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女醫生9年打假舉報8種假劣器械被醫院停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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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xin
時間:
2006-4-21 19:10
標題:
女醫生9年打假舉報8種假劣器械被醫院停職(圖)
2006年04月21日05:02 新京報
上海女醫生舉報8種假劣器械,被剝奪工作
2005年11月22日,陳曉蘭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寄來的掛號信,答覆已依法查處她舉報的山東一廠家生產的醫用自動輸氣器。這是她9年來舉報的第8種假劣醫械被證實、被查處,但53歲的上海女醫生陳曉蘭卻笑不起來,因為不懈「打假」給自己帶來了種種厄運。「到現在,我還看不到盡頭。」
9年舉報8種假劣器械
1997年,當時是上海市虹口區廣中醫院理療科醫生的陳曉蘭,偶然發現本院在使用一種叫「光量子氧透射液體治療儀」的醫療器械。醫院鼓勵醫生使用這種儀器進行所謂的「激光針」療法,每開給病人一次,醫生有約7元提成。
但陳曉蘭發現,沒有人回答「藥物在經過充氧和光照之後,藥性是否會產生變化,以及這種變化是否會造成危害」這類問題。這種「激光針」被宣傳為「神仙機器」,而多數打過針的病人沒有留下病史記錄,這意味著無法證實這種針是否會對人體造成潛在危害。
不久,她又發現與這種治療儀配套使用的「一次性石英玻璃輸液器」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登記號等是假的。
1998年,在陳曉蘭多次舉報之後,上海市有關部門宣布取消了這種療法。
9年來經陳曉蘭舉報8種假劣醫械被證實、被查處。
「打假醫生」艱難度日
陳曉蘭對社會作出了貢獻,但一些同行卻視其為「另類」。1997年她因不斷舉報問題而被中斷了醫院收入,她的人身安全甚至也受到威脅。後來院方還作出了「陳曉蘭自動離職」決定。1998年10月,陳曉蘭被迫「下崗」。
2001年2月,上海多個部門聯合作出處理意見,肯定並獎勵了陳曉蘭舉報行為,作出了補發她全部工資和恢復待遇等決定,並重新安排她到閘北區彭浦地段醫院工作。
但是,2002年12月30日,在反映一種「激光儀」問題期間,時年50歲的陳曉蘭得到彭浦地段醫院負責人口頭通知,她「原有的幹部編製無用,必須作為工人編製退休」。她去上海市醫保局諮詢,被告知自己的「四金」分別於1999年和2001年被「強制封存」。
9年中,陳曉蘭為「打假」調查搜集證據和反映情況耗去幾萬元積蓄。但她因此被剝奪了工作,如今只能依靠親友們接濟而艱難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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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
打假取證以身試針
在9年舉報生涯中,陳曉蘭兩次無奈地使自己成為受害者。
1998年,經她不斷反映,她原來所在上海市虹口區廣中醫院被勒令停止使用「激光針」,但上海還有很多醫院照用不誤。陳曉蘭為此找到上級部門,結果被告知:其他醫院沒有人投訴,所以不能禁。
「他們還告訴我,只有受害者才可以去投訴,我既不是受害者,也不是該醫院的職工,根本就沒資格投訴。」陳曉蘭決定自己先成為受害者。
此後,陳曉蘭一連在上海的四家醫院打了四針「激光針」。在這個特殊「患者」努力下,1999年4月15日,上海市衛生局作出了禁止使用「光量子儀」和石英玻璃輸液器的決定。
2004年6月起,為制止上海部分醫院違規使用「光纖針」療法,陳曉蘭再次分別在三家地段醫院「以身試針」,取得證據后將這三家醫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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