時,人的自由意志會暫時得勝,但是,最後,基督徒會慢慢的有行為上的改變,會改變掉自己的惡習的。真的。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3:05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1:15 發表
基督教應該感謝保羅。是他創造出來的這套理論。


還好,你沒有說是其他的人,如聖奧古斯丁。

是的,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神把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交給了他。當然,一切一切的讚美,感謝,都是歸於神。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7-9-22 03:08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1:33 發表
要不我說基督教是保羅創造的呢。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在常人看來,你的觀點,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在基督徒看來,保羅與耶穌的本質區別,就是耶穌本是在天上的神,他是道成肉身,而保羅,是神在這個世上所重用的一個僕人,不過,他還是一個人,不是神。
作者: 鄉下人進城    時間: 2007-9-22 03:22
標題: 回復 #47 Servant 的帖子
是不是說保羅的話可以不聽,如果與耶穌的話衝突的話?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3:30
標題: 回復 #47 Servant 的帖子
保羅和耶穌的話就沒不同的地方嗎?
耶穌能替基督徒背+?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03:30
原帖由 鄉下人進城 於 2007-9-22 03:22 發表
是不是說保羅的話可以不聽,如果與耶穌的話衝突的話?


你以為他們耶酥的話都聽嗎? 挑便宜的聽的啦。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3:41
標題: 回復 #46 Servant 的帖子
或許以後會有人,在合適的機會,把聖奧古斯丁東西加入聖經。
作者: 淡水    時間: 2007-9-22 03:55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2:44 發表
提摩太後書 3:16-17,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意思很直接, 聖經是上帝啟示的,  ...

盒子,你對聖經還蠻熟的。

挺佩服你們這幫人,愛學愛討論的。比起你們來我可真是慚愧了,一是太忙;二是
愛玩,不喜讀書動腦,有時間就想去大自然;三是咱笨腦笨嘴的,不會說。

<<聖經>>我也學了些,總的來說,是教人學好。有些地方不一定要去窮追死打,畢
竟舊時的理解比喻和現在有所不同。

傳道人咱不敢去比,境界太高;但對於普通人來說,愛人愛己,助人為樂,儘力把
每一天過好,每一件事情做好,就很好了。

我認為,有時候,光靠講經並不一定能讓人服, 尤其是對於教育程度比較高的群體;
做的好,或真的能幫助別人解憂,才更能說服人。我不是很喜歡那種動不動就講一
大堆經文的說教, 當然,對研究<<聖經>>的人來講,是另一回事。

看你們討論,倒是長見識的。
作者: aawang    時間: 2007-9-22 03:57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1:33 發表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背起十字架並不是受苦,而是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了結我們所作的,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因此,背起十字架,就是把這種了結應用到我們身上;我們天天都需要應用這種了結。我們若這樣作,就能領會我們不是受苦,乃是被了結、結束、終結。

假使一個弟兄說,『我感謝神,因著祂主宰的權柄,祂賜給我一個妻子,使我受苦,並背十字架。我的妻子是神賜給我的十字架,我現今應當背十字架。』這是對背十字架嚴重的誤解。

已婚的弟兄不必學習怎樣受苦,反而應該看見,他這個丈夫已經在基督里被了結了。現今,他活著應該是一個被了結的丈夫,簡簡單單的享受基督的了結。然後他會對妻子說,「親愛的,我並不想作個好丈夫,仁慈溫柔的丈夫;我要作個被了結的丈夫。我越願意經歷基督的了結,就越能作個好丈夫,因為這樣,基督就會在我裡面活著。祂在我裡面活著,就會經過我來作你的丈夫。」

跟從主就是有分於祂,享受祂,經歷祂,並讓祂成為我們的所是。我們要這樣跟從主,就當否認己。我們需要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了結,應用在我們身上。這意思是說,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就是將基督的了結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這樣作的時候,就成為一個被除掉的人,而不是一個受苦的人。這樣,我們就能見證保羅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5:22
標題: 回復 #53 aawang 的帖子
高見
基督的了結,是什麼東西呀?
作者: aawang    時間: 2007-9-22 05:34
標題: 回復 #54 chico 的帖子
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么?
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里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里與祂聯合生長;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祂同活
。(羅6:3-8)

受浸不是一種形式或儀文,乃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表明。藉著受浸,我們浸入基督,以祂為我們的範圍,使我們在祂的死與復活里,與祂聯合為一。

我們原是生在亞當,頭一個人(林前十五45,47)的範圍里。現今藉著受浸,就被遷到基督,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的範圍里。(林前一30,加三27。)

我們浸入基督,也就浸入祂的死。祂的死將我們從世界和撒但黑暗的權勢分別出來,並且將我們天然的生命、舊性、自己、肉體,甚至我們整個的歷史,一併了結。

[ 本帖最後由 aawang 於 2007-9-22 05:38 編輯 ]
作者: chico    時間: 2007-9-22 05:55
標題: 回復 #55 aawang 的帖子
這些東西還要你背嗎?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7-9-22 07:41
支持盒子姐.

好多基督徒不看聖經時只知道愛人如己

一看聖經,就開始研究別的了.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07-9-22 09:46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9-22 01:01 發表
阿門。

不過,當仁兄說:「也洗了他們不斷造作的罪」,這句話,容易引起誤解。
這個洗,有兩個層次的意思,一個是屬靈,一個是屬世。
信耶穌,洗凈了我們屬靈的罪;我們被算為聖潔,可以回到天家;

但是,這裡,並沒有說,我們不要為我們的罪,付上屬世的代價;
在屬世的事情上,神也是非常公義;與中國古訓所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一致的。
基督徒在這裡所討論的,主要是屬靈的問題。
屬世的問題,聖經明確告訴我們,按照一個人的行為,來決定。


阿門!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2 09:47 編輯 ]
作者: davidlee    時間: 2007-9-22 11:20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22 01:12 發表
這樣可以隨便自私自利,損人利己。反正死後靈同你們的神在一起就行了。


所以俺現在再怎麼罵耶教,大S也拿俺沒辦法。。。俺早就得救了~~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7-9-22 11:28
原帖由 淡水 於 2007-9-22 03:55 發表

盒子,你對聖經還蠻熟的。

挺佩服你們這幫人,愛學愛討論的。比起你們來我可真是慚愧了,一是太忙;二是
愛玩,不喜讀書動腦,有時間就想去大自然;三是咱笨腦笨嘴的,不會說。

<<聖經>>我也學了些,總的來說,是教人學好。有些地方不一定要去窮追死打,畢
竟舊時的理解比喻和現在有所不同。

傳道人咱不敢去比,境界太高;但對於普通人來說,愛人愛己,助人為樂,儘力把
每一天過好,每一件事情做好,就很好了。

我認為,有時候,光靠講經並不一定能讓人服, 尤其是對於教育程度比較高的群體;
做的好,或真的能幫助別人解憂,才更能說服人。我不是很喜歡那種動不動就講一
大堆經文的說教, 當然,對研究<<聖經>>的人來講,是另一回事。

看你們討論,倒是長見識的。


其實基督徒有不少很有道理的話的,虔謙就說,不要拿著上帝的光去照別人,而要讓上帝的光在自己身上反射出來,人家自然會通過你而見到那光的。我覺得這樣要比傳教效果好得多。
作者: 也和話    時間: 2007-9-23 22:57
標題: 反基的,學多一段
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殺了以後,還要永世打進地獄,害怕沒?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7-9-23 23:00
標題: 回復 #61 也和話 的帖子


造反吧
作者: 也和話    時間: 2007-9-23 23:06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9-23 23:00 發表


造反吧


不是呀,從聖經 copy 過來的。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7-9-23 23:09
標題: 回復 #63 也和話 的帖子
俺們造反吧
作者: 鄉下人進城    時間: 2007-9-23 23:10
原帖由 也和話 於 2007-9-23 22:57 發表
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殺了以後,還要永世打進地獄,害怕沒?

總覺得不如老路德版來得「有滋有味兒「。老路德版不是說「在我面前殺了」,而是「在我面前掐死」。
作者: 子竹青青    時間: 2007-9-23 23:10
標題: 回復 #65 鄉下人進城 的帖子

作者: paullian    時間: 2007-9-24 00:16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9-23 11:09 PM 發表
俺們造反吧


幸好毛主席鐵定再地獄了.
不過上帝應該頭痛了..
等那天毛主席不高興了.登高一呼,,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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