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酷評公眾人物 [列印本頁]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6:35
標題: 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酷評公眾人物


  潘多拉,青年雜文家、政論家,1992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現為北京青年報評論員,新浪觀察特約評論員。
  在《北京青年報》《中國青年報》《南方周末》《大公報》《法制日報》等報刊發表評論、雜文、論文及其它作品400萬字。有文集《即席發言》、《英俊的丑角》、《中國魔盒――潘多拉大戰腐敗》、《寧可信其有》等問世。文章言辭犀利,論理深入,汪洋恣意,所向披靡,在海內外讀者中享有享譽。

[B]序言[/B]

  在當今中國的社會環境下,成長起一位雜文家來殊為不易,肯流淚滴血寫雜文的人本來不多,寫得好的更少,頂得住壓力扛得住誘惑又寫得好的則少之又少。潘多拉勤奮高產,深刻獨到,大約可以歸入「少之又少」之列。
天下事紛紜複雜,被潘多拉罵過的人,有的並非是活該的「壞人」,相反是有相當知名度的好人,不過有些事辦得不妥,有些話說得不當,一下子被逮個正著。潘多拉好似一隻啄木鳥,上去又啄又撲,名人們衣衫不整,弄個烏眼青兼大紅臉。

潘多拉出新書《指名道姓》酷評36名公眾人物
北京青年報  


  一向心直口快、妙語連珠的著名反偽科學人士、電視節目主持人司馬南,最近又傳出一句驚人之語:潘多拉罵誰是誰的榮幸,假如有一天我也被潘多拉「罵」了,我將深感榮幸。

  記者了解到,這句妙語出自司馬南為青年雜文家潘多拉的新著《指名道姓―――潘多拉酷評公眾人物》所寫的序言。司馬南在這篇原題為《被潘多拉罵了怎麼辦》的序言中寫道:「說不定哪一天,(我)也會一時犯糊塗,醜聞昭彰,被潘多拉們斬於馬下。斯時……理  
性的選擇怕是兩條―――一,欣賞潘多拉們的劍術。凡罵得有水平的文章,一定值得反覆閱讀。遭遇如此文采斐然之罵,實屬我等之另一種榮幸。二,痛改前非,不耍小聰明,絕不為了掩蓋一個錯誤再犯一連串錯誤。」

  據悉,剛剛由台海出版社出版的《指名道姓》一書,是國內首部評論和研究公眾人物的個人文集,內容涉及白岩松、崔永元、馮小剛、劉曉慶、王志文、張藝謀、趙忠祥等影視娛樂界大腕,海岩、金庸、劉恆、余秋雨等社會知名人士,成克傑、胡長清、胡萬林、賴昌星等反面典型,以及柯林頓、薩達姆、薩哈夫等外國VIP,共計36人。

  潘多拉的時評和雜文素以言辭犀利大膽、論理獨到深入見長。自詡「閱人無數,『毀』人不倦」的他告訴記者,他之所以要冒著被一些名人或准名人視為「為了借我們的名氣,騙取幾個可憐的稿費」的「蒼蠅」的危險,時不時寫幾篇指名道姓臧否公眾人物的文章,於私可以說是為了「騙取稿費」,於公則是為了推廣公眾人物的概念,號召更多人通過拿公眾人物說事的方式積極參與公共事物、維護公共利益。

  潘多拉介紹說,學界一般將公眾人物的構成歸納為:在政府官僚科層體制中任職的公共官員;在一些事關公共利益的組織中擔任重要職務的人;眾所周知的名人、著名球星及其他著名的娛樂界名人;在特定時間、地點某一公眾廣泛關注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中的「有限公共人物」。隨著中國社會生活日趨活躍以及傳媒業的繁榮,公眾人物逐漸發展成為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言論、舉止做派、價值取向、功過是非,都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大眾的關注與評議。

  中國有「為尊者諱」、「為賢者諱」的傳統,指名道姓地公開議論或批評公眾人物,會不會招致麻煩甚而惹上官司?潘多拉承認,這種危險的確存在,但正在變得越來越小。從上海法院就足球運動員范志毅訴《東方體育日報》名譽侵權案判決范志毅敗訴,到北京法院駁回作家余秋雨對《北京文學》編輯肖夏林「名譽侵權」的起訴,司法判決的這種「傾斜」絕非偶然,它表明司法機關已經開始認同如下觀念:公眾人物在享用公職待遇、公眾擁戴、媒體追捧等公共資源的同時,理所應當要成為公眾知情權、公民和媒體的批評監督權所直接涉及的對象,在隱私權和名譽權等私權上做出一定的犧牲,以體現權利與義務、收益與代價、事實與情理之間的對等。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6:36
俠骨柔腸――《指名道姓》中的男人味



  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一定要有女人味:溫柔、婉約、雅靜。男人也可以不帥,但要有男人味。

  這種男人味不是七、八十年代日本電影中男主角冷冰冰的臉,木無表情的眼神。更不是熱播的電視劇中當紅小生的撒嬌弄痴。它應該是真正吸引女人的一種特質:責任心、柔和、寬厚。既有一副鐵肩勇擔道義,又能滿懷柔情注視這個世界,當然就包括這個世界中的  
女人。簡言之,就是俠骨柔腸。

  雜文家潘多拉的文字,充滿著這種叫做男人味的東西。《指名道姓――潘多拉酷評公眾人物》已經是他第五個文集了。對社會中存在的醜惡現象、名人名家的人格缺陷與本性惡習,無不口誅筆伐,毫不留情。

  只有充滿了陽剛之氣與正義感的血性男兒才做得到。感覺他像一個中世紀的騎士,拿著他的劍,刺向黑暗、醜惡,一劍封喉。不由自主地為他劍術的精到而喝彩。又為其驚險暗自捏一把汗。這的確是一場險象環生的打鬥:被他刺痛的人要跳起來給他好看。

  也許用不著如此地尖銳,可以不指名道姓,委婉一點,溫和一點,「據說」、「某人、某事」這樣的文字我們看得多了,隔靴搔癢,給人留點面子,不好嗎?

  但真正的男人是不屑於這樣做的。要做,就要將火力開得猛烈一點,刺刀磨得快一點,將名人身上迷惑人的光環挑開,露出內在的那個「小」來。

  他是深刻的,但並不刻薄;他是尖銳的,然而並不尖酸。他所批評的一定是值得批評的,而不是為批評而批評――為沾一點名人的名氣。因為他是一個富有社會責任感的男人,畢業於北大的他,自然對責任二字有著深刻而充分的了解。他的筆,就是公平、正義之劍。

  有幸在南濱路上見到潘多拉,因為重慶是他的故鄉。這個把名人們罵痛的男人,卻有著一雙溫和的眼睛,一張極其謙遜的臉。他會趕到你的前面,為你打開車門。我是女人,自然對這份保護心存感動。

  是的,對弱小者他是同情並保護的。想到他的那篇《不要歧視魏敏芝》的文章。他深深為她的夢的破滅感到痛心。並指出了帶給她美好的夢想,又無情將它撕碎的城裡人的殘忍。

  這是一種悲憫的情懷。這是他注視世界的另一種方式。他毫不留情地批評著醜惡現象時,同時也有著寬厚的包容。

  這樣一種男人味十足的文字,處處有「路見不平一聲吼」的膽識,充滿著男人的睿智、血性,還有深藏在文字背後的關愛。不知不覺地,就被它感動了。(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6:36
司馬南:被潘多拉罵了怎麼辦
潘多拉  


  我喜歡潘多拉。

  當得知一些名人,還有一些當官的人討厭這個傢伙時,我依然喜歡這個傢伙,甚或更喜歡了。

  潘多拉嬉笑怒罵,汪洋恣肆,時有驚人之語,常有駭俗高論。讀他的文章,大大地痛快  


  據說快感這種東西來自於適度抑制之後的滿足,故而讀過應景文字、黨八股文字、白開水文字、裝神弄鬼文字之後,更覺得潘多拉的文字讓人痛快。這種痛快好比吃火鍋。來自重慶的潘多拉,深得火鍋之妙,一麻二燙三辣,調動起你所有的感覺器官,統合聯覺,連皮肉帶靈魂,一通觸及,讓你再也忘卻不得。

  不喜歡潘多拉的朋友讀到這段文字,大約要憤怒了。且慢,我知道您為什麼憤怒,亦理解您的苦衷。心理學研究表明,看武俠、武打、槍戰片生出快感的人,多是對號入座之後,不自覺地把自己當成了打別人的人,極少有人移情在被打的人身上。大英雄一番艱難困苦之後,終有機會連珠炮似的老拳打在敵手身上,最後大獲全勝,那當然是快意無比的事情。倘自己是一個被別人打痛了的人,又如何呢?恐怕是腎上腺激素分泌亢進,一種破壞性情緒統攝全身,仇恨入心要發芽了。

  潘多拉有否想過被罵者的感受?可不可以把刀子弄鈍一點,也學學那些老江湖,不再點名道姓罵人,而是把劍舞得呼呼生風,只博他個英武美名,實則不惹事、不樹敵呢?

  眼下看,潘多拉尚無此跡象,喜歡他的讀者也不希望他打開「魔盒」再關上。在當今中國的社會環境下,成長起一位雜文家來殊為不易,肯流淚滴血寫雜文的人本來不多,寫得好的更少,頂得住壓力扛得住誘惑又寫得好的則少之又少。潘多拉勤奮高產,深刻獨到,大約可以歸入「少之又少」之列。

  潘多拉們少到什麼程度?我看不會比東北虎、大熊貓數量更多。

  我們知道,東北虎、大熊貓如果絕了種,生物鏈條出現斷檔,對於生物多樣性乃至於人類生存,都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那麼,如果雜文家絕了種呢?退一步講,雖然沒有絕種,但刀子鈍了,不再有凜凜寒光,像失去野性的東北虎,像沒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大熊貓,豈非不絕種也變了種?反正不再是他了呀!

  司馬南妄言:為保護我們的政治生態環境更適合於人類生存,為有效遏制腐敗分子日甚一日的猖獗,為公平正義之道德理想在中國的真正實現,我們需要初衷不變作風不改的純種潘多拉們。

  在這個意義上說,那些被潘多拉們刺中要害的大佬們、闊少們,那些被一劍封喉斬於馬下的自以為是的袞袞諸公,活該帶冒煙兒(北京方言,意為事在必然,自個兒找的)!

  然天下事紛紜複雜,被潘多拉罵過的人,有的並非是活該的「壞人」,相反是有相當知名度的好人,不過有些事辦得不妥,有些話說得不當,一下子被逮個正著。潘多拉好似一隻啄木鳥,上去又啄又撲,名人們衣衫不整,弄個烏眼青兼大紅臉。於是有人出來鳴不平了:潘多拉為什麼不可以溫良恭儉讓?

  如此詰難不能說一點道理也沒有,可司馬南想反問:潘多拉為什麼要溫良恭儉讓?被溫良恭儉讓「格式化」以後還是潘多拉嗎?為什麼名人們不可以聞過則改,自覺接受監督,誠意聽取批評?

  須知,名人並非完人,「名」者,乃信息傳播過程中信息放大之產物,屬泡沫類玩意兒,名人們切不可太當真;完人之「完」,意指道德上幾無瑕疵,即有十足君子之風,故名人遠不可與完人划等號。

  問題滑稽在,當今各色名人一方面在自戀的迷幻情結中誤以為自己是完人,一方面又在清醒時通過炒作百般掩飾自己的人格缺陷與本性惡習;而老百姓一方面不屑於某些名人的作為,另一方面又對名人片面迷信,津津樂道,照貓畫虎。

  潘多拉們看到了這一點,更無奈地看到了名人對於社會的影響力乃雙刃劍,所以,不得不通過糾正名人行為藝術表演的動作偏差,來匡扶正義,彰顯愛心,明辨是非。

  故此,明事理的名人們理當從全社會利益角度,忍下一時之痛,感謝潘多拉們治病救人。

  當然,能這麼想事,是一種境界,而欲達此境界並不容易,所以,筆者諄諄告誡那些「名人預備隊」成員,凡未達此境界者,不必急於成名,不然更受罪。而那些雖已成名,但精神心理準備不足者,惟有「靈魂深處爆發革命」,以適應21世紀急劇變化的社會對名人提出的新要求,方有資格繼續頭頂名人的光環。

  「為尊者諱」的時代離我們遠去了,「名人即尊者」好像根本不是文明社會的共識。名人要「留得清白在人間」,必須管住自己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

  柯林頓先生沒管住小弟弟,後來在法院聽證時又沒管住自己的嘴,成了全世界的笑柄;余秋雨先生先是下筆時沒管好自己的手,錯寫史實、常識,后又沒管住自己的嘴,對別人的批評不虛心不接受,結果很聰明的人犯下了很不聰明的錯誤,讓我等喜歡他的讀者為之扼腕嘆息不已。

  據朋友的說法,與劉曉慶這種「一流名人」相比,筆者如今也算「三流名人」,說不定哪一天,也會一時犯糊塗,醜聞昭彰,被潘多拉們斬於馬下。斯時,司馬南又當如何呢?

  先得說,這是筆者為潘多拉寫序的報應,「活該帶冒煙兒」!

  接下來,理性的選擇怕是兩條――

  一, 欣賞潘多拉們的劍術。凡罵得有水平的文章,一定值得反覆閱讀。遭遇如此文采斐然之罵,實屬我等之另一種榮幸。

  二, 痛改前非,不耍小聰明,絕不為了掩蓋一個錯誤再犯一連串錯誤。

  因為我懂得一個簡單道理:三流名人,絕不比讀者聰明。

  更因為我至今記得姥姥的教導:「會說的不如會聽的。」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6:37
標題: 第一部分
白岩松 沒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條「狗」(上)(圖)
潘多拉  



  中國的新聞媒體何止成千上萬,無論報刊、電台還是電視台、網站,中央電視台大約是最有影響的一家。這是沒辦法的事。單論級別,央視未必比新華社、人民日報更高,但電視傳播手段較之報刊、電台等其他手段的獨特優勢,加之作為國家電視台的特殊地位,決定了至少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央視必將繼續傲視群雄,獨步天下。

  不過正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凡事皆自有其局限,凡人皆自有其力不能及之處,  
央視、央視記者當不能例外。前兩年聽到過一則從央視記者那裡流傳出來的順口溜:「我是XXX的一條狗,蹲在中央電視台大門口,讓我咬誰就咬誰,讓咬幾口就咬幾口」,道出了央視記者無限風光背後的幾多無奈與辛酸,甚是深刻、精妙。

  與上述順口溜相映成趣的,是有「央視名嘴」之稱的主持人白岩松的另一番「狗論」。據報道,在2004年央視黃金段廣告招標說明會上,為了極言央視影響力之大、在央視投放廣告之千值萬值,白岩松對前來參會的廣告商說:"一條狗拉到中央台連播30天,自然會成為一條名狗,我不過就是那條名狗而已……因為中央台太好了,所以我一直賴在裡面。"據說此言一出,「廣告商們笑得合不攏嘴」,這還不明白嗎,「就是到中央台做廣告保證出名唄!」

白岩松 沒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條「狗」(下)
潘多拉  


  一些缺乏幽默感的作者在報上撰文,有的批評白岩松此言太過隨便,有失國家電視台主持人應有的嚴肅與莊重。有的質問「難道白先生的成名,僅僅只靠在央視亮相若干天就行了嗎?」「依我看,離開了他的高綜合素質和天分,他在央視里是絕對成不了名的……名人說話精彩固然應該歡迎,但是對名人說得精彩而不正確的話卻要警惕,因為那會產生大面積的誤導。」


  其實,白岩松的「狗論」絕非誇張,假如央視真的訓練出一條聰明絕頂的狗,讓它坐在主持人位置上「連播30天」,它絕對會成為一條比白岩松、水均益、崔永元、敬一丹、趙忠祥、倪萍、周濤、朱軍……等等所有的央視著名主持人都著名一百倍的名狗。你想啊,人能照本宣科,鸚鵡能對口學舌,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而一條狗竟然也能達到如此境界,想不出名都難啊。

  當然,大家都很清楚,白岩松的意思是說,與央視作為一台結構無比複雜、功能無比重要的現代傳播機器相比,在它麾下供職的任何一個再怎麼著名的編輯、記者、主持人,也都是十分渺小的。如果說他們進中央台的時候是一條普通的「狗」,那麼,他們一旦離開中央台,解除了他們與中央台的「人身依附」關係,褪下了中央台賦予他們的光環和含金量,他們很可能又重新變成了一條普通的「狗」。一條「狗」進了中央台,並不能說明他一定比其他沒有進中央台的「狗」優秀多少,或者說,這條「狗」在中央台主持人的位置上幹得不錯,並不能說明別的一條什麼「狗」如果在這個位置上就一定幹得不如他好。

  據我所知,某人得以在中央台就任某職,有時並不是人力資源充分競爭的結果,某人在中央台某個職位上建功立業,只要不出什麼大的問題,一般而言也不至於每天都面臨被炒魷魚走人的競爭壓力。既然並非所有在中央台當差執事的「狗」都是出類拔萃的萬人之選,那麼,「那條名狗」可以是你白岩松,為什麼就不能是他紅岩松、黑岩松?

  對於自己作為一名員工與所供職單位之間的關係,白岩松能有這樣清醒的認識,應該說是頗為難得的。不像有的官員,大權在握時前往鞠躬叩首巴結逢迎者絡繹不絕,某一天退居二線,門前冷落鞍馬稀,才猛然明白「人走茶涼」的硬道理。更不像有的貪官污吏,位高權重時呼風喚雨為所欲為,等到東窗事發鋃鐺入獄,才發現自己除去披的一張人皮之外啥也沒有,屁也不是。如果說一條狗拉到中央台連播30天定能成為名狗,那麼,一條狗如果被放到某些個什麼「官」的寶座上供上30天,保准也能成為「狗官」。那些跑到「狗官」的辦公室或官邸送禮的、要官的、求批條的、表忠心的、聯絡感情的、行性賄賂的,無不是看重了他身為「官」的能耐,而並不怎麼在乎他到底是人還是「狗」。

  四川簡陽市原市長王善武,收了某老闆的10萬元好處,該老闆有次吃飯時和一個朋友打賭說,什麼鳥王市長,在我眼裡不過是一條狗,我只要打個電話,看他10分鐘之內膽敢不來?電話一打,10分鐘不到,「狗官」王善武果然屁顛屁顛趕來報到。王善武如果只是一條狗,該老闆斷不會拿錢「抬舉」他,但該老闆也太忘乎所以,他哪裡知道,在人家「狗官」王善武眼裡,你某老闆除了有兩個臭錢兒,其實也和一條狗沒什麼兩樣,充其量是一個「狗商」。「狗商」看中的是「狗官」的權,「狗官」看中的是「狗商」的錢,雙方都不是什麼好鳥,要是沒有權和錢在他們身上產生的附加值,他們興許連一隻普通的狗都還不如呢……

  「我是一條狗」的順口溜提醒人們,一個人別說在一般單位掙兩個養家糊口的鋼G兒,就是在堂堂的中央電視台充當無冕之王和話語精英,也要樹立端人飯碗服人管教的職業意識,要把自己錘鍊得像一條狗那樣忠誠、機敏,甚至要完成「從人到狗」的嬗變。白岩松的「狗論」則告訴人們,只要加入到一個有實力的團體之中,投身到一項有前途的事業之中,別說一個不缺胳膊不少腿兒的人,即便是一條狗,也能借著團體的威力和事業的東風,一不留神就被培養得人模狗樣,並且迅速建立起非凡的聲名與功勛。

  人畢竟不是狗,人把自己當成狗不消說是痛苦的,但謙虛是人的美德,把自己當成狗有時並不比裝孫子更困難,只要由此能順利步入主流社會的殿堂,分享到他人無緣染指的豐厚資源,成為家喻戶曉名利雙收的成功人士,那不消說又是異常快樂的。白岩松寫了本暢銷書,書名就叫《痛並快樂著》,我無暇認真拜讀,不知道是否揭示了個中的奧秘?

  有人說,網路世界的虛擬空間有一大好處是「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參見陳彤著《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長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6頁)。而由報刊電視等傳統媒體參與動員、組織的現實世界的一大好處,則是――沒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條「狗」,很快你就成了一條高尚的、高貴的、高端的「名狗」。痛並快樂著的「狗」們在電視時代吹拉彈唱引領新潮流,好在等到進入自由浩瀚人自為王的網路時代,他們的好日子恐怕就要到頭了。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6:38
崔永元 了不起的崔永元(上)(圖)
潘多拉  



  「他們名人出了那麼多書,也該咱們老百姓出一本了。」中央電視台《實話實說》節目主持人崔永元,以他特有的幽默與狡猾,為他本人終於未能免俗、終於按捺不住加入到名人出書行列中的行為作做如上辯護。

  崔永元的新書叫《不過如此》。我沒有看,如果沒有特殊目的,今後肯定也不會有閑心找來認真拜讀,儘管我相信他的書應該比其他許多名人的書寫得好。


  我只是隨便看了一些報紙上關於他這本新書的宣傳文章。《北京青年報》刊登了10多條「崔永元機智對答」(不知是不是摘自他的新書),其中有一條很有意思,一下子把崔永元的思想深度提升了好幾個檔次--

  問:你們叫「實話實說」,真能實話實說嗎?你敢嗎?

  崔永元答:我敢。應該說,公眾對「實話」二字有誤解,以為順耳的話才叫實話。實際不然,有些人的話你聽上去像官話、套話,但他就是這樣想的,是他內心真實的表述,這應該算是實話。


崔永元 了不起的崔永元(下)
潘多拉  


  崔永元說公眾對「實話」的誤解,大概是指有時人們覺得,在《實話實說》節目中,有些嘉賓和觀眾席上的來賓的發言聽起來很不舒服,比某些面目可憎、語言乏味的官人的講話還要空洞虛假,簡直是對《實話實說》節目的絕妙的諷刺。我偶爾也看《實話實說》,對此很有同感,有時甚至懷疑,是不是中國已經沒什麼實話可說了,是不是中國會說實話的人都變啞巴了,所以《實話實說》節目不得不降格以求,不惜冒著傷害全國觀眾感情的危險,把這些個口是心非、虛偽透頂、三句話不離「豐衣足食,國泰民安,幸福的生活比蜜甜,今兒  
個咱老百姓真高興」的官話製造商和套話販子請去做嘉賓?

  現在,了不起的崔永元,以他這些年主持《實話實說》節目練就的非凡的洞察力,告訴我們這些痛恨官話、套話的人:官話製造商和套話販子們並不都是偽君子、兩面人,他們嘴上是這樣說的,心裡也是這樣想的,是他們內心真實的表述,所以也應該算是實話,請他們到《實話實說》節目中當嘉賓並無不妥。說得更明白點兒:問題的要害不在於《實話實說》節目中該不該出現官話、套話,而在於人們該不該先入為主地認為凡官話、套話都不是實話。

  嚴重脫離社會現實、無視群眾疾苦,以服從並服務於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為能事的官話、套話,為何竟然會是某些人「內心真實的表述」?

  一種解釋是,這些人長期高高在上,養尊處優,整天耳聞目睹的都是經過特殊加工處理后的一派鶯歌燕舞欣欣向榮的景象,所以他們不但會從內心深處情不自禁地發出「太平盛世,陽光明媚」的感嘆,而且還會像當年的晉惠帝那樣,一本正經地責怪天下飢腸轆轆的老百姓「何不食肉糜?」

  另一種解釋是,這些人對現實生活也有一定了解,但卻習慣於把公眾看成「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群氓,認為根本沒必要對他們負責,向他們講實話。美國文藝評論家、語言學家門肯(Henry Louis Mencken ,1880―1956)曾撰文諷刺美國總統哈定(Warren Gamaliel Harding, 1865―1923)的就職演說「不知所云,滿篇是毫無關聯性的同義語重複」;但門肯同時把很大的責任推到聽眾頭上,認為他們都是些獃頭獃腦的揚基佬、小鎮混混、低級政客、理解不了兩音節以上的辭彙的笨蛋、跟不上兩公分長的邏輯判斷句的白痴,「他們根本就不想聽明白講的是什麼意思,見到手勢、聽到聲調鏗鏘就熱烈鼓掌。而哈定總統在自己的政治生涯中對用蠢話打發這些蠢才樂此不疲,因而自己也成為一個蠢才。」(轉引自李書磊《再造語言》,《戰略與管理》2001年第2期)

  哈定以為聽眾都是蠢才,於是樂於用蠢話去打發他們,久而久之自己也成為一個只會說蠢話的蠢才。我想,哈定的聽眾中應該不乏明白人,他們或者懾服於哈定的威勢,或者不願當場揭穿他的蠢話以避免讓他難堪,或者只不過是來給他捧捧場,但這些「明白人」的表現卻進一步誤導並縱容了哈定,令他愈更對自己的蠢話表演洋洋自得。

  無論從過程還是結果看,中國的官話製造商和套話販子都與哈定大體相似。他們同樣不會關心,在大小會議的參加者、官樣文章的學習者、《實話實說》及《新聞聯播》節目的觀眾中,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的「蠢才」,可以被人用官話、套話隨意打發?又有多少人不過是在裝傻賣蠢,以實際行動配合「哈定」的官話、套話表演罷了?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官話、套話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便成了「內心真實的表述」的實話。崔永元洞察到了這一點,好生了得!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6:39
方宏進 揭方宏進的「老底」(上)(圖)
潘多拉  



  在中央電視台名牌節目《焦點訪談》慶祝開播5周年之際,主持人方宏進方接受了媒體的採訪。有家報紙刊出報道,標題赫然曰《方宏進揭<焦點訪談>老底=。我儘管從未與方宏進有過直接交往,但讀後卻忍不住想揭一下他的「老底」。

  所謂《焦點訪談》的老底,據方宏進的「揭露」,一是有些人之所以害怕被它曝光,除了因為中央領導經常收看,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還在於它「有兩三億觀眾,他們形成的正義  
力量作用也非常大」;

  二是中央電視台門前並非像傳媒報道的那樣,經常有人排著隊來打通關節,阻止節目播出,因為來說情的根本不必傻乎乎地在門口排隊;

  三是「《焦點訪談》播出來的節目只佔沒播的七分之一,餘下的全都因為各種原因斃掉了」之類的傳聞絕不可能,因為現在節目「每期的製作成本約在一萬元左右,如果真是這樣,那電視台不虧死啦?」

  《焦點訪談》的第二個和第三個老底,方宏進已經說得很明白,讀者也很容易理解,這裡主要就第一個老底談一些不同的看法。

方宏進 揭方宏進的「老底」(下)
潘多拉  


  中央電視台是中央的電視台,《焦點訪談》是中央電視台的節目,自然要擔負起傳達中央的聲音、代表中央對某些事件和問題表態的功能,因而中央領導同志沒有理由不格外重視中央電視台,不格外關注《焦點訪談》,兩任國務院總理曾先後為《焦點訪談》節目題詞,即為明證。

  關於這一點,中央很清楚,普通觀眾很清楚,方宏進自己也很清楚。他曾對《北京廣播  
學院學報》的記者坦言:「為什麼我們這兩個欄目(指《東方時空》和《焦點訪談》)能夠這麼火,70%的分應該打給中央主管宣傳工作的機構和領導人,是他們讓這樣的電視欄目存在,來反映社會問題和老百姓的意見,反映黨和政府對這些問題的解決辦法,具體操作最多只能佔30分。不看到這一點,以為這兩個欄目就靠幾個出頭露面能幹的記者闖出來的,是極大的誤解。」(《焦點外的時空》,生活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4
敬一丹 焦點訪談的副作用(上)(圖)
潘多拉  



  據引自央視網站的消息,在8月26日的一次座談會上,中央電視台主持人敬一丹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反映,1998年,焦點訪談輿論監督的內容在全年節目中所佔比例是47%,到了2002年降為17%。其中一個原因是輿論監督的環境在變化――雖然輿論監督的力量在加大,但干擾也在增強,「現在輿論監督類節目幾乎無一不遭遇說情,說情已經從熟人老鄉出面發展為組織出面,製片人、台長不得不用大量精力應付說情,有的節目就在這種環境下夭折了。」


  記得李方先生寫過一篇《焦點訪談負面效應分析》。他談了三點:

  一是焦點訪談「有破壞司法程序和組織程序之嫌。凡事經焦點訪談一報,即予雷厲風行查處,百姓無不拍手稱快。但是,查處的程序呢?即使按程序走下來,懾於公眾壓力,也難免蘿蔔快了不洗泥,難保沒有冤案發生。」

  二是「可能造就了一個以它為代表的新的特權階層。這個新的特權階層,以為民請命伸張正義為標籤,自覺自願地行使了程序部門的職能,從而以道德和良心的名義,部分替代了法律和共產黨組織程序所應起到的作用。」

  三是「以其包青天的面目,對法治精神本來就很薄弱的底層民眾的誤導,以為包青天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以為之所以問題還沒有解決,是因為包青天還沒有到來。」(《笨拙的自由》,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143―145頁)

  從李方先生的口氣看,他即便沒有期盼焦點訪談關門歇業的意思,至少也是不希望焦點訪談的輿論監督生意越做越大的。

敬一丹 焦點訪談的副作用(下)
潘多拉  


  李方先生多慮了。近一兩年來,很多人都有一種感覺,就是焦點訪談輿論監督的力度越來越小了,「凡事經焦點訪談一報,即予雷厲風行查處,百姓無不拍手稱快」的情形,也越來越少了。退而求其次,單論輿論監督節目的數量,也是有一搭沒一搭地每況愈下。不但普通觀眾如我等對此頗有感觸,連焦點訪談的主持人敬一丹女士自己也深為不安。

  看到焦點訪談面臨如此困境,李方先生不知該做何感想?焦點訪談輿論監督的生意越做  
越小,且大有難以為繼之勢,按說是符合李方的意願的,但他也應該看到,這其實是一個歪打正著的結果――有人向焦點訪談發難,並非要消除它的「負面效應」,而是旨在杜絕其正面效應,――不是什麼光彩照人的事兒。

  中國知識分子分析中國的問題,最忌諱的就是有意無意地無視中國國情。在一個法治完備(不僅僅是法制完備)的國家裡,如果一個強勢媒體像中國的焦點訪談那樣「看起來更像是法官、包青天甚至救世主」,那麼,它倒真可能產生如李方分析的負面效應。或者勿寧說,在一個法治完備的國家裡,由於解決大大小小諸多問題的渠道早已規範化、程序化,一個像焦點訪談那樣的電視節目根本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而在中國恰恰相反,某些有司衙門非但不能為公民公正有效地解決問題,反而很可能產生更多的問題,製造更大的矛盾,總之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渠道嚴重堵塞,與渠道相關的一些程序要麼付諸闕如,要麼形同虛設。有的法官看起來不像法官,至於「包青天」和「救世主」,更是大白天打著燈籠也難得找到一個,小老百姓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這個時候,多虧有個焦點訪談,能夠隔三差五讓張三李四之類小老百姓對著全國人民訴幾聲苦,抹幾行淚,同時對某些有司衙門施加一點兒輿論壓力,敦促他們多少做一些起碼得像是法官、包青天、救世主做的分內事,讓老百姓知道在中國還有這樣一個可以寄託點兒希望的聊勝於無的電視節目,有什麼不好嗎?

  即便焦點訪談真有李方所稱的「負面效應」,那也是要等到中國的法治基本成熟,法官們都有點兒法官的樣子之日才可能出現的危險,現在就來當頭棒喝,未免危言聳聽了點兒。好比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剛剛略微知曉一些男女之別,你就要採取措施嚴防他成為強姦犯,未免為時過早了點兒。

  前些天旁聽一個研討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學研究所研究員、華中科技大學兼職教授孫旭培指出,針對一些觸目驚心、令人髮指的假惡醜行徑,現在焦點訪談的主持人卻慣於擺出一副冷靜的姿態,用一種平緩的語調,進行不慍不火、不長不短,不冷不熱、不痛不癢的點評,彷彿一個隔岸觀火、不置可否的閑人,沒有一丁點兒「匕首」的鋒芒,喪失了應有的批判立場。

  最典型的是在兩年前的一期節目中,寧夏吳忠市副市長王明忠的車隊過一座窄橋時,12歲女童小王平躲避不及跌入水中,橋上35名黨政領導幹部竟無一人下水施救,眼看著小王平被活活淹死,主持人最後的評論是:「在小王平落水的時候,那隊人連起碼的援助之手都沒有伸出來,這種行為不能不引起人們的議論和批評。」

  這種慢慢悠悠吞吞吐吐三腳踹不出一個響屁的態度,向善良的中國觀眾傳遞著一個信息:對於副市長王明忠率35名黨政幹部見死不救、警察張金柱酒後駕車肇事逃逸致人死傷這樣的惡性事件,連堂堂中央電視台的王牌欄目、有「輿論監督,群眾喉舌,政府鏡鑒,改革尖兵」之美譽的焦點訪談,也不便或不敢大張旗鼓嚴厲斥責,而只能以這種隔靴搔癢蜻蜓點水的方式隨便發兩句議論了事,那麼很顯然,在當下的中國,再也別指望有哪家媒體能對那些傷天害理駭人聽聞的壞人壞事怒不可遏拍案而起了,別指望有哪個公民能明辨是非、激濁揚清、鋤強扶弱、大無畏地行使言論自由之神聖權利了……

  焦點訪談這種貌似公允客觀實則冷漠麻木的走向,勢必令觀眾倍感無奈、悲涼。孫旭培先生稱這是「焦點訪談的副作用」,我亦深以為然。這與李方概括的焦點訪談的負面效應是截然不同的。孔子說,「過猶不及」,但不及卻不可視之為過,焦點訪談「副作用」之「不及」一日不去。其「負面效應」之「過」就無從談起,故當務之急是要克服其「副作用」,而不是警惕什麼「負面效應」。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5
趙忠祥 "瘋狂"心理學(上)(圖)
潘多拉  



  ――趙忠祥自衛攻擊言行研究

  趙忠祥先生的自衛攻擊言行由來有日矣。當初,有好事者一本正經地給他的第一本書《歲月隨想》挑錯,他已經表現出相當的不耐煩,不過似乎尚未撕破臉皮作罵街狀。接著,他借為第二本書《歲月情緣》促銷之機,開始對那些好事者奮起反擊,不但把後者的挑錯行為上升為反對名人寫書,以此既將後者置於「名人公敵」的不利境地(畢竟寫書的名人不光趙  
忠祥一人),他自己彷彿也一躍成為名人寫書的當然代表,而且公開辱罵後者是「小人」,是「消滅不絕的一群蒼蠅」。

  相應地,他也遭到了進一步的批評,他的自衛攻擊言行遂急劇升級,終於發展到了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新階段:在北京圖書訂貨會上,他當眾口口聲聲責罵《北京青年報》轉載有關他的報道及評論是「流氓、無恥」、「下流的行徑」,稱報紙「希望能有更多的讀者就此(指趙忠祥粗暴對待批評引發的爭論――引者注)發表高論」,是「無恥的煽動,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

  毫無疑問,安定團結是一個很嚴肅的字眼,「破壞安定團結」則是一項很嚴重的罪狀,若比照1997年3月14日修訂的新《刑法》,大約只有「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兩項罪名夠得上這一標準。但事實上,無論是報道趙忠祥在濟南簽名售書遭冷遇的《揚子晚報》,還是刊發署名文章批評「趙忠祥出書『火氣』不小」的《錢江晚報》,還是轉載這兩篇文章、同時配發編者按「希望能有更多的讀者就此發表高論」的《北京青年報》,在這個問題上,無論是考之以動機,還是證之以結果,都沒有也不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因而任何人只要本著尊重事實、尊重法律的原則,就不可能得出「這是無恥的煽動,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的荒唐結論來。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5
趙忠祥 "瘋狂"心理學(下)
潘多拉  


  即便有個別人甚至是大名人如趙忠祥等堅持認為這項罪名成立,但任何一個有起碼判斷能力的人也都絕對不可能信以為真,更不用說法院的法官絕不可能大筆一揮就受理下這樁罕見的「大案要案」了。

  那麼,趙忠祥作為中央電視台的一名資深節目主持人,一個自稱「受黨教育四十多年」的老新聞工作者,為何竟然說出這種不負責任、匪夷所思、讓人莫明其妙的話來?從他的一  
系列自衛攻擊言行中,我們是否能嘗試著探究一下他的獨特的心理學基礎?

  給批評者扣上「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的大帽子,在今天的現實情景之下,大約算得上是「反批評」之頂峰了,至少在「破壞世界政治新秩序」、「妨礙人類和平與發展」之類的新帽子可能出台之前應是如此。不惜用最聳人聽聞的言辭,給批評者炮製一頂最大的帽子,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無疑表達了內心的最大的憤怒,也顯示出了最大的心理脆弱。

  心理脆弱往往源於過度的自尊,而過度的自尊往往又源於過度的自卑。人或問曰:趙忠祥先生長期供職於堂堂的中央電視台,有高級職稱,是家喻戶曉的大名人,差不多被人認為代表了中央電視台甚至「中央」的形象和聲音,第一本書200萬元左右的收入使他成功地步入中國富豪行列,而且退休之後每兩年寫一本書必然又將帶來無窮的樂趣與財富,可謂炙手可熱,功成名就,他何自卑之有?其實秘密就在其中――當年為了儘快適應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迫切需要,趙忠祥等人來不及像今天的年輕同行們那樣接受正規的高等專業教育,因此他儘管在從事本職工作(播音、主持節目等)時可以幹得很出色,但在撰寫隨筆、散文、知識小品,即從事不那麼本職的工作時,則難免會出現一些個瑕疵或硬傷。

  這原本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他只是玩票,而且蘿蔔快了不洗泥嘛。但問題的微妙之處正在這裡:明明人家是非科班出身,是「自學成才」,潛意識裡有自卑情結,你卻偏偏要說人家文理不通、錯別字連篇,還別有用心地要出什麼「點校本」,這簡直就是哪壺不開提哪壺,故意要奚落、噁心人家,人家好歹也是中央台級別的名人,對此能不敏感、脆弱、一觸即發、勃然大怒嗎?

  事態的發展常常就在一念之間。假如批評者一開始語氣善意一點,方法委婉一點,那麼趙忠祥興許就不會如此敏感、脆弱,不會由自卑而自尊,由自尊而震怒,進而披掛上陣大肆自衛攻擊。同理,假如趙忠祥心理堅強一點,氣量寬闊一點,那麼即使面對不那麼善意的批評,他也不會視之為多麼嚴重的冒犯,而只會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虛心接受。演藝界、文化界、學術界里的不少名人、名流正是這樣做的,趙忠祥如果也這樣做了,定會贏得人們的讚許與尊敬,甚至會在中國電視史上寫下一段佳話也未可知。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他現在痛下決心,調整心態,端正認識,努力學習,爭取早日掌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思想武器還來得及。

  而一味聲嘶力竭地謾罵,不斷上綱上線的恐嚇,不但禁止不了正常的批評,反而只會令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給世人留下更多的笑柄。畢竟今天是法治社會,誰也不必再像魯迅先生筆下的「狂人」那樣,在「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之下,也不得不警惕於「那×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我怕得有理」了……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6
趙忠祥 趙忠祥罵人不犯法(上)
潘多拉  


  我在《北京青年周刊》上發表《「瘋狂」心理學――趙忠祥自衛攻擊言行研究》一文,對趙忠祥拒絕虛心接受他人批評,並且試圖以名氣與話語權強勢壓制他人批評的「自衛攻擊」言行提出了尖銳的批評。很快,《羊城晚報》等各地報刊及網際網路均紛紛對此進行報道,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彷彿我與趙忠祥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拼個你死我活似的。

  其實,我的文字一向都對事不對人,我批評趙忠祥,不過是把他當成了某種長期高高在  
上,自覺完美無缺、凜然不可侵犯的權威與形象的典型,「故意」要冒犯一下而已。這大約出於一種逆反心理――你口口聲聲威脅別人「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我偏要摸一下,你氣勢洶洶地警告老百姓「太歲頭上不可動土」,我偏要動一下,看你還能把我像消滅一隻「蒼蠅」那樣一巴掌拍死不成?

  接著,雲南日報社主辦的《滇池晨報》刊登了對趙忠祥的專訪,只聽趙忠祥說道:潘多拉的言論我都看不懂,什麼叫「瘋狂」心理學?是不是說我是瘋子?為什麼叫潘多拉?難道是外國人?那我叫阿里巴巴。他還表示,希望那些批評他的同志和他一起上電視和大家說清楚。

  趙忠祥先生的這番「答記者問」很有趣。他自然不會是「瘋子」,否則全中國幾百萬上千萬人抽風似的一哄而上搶購一個「瘋子」寫的書,那肯定是要讓包括潘多拉在內的沒有參與搶購的中國人,以及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外國朋友笑掉大牙的。我自然也不會「和他一起上電視和大家說清楚」,因為我多少有些自知之明,不敢以某種嚇死人的權威的「形象代言人」自居,深知自己上電視去丟人現眼無異於上刑場引頸就戮,相反,上電視是趙老師的本行與強項,我豈能送上門去自投落網?這樣想著,也就對趙老師的盛情邀請一笑了之。

  現在之所以要再一次拿趙忠祥先生說事,則緣起於他與《華商時報》駐山東記者站記者張某的一場官司。張某曾撰寫趙忠祥在山東簽名售書兼賣鞋的新聞,遭到趙忠祥的責罵,張某以名譽權受損為由,奮起將趙忠祥告到法院。此事經山東及全國一些媒體的炒作,結果卻似乎並沒有怎麼地「熱」起來。據我分析,這顯然不是因為原告一方只是一個「小記者」,名氣不夠大,人們不屑關心,也不是因為被告一方是大主持人,名氣太大,以至於人們都害怕背上「破壞安定團結」的罪名而不敢關心。依我看,最根本的原因也許在於,這原本只是一場「嘴仗」、一樁筆墨官司,根本不應該拿到法院去評判,法院更不應該稀里糊塗就將案件受理下來,還裝模作樣地開庭審理一番,弄得好像就跟真的似的,實在是太無聊了。

  這裡我不惜冒著遭人白眼的危險,挺身而出為趙忠祥講兩句「公道話」,並不表明我已經完全站到了他的立場上。當初趙忠祥反感批評、拒絕批評,並且說了一些很難聽的話,無非是擔心自己的新書銷路受影響,進而自己分享到的版稅受影響。這也是可以理解的,著書都為稻粱謀嘛。但趙忠祥畢竟不是三歲的小孩,總還掌握了一些罵人的技巧,知道應該給自己留點兒餘地。他罵《華商時報》記者張某是「流氓、無恥」(趙一度否認),罵報紙的討論是在「無恥的煽動,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都不過是表達了一種無比憤怒的情緒,而不是在述一種他認為已經發生了的事實。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6
趙忠祥 趙忠祥罵人不犯法(下)
潘多拉  


  這裡邊存在著重大的原則區別。表達情緒用的是形容詞,比如說「流氓」(「像流氓一樣」)、「無恥」、「卑鄙」,等等。至於「無恥的煽動,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意思是不說「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已經被報紙破壞了,而是說報紙妄圖要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形容詞也許用得不準確,或者極盡誇大其詞之能事,但因不涉及事實真偽,不存在情節虛構,故再怎麼胡說八道(罵髒話除外),都不構成對被形容一方名譽權的侵犯。而陳述事實則用的是動詞或名詞,比如罵某人是「小偷」、「強姦犯」,說他昨天把張三殺  
了,這裡用詞哪怕只有一丁點兒不準確,就會造成事實不清,如果任意編造事實血口噴人,就更免不了要構成誹謗罪、誣陷罪。

  縱觀這兩年輿論對趙忠祥的批評,除一小部分是在陳述事實或辨別真偽(如指出趙著中的諸多硬傷)之外,大部分都是在表達情緒――對趙忠祥「死不認錯」、諱疾忌醫的言行表示震驚、憤慨、痛心、好笑……應該說,就表達情緒而言,這與趙忠祥反過來罵包括張某在內的其他批評者屬同一性質的行為,均未涉及事實的陳述與判斷,是言論自由和社會寬鬆的表現,完全不存在誰損害誰的名譽權的問題。如果某人的社會評價真的有所降低,即他自己感到「名譽權」受到了損害,那多半也不是由於被他人責罵時「形容」得太過分了,而幾乎可以肯定是因為某些事實真相被揭示出來併發生了勝於雄辯的影響,或者原因更簡單――當事人在公開場合言行不慎,表現不佳,自己把自己的形象給毀了。

  比如趙忠祥的第二本大著據說賣得不好,他就應該明白,這絕不能怪那些批評者,自己以後面對批評時,態度一定得謙虛一點兒,在再接再厲寫作第三本「歲月」時,硬傷一定得少一點兒,文筆一定得成熟一點兒,否則到時候即便與速食麵、衛生紙一塊捆綁銷售,恐怕也難以再創昔日萬人空巷的輝煌。而事實上名譽權並未受損的張某裝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態去法院告狀,如果不是故意要小題大做炒新聞(那就太弱智了),就是心理過於脆弱,神經過於敏感,簡直連趙忠祥也不如――趙忠祥儘管對那些批評他同時也是罵他的人恨得咬牙切齒,但畢竟還沒有想到要去法院告他們啊。

  或曰:他趙忠祥罵我,我不去法院告他,難道就讓他白罵了?!我的意見是:罵人誰不會呀,他罵你,你就不會罵他嗎?反正罵人也不犯法。你應該勇敢地走上前去,用比他更高的聲調,比他更難聽的形容詞,惡狠狠地、氣勢洶洶地、毫不留情地回罵他!只要別超出表達情緒的範疇,只要別把一些作姦犯科之徒違法犯罪的事實強加在對方的頭上,你怎麼罵都行!比如他罵你「蒼蠅」,你就罵他「跳蚤」;他罵你「臭大糞」,你就罵他「臟垃圾」;他罵你「歪理邪說」,你就罵他「假冒偽劣」;他罵你是「無恥的流氓」,你不妨罵他是「該死的惡棍」;他若罵你「你吃飽了撐的呀」,你就回敬他一句「你活得不耐煩了呀」……罵人也是一種文化,一種遊戲規則,裡面大有文章可做呢,慢慢學著點吧。

  法院自有法院更應該管的事,文人或准文人之間、名人或准名人之間罵來罵去的事,最好就別去麻煩法官了。

  補記:趙忠祥與《華商時報》記者張某的官司,緊接著由於趙忠祥「翻身」過去反告了張某一狀而愈更熱鬧――張某不堪壓力要自殺,趙忠祥大人大量主動向張某示好,在各方斡旋之下,雙方終於握手言和。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7
標題: 第二部分
張藝謀 什麼樣的「幸福時光」(上)(圖)
潘多拉  




  早就聽說張藝謀拍了部電影,叫《幸福時光》,我沒看過,不知道編排了一個什麼樣的故事。不過單從電影的名字想象,應該是一部講述中國人如何幸福、如何快樂的片子。

  這類片子這兩年很時髦。作家劉恆先寫了本小說,叫《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那「幸福」在小說中原本是反語,但在改編成電視劇時,張大民們原本比螞蟻還要卑微、比工蜂還要無奈的生活,就被美化成「道路雖然曲折、前途一片光明」的名副其實的幸福生活了。  
據說該電視劇拿了很顯赫的大獎,很讓同行羨慕了一陣。

  另一個例子是導演陳凱歌的新片《和你在一起》,因一改過去那種旨在「對社會深入骨髓的洞察與批判」的宏大敘事,轉而「宣揚陽光下的生命――那種快樂」,那種「純粹的、單純的、本能的快樂」,受到國內外一致好評。

  張藝謀何等人也,豈能對眼下這股浩浩蕩蕩的幸福與快樂的洪流視而不見?

張藝謀 什麼樣的「幸福時光」(下)
潘多拉  


  前兩天偶然讀到一篇署名「沈寧」的文章,轉引了在美國大名鼎鼎的影評家羅傑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8
張藝謀 由《英雄》再說「惡意批評」(上)
潘多拉  


  張藝謀的新片《英雄》在全國公映,據說萬人空巷,盛況空前。不瞞您說,我沒有去湊那個熱鬧,因為這原本與我無關。不想這部電影居然引出了一個值得我關心的話題,於是似乎也變得與我有些關係了。

  事情緣起於《英雄》首映以來陸續受到的一些批評,其中以一名記者在北京新聞發布會上的提問――「張藝謀,《英雄》這部片子除了打架、風景和大明星以外你還有什麼?」―  
―最為典型。在日漸沉重的批評壓力之下,自稱「我的影片即便是飽受爭議,我也幾乎不去解釋」,一向頗具大師風範的張藝謀終於忍無可忍大發雷霆,痛斥「這些言論不是從文藝批評的角度來談的,而是有很多敵意的東西在裡面」,「(批評者的)那種不屑,那種要滅你、要砸你、要收拾你、要踩你、要臭你的敵意,只一瞥就夠了」,「那種批評本身就是變態的!」

  緊接著,張藝謀的同學、導演馮小寧也跳將出來,嚴厲譴責針對張藝謀和《英雄》的批評言論,認為影視的正常發展需要批評,但要反對「影視批評中的一些不健康的、非善意的『批評』」,強調「我們首先應該為《英雄》激活了中國電影市場而鼓掌,其次再進行正常的文藝批評,而且還應該是善意的。」

  張藝謀的震怒,馮小寧的幫腔,都提到了文藝批評,都為文藝批評規定了一個原則,即文藝批評必須是「健康」的、「善意」的,而不能帶有惡意和「敵意」,否則就是不正常,就是「變態」。我不知道《英雄》的故事情節和藝術特色,不好判斷那些批評者的意見有沒有道理、能不能自圓其說(文藝批評是貢獻意見,而不是陳述事實,本身沒有對錯之分,即便某人對張藝謀的批評毫無道理,漏洞百出,我們也不能說他「批評錯了」),但我現在至少可以肯定一點:從張藝謀和馮小寧對批評者的反批評言論中看,張、馮二人對文藝批評的理解是片面的,他們一廂情願為文藝批評規定的原則是不成立的,他們面對批評表現出的那種「委屈」心態是幼稚可笑的。

  作為中國不說數一數二起碼也是數五數六的大導演、名導演,張藝謀、馮小寧(由於馮只是幫腔,下文將不再提及)應該知道,世界上除了善意的、友好的文藝批評,還有惡意的、「敵對」的文藝批評,只要批評者第一沒有虛構事實,第二沒有使用國罵、京罵等侮辱性言辭大搞人身攻擊,那麼無論人家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友好的還是「敵對」的,都屬於正常的文藝批評。

  進而言之,如果針對某人某作品的文藝批評百分之百無一例外全都是抬轎子吹喇叭捧臭腳歌功頌德馬屁直拍進肛門裡式的「善意」和「友好」,那麼,即便是白痴和智障人士也能看出其中的虛假與無聊。相反,某人的某作品問世后,有一部分善意的、友好的批評,自然也會有一部分惡意的甚至敵意的批評,只有把這兩方面的意見綜合起來,針對某人某作品的文藝批評才可能是全面的、真實的、真正有所裨益的。

  鑒於中國人一向有聞過則怒、報喜不報憂的毛病,加之像《英雄》這樣的「主流商業大片」必然不惜重金大肆宣傳炒作(據說這也是「與國際接軌」之一種),所以人們不必擔心張藝謀聽不到善意的、友好的批評,所以如果有稱職的、高明的批評家從惡意的甚至敵意的立場上對他提出批評,無論是對張藝謀本人,還是對整個影視界,應該說都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張藝謀非但不感謝批評者的「惡意」,反而要對他們大打三百板子,實在有好心當成驢肝肺、得了便宜又賣乖之嫌。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8
張藝謀 由《英雄》再說「惡意批評」(下)
潘多拉  


  為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妨仔細研究一下張藝謀對批評者的反批評。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點。

  其一,我老謀子好不容易把李連杰、張曼玉、梁朝偉、陳道明、章子怡、程小東等一批「華人中的演藝精英」團結到一起,好不容易完成了一部中國影視史上的「航母」,「我特別明白他們(指李、張、梁、陳、章等人――引者注)就是希望在演出的第一天,能夠看到  
中國人給自己捧場」,「我們這麼拚命地將全體主演邀請過來,不就是為了自己給自己捧一回場嗎?」

  但張藝謀不要忘了,「精英」也好,「航母」也罷,你自己說了是不算數的,你怎麼能期望在演出的第一天就博得滿堂喝彩?而且即便是貨真價實的「精英」與「航母」,你也沒有權力要求所有中國人都來給你捧場吧。難道你的《英雄》大片就代表了中國的水平和形象,凡是不給你捧場的中國人都不愛國、都是妄圖破壞安定團結大好局面的暴亂分子?以為自己是在干「代表」了什麼的宏大事業,其他所有人都必須無條件地對自己頂禮膜拜,這是一種典型的帝王心態。

  其二,張藝謀回答那個提問「打架」的記者說:「我希望你不要用打架這個詞,因為那是對這個行業的不尊重。我們在座的有最優秀的武術導演,最優秀的武打演員,你不應該用打架這樣一個貶義詞。」此後他對「打架」之說一直耿耿於懷,「我認為這是個很污衊人的問題。我不是拍武打片出身的,可有人是,而且他們為此幹了一輩子,那是他們的事業……」

  拍武打片當然是一個行業、一種事業,而把武打片稱為「打架」不過是一種比喻,如果連這樣的形容詞也無法承受,那麼這個行業和事業也太脆弱了點兒,只怕是連大街上只會「打架」而不會拍武打片的小混混兒也不如了。台灣作家李敖曾把國民黨的「搞政治」比喻為「搞X」,張藝謀若是國民黨的要員,還不要了李敖的老命?

  張藝謀無限感慨地說,「在中國,經常是做事的被人罵,罵人的不做事。這……是長期以來中國電影始終不能健康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他這裡何嘗不是在用「罵人」這樣一個「貶義詞」來「污衊」那些批評家?他豈不知批評家的工作就是「罵人」,他們「罵人」就是在做事,他們有人為此幹了一輩子,那是他們的事業?以為天底下只有自己是在全心全意為人民做好事做大事做實事,把知識分子、批評家的批評、監督一概視為居心叵測的罵人、惟恐天下不亂的搗亂,這是一種典型的獨裁者心態。

  其三,張藝謀稱,「本來我不想說了,可是這些天,在我與這些電影演員,包括李連杰、張曼玉、梁朝偉等私下交流時,發現他們的確有很多不解,有很多對內地媒體的困惑」,「我因此覺得很難過、很對不起這些演員,對不起他們的心。」

  那意思是說,我老謀子身板硬朗,心理承受能力強,你們不尊重我、罵我都沒什麼,但人家李連杰、張曼玉、梁朝偉是從香港來的,他們哪裡見過像你們這樣不懂規矩無理取鬧的臭記者?你們這些臭記者簡直把內地媒體的臉丟盡了!

  張藝謀這番話足以表明,他也許太了解中國內地的國情,卻對中國香港的國情一無所知。香港媒體的狗仔隊對電影演員和電影導演是「善意」還是「惡意」,與內地媒體相比是「友好」還是「敵意」,李連杰、張曼玉、梁朝偉等人應該最清楚,他們在北京新聞發布會上或許並未感到多大的不適,根本用不著張藝謀出面替他們鳴冤叫屈。聽說某地有個官員到香港訪問,被慣於「添亂」而不是「幫忙」的香港記者質詢了一個比較尖銳的問題,該官員感覺受到了很大的惡意和敵意,氣急敗壞之下,使出潑婦罵街的功夫,把那名香港記者罵了個狗血噴頭。我希望有人把這個故事講給張藝謀聽,以免他以內地人之心度香港人之腹,某一天到香港去也出盡類似的洋相。

  筆者不才,曾多次撰文主張保護「惡意批評權」。我相信,現今價值和利益日漸分化,很多行當都要講市場競爭,批評已經發展成價值碰撞、利益博弈和市場競爭的一種形式,因此批評既有出於善意的,也應該有出於惡意的;善意的批評有時更像巧妙的吹捧,而惡意的批評則更接近批評的實質。越是惡意的批評,往往越精彩、越深刻,也越有價值;對「惡意批評權」的保護,也就是在更純粹的意義上保護言論自由。

  張藝謀的《英雄》能不能代表中國、能不能拿到奧斯卡獎,不在我的關心範圍之內,但張藝謀通過他對惡意批評者的反批評,客觀上將傳統文藝批評的所謂「善意原則」的荒謬與虛偽暴露無遺,若能令國人痛感大力推行「惡意批評」之極端迫切性,則大約算得上《英雄》對中國文化和中國社會的一大貢獻。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9
馮小剛 天下無賊乎(上)(圖)
潘多拉  



  「今年非常抱歉,馮小剛沒有電影給大家看了。」說起新片《天下無賊》因劇本修改出現爭議而擱淺,導演馮小剛顯得十分遺憾,彷彿今年他沒有貢獻出一部賀歲片,中國人民的幸福生活就真的會少點什麼似的。據說馮小剛的貼身娛記們和鐵桿影迷們對《天下無賊》早已望眼欲穿,此番該劇突然擱淺,對他們無異於當頭一棒。

  與馮氏的無奈、與娛記和影迷的悲痛欲絕相反,我倒覺得《天下無賊》擱淺一下也好,  
畢竟人是需要進步的,如果馮小剛再弄出一部像《不見不散》、《甲方乙方》、《沒完沒了》那樣虛情假意寡淡無味的賀歲片給大家看,他自己就能那麼心安理得無怨無悔么?

  《天下無賊》原來是趙本夫的小說,馮小剛的劇本起先在小說基礎上未做較大改動,後來他仍堅持認為,劇本應基本忠實於原著的情節與立意。

  小說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男賊王薄和女賊王麗是一對扒竊搭檔兼戀人,在一列火車上,他們遇到攜帶打工所得6萬元錢回家娶媳婦的農民傻根。王薄、王麗原本要對傻根下手,「但傻根其實不傻」(馮小剛語),他「不相信有那麼多賊」,「堅信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是美好的」,執意帶著巨款上路。傻根的善良、淳樸和真摯打動了王薄和王麗,兩人不但不偷傻根,反而決定保護傻根,為此與同在火車上的一個已將傻根列為扒竊目標的犯罪團伙展開決戰,最終王薄英勇犧牲,王麗手被砍傷,犯罪團伙被在火車上卧底的警察一網打盡。

馮小剛 天下無賊乎(下)
潘多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小說家編的故事。小說家編故事是他的本能,讀者可以不相信生活中確有其事,但讀者如果無法相信生活中確有其理,這故事可就編砸了。導演如果根據故事拍電影,弄不好就會一敗塗地血本無歸。按說馮小剛其實不傻,他怎麼會看中這樣一個也許連編故事的小說家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呢?幸虧投資方比較理智,不失時機地決定暫緩拍攝,否則真不知要鬧出多大的亂子。


  電影沒有拍成,但《天下無賊》的故事還是可以咀嚼一番的。

  一個農民,因為天性善良、淳樸、真摯,就「不相信有那麼多賊」,「堅信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是美好的」,就敢帶著6萬塊錢在火車高枕無憂。那麼反推過來的結論應當是,人們之所以擔心社會上有那麼多賊,不敢相信陌生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一定是美好的,不是因為社會上確有那麼多賊,也不是因為旅途上情況複雜、江湖上風波險惡,而是因為人們沒有傻根那樣善良、淳樸、真摯,無法像傻根打動王薄和王麗那樣令盜賊良心發現、浪子回頭,成為善良和正義力量的一部分。只要你相信天下無賊,天下就果真無賊,即便有賊也會變成好人去打擊其他的賊。真不敢想象,天底下竟有這等好事!

  為了維繫傻根心中「天下無賊」的夢想,王麗一次次將傻根已經被其他賊偷走的錢偷回來,再神不知鬼不覺地給傻根送回去,並始終做到不讓傻根知道在他的周圍發生了些什麼。這哪裡是在幫傻根維繫他的美好夢想?這分明是在處心積慮地欺騙傻根,使他在「天下無賊」的幻覺中繼續呼呼大睡,並在客觀上使他更容易受到盜賊的矇騙和侵害。

  這個時候,如果傻根稍稍聰明一點,敏感一點,覺察到了身邊的風吹草動,或者看清了火車上的刀光劍影,他也必須在王薄和王麗面前裝糊塗,讓他們相信他傻根仍然蒙在鼓裡,讓他們繼續滿腔熱情地欺騙他傻根。

  你可以說傻根這樣做也是在欺騙王薄和王麗,但他的欺騙是為了不辜負王薄和王麗的一片苦心,是為了用自己的愚昧、弱小、需要被拯救於水火,來反襯王薄和王麗捨生忘死保護勞動人民財產、生命和夢想的高大形象。

  多麼幸運的勞動人民傻根,先是沒費多大勁就掙了大錢,接著在回家的火車上一帆風順,被人像保護國王和總統那樣實施了「絕對不打擾」級別的保護。多麼偉大的賊人王薄和王麗,善良著老百姓的善良,淳樸著老百姓的淳樸,急老百姓之所急,為了老百姓的利益浴血奮戰死而後已。別說王薄和王麗沒有偷傻根的錢,就是他們偷了,傻根也不能恨他們,咱們也不能怪他們,因為他們不是一般的小毛賊,而是有著堅實的理論依據和「合法性基礎」的高級大盜。

  是的,賊就是賊,賊沒有不偷東西的,但正如莊子所說,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賊和賊有時不一樣就是不一樣。「諸侯」成克傑一邊偷廣西人民的巨款(達幾千萬),一邊卻愛把廣西人民的疾苦掛在嘴上,他的名言是:想到廣西還有那麼多地方沒有脫貧,我這個自治區主席真是吃不下飯睡不好覺啊!誰能說成克傑沒有「保護」廣西人民呢?誰能說他沒有為了維護「天下無賊」的輿論環境而在廣西大行愚民之道呢?

  對照成克傑之流的表演,我更加堅信了自己的判斷:賊人王薄和王麗之所以要保護並愚弄傻根,第一,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盜賊身份,以便順理成章地充當他人的解放者和保護神;第二,是為了麻醉傻根們的判斷能力,弱化他們的反抗能力,以便對他們實施從肉體到精神的全面控制。

  五代初年有個道士叫陳摶老祖,相傳在華山隱居時曾服氣辟穀百日不起,忽一日聽說後周節度使趙匡胤登基做了皇帝,禁不住鼓掌歡呼:「天下自此太平矣!」……今天,馮小剛的《天下無賊》擱淺了,可見他要想達到陳摶老祖的水平,還得潛心修鍊些日子才行。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09
馮小剛 "惡意批評"的兩種姿態(上)
潘多拉  


  我寫過一篇文章,題為《也要保護「惡意批評權」》,主張要依法保護公民的「惡意批評權」。所謂「惡意批評權」,是我概括的一個新說法,指懷著「不良的居心」、「壞的用意」(《現代漢語詞典》對「惡意」的解釋)對社會文化現象進行批評的權利。在文章中,就名主持人趙忠祥寫的幾本自傳、名導演馮小剛拍的幾部賀歲片受到媒體、讀者和觀眾的相當尖銳的批評等文化批評現象,我分析了出現這種惡意批評的內在原因。


  事過不久,我的分析得到了事實印證,當初批評馮小剛賀歲片用語最刻薄、火力最兇猛、惡意最明顯的北京某報編輯袁某人,今天搖身一變也成了一個堂而皇之的電影人,正在有板有眼地參與創作一部賀歲片,準備拿到明年的賀歲片市場上分一杯羹。

  人們也許都還記得,兩年前馮小剛的賀歲片《沒完沒了》剛剛封鏡不久,他正準備稍稍鬆一口氣后就拿到市場上去猛掏觀眾腰包的時候,一場針對馮氏賀歲片的聲勢浩大的圍剿就呼嘯而至,袁某人正是其中立馬橫刀的一員主將。他先利用擔任某報下屬某刊執行主編的「職務之便」,連續編髮了以《馮小剛「沒完沒了」》為總題的6篇批評文章,接著又發表署名文章為馮小剛的電影事業高唱輓歌,說他的賀歲片原來只是搞笑,是「劣質盒飯」,奉勸馮小剛「沒完沒了是不可能的,你賴著不走,早晚會有人轟你下台。沒完沒了的糾纏不清,最終也只有弄得自個兒壽終正寢」。這明擺著是要砸《沒完沒了》的牌子,要是真砸了,也就等於要砸馮小剛的飯碗!馮小剛何等人也,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氣勢洶洶殺到報社,對袁某人發出了「出門小心點,當心牙掉了沒地方喊冤去」的嚴正威脅……

  現在看來,甭管袁某人當時是否已經有投身電影圈的明確想法,但原本只是來自山東的一個流浪文學青年的他,對居京之大不易以及在京之「創業艱難百戰多」深有體會,因而在批評馮小剛的時候帶著一股刻骨的惡意,把馮當成了一個不共戴天的競爭對手,自己恨不能立馬取而代之,在他那裡肯定已經是呼之欲出的一種心理狀態。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10
馮小剛 "惡意批評"的兩種姿態(下)
潘多拉  


  這是惡意批評的一種姿態。批評者一開始就不甘心只是坐而論道,他們一邊在圈外對被批評者指手劃腳,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你算什麼東西呀,也不倒杯涼開水自己瞧瞧!你擺弄的是些什麼玩意兒呀,趁早下課吧,滾蛋吧,回家歇著吧,讓兄弟我來玩兒給你看看,讓你也知道什麼叫真功夫!」一邊就在暗中或者比劃著模仿被批評者的那幾招三腳貓功夫,或者取長補短敲敲打打立志於自成一家,只要條件勉強許可,時機相對成熟,他們就會按捺不住跳將出來,操著刀槍棍棒要到市場上去與昨天的被批評者、今天的同行兼「敵人」拚個  
你死我活。

  這個時候,嚴酷的競爭環境和具體的操作實踐也許會使他們從以前作為批評者的立場上有所動搖,能夠設身處地地從被批評者的角度考慮問題,因為這些問題同時也是他們自己面臨的問題。比如投身電影圈之後的袁某人,對馮氏電影的態度就有了較大的改變,坦言「在剛剛走入電影圈時,有著一種非常純粹的實現夢想的激情,但真正開始著手找題材、資金時,才發現困難遠比想象的多」,而「馮小剛總能在市場、資金、觀眾之間找到一種成功的折中方式……這是馮氏賀歲片最值得借鑒的地方,現在自己對馮小剛保持一種『尊重和學習』的態度」。無論袁某人們很快就能將馮小剛們消滅,還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不得不與對手「和平共處」,人們都不要指望能繼續聽到他們以前那種痛快淋漓、入木三分的批評的聲音了。

  除此之外,惡意批評還有另一種姿態,或者可以說是更重要的一種姿態,這是我在《也要保護「惡意批評權」》一文中未曾論及的。

  持第二種姿態的批評者自始至終固守批評者的本位,從未想過要到市場上去反串一下被批評者的角色,或者哪怕是以玩票的方式體會一下被批評者的酸甜苦辣,更不會萌生「揭竿而起」、「取而代之」的狼子野心。所以他們的批評儘管帶有「惡意」,儘管態度是那樣的不端正、不溫順,方式是那樣的不和諧、不誠懇,但他們原來卻是最單純、最安全的一群人,話說得再難聽,情緒鼓噪得再激動,氣氛渲染得再熱烈,最終也只能停留於一種批評,一種言論。

  如果說第一種惡意批評主要是為了從輿論上打擊競爭對手,為批評者自己日後進入「市場」甚至上台「執政」掃清障礙,那麼第二種惡意批評則更多地是出於不平則鳴、不吐不快的正常心理需要,是為了捍衛一種屬於言論自由範疇的批評的權利。他們的批評不需要任何資格,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神聖不可剝奪的批評資格;他們的批評不需要做出「絕對正確」的保證,他們只需對批評所依據的道義良知和事實來源(比如「據報載」,批評家無需複核「報載」的事實,如果「報載」事實有誤,批評家無需承擔法律責任)負責。他們不是百科全書,不是萬金油幹部,對某些領域的知識、問題和實際情況可能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但他們並不會因此而三緘其口,甘心做「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發其言」的順民。

  從言論自由的意義上講,第二種惡意批評往往要比第一種來得更本質也更純粹,因而也更難以為常人所理喻,每每被認為是一幫「只會動口不會動手」、「光說不練」的可憐的書獃子的說了白說,對現實生活、對「主流人群」產生不了任何影響。更有某些比馮小剛還要敏感一百倍的大人物,不但對這些「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調查研究就敢亂髮言」、「不了解實際情況就妄加評論」的閑人、局外人十分惱火,而且斷定這些「語言的巨人,行動的矮子」其實都是居心叵測、惟恐天下不亂的危險分子,擔心他們的言論輕則有傷風化,重則惑亂人心,因此必須嚴加看管,嚴格鉗制,嚴厲懲處……

  在中國,第一種惡意批評並不多見,且多不能持久(所謂"人一闊臉就變"、"屁股決定腦袋"),而第二種惡意批評傳統上飽受誤解與壓抑,不能不說正是批評文化遲遲不能健康發展的一個原因。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11
陳道明 學習陳道明同志的批評藝術(上)



  陳道明的有個性、架子大在演藝圈是出了名的。這是沒辦法的事。你想啊,當那些無名小輩或剛剛混出些門道的准明星們整天忙於東奔西走上躥下跳苦苦尋覓露臉機會的時候,不遠萬里找上門來請陳道明拍戲的人卻一撥緊接一撥轟都轟不完,他功成名就到了這個份兒上,幹嗎不能有點兒個性和架子呢?

  不過倘若僅僅有個性和架子大,也算不了什麼,演藝圈裡狂妄恣睢目空一切都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誰家住何方的主兒大有人在。陳道明與此輩不同。雖然他在拍完《圍城》突然之間成名后,也浮躁過一段時間,「和現在一些不知深淺的演員一樣,以為天下就是他的,好像所有人都應該為他活著的一樣」,但以他的聰明和悟性,通過這麼多年的螺旋式上升,相信他的水平已經實現了質的飛躍,達到了相當的思想高度。

  在新近接受一家時尚類雜誌採訪時,陳道明對時下盛行的名人出書表示了極度的鄙夷:「名人寫書,我向來嗤之以鼻」,「名人出書、出自傳,是文化的悲哀,是褻瀆文字的過程……自娛時我會隨手寫,不能躍然紙上,更不能示眾,會髒了讀者的眼睛。」他還說,「(像)我這種所謂的名人,不值得記載。最大的存在,看演出的角色就可以了。至於雞毛蒜皮、豆腐賬式的生活羅列,沒有必要去記錄。我覺得是浪費紙張,還是把紙用來傳播文化吧。」

  如果記者的報道無誤,或者說陳道明不會緊接著站出來闢謠,那麼,這番話我看足以為陳道明贏得一頂「批評藝術大師」的桂冠。

陳道明 學習陳道明同志的批評藝術(下)
潘多拉  


  依照在中國沿襲已久的批評規則,任何批評都應該具體、實際,不能籠統、虛化,否則便難免被認為有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全盤否定某某某之險惡用心。抗戰時期,漫畫家華君武畫了一幅題為《1939年延安植樹》的漫畫,一名領導看了后批評他說:"植樹不好應當批評,但哪裡不好應該註明。延安很大,比如王家坪總部植樹不好,就寫王家坪植樹不好,否則就成了延安植樹都不好了。諷刺應該注意個別和一般、局部和全局的兩個區別。"該領導的批評,據說在華君武頭頂上"響起了一聲聲重鎚"。按這種思路,要批評名人出書,必須進行特  
別的註明與區分,因為名人很多,名人出書的情況很複雜,你若一口咬定名人出書"是文化的悲哀,是褻瀆文字的過程",豈不是說全中國的名人出書都是"悲哀"和"褻瀆"嗎?

  你這是什麼話?難道中國的每一本名人隨筆、名人自傳都是文字垃圾嗎?難道你認為趙忠祥的《歲月隨想》是"雞毛蒜皮、豆腐賬式的生活羅列",馮小剛的《我把青春獻給你》"會髒了讀者的眼睛",白岩松的《痛並快樂著》是"浪費紙張"嗎?......同志們,一個人只要不帶偏見,就應該知道他陳道明忽略了個別和一般、局部和全局的區別,犯了一葉障目不見森林以偏概全以點帶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嚴重錯誤!

  另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批評規則,就是不能批評同行,不能搞窩裡斗。設立這項規則的目的,首先是為了端正態度,統一思想,保證圈子內部的安定團結和可持續發展;其次也是為了給圈子裡的每個成員留條後路,畢竟大家吃這碗飯都不容易,你今天抓住了別人的把柄,氣勢洶洶地把他猛批一通,你就能保證自己明天不被別人抓住把柄么?到時候人家以牙還牙痛打落水狗,你這不是自作自受么?前段時間歌手雪村開玩笑說演員都是戲子,應該什麼角色都能演,儘管他把自己也歸入戲子的行列,結果據說還是在一定範圍內觸犯了眾怒,更有男演員名曰劉威者按捺不住跳將出來,在報紙上發表公開信,喝令雪村閉嘴,並稱若與他狹路相逢,絕不會輕饒了他,甚至不惜以武力解決。如果說雪村是在「貶低」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演員,那麼,陳道明則是在貶低所有出書的名人,以此抬高堅決不出書的自己。

  可以預料,演藝圈中那些已經出書或正準備出書的名人,聞聽此言后將是何等憤慨,他們即便不至於衝動到要和陳道明比拼武力的地步,但從此將他視為不懂行規的異類,甚至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則幾乎是確定無疑的。陳道明的言論是一種徹底而決絕的批判姿態,是一個高難度、高風險的非規範動作,一般演員若沒有他那樣的實力和底氣,萬萬不可仿而效之,除非是不想繼續在圈裡混下去了。

  說中國人醜陋,必須註明只是「某些中國人」;說明星大腕惟利是圖,必須註明只是「少數明星大腕」;說領導幹部熱衷於跑官要官,必須註明只是「極個別領導幹部」……總之絕大多數中國人包括明星大腕、領導幹部都是好的,好壞之比例至少也是九點九九個指頭和零點零一個指頭的關係。特別是我們中國人、中國的明星大腕、中國的領導幹部自己,更不能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罵娘,不能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否則就是數典忘祖,大逆不道,就是貳臣、漢奸、小人、瘋子……

  陳道明同志是一個演員,不是職業批評家,但他對於名人出書現象的批評,打破了有中國特色批評的兩條鐵的戒律,表現出了大無畏的氣概,進入了批評藝術的新境界,值得每一個職業批評家認真學習。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12
劉曉慶 劉曉慶的特殊貢獻(上)



  應朋友之邀再寫一篇關於劉曉慶的文章,我想,現在可以對劉曉慶其人做一番總結了。

  從劉曉慶出道、成名到今天的10多年,正是中國社會由傳統農業文明/計劃經濟向現代工業文明/市場經濟轉型的時期。大約是「身在廬山」的緣故,我們很多人感受不到這個轉型期在中國社會變革史上意味著什麼,但也許過不了多久,當這個轉變基本完成的時候,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自己走過的道路,看看我們曾經以極大的熱情和興趣關注過的那些人、那  
些事,我們就會更加清楚地發現,這個轉型是怎樣完成的,那些引起我們關注的人和事,在其中起到了怎樣的一種不可低估的作用。

  劉曉慶,這個10多年來盛名不衰的電影明星,就是這樣一個不可忽略、不可低估的人物,她用自己非同一般的天賦和創造,為我們這個需要轉型而且也發生了轉型的時代做出了特殊的貢獻。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中,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每個人一生的軌跡幾乎從一開始就是被註定了的,即便以後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也往往是被人賞識、被人提拔的結果,因此自己的命運還是被掌握在他人的手中,被牢牢地限制在體制之內。劉曉慶顯然不滿足於這種按部就班的生存方式,她既善於利用傳統體制的每一個可以利用的因素――在工廠、部隊、電影製片廠舊有的文藝演出系統中迅速成長,用電影明星的面子從地方官員手中輕而易舉地批到土地來經營房地產(即她自己所稱的「房宅功」),等等――作為自己事業發展的跳板,也善於抓住每一個機會進行自我推銷、自我炒作,從而自覺地將自己作為一件商品逐步推向市場。

  當劉曉慶成名之初就出版自傳《我的路》時,很多中國人還不理解,視之為幼稚、輕狂,其實這恰恰說明她很早就培養起了自覺的市場經濟意識。今天我們看到演藝界、影視界的名人大腕們一個接一個抽風似的寫自傳,連剛剛在電視上混了個臉熟沒幾天、奶腔奶調的童聲尚未完全褪掉的小男孩主持人也急火火地把自傳擺到了地鐵的書攤上,反倒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了。這也難怪他們,誰讓他們只會跟在人家劉曉慶屁股後面邯鄲學步呢。

  劉曉慶如今號稱「億萬富姐」,再也不是某個單位的職工,不是某個文工團、某家電影製片廠的演員。她已經在傳統體制的「蛋糕」之外為自己製作了另一塊很大的「蛋糕」,除了法律,沒有人能對她指手劃腳,除了她本人,沒有誰能主宰她的命運。從電影明星到億萬富姐兒,劉曉慶的引人注目的個人奮鬥經歷,為人們展示了一個市場經濟先行者的獨有的方式,這是她對中國社會的第一個特殊貢獻。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13
劉曉慶 劉曉慶的特殊貢獻(下)
潘多拉  


  劉曉慶是一個個性鮮明、敢作敢為的演員,她給人最突出的印象、同時也是最令一些人反感的就是一個字:狂。從她在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時聲稱自己是「中國最好的女演員」,到在第四屆全國十佳電視演員頒獎活動前的口出狂言(如果沒有把她排在「十佳」第一名的位置上,她要「當場拔腿就走」),到直接跳上前台為自己導演的乏善可陳的電視劇《火燒阿房宮》、《逃之戀》吶喊助威,等等,里裡外外都透出一股「不畏天命,不畏大人,不畏聖人之言」的狂勁兒來。中國人一向講究溫良恭儉讓,對「槍打出頭鳥」之道無師自通,突然  
間看到一個本應該「令儀令色,小心翼翼」的女子竟然如此這般毫無遮攔,不加收斂,不知天高地厚,當然要始而不習慣,繼而群起而攻之,恨不得你一拳頭我一巴掌結結實實地教訓她一番了。

  然而劉曉慶畢竟是劉曉慶,她不但不擔心他人的忌恨、批評和攻擊,而且似乎更樂意於成為他人忌恨、批評和攻擊的對象。正如她自己所形容的,「就好像過去村裡只有我一個地主,於是每過一段就要揪出來斗一斗」,因為這正好證明她已經在公眾中樹立起了至少在相當一段時間內誰也無法忽視和取代的地位。所以,她的所謂「狂」,絕不是出於無知、無畏、無所顧忌而產生的狂妄,也不是因為某種仇恨心理和絕望情緒而生髮出的瘋狂,而是更多地表現出了一種由於自身實力強大、「萬物皆備於我」而形成的堅定的、無需質疑的自信心。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以中國之大,功成名就、身價高昂的演員並不罕見,財大氣粗、桀驁不馴的名流也大有在,但在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的娛樂圈中,真正能夠永遠保持一種飽滿的志在必得的精神狀態,既在內心深處「糞土當今萬戶侯」,又在行動上咄咄逼人當仁不讓的「鳥」,我卻只發現了劉曉慶這一隻。中國素來有鄙視倡優(擅長樂舞、諧戲的藝人)的傳統,今天的演藝界人士雖然不再等同於古代的倡優,但他們不少人表面上裝得趾高氣揚,不可一世,其實潛意識裡正是為了掩飾自己的某種虛弱。

  在男明星中數一數二的姜文,當有記者問及陳國軍《我和劉曉慶》一書中關於劉曉慶與「姜某」的話題時,他說:「敬愛的偉大領袖×××尚且有一個XXX,何況我等?」(經記者查實,XXX是一本被查禁的政治圖書中的人物。)其言下之意是,「偉大領袖」能有一個XXX,我姜某人就不能有一個□□□么?同樣,在女明星中數一數二的韋唯,也曾向記者發感慨說:「政治名人也好、歌手名人也好,隨著名氣的到來,用你這個名做什麼文章的都有。柯林頓做到總統,都有人做這樣那樣的文章,你還想怎麼樣?這樣一想心裡就想開一點……」

  姜文、韋唯的這種心態,在演藝界人士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實在是頗為耐人尋味的。在他們看來,別看自己現在像模像樣「混得跟個人似的」,其實和人家領導同志相比差遠了。所以他們都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置於「領袖」、政治名人之後,或者認為既然連「領袖」都不拘小節,我就沒必要太虧待自己,或者覺得既然連政治名人都會有麻煩,我鬧點風波根本就不足為怪,總之都顯示出了對領導同志的無比欽羨之情。

  這不能怪姜文、韋唯他們太自卑,而是中國的國情使然。明星、名人的成長離不開傳播媒介,但你看看每天報紙、電視上的重要新聞,不是某某領導前呼後擁視察某地並發表重要講話,就是某某單位大張旗鼓召開會議學習某某領導的重要指示,姜文、韋唯等明星、名人何曾享有過這等榮耀?他們中不少人固然光彩奪目,名揚千里,所到之處引得萬人空巷,但有幾人能上得了主流報紙的頭版和電視新聞的頭條,有幾人能自己不花一分錢就住進五星級賓館的總統套間?

  可貴的是,劉曉慶沒有這種自卑心理,她非常清醒地意識到,如果凡事都要向政治人物看齊,那還是停留在傳統農業社會「官本位」的認知水準上。她是共和國的一個公民,有自己的私有財產,有一定的影響力、號召力,有非凡的勇氣和創造能力,因此她完全有理由並且有足夠的自信去平視那些被人們仰視、神化的政治人物。從這個意義上講,一部劉曉慶的奮鬥史,就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體制外社會力量的發展史;劉曉慶今天的存在和心態,就是中國市場經濟構建過程中非公有經濟逐漸積累、成熟的一個象徵。這是劉曉慶對中國社會的第二個特殊貢獻。

  當然,正如「領導也是人」,明星、名人也是人,劉曉慶身上也有不少缺點,有的甚至還是致命的毛病,比如言行不夠謹慎,自我控制能力差,對普通人缺乏同情心,等等,而多半正是這類不檢點影響了她在公眾中的聲譽。但是,我們評價一個公眾人物,不應當過分拘泥於其「一時之譽」,而應當看他/她是否能對社會「為利於無窮」。我並不是說劉曉慶為中國的改革開放立下了多麼了不起的汗馬功勞,能夠在中國歷史上寫下多麼光彩的一筆――我真要這樣說,即便沒有人懷疑我拿了劉曉慶的「盧布」,我自己也會臉紅。我只是覺得,「劉曉慶現象」有助於我們更加真切地認識中國市場經濟在逐步消解傳統體制的同時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一種舉足輕重的社會力量的過程,劉曉慶實在功莫大焉。

  國外曾有像美國的里根、斯瓦辛格那樣的演藝界人士問鼎政治高位的先例,假如有朝一日,劉曉慶也要競選中國政壇的要職,我會不會投她一票?

  讓我考慮考慮。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19
劉 威 「戲子」與政治正確(上)



  我等了很長時間,也沒聽到演員劉威對歌手雪村大打出手的消息。

  先是雪村在其新專輯發布會上說,演員都是戲子,應該什麼角色都能演。劉威在電視上聞聽此言,「無法忍受自己和其他演員被人用這種封建社會的詞來形容」,於是在報紙上發表公開信,喝令雪村閉嘴,並稱若與雪村狹路相逢,絕不會輕饒了他,甚至不惜以武力解決。原本很簡單的一件事,由於劉威的衝動和媒體的渲染,竟鬧得沸沸揚揚。


  雪村稱演員為戲子,是一種調侃,態度不夠嚴肅,但算不上什麼大錯。而劉威對此忍無可忍,惱羞成怒,則未免有些神經過敏,有點兒對號入座的味道。

  有作者分析得好,稱演員為戲子,並非十足的貶義,「在舊社會,也有稱戲子為先生或者老闆的,那都是大腕,比如梅蘭芳、馬連良、程硯秋」,而且「並不是『戲子』都是低賤的,有的戲子表現出的氣節,連『士』們都很敬佩……梅蘭芳在日本鬼子佔領北京以後,蓄鬚明志,隱居不出,絕不唱戲;程硯秋與日本鬼子狹路相逢,給了日本鬼子幾記老拳,脫去歌衫,在京郊挑糞種菜,也絕不用自己的歌聲,裝點法西斯踐踏出來的『樂土』。」反觀今天某些頭戴「歌唱家」、「表演藝術家」桂冠的演員,有的假唱完了偷稅漏稅,有的泡妞完了打架鬥毆,有的把古代專制王朝的流氓皇帝美化成人民公僕,有的把革命歌曲唱到走私大亨的床上,總之是干盡了塗脂抹粉丟人現眼的缺德事,這樣的人,該叫他什麼才合適呢?

劉 威 「戲子」與政治正確(下)
潘多拉  


  俗語雲,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在演員這一行當中,既有像梅蘭芳、馬連良、趙丹、趙麗蓉、馬三立那樣德藝雙馨的藝術家,也有那種無原則、無立場、無操守的下三濫兒。是真名士自風流,梅蘭芳也許不會拒絕「戲子」的稱謂,而下三濫兒即便被權勢者封為「大師」,別人也還是清楚他下三濫兒的底細。不獨演員如此,其他行當也是如此。從政的,既有政治家,也有政客,還有禍國殃民的亂臣賊子;經商的,既有負重致遠心懷天下的大企業家,也有惟利是圖坑蒙拐騙的小奸商;行醫的,既有懸壺濟世慈悲為懷的白衣戰士,也有吃拿  
卡要麻木不仁的庸醫、惡醫;治學的,既有道德文章均堪稱楷模的大學問家,也有投機取巧欺世盜名的「學界三魂」;做記者的,既有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的無冕之王,也有專門搞有償新聞的「紅包記者」、專門撥弄娛樂圈是非的「狗仔隊」;教書育人的,既有不愧於「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光榮稱號的優秀教師,也有勤勤懇懇地照本宣科的普通教師,還有那種干出猥褻、強姦未成年女生的罪惡勾當的「禽獸教師」……正如並非每個演員都是「表演藝術家」,也並非每個作家都是魯迅和巴金、每個教師都稱得上「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那麼,把作家戲稱為「碼字師傅」,把教師戲稱為「教書匠」,正如把演員戲稱為「戲子」,應該都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儘管有一些格外敏感的作家和教師,對此肯定要像劉威那樣暴跳如雷的。

  心理學家說,越自尊的人越自卑,越敏感的人越脆弱。而有時一個人的自尊與敏感,還代表著一個群體的自卑與脆弱。據說有人很討厭魯迅,因為他的雜文不是說「中國人……」如何,就是說「在中國……」怎樣,相當於把中國和中國人一棍子打死,違背了「絕大多數官員(企業家、醫生、學者等等)都是好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的所謂「政治正確性」。劉威不聾不瞎,當然知道演員中下三濫兒者大有人在,叫一聲「戲子」都抬舉了他們,但他認為雪村所說的「戲子」包括了整個演藝界,也包括他劉威先生,因此既是對演藝界的侮辱,也是對他劉威的侮辱。好在雪村對這方面的國情了如指掌,趕緊聲明「戲子」只是說他雪村自己。他其實可以再幽默一點兒,像美國作家馬克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19
王志文 王志文的品德有問題嗎(上)



  由於自己對劇本的修改意見未能得到編劇和導演的採納,以及情緒臨時受到影響,在電影《芬妮的微笑》新聞發布會上,演員王志文公開表達了對自己主演的這部影片的不滿,稱該片在莫斯科獲獎是莫斯科人瞎了眼睛。此舉被圈內一些人視為違反了「行規」,被《芬妮》編劇兼製片人判定為「會對觀眾產生誤導」,「是對國際電影節評委的不尊重,是對所有參與創作這部電影的中(國)奧(地利)藝術家的不尊重」,王志文因此被投資方告上法庭。


  這場官司打了有一段時間了,直到《南方周末》新近刊出對王志文的長篇專訪,讀者和觀眾才聽到了被告王志文的聲音。此前,也許是王志文「不屑於」公開辯解,媒體上幾乎都是原告對被告的討伐之聲。

  拍電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不但需要大規模的資金投入,還需要編劇、導演、演員、攝影、後期製作、宣傳發行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任何一個環節出了紕漏,都可能給全局帶來一定程度的損失。按照某種「行規」,既然大家組成了一個拍電影的團體,就應該緊密團結在製片人周圍,儘可能把電影拍好、賣好,既爭取團體利益的最大化,也保證所有參與者都有一個好的回報。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你王志文作為主演,無論你與編劇的矛盾有多深,對《芬妮》的意見有多大,也必須識大體,顧大局,嚴防家醜外揚,否則就可能暴露團體的不團結,「對觀眾產生誤導」,對市場和效益產生傷害。

  王志文與投資方簽定的合同中,大約並沒有禁止他發表自己對《芬妮》的看法的條款,據說也沒有規定他必須無條件地出席每一次宣傳活動的條款,所以,法院如果公正判決,原告勝訴的可能性我看並不大。不過原告即便敗訴,他們也可能擺出一副很受傷的模樣,在各種場合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對王志文進行道德控訴――比如罵他「不地道」、「極端個人主義」、「缺乏職業道德」。令人擔憂的是,在中國的國情和語境中,這種道德控訴很容易博得人們的理解與同情。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20
王志文 王志文的品德有問題嗎(下)
潘多拉  


  一個人參與到一個活動或一項事業當中,如果他對該項活動或事業的計劃、目標、運作或結果有比較大的不同意見,而由於種種原因他又不便馬上退出,那麼,他是否有權利公開表達他的不同意見?如果說他有這個言論自由,那麼他公開表達不同意見,將該活動或事業的內部分歧與紛爭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這樣做是否違背了職業道德?從維護從事該活動或事業的那個團體的特殊利益的角度看,這個主動將家醜外揚的「異類」很可能違反了團體的內部規定或章程,理當被開除、驅逐,在該團體內部的一些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看來,這  
個「異類」可謂喪心病狂罪大惡極,不嚴懲不足以昭示團體的威嚴。

  但是,在現代社會,一個活動或一項事業或多或少都具有某種公共性,如一部電影一定意義上可以視作一個公共產品,如果從維護包括公眾知情權在內的公共利益的角度看,這個「異類」的做法就相當於告訴公眾,該團體並非如一向宣稱的「鐵板一塊」,提醒公眾在選擇該團體提供的公共產品時不妨多留個心眼兒。我不能說「異類」王志文對《芬妮》的評價一定就是千真萬確的,但他以一個主演的身份公開向觀眾發表自己對影片的「負面」意見,是對製片人向觀眾提供的絕對「正面」的意見的一種補充,對於觀眾的判斷與選擇而言,如此這般的「負面」信息無疑是必要的,是富有價值的。於是,王志文在投資方和製片人眼中是「異類」、「叛徒」,在明白了這一層利害關係的人的眼中,他卻可能成為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每一種職業都有職業道德。從業者對所屬單位、團體的反省與批評向來難能可貴,當是職業道德的應有之義。在文官政治理念中,中低級公務員是事務官,職業道德要求他們一板一眼照章辦事,不能公開發表異見;高級公務員是政務官,負有思考和決策之職業使命,為了「工作需要」,理當享有公開發表異見的言論自由。茲舉一例,印度尼西亞發展部長、華裔政治家郭建義(Kwik Kian Gie)說過,印尼的「整個制度都是腐敗的,因為權力被用來謀取金錢的終極目的」(the whole system is corrupt, where power is used for the ultimate goal of seeking money)。他作為總統梅加瓦蒂領導的鬥爭民主黨的一名黨員,甚至公開說出了「我黨是最腐敗的」 這樣的狠話(見《三聯生活周刊》2003年第11期,第16頁),除了被梅加瓦蒂口頭批評外,他沒有受到其他譴責、控告與懲罰,也沒有人指責他違背了政治家的職業道德。他的狠話,比王志文對《芬妮》的批評嚴重得多,如果王志文被判敗訴,郭建義大約就該被判處有期徒刑了。

  王志文說,「我只想做一個身體好、工作好的人,我不想做品德好的人。品德好是一個什麼概念?是你理解的品德,還是我理解的品德?」別人我不知道,反正以我的理解,王志文在《芬妮》事件中表現的品德和職業道德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21
臧天朔 「丑」化的自由(上)



  大約是出於對自己長相的某種敏感,我一向不主張議論他人的長相,特別是對那些「對不起觀眾」的人,特別是對那樣的女同胞。如果有人說某某人長得丑,我一般也不以為然,不會因此而改變我對某某人的評價。相應地,一個人如果不幸被別人認為長得丑,我看也大可不必火冒三丈怒氣衝天,更不必一路飛奔跑到法院去控告人家侵犯了他(她)的名譽權。說到底,對人長相美醜的判斷是一個審美問題,沒有絕對整齊劃一的標準答案,與道德尺度和法律條文都沒什麼關係,不值得大動干戈。


  音樂網站三九網蛙搞了個「國內歌壇十大丑星」評選活動,列出劉歡、那英、崔健、田震、趙薇、戴軍等30名候選人讓網民投票選舉,結果蔡國慶、韋唯、臧天朔脫穎而出,分別以「第一丑星」、「第二丑星」、「第三丑星」的殊榮躋身「十大丑星」前三名。眾歌星紛紛對這項評選活動表達了反感、厭惡乃至抗議的情緒,應該說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被人「丑」化不會像被人「美」化那樣舒服。

  然而「第三丑星」臧天朔表達情緒的方式急劇升級,以肖像權、名譽權受到侵害為由,一紙訴狀將組織這項評選活動的三九網蛙推上被告席。北京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在自己網站上發布向原告賠禮道歉的聲明,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500元,精神損失費2萬元。這就有些讓人無法理喻了。

  和其他候選或當選的歌手一樣,臧天朔無疑算得上是公眾人物。既然要以公眾人物的身份吃這碗飯,就應該知道這碗飯不是那麼好吃的,代價之一就是時刻面臨著被人拎出來說三道四的危險。臧天朔說,「我丑也罷,不醜也罷,招誰惹誰了」,表明他對被人說三道四很不習慣,以及對作為公眾人物可能付出的代價缺乏清醒的認識。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17 17:21
臧天朔 「丑」化的自由(下)
潘多拉  


  公眾對公眾人物說三道四不外乎四種情形:一,讚揚、歌頌、捧臭腳、拍馬屁;二,批評、調侃、諷刺、挖苦;三,譴責、撻伐、侮辱、唾罵;四,捏造事實,顛倒黑白,極盡誣陷誹謗之能事。其中第一、二種屬於公民的言論自由,拍馬屁拍得再怎麼露骨肉麻,諷刺挖苦得再怎麼尖酸刻薄,公眾人物都只能乖乖地聽著,一點兒脾氣都沒有。第四種明顯觸犯了刑律,要承擔法律責任。比較難辦的是第三種,但說起來其實也好辦,如果當事人既沒有使用國罵、京罵等勞動人民耳熟能詳的髒話,也沒有捕風捉影歪曲事實給公眾人物無端炮製丑  
聞,就應該視同第二種情形。相反,則應該視同第四種情形。

  在三九網蛙將臧天朔列為「丑星」候選人到臧天朔當選「第三丑星」整個過程的前前後後,網站的做法儘管比較煽情,網民的議論儘管比較難聽,這如果在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上也許要令當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但在新興的網路媒體上卻實在是稀鬆平常的事。更何況他們既沒有使用髒話,也沒有虛構事實,因此我的判斷是,「國內歌壇十大丑星」評選屬於前述公民對公眾人物說三道四的第二種情形,是憲法中規定的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的一個體現。

  至於臧天朔稱評選活動「給他的人格造成極大侮辱,使他在網上受到網民的惡意攻擊,致使他在同業中一向健康向上的職業作風和良好聲譽受到嚴重侵害,正常的演出活動受到影響……」這些不過是他自己就評選活動對他的影響做出的一種情緒化的判斷,很難有確鑿的事實和證據支撐(如「正常的演出活動受到影響」,是把一種「機會成本」或曰「可能賺到的錢」作為損失提出來,這顯然是不能成立的,否則,「雞生蛋,蛋孵雞,雞雞蛋蛋無窮無盡」式的生意經,在中國就不會是一個笑話了)。臧天朔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還「頗為倔強地要知道到底是誰策劃的『丑星』創意,要讓他『站出來讓我瞧瞧』」,這就已經超出了表達情緒或求助於法律的範疇,而帶有些領導同志下令清查那些說了他壞話的人「姓甚名誰,家住何方」的恐怖味道了。

  臧天朔看來是過於敏感了。同是娛樂圈名人,姜昆對此的態度很有意思。他一方面表示「我厭惡這樣的評選,傳媒和藝人應該相互尊重」,另一方面又說,「我不曾經也被評為『最不受歡迎的十大藝人』嘛,現在想想還覺得可樂,經他們這麼一鼓搗,歡迎我的觀眾就更多了。」正如有這麼多選票將蔡國慶推上「第一丑星」的寶座,同時很快就會有無數個男女老少歌迷一哄而上為他們心中永恆的英俊小生蔡國慶鳴冤叫屈,現在有人說臧天朔丑,肯定也會有人說他不醜,他如果能抱姜昆那種「可樂」心態,對各種議論和批評寬宏大量一些,說不定今後喜歡他的聽眾會更多。

  台灣作家李敖倡導一種「開玩笑的自由」,希望「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間,在吹鬍子瞪眼睛之餘,居然可以友化敵意,鬆弛緊張。」在西方國家更是如此,老百姓在公開場合專門拿總統、首相的相貌或隱私開涮,大眾傳媒將在任政治人物列為候選人,發動廣大讀者、觀眾參與諸如「白宮四大丑」、「英國十大笨蛋」之類的評選(如柯林頓連續兩年在「愚人節」期間當選「全國最大笨蛋」。該項評選活動的組織者、紐約公共關係顧問傑夫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06
陳希同 謠言是怎樣產生的(上)(圖)
潘多拉  



  常言道:「謠言止於智者」,無奈中國的「智者」不多,聽信謠言並進而傳播謠言者往往不在少數,於是有關機構便時不時要出來闢謠。可是這一闢謠,往往反而使事情變得更糟,因為我們有些人堅信「凡是被闢謠的傳言,都一定確有其事,否則根本用不著闢謠」的「規律」……

  如此看來,如何闢謠、止謠相對來說都是次要的,關鍵是要探究謠言的發端,弄明白某  
個謠言是怎樣產生的,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謠言的不良影響,乃至從根本上杜絕謠言。

  北京電視台致函香港高等法院,狀告香港《前哨》雜誌捏造事實,誹謗該台女主持人杜某與陳希同、王寶森有染,給杜某造成了精神傷害,給電視台造成了經濟損失,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這一謠言的肇始,就很值得人們玩味。

  陳希同、王寶森二人的「腐化墮落,生活奢糜」,這在中央文件里是有定論的,所以,北京電視台狀告《前哨》捏造事實,並不是怪罪他們把陳、王二人由正人君子誣陷成了男盜女娼,而是強調二人「腐化墮落,生活奢糜」所涉及的對象里沒有北京電視台的女主持人,特別是該台主持人杜某,更與此毫不相干。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07
陳希同 謠言是怎樣產生的(下)
潘多拉  


  這裡還得從頭說起。原來早在兩年之前,《前哨》雜誌即在一篇文章中稱杜某與某部委官員「被人捉姦」,痛苦不堪的杜某通過法律渠道與《前哨》交涉,後者被迫同意給予其經濟賠償。但《前哨》在刊出致杜某的道歉信的同一期雜誌上,卻又以《陳希同王寶森和一女主持人有染》為題,再次就陳、王二人與北京電視台女主持人的「韻事」大加渲染。明眼人一看就清楚,《前哨》這種前門誠懇道歉、後門繼續誣陷(儘管沒有再特別地指名道姓)的做法,其宣傳效果顯然要比有關機構的闢謠有過之而無不及,對北京電視台來說,當然是「  
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北京電視台及其女主持人的遭遇實在令人同情,《前哨》雜誌一而再、再而三的誹謗行為實在令人氣憤,可是在同情、氣憤之餘,我們也應當注意到這樣一個問題:《前哨》之所以死死扭住陳、王二人與女主持人「有染」一事不放,一方面固然是出於某種「別有用心」;另一方面,一個不容忽視的背景是,關於陳、王二人的犯罪事實,除了中央文件里的幾句語焉不詳的「提要」之外,在內地媒體上一直未見有稍微詳盡的報道,這無異於更加增添了個中「內幕」的神秘色彩,也相當於為各種謠言的產生留下了一定的餘地,無形中引得不少普通群眾翹首以望、拭目以待、側耳傾聽,即便少數一向對反腐敗漠不關心的人,至少也會把這當成一件饒有趣味的緋聞而耿耿於懷。

  在這種「此時無聲勝有聲」的微妙氛圍之下,別說一個電視台的某個女主持人,你就是說陳、王二人與100個別的什麼單位的什麼人統統都「有一腿」,也不愁沒人相信,更不愁沒有人義務廣而告之。

  我這樣說,並不是要為謠言的製造者辯護,而是想探討一下諸多謠言何以會有並不十分狹窄的生存空間。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你越要禁止「大道消息」的正常傳播,小道消息就越容易乘虛而入,所謂「空穴來風」,不無為因。由此可見,謠言始於封鎖,止於公開,如果遲遲不相信公眾的明辨是非的能力,遲遲不能滿足他們對某些重大問題的「求知慾」,那麼形形色色的謠言製造者便會不失時機地支起攤子,為公眾提供謠言「服務」,各種各樣的謠言於是應運而生。

  具體到陳希同、王寶森案件,如果一開始關於他們的問題就不是禁區,而是隨著這一醜聞的逐步查實,逐步允許在傳媒上公開披露他們的犯罪事實,那麼第一,他們到底幹了些什麼齷齪事,某些人到底是無辜還是有染,很快就能大白於天下;第二,如果有誰再像《前哨》那樣或無中生有,或張冠李戴,心中有數的公眾一眼便能洞察其偽,根本用不著誰出來闢謠,而被誣陷者挺身而出為自己討「說法」,也能在輿論上、道義上獲得更大的支持。

  假如非得等到陳、王二人所有的不光彩事兒全部被查清之後再慢慢騰騰地公諸於眾,天知道還會出現什麼樣的謠言,還有多少人將遭到誣陷,還要增加多少場名譽官司!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07
陳希同 "懷念"陳希同
潘多拉  


  作為建國以來被追究了法律責任的一名特大號腐敗分子,陳希同「同志」當然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但是說實話,事情過去之後,我還真有點兒懷念他。

  記得在1994年,身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的陳希同,先是在信息工作會議上要求下面「多報憂」,憂與喜的比例「至少要佔到三七開、四六開甚至對半開」;不久又專門約請一批漫畫家,希望他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創作上大膽些」,要「敢於勤攻吾  
們之闋」。

  1995年年初,陳希同邀請40多家中央新聞單位負責人座談,希望他們「在肯定北京成績的同時,加大一點兒批評的力度」,「你們批評北京,也是幫忙,而且對我們是不可缺少的、更重要的幫忙」。這種來自高級領導的鼓勵報憂、號召批評的姿態,無疑是十分難得的,因而引起了輿論界的一片讚揚之聲。

  筆者當時也自覺加入了「吹鼓」的行列。不料一年之後,陳希同出事了,我驚愕之餘,第一個反應就是為自己曾經「謬獎」陳希同而追悔莫及,第二個反應就是痛罵陳希同「滿嘴什麼什麼,一肚子什麼什麼」。同時,我也讀到了其他一些作者類似的「悔過書」,要不就是對陳希同那種「好像虛懷若谷、從善如流的樣子」的大加揶揄,比如作家邵燕祥認為,陳希同所希望的「加大一點兒批評力度」,其實僅限於街道髒亂差之類,若是輿論監督指向他和王寶森等人的「髒亂差」,他早就該暴跳如雷了。

  可以說,凡是曾經為陳希同的花言巧語所迷惑的人,沒有一個不感到難過的。

  然而,事過境遷之後,現在想來,事情難道就這樣簡單么?陳希同當初那種「好像虛懷若谷、從善如流的樣子」,難道就沒有一點兒積極意義么?雖然他那時從內心到行動早已腐敗不堪了,但他畢竟能夠裝出一副「虛懷若谷、從善如流的樣子」,畢竟沒有像某些「新聞官」那樣,今天氣勢洶洶地下令這個不許報道,明天又不動聲色地嚴禁那個發表評論啊。在陳希同從廟堂中人淪為階下囚徒之後,請問你再看到過有幾個領導能像他當初那樣哪怕是裝出一副「虛懷若谷、從善如流的樣子」呢?

  今天我懷念陳希同,當然不是懷念他的貪鄙和奢靡,而是懷念他的至少是在表面上的大度與開明。

  眾所周知,在中國,領導同志的公開表態是一種重要的輿論導向。陳希同作為堂堂中央政治局委員、赫赫北京市委書記而公開表示歡迎輿論監督,這個信號本身無論如何是積極的,是不帶有「陳希同味」、不包含一丁點兒腐敗氣息的,我們對它的任何評價,都應該著眼於它在當時能夠產生的積極影響,應該把它和日後才被揭露的陳希同的見不得人的腐敗行徑做出適當的區分。

  也就是說,單就對待輿論監督的態度而言,和當時其腐敗還沒有現行、因而還是一個像模像樣的領導幹部的陳希同比較,今天的某些領導幹部如果還有點兒自知之明,其實是沒有資格嘲笑他的。以重慶綦江縣為例,「彩虹橋」倒塌后,舉世震驚,縣領導卻向全縣發出「四不準」禁令(不準圍觀、不準議論、不準妄談事故原因、不準談論領導責任),緊急採取措施封鎖消息,堵塞言路,嚴防他人「攻闋」。再如我所知道的另一個大城市,曾經多次派出要員去上面公關,希望中央新聞單位手下留情,不要批評他們存在的問題(包括環境髒亂差)……

  也許,我們的某些領導沒敢奢望過能有陳希同那樣高的腐敗水平,這是值得稱道的;但他們同時卻又連像陳希同那樣假惺惺地裝裝樣子的興趣、勇氣和膽量都沒有,顯得如此之狹隘、虛弱、氣短,不是讓人有些遺憾么?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08
胡長清 為官不可風雅(上)(圖)
潘多拉  



  在媒體披露的胡長清涉嫌犯罪的一些事實中,他的一件「軼事」引起了人們的興趣:他在大肆索賄受賄的同時,還頻頻在各大酒店、商場、汽車站、夜總會、藥鋪等場所揮毫題字,使得「東也湖,西也湖,洪城上下古月湖,南長清,北長清,大街小巷胡長清」;如今他身敗名裂,威風不再,「官之不存,字將焉附」,整個南昌市迅速颳起了一道「鏟字風」,幾乎就在一夜之間,上述場所里的胡的墨寶便被清除得乾乾淨淨。


  有輿論注意到,儘管胡長清自己曾標榜他「不是以一個高級幹部的身份寫字,而是以一個書法家的身份去寫」,但各大商家、店鋪之所以昨天還對他的題字一窩蜂趨之若鶩,今天卻又不約而同毀字滅跡,如此前恭后倨,彷彿改朝換代,正說明在他們眼裡,胡長清最重要的甚至惟一的身份就是一個高級幹部,他們看重的並不是他「書法」,而是以「書法」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一塊塊價值連城的金字招牌;即便他的題字夠得上「書法家」的標準,其「書法家」的身份也被高級幹部的身份掩蓋了。

  但人們卻似乎忽略了「官」與「字」關係的另一方面:如果胡長清不是大貪官,而是人如其名,是一個大白天打著燈籠都難找的「長」年累月兩袖「清」風的好乾部,那麼他是否就應該免費到處題字、題詞,以獲取一個「書法家省長」的雅號呢?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09
胡長清 為官不可風雅(下)
潘多拉  


  「官」與「字」的關係,相當於領導與風雅之間的關係。風雅有兩種:一種是偽風雅,即附庸風雅,以為自己一旦為官,歪七扭八的字跡便成了「狂草」,公鴨嗓子也能吼出美妙動人的詠嘆調;一種是真風雅,即「學而優則仕」,既熟讀過《國風》、《大雅》、《小雅》,又學成了經世濟民之才,不用附庸而自風雅,如唐朝的柳宗元、宋代的王安石等人即是。然而,無論著眼於古代治國安邦的需要,還是按照現代行政理念的標準,要衡量一個幹部的優劣高下,最關鍵還是要看其領導才幹,有無風雅已經無關緊要――一個領導幹部如果卓  
有才幹,能夠造福一方,老百姓就已經心滿意足了,他有風雅固然不錯,無風雅其實也無傷大「雅」,大可不必引以為憾,妄自菲薄,自尋煩惱。

  春秋時,衛懿公的風雅是養鶴,外出時連鶴也要乘軒,士兵對此十分反感,集體罷戰,要他讓鶴去打仗,「使鶴,鶴享有祿位,余焉能戰?」南唐後主李煜的風雅是詩文、音樂、書畫,宋徽宗的風雅是集古、書畫,兩人都沒能免於亡國奴的命運。明熹宗的風雅是做木工活,其在位期間魏忠賢專權,農民起義此起彼伏,后金進迫關外,明朝瀕臨潰滅。清高宗的風雅是寫詩,據說他是中國歷史上最高產的詩人,其在位期間政治腐敗,內憂外患,清朝開始由盛而衰……可見風雅非但於政事無直接裨益,相反,為官執事者若一味沉溺於風雅,鮮有不誤大事、倒大霉的。

  今日之中國,風雅官又何止胡長清一人?君不見某些官人,正經八百的事沒幹成幾件,文人雅士的臭毛病倒學會了不少。他們惟恐被人小看,覺得領導不但不應該只是領導,而且還不是凡人,而是「高人」、「超人」,別人會的他要會,別人不會的他也要會,否則如何讓人信服、令人敬畏、受人崇拜?於是他們一會兒在某個工地題詞,一會兒又去大學給青年學生講歷史、背唐詩,上午剛剛在美術館為老幹部書畫展題字、剪綵,下午又在會見外賓時用蹩腳的英語朗誦培根的名言,晚上還要精神抖擻地前往體育館即興指揮萬人大合唱……

  他們日復一日不知疲倦地表演著,只是為了讓人們大開眼界,大長見識:乖乖,怪不得人家能當官當大官,原來他天文地理經史子集無所不知,琴棋書畫吹拉彈唱無所不能,簡直比大百科全書還要博學強記,比現代五項全能冠軍還要多才多藝,真是千古聖人,曠世罕有!

  要言之,領導之熱衷於風雅,其危害有三:

  一是誤導了公眾對政治人物的正常期望,使人誤以為風雅乃領導才幹的題中應有之意,而木訥敦厚、崇尚實幹的幹部反倒黯然無光。

  二是干擾了社會對政治人物的正常評價,因為領導幹部風雅成性之時,往往正是其不務正業、玩物喪志之日,故而他尤其需要大加張揚,嘩眾取寵,用轟轟烈烈的巡迴表演來巧妙地掩蓋其政事的乏善可陳。

  三是為別有用心者向政治人物施放「糖衣炮彈」大開了方便之門。南昌的商家、店鋪出錢請胡長清過「書法家癮」,「法輪功」等偽科學組織曾搬出與某些個「思想開明」的領導的「關係」大肆招搖撞騙,等等,無不是拉大旗做虎皮,將領導的風雅當槍使。毫不誇張地講,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迷戀於風雅而不能自拔,不但是他個人的悲劇,同時更可能是社會的禍患。

  領導就是領導,領導如欲風雅,可以在家中自賞,也可以在退休后全力為之,總之在任時當嚴格自律,潔身自好。湖南一名老教師曾給中學同學、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F基寫信,懇請他為自己新蓋的樓房題字,朱總理回信婉言謝絕,說我有「五誡」,其中一誡就是不題字。朱總理的字我曾經見過一次,那是一家文藝類報紙從別處「挖」過來印上去的,筆法洗鍊,剛勁有力,堪稱上品。可敬的是,他堅決不以「書法家」自居,相較之下,某些「平易近人」、有求必應的風雅官就要瀟灑和風光得多了。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0
胡萬林 胡萬林+柯雲路=?(上)(圖)
潘多拉  



  胡萬林,小學文化,曾因犯罪兩進監獄,共被勞改24年。先後在新疆、山西、陝西和河南等地非法行醫,共治死患者多達200人。就是這樣一個號稱一把硭硝治好天下疑難雜症的江湖游醫,卻一度被神化為「曠世神醫」、「當代華佗」,在不少地方掀起了一股聲勢浩大的「胡大師熱」,被他矇騙的不但有成千上萬的普通患者,而且還有很多像河南省漯河市市長劉法民那樣的官員、幹部、知識分子,真可謂劣跡斑斑、血債累累。


  柯雲路,作家,上世紀80年代初以小說《新星》一夜走紅,之後《衰與榮》、《夜與晝》等現實主義作品繼續獲得好評。80年代末轉而「研究」並大肆宣揚神秘主義、特異功能和「人體宇宙學」,以《大氣功師》為代表的一批明目張膽地反對科學、鼓吹迷信的作品,在社會上暢銷不衰。而其《發現黃帝內經》一書,最直接、最露骨地替胡萬林搖旗吶喊,嚴重誤導患者,影響尤為惡劣。

  胡被依法逮捕后,柯雲路又推出《重組生命世界》為之辯護,還與胡的支持者一道四處奔走,組織了一系列企圖「營救」胡萬林的活動,其誓死捍衛偽科學之意志之「堅定」,氣焰之囂張,世所罕見,絕無僅有。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1
胡萬林 胡萬林+柯雲路=?(下)
潘多拉  


  胡萬林與柯雲路,一個是坑蒙拐騙的江湖大騙子,一個是著述等身的知名文化人;一個是在巫道、黑道、紅道都敢「通吃」的實踐家,一個是在文場、官場、商場都曾受寵的理論家;一個依靠大話、空話、鬼話支撐起了「天下最後一座醫院」的牌子,一個憑藉胡言、妄言、妖言炮製了「發現東方文明系列」的彌天大謊;一個聲嘶力竭地把自己打扮成遍嘗山中百草、深研醫學典籍、發明了「膚蘇定律」的人間奇才,一個厚顏無恥地把自己武裝成集「哲學家、文化學家、心理學家、生命科學家、氣功學家、語言學家、思維學家、文學家、古  
文化學家、宗教學家、佛學家、教育學家、歷史學家」於一身的千古聖賢……

  那麼,把胡萬林與柯雲路加在一起,將會產生一個何等驚天動地的奇迹?

  相較胡萬林而言,柯雲路更值得人們注意和警惕。胡萬林充其量不過是一個詭計多端的騙子和膽大包天的流氓,只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他縱有一百張嘴也抵賴不了,遲早必將受到法律制裁。但柯雲路是一個道行很深的文化人,一個在普通讀者中享有很高知名度,具有很強的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作家,他的目的並不僅僅在於靠寫幾本為胡萬林捧臭腳的暢銷書賺錢(儘管他的確因此而暴富),而是深謀遠慮,胸中有「雄心壯志」存焉。

  胡萬林被檢察院正式起訴后,有受害者家屬強烈要求將柯雲路及有關出版單位追加為被告。但有法律專家指出,如果找不到柯雲路與胡萬林之間「有同謀行為」的事實證據,法律恐怕將無能為力。其實這正是柯雲路的「高明」之處――胡萬林不過是他樹立的一個典型,他何需身體力行與他搞「合作」?他早已超越了胡萬林那種江湖騙子的層次,而是達到了據說能讓「意識體」具有「不斷尋找生命依附並豐富、發展的能力」,即「靈魂附體」的空前高度,他不但要求「重新認識那些神話(比如《西遊記》、《封神榜》)的真實性」,而且認定「我們面對一個貌似繁榮,實際上充滿危機、矛盾、痛苦、困惑的現代世界……我們要從對氣功的研究中發現新的崇高精神。人類當前需要新的精神,時代需要尋找到新的意義」,他直言不諱地宣稱,他現在「每天都在練習九大技術」,「我在執行宇宙旨意」!

  看吧,始而許諾強身健體,包治百病;繼而辦班,開醫院,糾集追隨者,成立研究所(未經合法登記的「中國生命科學院」),出書,出磁帶,賣錄相帶,大斂其財;最終發展到要為年輕人找到生命的意義,為時代尋找「新的意義」,要當仁不讓地「執行宇宙旨意」……這一套把戲聽著怎麼這麼耳熟?

  對了,這不正好與「法輪功」教主李洪志從蹩腳小號手到「大氣功師」再到「救世主」的軌跡不謀而合嗎?一個「法輪功」組織被依法取締了,其他反科學、反文明、反社會的組織似乎並未兔死狐悲,如果任其繼續滋長、泛濫下去,等到他們有朝一日找到了新的「時代精神」,真刀真槍地執行起了「宇宙的旨意」,其災難性後果恐怕連「法輪功」那一路的「大師們」也要自嘆弗如的。

  胡萬林+柯雲路=?

  李洪志?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2
賴昌星 假如賴昌星引渡回國(上)(圖)
潘多拉  



  福建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犯賴昌星,與老婆及三個孩子從香港逃到加拿大已經四年了。加拿大難民法庭近日做出裁決,認為賴昌星犯有走私及賄賂罪,根據他在中國和加拿大可能受到的懲罰,屬於嚴重罪行,其目的屬於"非政治",因此拒絕了賴提出的難民申請。賴昌星不服裁決,立即提出上訴。

  稍後,加拿大移民局做出決定,將賴昌星夫婦有條件釋放,兩人要繳交八萬加元保釋金  
,必須繼續留在寓所,同時要定期向當局報到,等候「難民申請」的上訴結果。

  分析家認為,如果加拿大聯邦法庭同意受理賴的上訴,此案還將持續數月或更長時間;如果聯邦法庭拒絕受理,賴有可能很快被驅逐出境。與此同時,加拿大警方對賴提出了企圖在加獲得假護照和洗黑錢兩項指控,但由於中國與加拿大之間尚未訂立引渡條約,因此,賴是否會在加受審,還是會在被驅逐后引渡回中國,將取決於中加兩國交涉的情況。

  在加拿大難民法庭拒絕賴昌星的難民申請之前,很多中國人擔心,如果賴的難民申請被接受,他就可以花著從中國帶出去的巨額黑錢,在加拿大踏踏實實地過他的舒坦日子,而中國政府眼睜睜看著自己通緝的一名要犯得意洋洋地逍遙國外,該是多麼窩火!現在賴的難民申請被拒絕,他即便最後上呈加拿大最高法院,獲得支持的可能性據說也只有百分之一。如果允許做樂觀一些的估計,賴昌星最終被引渡回國,大約只是個時間早晚的問題。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3
賴昌星 假如賴昌星引渡回國(下)
潘多拉  


  賴昌星申請"難民"一案是加拿大歷史上規模最大、耗資最多、耗時最長的一次難民審判,政府(以移民部長的名義)和賴昌星雙方都聘請了強有力的律師團。作為該案的裁判機構,加拿大難民法庭認定賴的逃犯身份,否認他的難民身份,並沒有花費多少工夫,工夫主要是花在了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評價上。

  據《南方周末》報道,出庭擔任加拿大政府一方專家證人的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  
級研究員楊誠教授介紹說,控辯雙方爭論的核心問題是:中國的司法制度是否公正?如果中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包括從偵查、起訴、審判到監禁服刑等一系列程序都足夠公正,那麼,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后就不會受到不公正對待,就可以被引渡回國。反之,如果中國的司法制度不公正,那麼,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后就會受到不公正對待,所以他不應該被引渡回國,而應該以難民的身份留在加拿大尋求政治避難。至於外界議論較多的死刑問題(加拿大已廢除死刑,而賴昌星如果被引渡回國,勢必難逃死罪,所以加方不會同意中國的引渡要求),其實並非中加雙方最重要的分歧――加拿大曾有將疑犯引渡回還在執行死刑的國家的先例,如兩年前曾引渡了一名在中國殺人後潛逃14年的罪犯回國受審。

  既然賴昌星已經逃到了加拿大的「屋檐」下,那麼,中國能否將他順利引渡回國,在一定程度上就得看加方的「臉色」。具體地講,鑒於加方把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評價視為是否「放」賴昌星回國的一個關鍵環節,那麼,中國與加拿大就引渡賴昌星問題進行交涉,除了外交方面的工作,還應該運用大量確鑿的證據向加拿大表明,中國查處"遠華案",是在查處一起特大走私賄賂案,而不是一場"權力紛爭";賴昌星遠走加拿大,是做賊心虛、畏罪潛逃,而不是懾於國內"政治迫害"的壓力;將他引渡回國,是懲治犯罪的需要,而不是"政治鬥爭"的需要。

  從加拿大司法部門把中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幾乎每個條文都搬出來辯論,加政府多次派律師到中國取證,「材料堆了一房間」,「所有證據都要在法庭上出示並經受盤問」等情形看,加拿大方面對賴昌星一案的審理是十分認真的,那麼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只要我們同樣抱以認真的態度,他們一定會更加認真。中國引渡賴昌星如果成功,就相當於加拿大政府和司法部門認可了中國的證明,也相當於通過加拿大的裁決向世界證明,中國擁有一套完整、嚴密、公正的司法制度。

  與中國自己的證明相比,別人的證明並不是毫無必要的,有時甚至具有某種特別的說服力。可想而知,這個結果對中國司法制度在國際上的形象意義重大,值得我們去努力爭取。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4
賴昌星 鏈接:「最高級賣淫」
潘多拉  


  潘綏銘教授在《存在與荒謬――中國地下「性產生」考察》(群言出版社1999年1月版)一書中,將當前活躍在中國大地上的賣淫女分為由高到低的七個層次――

  處於頂端的是「二奶」階層;第二層是「包婆」(公安部門稱之為「包娼」或「包嫖」);第三層是「三廳」(歌廳、舞廳、餐廳)里的三陪女;第四層是「叮咚小姐」(相對固定地住在一個賓館,通過電話拉客,如果男人有意向,她們就「叮咚」一聲按一下門鈴,進  
去當場成交);第五層是「髮廊妹」或「按摩女」;第六層是「街女」或「街妹」;第七層是「下工棚」或「住工棚」的女人,主要與外來民工進行交易。

  潘教授引用民間的說法,第七、六層是「賣×」,第五、四層是「賣肉」,第三、二層是「賣俏」,第一層是「賣騷」,而所有這些都可以叫做「賣身」。

  潘綏銘教授主要考察了珠江三角洲的B鎮、華南腹地某開發區、湘黔交界處某金礦區三個社區,而對繁華大都市裡的賣淫並未涉及。如果有人想了解北京最高檔的娛樂場所在哪兒、「最開心地娛樂一次」價格幾何,在潘教授的書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很顯然,中國大地上還有比潘教授書中列舉的七個層次的賣淫女更高級的賣淫女。

  關於女人的「賣」,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賣藝」與「賣身」的區別。有些才貌雙全、色藝俱佳的女子,一開始總是信誓旦旦地宣稱自己「賣藝不賣身」,但這一原則往往不能堅持到底。如果能像北宋末名妓李師師、明末名妓柳如是那樣,有幸碰到出得起大錢甚至可以託付終身的主兒,她們便會哭著喊著既賣藝又賣身了。今天如果有女人也能賣藝又賣身,其檔次無疑就要比潘教授筆下的「處於頂端的『二奶』階層」高出幾許了。

  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和《焦點訪談》節目較為全面地報道了廈門遠華走私大案的查處情況,此前,上海《新民周刊》根據「來自中央4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5
李 真 幸虧只是"幻想"(上)(圖)
潘多拉  




  以前有句氣勢豪邁的口號,"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如果不是因為在那個特定的年代助長了"大躍進"狂熱氣焰而遭到後人詬病,也許倒可以起到一些鼓勵中國人敢於想象、善於想象的正面作用。與此相似還有胡適的那句名言"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也是強調無論做人還是做學問,都應該有起碼的想象力,有著眼於未來的遐想或幻想。某大企業的廣告詞說,"人類失去聯想,世界將會怎樣",如果借用一下,我們也不免擔憂:人類失去幻想,世界將會怎樣?


  但中國人傳統上崇尚務實,除了江湖騙子和政治野心家,人們對那些沒有多大把握、甚至八字還沒有一撇的事,一般是不會鄭重其事地大肆張揚的。

  在這種文化背景下,近日多家媒體在披露原河北省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真"年輕巨貪幻想當'副總理'"的新聞時,無不帶著某種譏諷和不屑的口氣,似乎也就不足為怪了。不過,這種口氣也暴露出了媒體的勢利,畢竟李真當初是一顆炙手可熱的"政壇新星",以他一個中專畢業生當上省委辦公廳秘書、年僅35歲即爬上廳局級領導高位的發展勢頭,"幻想"當"副總理"既是一種近乎本能的衝動,更是一種不可剝奪的思想自由。李真固然罪大惡極,可你總不能說他"想"一下也是僭越,也罪該萬死吧。阿Q曾幻想"革命"之後,"秀才娘子的一張寧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擺了錢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趙家的罷……",要是我們的領導幹部中竟然無一人哪怕是像阿Q那樣"幻想"一下,那局面大約也是十分不妙的。

  我承認自己也對李真充滿了不屑,但那主要不是鄙夷、唾棄,而是恨鐵不成鋼,怒其不爭氣。客觀地講,他能夠產生並毫不諱言有朝一日問鼎"副總理"的"幻想",說明在他對自己政治前途的設計中,有一個明確的期望值和具體的奮鬥目標。須知中國是一個有著十多億人口的泱泱大國,在中國競爭到一個副總理職位,無疑要比在歐洲一個小國或南太平洋一個島國要困難得多,李真能有這個雄心壯志,可以說顯示出了一種難得的有理想、有追求的品格。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6
李 真 幸虧只是"幻想"(下)
潘多拉  


  反觀這些年來屢見不鮮的所謂"39歲現象"、"59歲現象",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一名年輕幹部如果在39歲這道"坎"上不能進一步提升,便意味著他將來在仕途上只能按部就班地熬年頭,再也很難有"突飛猛進"的機會。一名領導幹部如果在59歲這道"坎"上不能更上一層樓,便意味著他很快將解甲歸田,退休回家養鳥下棋練書法抱孫子。在準備跨越這兩道"坎"時,那些眼看晉陞無望的領導幹部如果不能保持平和心態,就很容易產生挫折感、失落感、幻滅感和絕望感,不能再像以前那樣積極上進,而是自暴自棄自甘墮落,要緊緊抓住來之不易且  
來日不多的機會,利用手中即將"過期作廢"的權力大肆牟取私利,為自己的妻兒老小、也為自己的後半生留下一份"過得去"的產業。即便運氣不好,手段不高明,最終東窗事發,一生"英名"毀於一旦也在所不惜。

  對於這種因為個人仕途失意、"政治幻想"破滅或消失導致的腐敗,我除了歸罪於腐敗者私慾太重,政治覺悟不高,不能正確處理個人前途與社會大局的關係外,有時真恨不能像變戲法那樣多多益善地設置一些"副部長"、"副總理"職位,讓更多的領導幹部實現他們的"政治幻想",從而大大減少"39歲現象"、"59歲現象"的發病率。

  可是李真的情況與此截然相反。他出生於普通幹部家庭,沒有顯赫的家庭背景,19歲中專畢業,也沒有耀眼的學歷光環,憑著拍馬鑽營(從省建設投資公司的一個一般工作人員,調任省政府辦公廳工作秘書,沒有些"詩外工夫"是不可想象的)、狐假虎威(領導秘書假借領導的威風)等"厚黑"本領,短短几年間,先後被提拔到省政府秘書、省委辦公廳秘書、副主任、省國稅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的崗位。面對這種火箭般的上升速度和長驅直入的進取態勢,別說他李真忍不住要坦言"當副總理"的理想,換了另外一個沉得住氣的人,一個深諳謙虛謹慎韜光養晦等官場遊戲規則的人,多半也會在內心深處"自比於管仲、樂毅",會時不時把自己關在家裡猛照鏡子欣賞那個"我最崇拜的人"。

  這樣一個青年得志、官運亨通、自視不凡、志向遠大的李真,既不像有的"39歲幹部"、"59歲幹部"那樣垂頭喪氣,惶惶不可終日,也不會安於現狀,得過且過,那麼,他即便學習、政治、正氣一個都不會講,先進文化、先進生產力、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一個都不代表,而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當大官、發大財、出人頭地的個人理想,而且哪怕僅僅是出於純技術性的偽裝、隱忍的需要,他也不應該把自己混同於那些目光短淺、胸無大志、沒當幾天官就吃喝嫖賭抽無所不能、沒過幾年官癮就馬失前蹄徹底完蛋的政治侏儒和官場低能兒啊。

  一個"39歲幹部"、"59歲幹部"對自己前途失望透頂,不可能再有"幻想當'副總理'"的激情,從而放鬆自己的慾望,墮入腐敗的深淵,我看這不是最可怕的;一個資質平平的領導幹部對自己的前途缺乏足夠的信心,不敢心存"當'副總理'"的非分之想,他們有意無意放鬆對自己的要求,一不小心走上腐敗的歧途,我看這也不是最可怕的;最最可怕的是像李真那樣,既有美妙的前景,又有高遠的追求,有一千條理由嚴於律己,有一萬條理由自珍自愛,卻依然沒能走出"人一闊就變臉"、"地位越高,腰板越硬、脾氣越野、胃口越大"的老路。

  "十六大"前後,中國選拔任用年輕幹部的力度明顯加大,各地都在"提高對培養選拔年輕幹部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更新用人觀念,放開選人視野,拓寬用人渠道,改進選人辦法,大膽起用優秀年輕幹部"。李真的驕橫、"坦率"、有恃無恐、小人得志便猖狂,在年輕幹部中也許算是特例,但像他那樣一邊追求高高在上的政治目標,一邊不擇手段瘋狂追逐近在眼前的個人利益的 "新型少壯派",卻並非個別。他們認準了當前權力結構新老交替的大好時機,堅信以自己的天分和才幹,只要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到家,三五年之後登堂入室正式"接班"不在話下。

  如果有人本著愛護年輕幹部的目的,小心翼翼地規勸他們,生活問題上別太隨便,經濟問題上別太過分,小不忍則亂大謀,不要因一時的"失誤"葬送了大好前程,他們會胸有成竹地付之一笑:時代不同了,血與火的考驗不存在了,我幹嘛非得一天到晚正襟危坐憂心忡忡跟個苦行僧似的?普天之下,捨我其誰,時候一到,"副部長"、"副總理"我不當誰當?……

  有了如此堅定的邏輯,李真"幻想當'副總理'"就不能簡單視之為痴心妄想;但他終究玩火自焚,一腔政治"熱情"只能永遠停留在"幻想"的階段--上天保佑,幸虧"副總理"只是被他"幻想"了一回。然而在另外的張真、王真、劉真中,有人肯定也懷有李真那樣的"幻想",但卻比他做人更"成熟",做事更有把握,因而不會像他那樣輕易翻船;對於他們的十有八九要比李真美妙得多的前途,我實在不敢去妄加推測……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7
呂日周 「敏感人物」的命運(上)(圖)
潘多拉  




  前兩天參加由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與《南風窗》雜誌社主辦的「黨的執政方式轉變研討會暨『長治實踐』座談會」,得以一睹「長治實踐」的主角――原山西省長治市委書記、現山西省政協副主席、《長治,長治――一個市委書記的自述》(中國工人出版社2003年2月)一書作者呂日周的丰采。

  無論是在與會者高度讚揚他的勤政親民舉措的時候,還是在專家就呂日周式「人治」之  
得失、「管官」與「管民」孰輕孰重等問題展開激烈爭論的時候,呂日周都默默無語,寵辱不驚。輪到他發言時,他立論的平和,態度的謙遜,很難讓人把這個戴著厚眼鏡的老實人與那個在長治叱吒風雲的改革老將聯繫起來。

  會後,我向一位知情者請教:百聞不如一見,呂日周看上去並不像媒體報道的那樣威猛嚴正咄咄逼人呀,到底是先前媒體的渲染過頭了呢,還是現在呂日周被調離長治,深感英雄遲暮,不得不收斂鋒芒,準備「安度晚年」了呢?

  知情者回答說:老呂是書生,是性情中人,一向以本色示人,不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更不會妄自菲薄裝孫子,今天我們看到的呂日周,也就是長治老百姓看到的呂日周。很多人把老呂想象成唐吉訶德式的英雄人物,其實他不是。他在官場上鬧出這麼大的動靜,現在居然能夠全身而退,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迹。這幾年來,媒體先後報道過原湖北省黃石市河口鎮黨委書記董陽、原安徽省利辛縣委書記夏一松、原湖北省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等改革英雄的事迹,以及他們在重重阻力之下或調離、或免職、或辭職的遭遇,與他們相比,呂日周的下場應該說是最好的。

  中國的改革者要想不被打倒,至少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自己的屁股絕對乾淨,不佔不貪,不犯生活作風錯誤,讓人抓不著一絲一毫的把柄;第二,要有自我犧牲精神,要捨得頭上的烏紗帽;第三,改革態度要堅決,但具體做法要穩健,要努力爭取群眾和社會的支持。董陽、夏一松、李昌平等人具備了前兩個條件,在第三個條件上可能注意不夠,或者反腐敗下手太狠(夏一松在全縣幹部大會上將行賄者公開點名,追查縣人事局大規模安排假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使縣人事局黨組成員被集體立案調查,結果收到數十封恐嚇信、侮辱信和匿名傳單。有人在縣城大操場的球架上掛了一個死嬰,上書「夏一松×××」。呂日周在長治並未發動大規模的反腐敗鬥爭,他如果處在夏一松的環境,不知將如何行動),或者推行機構改革使既得利益者受到剝奪,或者以「非常規手段」(如上書中央領導)招致上級不滿,所以結局都不甚美妙……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8
呂日周 「敏感人物」的命運(下)
潘多拉  


  知情者的分析令我很受啟發。呂日周曾經多次聲明,他在長治的所有做法,「都沒有自己的東西,只不過是扎紮實實地落實了中央的精神。」在「長治實踐」座談會上,一名作家進而斷言,呂日周在長治的所作所為,全都是在中國的憲法、執政黨的黨章以及國家法律的框架之內,談不上有多少創建與突破,他呂日周在長治能夠做到的,中國的其他官員在中國的其他地方也都能夠做到。在長治與其他地方之間,在呂日周與其他官員之間,其實只有一層薄薄的「窗戶紙」,哪個地方捅破了這層「窗戶紙」,那個地方就能夠像長治那樣真抓實  
干,哪個官員捅破了這層「窗戶紙」,那個官員就可以成為中國的第二個呂日周。打這個「窗戶紙」比喻的作家也許沒有意識到,儘管只有一層薄薄的「窗戶紙」,但中國的大多數官員卻要麼不敢捅破,要麼無法捅破;另有極少數像董陽、夏一松、李昌平那樣的官員雖然將它一舉捅破,卻因為手法不夠「妥帖」而兵敗垂成;只有極個別呂日周式的官場異數,既有大無畏的改革膽識,又有過人的政治智慧,才能在果斷捅破「窗戶紙」的同時,又避免了「出師未捷身先死」的悲劇。

  呂日周離開長治那天,長治群眾萬人自發前來為他送行,「金杯銀杯不如百姓口碑,呂日周告別長治淚滿襟」的感人場面,再一次令國人深深觸動。《中國青年報》上有篇文章說,在有關呂日周的大量新聞報道中,媒體記者無一例外都不忘提到,呂是個有爭議的人物,如果呂是個有爭議的人物,那麼怎樣解釋上述送行一幕?成千上萬送行群眾紛飛的淚花就是民意的集中體現,難道如此廣泛的民意還不足以摘去呂日周頭上的那頂"爭議"帽子嗎?事實上,正如文章所言,呂日周頭上的「爭議」的帽子,絕不是老百姓送給他的,而是他在官場中的一些下級、同僚和上級送給他的。呂日周的做法體現了廣泛的民意,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認同,卻在官場上引起了不小的「爭議」,箇中奧秘何其意味深長!

  較之「爭議人物」的帽子,我知道對於呂日周還有另一個更準確的說法,叫「敏感人物」。呂日周的改革既沒有離經叛道,更沒有另起爐灶,他不過是捅破了一層「窗戶紙」,不過做了許多官員該做而沒做的事情。那些官員如果還承認自己是在共產黨執政的共和國的黨政機關里為官作宰,就應該懂得呂日周改革的「原教旨意義」(用呂日周的話說,是要「解決幹部脫離群眾的最大危險,帶領幹部重新回到人民中去,發揮中國共產黨最大的政治優勢」),就不應當對他的做法產生什麼非議。

  所以,與其說他們是在非議呂日周,還不如說他們是在忌恨呂日周,與其說呂日周在官場中引起了「爭議」,還不如說他觸及了某些官場中人的敏感神經,成了一個「敏感人物」。於是,山西省有關領導在評價呂日周在長治三年的政績時,只是籠而統之地稱他"政治堅定,有較強的政治理論水平,領導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強的開拓創新精神",卻絕口不談他掀起輿論監督風暴、製造「官民對立」(為了不勞民傷財,必須勞官生財;為了使民好過,必須讓官難當)等「敏感問題」;甚至在呂日周即將離任、前往省里赴任之際,"在長治,從要害部門到閑曹細局都瀰漫著一種奇怪的氣息,官員們面對記者目光詭異,絕口不談呂日周。"

  從一個「敏感人物」的命運,有時可以讀出一個時代的氣象。「敏感人物」呂日周雖然歷經官場兇險,但終於沒有落得董陽、夏一松、李昌平那樣的下場,可喜可賀。紅旗出版社社長李凡女士在座談會上給呂日周打氣,希望他不要輕視省政協副主席的職務,只要真想幹事,在這個位置上同樣可以大有作為。對此我頗有同感。當初呂日周在山西省體改委主任的「虛職」上一呆就是10年,誰能料到他會在長治「東山再起」?如今他退居二線,寶刀不老,壯心不已,我不相信這就是他的「無言的結局」……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19
慕綏新 慕綏新不是「個體戶」(上)(圖)
潘多拉  




  瀋陽市第十次黨代會和市委十屆一次會議,除了完成各項既定議程,還專門認真討論和深入反思了以原市長慕綏新為首的「瀋陽窩案」,使得瀋陽市的這次黨代會備受各界矚目。

  會議閉幕後,遼寧省委書記聞世震等省委領導看望了瀋陽市委新一屆領導班子。聞世震指出,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法犯罪案件的教訓之一,就是他們嚴重破壞了黨的規矩,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成為「黨內個體戶」。他的這個比喻新鮮、生動,給人留下了很深  
的印象。

  聞世震說慕綏新、馬向東等人是「黨內個體戶」,意思是說他們嚴重破壞了黨的規矩,違反了黨的紀律,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不受黨組織的監督和約束,腐化墮落,為所欲為,作為共產黨員他們喪失了應有的黨性,作為領導幹部他們喪失了起碼的官德,已經完全沒有一點兒共產黨的領導幹部的樣子(共產黨的領導幹部不應該是這個樣子),完全不像共產黨的領導幹部,而像是「黨內個體戶」了。應該說,上述對慕綏新等人違法犯罪的指控與概括是成立的,但是,我們能因此就稱他們為「黨內個體戶」嗎?

  在中國,個體戶是個體工商勞動者的簡稱,他們佔有少量生產資料,支配有限的社會資源,從事個體勞動,規模較小,經營較分散,技術水平一般也較低。個體戶進一步發展壯大,經營達到一定規模,影響力達到一定程度,就成了私營企業。無論是個體戶還是私營企業,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享有法定的權利和義務。以前個體戶的名聲不太好,那主要是特殊的歷史環境造成的。今天我們說某人是「個體戶」,不應當先入為主地帶有某種歧視與貶損的意味。如果硬要說個體戶身上存在著不夠高大完美的地方,頂多也就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他們生意做得不大,小打小鬧,難成大氣候;第二,他們自主經營,自我發展,有時工商行政部門不便於管理與引導,如此而已。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20
慕綏新 慕綏新不是「個體戶」(下)
潘多拉  


  這樣,如果某人被形容為「黨內個體戶」,無非是指第一,他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角色,其言行在黨內影響不大;第二,他有一些自由主義表現,不能做到模範遵守黨的組織紀律,但並未發展到特別嚴重的地步。用這個客觀標準去衡量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就會發現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遠遠超出了「黨內個體戶」的範疇,將他們比喻為「黨內個體戶」實在是很不貼切的。


  從規模和影響上看,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絕非「小打小鬧」。慕綏新身為一市之長,利用職權大肆索賄受賄,巧取豪奪,短短几年間就為自己積累下一兩千萬元的非法資產;馬向東身為常務副市長,除了貪贓枉法,大撈不義之財,還頻頻跑到境外豪賭,一擲千金。二人同時還與黑社會頭面人物稱兄道弟,沆瀣一氣,與地方黑惡勢力交往密切,狼狽為奸。除了慕綏新與馬向東,瀋陽「窩案」中被查處的還有從法院院長到檢察院檢察長,從財政局局長到稅務局局長,從土地局局長、物價局局長到煙草專賣局局長、建委主任、國資局局長……等一大幫頭頭腦腦,這些人臭味相投,「咸與維新」,以「老大」慕綏新為核心,組成了一個盤根錯節、實力雄厚的腐敗集團,將一方水土攪和得烏煙瘴氣,嚴重阻礙了瀋陽的社會經濟發展,損害了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如果僅僅將慕、馬等人視為「黨內個體戶」,那也太低估他們的能耐、太小瞧他們昔日的輝煌了。

  從危害和教訓上看,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也絕非黨組織「不便於管理與引導」引發的結果。今天反思瀋陽「窩案」,人們自然可以感嘆「不受監督與制約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從而得出「必須加強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與制約」之類的結論,但問題的關鍵更在於,當初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到底是如何攫取到可供他們肆意妄為的權力的?一個在瀋陽可以不受任何監督與制約的權力體繫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慕綏新、馬向東如果只是「黨內個體戶」,他們在黨內把坑蒙拐騙、為非作歹的生意做到如此駭人聽聞的地步,負責對「個體戶」進行管理與引導的「工商行政部門」無疑有失職、失察之嫌,但現在人們並未看到有哪個「部門」或主動或被動地站出來承擔失職、失察的責任,那麼請問,到底是黨內「工商行政部門」針對「個體戶」的管理與引導機制出了問題呢,還是慕綏新、馬向東等人根本就不是什麼「黨內個體戶」,而是黨內的「特殊企業」或「大型壟斷行業」,所以一般的「工商行政部門」的確拿他們沒有辦法,所以我們今天也不大好意思追究這些「部門」的責任?……

  古人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把慕綏新、馬向東等人「貶低」到「黨內個體戶」的水平,雖然尚不至於令老百姓「無所措手足」,但卻不利於人們認清瀋陽「窩案」的實質,並從中吸取應有的教訓。因此之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君子訂正了名分就一定能夠說話,說了的話就一定能夠執行。君子對於自己所說的話,不能有一點隨便馬虎),對於慕綏新、馬向東等黨內非同尋常的腐敗分子,我們需要做一項「必也正名」的工作:他們不是「黨內個體戶」。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20
慕綏新 鏈接一
潘多拉  


  遼寧省委書記:瀋陽領導勿學慕綏新成黨內個體戶

  中新社瀋陽2001年8月1日消息:遼寧省委書記聞世震指出,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法犯罪案件的教訓之一,就是他們嚴重破壞了黨的規矩,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成為"黨內個體戶"。


  昨晚,瀋陽市第十次黨代會和市委十屆一次全會剛剛閉幕,聞世震等遼寧省領導看望了瀋陽市新一屆領導班子,祝賀當選及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他對瀋陽市新一屆領導班子寄予期望,"新班子一定要有新作風、新幹勁、新作為,身在其位,心謀其政,以廉潔自律、勤政為民的良好形象和兩個文明建設的新成果取信於全市人民。"

 聞世震也告誡說:搞好瀋陽市的工作關鍵在市委、關鍵在各位,新一屆市委一定要把加強班子的自身建設放在首位,嚴格按照黨的規矩辦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絕不容許任何人破壞黨的規矩,成為特殊黨員。

  聞世震表示,瀋陽市黨代會開得很成功,是瀋陽市兩個文明建設的新起點和新開端,希望大家抓住契機,乘勢而上,不辱使命,帶領全市人民重振雄風,再創輝煌!

 聞世震最後寄語新的領導班子:在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建設新遼寧的偉大事業中發揮好火車頭作用,努力把瀋陽建設成為區域性的信息中心、商貿中心、金融中心、國家重要的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和農業現代化示範基地。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21
慕綏新 鏈接二
潘多拉  


  聞世震痛斥"黨內個體戶"引自慕綏新悔罪自白

  中新社北京2001年8月7日消息:遼寧省委書記聞世震在7月31日瀋陽市新一屆領導班子會議上指出,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嚴重違法犯罪案件的教訓之一,就是他們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成為"黨內個體戶"。


  昨天出版的北京青年報,對"黨內個體戶"說法提出質疑,指出把慕綏新、馬向東等人"貶低"到"黨內個體戶"的水平,雖然尚不至於令老百姓"無所措手足",但卻不利於

  人們認清瀋陽"窩案"的實質,並從中吸取應有的教訓。文章分析后得出結論,將慕綏新比喻為"黨內個體戶"是很不貼切的。

  遼寧媒體今天發表報道,指出聞世震對"黨內個體戶"的稱謂,是引用的慕綏新在悔罪書中的自白。指出聞世震說慕綏新是"黨內個體戶"的說法,並不準確。

  報道說,聞世震當時在談到慕綏新嚴重違法犯罪情況時,引用了慕綏新在悔罪書中的自白。慕綏新說自己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是"擺脫組織監督的結果,低估了組織,高看了自己,我行我素,像一個黨內個體戶。"

  聞世震就此嚴肅指出,慕綏新等人嚴重違法犯罪案件的教訓之一,是他們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絕不容許任何人破壞黨的規矩,成為特殊黨員。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22
史玉柱 「腦白筋」廣告的文化秘密(上)(圖)
潘多拉  




  「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就是這句琅琅上口但有著明顯語法錯誤的廣告詞,讓千千萬萬中國老百姓知道了一種名叫腦白金的保健品,也飽受了腦白金廣告的鋪天蓋地無孔不入的視聽摧殘。某網站搞了個中國十大惡俗廣告評選,結果腦白金的動畫版廣告當之無愧名列榜首,堪稱我們這個時代「惡名遠揚」的一個典型標本。

  以前中國人做生意,相信「酒香不怕巷子深」,或者「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  
,有龍則靈」,反映的都是「產品第一,廣告第二」的營銷原則。如今是信息社會,信息成為一種重要的生產力,做生意必須在信息傳播上大做文章,於是廣告對於產品銷售的作用,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乃至無以復加的地位。

  但無論如何,按照正常人的理解,廣告再怎麼講究宣傳藝術、具有獨立的價值,也總應該以事實說服人、以情理愉悅人、以利益打動人,最終才能達到促進產品銷售的目的。如果一個產品的廣告非但不能讓人產生信任感和愉悅感,反而令人聞而作嘔、望而生畏、渾身起雞皮疙瘩,那麼該產品即便是貨真價實的稀世珍寶,恐怕也只有砸在製造商和經銷商手裡臭大街了事。

  也不知是老天爺愛打瞌睡,還是由於廣告規律的階段性失靈,腦白金廣告一方面以其弱智、低俗、無聊、騷擾狂的形象創下了惡俗廣告之「首惡」記錄,另一方面,卻源源不斷地為廣告主創造著令人咋舌的豐厚利潤。廣告主「不求美譽度,只求知名度」,「不求流芳千古,只求遺臭一時」,對於產品銷售卻不但有術而且有效,不能不引起同行的極大興趣。據報道,河北電視台新近播出一個紅外線保健品廣告,從廣告詞「今年收禮不收隨便禮,收禮只收用心禮",到廣告畫面中的卡通老頭兒老太太形象,幾乎就是腦白金動畫廣告的翻版。業內人士認為,腦白金廣告引來了亦步亦趨的模仿者,「至少說明它在某些方面得到了廣告主的認同」。

  正如物產豐富人民殷實的文明古國伊拉克竟然造就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大獨裁者薩達姆,或者一個不學無術五毒俱全人沒人樣猴沒猴樣的街頭小混混兒,卻堂而皇之明媒正娶了一個知書達理貌若天仙的大家閨秀,很多看似違背天理匪夷所思的人事結局,只要細加考究,大多還是能清理出一個來龍去脈的。腦白金廣告背後的文化秘密,也當不在例外。
作者: kent    時間: 2004-2-29 16:22
史玉柱 「腦白筋」廣告的文化秘密(下)
潘多拉  


  中國的人口數量和人流量都穩居世界第一,某些小商小販慣用「打一槍換個眼」的招數――無論是旅遊景點外邊兜售偽劣紀念品的小攤販把來自全國各地的遊客挨個兒宰一遍,還是江湖游商走南闖北跑到全國各地老百姓的家門口把他們挨個兒宰一遍――,針對和利用的都是這種中國國情。腦白金廣告今天讓老張反感,卻可能讓老劉耳目一新,明天等到老劉也反感了,卻可能於老周心有戚戚焉。到了所有人都對它怒目相向的那一天,廣告主的錢也賺得差不多了,廣告也該大功告成了。此其一。


  其二,老張老劉老周之類善良的人們,可千萬別指望腦白金可以一勞永逸地吃下去,明天說不定人家搖身一變,就成了另一種神奇而又時尚的「腦黑金」也未可知(還記得前些年的那個「腦黃金」嗎)。或者,今天腦白金還是你看好的「巨人」史玉柱的拳頭產品,明天說不定就被他倒賣給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什麼人物(前段時間就有這個傳言),這下你就該傻眼了。在一個歷史可以被胡亂戲說、信仰可以被隨意修改的國度,人們見多了太多的主義、理論、學說、觀點……走馬燈一般你方唱罷我登場,各色人等要麼狠撈一把就走,要麼過把毒癮就死,總之根本不做長遠打算,也不想苦心經營著力錘鍊那種傳之百年澤被後世的經典名牌。

  有的經濟學家往往只關心「中國為什麼沒有像可口可樂、耐克、西門子、微軟那樣的強勁品牌」,卻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在一個靠著似是而非的概念和狂轟濫炸的炒作,以及「打一槍換個眼」的招數就能一夜暴富的市場環境中,史玉柱們隨便鼓搗幾個「黃金」、「白金」的招牌就無往而不勝了,哪裡還用得著含辛茹苦嘔心瀝血去塑造像可口可樂那樣的品牌?

  廣告也是宣傳,宣傳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總之要注重效果,不能拿白花花的銀子打水飄。然而在有的時候,只要有喉舌在聲嘶力竭地吼叫著,有版面在長篇累牘地刊登著,有演出在烏煙瘴氣地進行著,這宣傳效果就看得見摸得著地存在著。存在本身就是一種證明,一種宣示,一種導向,一種合法性,就像那個在首都機場被查出攜帶搖頭丸很快又被放行的歌手,事後振振有辭地否認自己攜帶毒品:「我要是真的帶了毒品,還能被放行嗎?我能被放行,本身就說明了所有問題。」納粹頭目戈培爾說,「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是真理」,其實謊話只要能夠在權威語境中大行其道,哪怕只重複一兩遍,就足以給人一個強烈而貼近的暗示:它是謊話還是真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此張揚喧囂,一定有著特殊複雜的背景,或者至少有著異常雄厚的實力和強大的影響力,我可以不相信它,但我卻不能不注意它;在某種情境之下,為了與其他人保持一致,為了獲得歸屬感和安全感,我甚至不得不假裝成我已經對它堅信不疑,要向它頂禮膜拜;久而久之,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我對它的堅信與膜拜到底是出於偽裝,還是已經萌發了真情……

  腦白金去年在中國市場投放的廣告費高達人民幣15億元(居排行榜第二名),其「送禮」訴求形成的超強攻勢,使許多人特別是中老年人對其內在品質毫不懷疑,且幾乎不知禮品除腦白金之外還有何物。正如一位自己並不認可腦白金的女士所言,「當我的父母接過腦白金保健品時,他們真的很開心。這對於我們做子女的來說就足夠了。讓年邁的父母高興是最重要的事情,即使明知保健品不會有多大的保健作用也無所謂。」

  一名消費者說,「誰要是買了腦白金,那他才真的是腦白筋。」洞悉了「腦白筋」廣告的文化秘密,也就明白了其他一些「宣傳廣告」為何長盛不衰的道理,對於某些等而次之下而濫之的產品竟能輕而易舉地控制大眾的生活,或許也不會百思不得其解了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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