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lassical 於 2006-12-1 17:31 發表
美國的陪審員制度是就是讓12 個法盲來審判。不敢恭維。
其實應該審判該女生強姦兩個男生。
美國的法律規定與16歲以下未成年少年有性關係就是強姦。不管是否自願,不管對方是男是女。兩個少男都才15歲。而 ...
原帖由 classical 於 2006-12-1 17:31 發表
美國的陪審員制度是就是讓12 個法盲來審判。不敢恭維。
其實應該審判該女生強姦兩個男生。
美國的法律規定與16歲以下未成年少年有性關係就是強姦。不管是否自願,不管對方是男是女。兩個少男都才15歲。而 ...
原帖由 shooden 於 2006-12-11 12:20 發表
看能不能這樣判: 前半部分, 是成人跟為成年人的性行為, 女方有罪. 後來, 女方要求停止, 而男方強行了5秒鐘, 男方有罪.
所以都抓去坐牢,這下准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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