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至70年代的後期,我已將自己在課堂上的講稿逐節修正,一步一步接近於現有布局。中國通史的原始資料不能脫離《二十四史》。可是這叢書篇幅浩繁。以北京中華書局所出標點本言之,雖醒目易讀,也有76000餘頁,即一個學者不務他事專心每日讀50頁,也要四五年,井且當中很多天文地理孝子節婦的記錄與今人甚少關係。《資治通鑒》也用《二十四史》作藍本,只是將分列在本紀、列傳、志各處的節目再加以不見於上篇幅之資料剪裁連綴成書,其弊也仍是過於支持傳統社會的價值。《資治通鑒》英譯為Comprehensive Mirror for Aid In Government,再直譯回來即是:「用以資助於行政的一面完全的鏡子」,這當然不放棄傳統道德的立場,而司馬光本人就捲入了王安石改革中的游渦,他的觀念免不了一個歷史「應當如是」演進的偏見,而不及於我們亟欲知道「何以如是」展開的因果關係。
毛澤東猶且如是,我怎敢想望由我的文字使中國改變?況且歷史從業員的工作只是報導已經發生的情事之前因後果,不及於籌劃未來,事實倒是這樣的:我剛將《中國大歷史》整頓組織就緒,時值1981年間,正不知如何收篇,而中國領導人正在提倡「摸石頭過河」,關於他們改革的新聞,經常在美國報紙雜誌里出現。這種趨勢和徵象與我私下想像中國歷史和西洋文化匯合,以商業組織代替過去農業組織之體系,逐漸進入以數目字管理的諸條件符合。這種種條件不由我創意,而源於英國研究17世紀的專家克拉克(Sir George N.Clark),他認為英國在光榮革命後進入這境界。將一個農業國家蛻變而為一個工商業國家不是一件容易事,我常用的一個隱喻:有等於一隻走獸蛻化而為飛禽。以英國的農業基礎、社會習慣和法規傳統而能使銀行開設於鄉鎮之間,土地能隨意典買抵當,各地創建付費公路(turn-pike),人口能自由移動,17世紀之前已是不可思議。只因為日子久了,我們以為英國曆來如此。想像不到要將這樣一個國家當作一個城市國家那樣的處理,以貨幣作管制全民的工具,不可能避免一段奮鬥。本書有10頁左右的篇幅介紹西歐國家進入這境界的程序。中國是否已進入這境界,讀者一望可知,至於中國應稱目下的體製為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我主張讓摩登學究去爭辯。
我們該如何說明周朝末年的大混亂?我們該如何解釋此中矛盾;一方面有人在勸說所有的王侯與政治家要具有惻隱之心,要和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on)一樣的慈悲為懷,另一方面卻有人提倡只要目的純正, 便不怕手段不純正,以致施行馬基雅弗利(Machiavelli)式的政治現實主義,弄到焚書坑儒,而這些事迹都發生於基督降世之前百年。
秦之體制既成流線型,法家思想即構成其意識形態。雖然它站在人性為惡的立場.可是也認為人類的可以集體為善。這種信條與19世紀德國歷史家特萊澈克(Henrch von Treitschke)的理論,極為接近。也因它的「現代」色彩,中國法家有時令西方讀者傾折。他們的法治觀念不為傳統習慣、古代特權、流行的道德觀念、家人親疏,或甚至惻隱之心所左右。法律代表君主的意志,必為成文法,必須詳盡而無疑義地寫出,而且不打折扣、不分畛域地強制實施。因為他們站在唯物的立場,又以國家之富強為不二法門,因之無從創製西方式的民法。只是在基督尚未出生之前數百年,他們即在鼓吹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這必在當日人士之心目中造成一種平等的觀感。法家也自認為承奉自然法規,他們以為法律一經公布,從此君王有如車軸,不動而能行,百官則如車之輻條,隨著車輪運轉。以今後兩千年中國官僚政治的作風看來,這樣的擬寓不能算是全不正確。
這些傳說可能永遠無法證實。可是僅以現今的資料,參觀者也可以憑他們所見,在歷史上作一肯切的斷定。如果秦始皇完全相信超自然的力量,那麼他為何不以大規模的人像代替數目眾多的兵俑?為何不用超人的神像,每座幾丈高,有如今日猶俯視阿斯旺水壩(Aswan Darm)的努比亞(Nubian)大神像?或者製造出來三頭六臂,有如印度教的傳統?實際上陶塑兵俑大可以成批用翻砂的模式依樣製成,有如大流士之聽政所(Darius』Hall of Audience)前的浮雕像,甚至如康士坦丁大帝凱旋門(Arch of Constantine)上個個千篇一律、生氣全無的人像群。
這三位昏君都被弒。劉子業如果真替姐設男妾,在男重於女的社會裡當然不能逃避譴責,可是暴露他舉動之荒謬,乃是在他被軾之後提出,並且文中還講到他寫的字不工整,這也算作他無德君臨天下的表現。山陰公主提到的兩性平等,不論其是否真確,看來其主張已遠逾5世紀中國習慣的尺度。我們既曾聽聞到法國大革命時,皇后瑪麗安東尼「沒有麵包何以不食糕餅」的故事,則難能不懷疑晉惠帝司馬衷之何不食肉糜。這兩段故事距離1500年,只是內容太過於相似了。另外我們也很難認為第三個被弒的蕭寶卷以蓮花在室內地上設計為不道。如果他的創作確如史書之所描寫,我們只能欣賞其獨具慧眼的風格有如波提切利(B0tticelli)所畫的美人—一她在《愛神的誕生》(The Birth of Venus)中的姿態,只是富於中國情調罷了。總之,藝術家的創造力和專制魔王的狂妄,當然是風馬牛不相及。
只是機警的讀者不難一眼看出,這體系與時下西洋所謂「互相制衡」(checks and balallces)截然不同。李唐政府體制之內,沒有任何構成的因素代表選區(constituency)的利益;因此一種獨立的司法機關不可能在這樣的根基上出現。不論唐太宗李世民如何的開明,他的政府無可避免為一種專制體制。只不過因為儒教的紀律,促使當今天子在內部製造了些許監督方式來警惕他本身。史籍里曾記載李世民有一次與臣下商議之後怒氣沖沖的自營自語:「有朝一日我要殺掉這老農夫!」他的皇后問他何所指,原來心直口快的魏徵,因為皇上的寬容,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下揭舉御前的錯誤。這次皇后機靈應變,趁換著朝服時,慶賀至等有此不怕死的忠臣,實為社稷之福。可是這故事也暴露李唐政體的合理化,其立場至為窄狹。它代表著皇帝之意志力,乃是一種人身上的品德,而非組織結構上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