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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來看看台灣的言論自由 [列印本頁]

作者: syhc888     時間: 2007-7-29 17:00
標題: 來看看台灣的言論自由
台軍士兵發表刺殺陳水扁言論獲判無罪
2007年07月28日07:24 中國台灣網
  中國台灣網7月28日消息 台軍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去年服役期間休假在家,上
網發表所謂的「刺扁」言論,經軍方收押偵辦,獲軍法不起訴后,退役后又被移送普通
司法機關,被檢察官依「煽惑他人」罪名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法官判處屈肇
康無罪。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屈肇康獲判無罪的理由,主要是法官根據他在網路上發
表言論的標題和內容對照后,認為他只是純就時事不滿,抒發個人情緒,並沒有煽惑他
人犯罪的意圖,言詞縱有不當之處,也是抒發己見對時事的評論,屬言論自由的範疇,
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25歲的屈肇康,是在2005年7月入伍服役,去年6月9日休假回家,以電腦聯機上網,
進入他在網站申請的個人交友網站,由於他對當時紛擾的島內時局感到不滿,就在個人
網站上刊登,「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外省幫的隨我去血洗總統府」等文
字。

  未久,台軍方以屈肇康的言論,涉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意圖煽惑軍人暴動之嫌,
將他法辦收押1個多月,去年8月8日獲台軍軍檢署不起訴才釋放。今年2月退伍后,台軍
軍事檢察署再將已不具軍人身份的屈肇康,函送桃園地檢署,桃檢再呈台灣「高檢署」
轉檯北地檢署偵查。

  台軍「倒扁」少校未被起訴

  另據報道,去年台灣「倒扁」活動中,因穿著台軍軍服現身凱達格蘭大道「倒扁」
的少校教官董華正,曾遭台軍軍事檢察官認定涉嫌違犯「效忠『國家』職責罪」遭聲押
獲准,但事後未被起訴。結果台軍軍檢署竟又將董華正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昨天偵結。
檢方認為董華正的言論,並沒有煽惑軍人不守紀律之犯意,董華正說法只是個人政治言
論表達,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依法不起訴。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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