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服裝品牌文化的三種來源 [列印本頁]

作者: huiyunwang    時間: 2005-10-19 04:37
標題: 服裝品牌文化的三種來源
作者:oxygen  


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服裝業發生了很大變化。人們對服裝的認識經歷了:蔽體保暖有實體功能、強調內在質量和穿著舒服、注重款式的差異性和與眾不同和講究品牌的文化消費。服裝的這個消費演進過程不是后一個對前一個的否定,而是一種兼容基礎上的擴展。比如在注重款式的消費階段,消費仍然需要產品的實體性功能和產品內在質量,但他們的需要又進了一步,還要款式新穎和別緻。

  現在市場上各種款式的服裝應有僅有,翻版和模仿在服裝行業非常普遍,國內國外都一樣。一個名設計師剛推出一種新的款式,不多久市場會有大量的模仿者。款式競爭的特點是比快,先推出者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跟進者稍一遲緩,機會就會消失。早期國內服裝企業在起步和發展中,幾乎所有企業都經歷了這個過程:到香港和歐洲尋找最新的流行款式,通常稱為「靈市面」,一旦看中某個(些)款式就在國內進行翻版,如果國內競爭對手有好的款式,發現了也馬上拷貝過來。什麼時髦(現在叫時尚)就做什麼。但服裝的款式缺少靈魂,需要消費者自己解釋或營業員的解釋,而且這種解釋和認同通常是內省的、自我的和個人的,而不是社會的。

  對同一個款式,不同的人或群體有不同的解釋。如中國古時的肚兜怎麼看?比如一個花樣年華的女孩穿著。你怎麼解釋――是不正經和有傷風化,還是有中國傳統文化韻味和特殊魅力?這個解釋本質上是品牌的任務。   

  因此,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服裝的消費不僅僅款式的競爭,更是品牌的競爭。現在服裝的款式非常多,不同公司的款式之間的差異性在縮小。因此,辨別差異性的重要標誌是品牌,品牌在為服裝做出各種解釋,賦予服裝文化上的意義。服裝消費越來越多的人把它理解為是一種文化消費,與觀看電影、欣賞藝術作品劃為同類,而不是一種物質性的消費。因此,服裝消費不只是一種物質性的消費,更是一種文化消費,服裝是消費者的一種自我展現,是一種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表達。

  義大利的一個皮錢包100美元,法國的一瓶香水100美元,日本的小禮品100美元,而美國微軟公司的一張光碟成本充其量也不過1美元,而售價卻高達300美元。用中國人的角度去衡量(因為我們還處於工業經濟社會),這其中也沒有多少原材料,這不是騙人嗎?然而現代發達國家的經濟就是這樣一種經濟,用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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