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我在溫哥華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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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06-3-31 10:01
標題:
我在溫哥華開店
我在溫哥華開店
文章來源:alotof 發表:2006-03-25
連續兩次,加拿大的溫哥華都被聯合國評為世界上最適宜人類居住的地方。前些年,到溫哥華考察,看到一個奇特的現象----倉儲式超市居多,豪華高大、庭院深深的商廈較少。問路人緣由,他們告訴我,溫哥華建商廈超市,門口的階梯數不得超過三階。為顧客著想到如此細微之處,我聞之震驚。
自此,我以為了解了溫哥華,但是真正移民之後,我想開辦一家廢品回收公司,專門收購廢棄的飲料瓶和酒瓶,經過幾次更改廠址,我才深刻地體會到溫哥華「以人為本」的精髓。
在租房的時候,我已經知道按規定這類廢品回收公司不得設在市內,或經靠市內,更不能緊靠居民區,我就在離城市遠一點的地方租了一處房子。
不想檢查驗收的官員一看,馬上說不行,原因是我租的房子只有一個大門,而按要求得有兩個大門,交運廢舊物品的通道必須隔開。每個門前還要求必須有4個以上的停車位。方便顧客,方便運輸,保證安全,是辦公司首先考慮的要素。租的房子不能亂拆亂改,我只好另外選址租房。
計劃租的第二個地址,驗收官員來看,馬上提出了整改意見。原因是運輸廢舊物品的都是大型汽車,汽車不僅要在院子里轉得了身,而且裝卸物品的庫房的貨台平面必須和汽車裝卸的地板平面平齊,才能減少裝卸工人搬運貨物的勞動強度。要達到這一要求,得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及錢財來修改庫房,我不得不答應下來。可沒想到,更糟的事還在後頭,驗收官員溜達到我租的房子的二樓時,問我這裡打算幹什麼,我隨口而出:「一層工作,存儲。二層辦公,讓員工居住。」「不行,絕對不行,這樣損害人的健康。」他們給我嚴厲的警告。我租二層樓式的房子就是為了這種打算的,如此一來,也只能作罷了,樓上不能住人,一月幾千加元租金,誰受得了!
按照規定,我總算選好了公司的地址,剛開張的那幾天,驗收官員除了在公司里裡外外、上上下下巡視個遍外,又莫名其妙地跟著運貨的大卡車跑了幾天。原來,他們不但自己駕車跟隨公司的運貨卡車運貨,而且還走訪卡車司機,問詢他們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暢通,是否安全。
經過三番五次的嚴格檢查之後,他們終於在我的申請文件上籤了字,當他們對我說「OK」時,我心頭的大石才落了地。
從我辦一家小小的廢品回收公司的經歷中,可以看出溫哥華的政府工作人員,對工作是何等認真負責,為了城市的環境保護,為了顧客、公司職員和工人等每一個人的方便、安全、健康,考慮得何等細緻入微。
大概正因為如此,溫哥華才成為了世界上最適宜居住之地。(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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