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莫讓香港司法淪為暴徒的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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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shua6918
時間:
2019-11-19 10:53
標題:
莫讓香港司法淪為暴徒的通行證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有違《基本法》,理由是其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禁蒙面法》是港府針對近期暴亂中持續不斷的極端暴力事件,為了止暴制亂,保護市民而制訂出台的。然而,作為司法機構的香港高院非但沒有擁護港府維護法治的舉動,反而以含糊的理由裁定《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無疑助長了暴徒們的囂張氣焰。在如今港島各界呼籲止暴制亂的煌煌大勢下,香港的法治絕不能毀在一些被政治立場左右的法官手中,更不能淪為暴徒們的通行證!
自反修例風波以來,暴徒們四處作亂,社會秩序遭到破壞,法治更是受到嚴重踐踏。「東方明珠」已然淪為「法外之地」。但就是在這樣嚴峻的情況下,卻屢屢出現「警察捉人、法官放人」的鬧劇: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侮辱國旗的暴徒僅被輕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7月28日上環衝突中44名被控「暴動罪」的嫌犯全部獲准「保釋」;在暴亂中咬斷警員手指的杜啟華在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等罪的情況下依然被批準保釋;就連因「佔中」服刑的戴耀廷也在近期獲得「保釋」,重新投身亂港大業;反觀在美國駐港澳領事館大門噴字的內地男子卻不但無法保釋,而且被判四周監禁;65歲老人符柱標在與示威者的爭論中僅誤傷對方手指,卻被駁回保釋申請……一邊是承受著巨大壓力和風險的香港警方始終堅守前線維護社會秩序,逮捕人數已逾3000人;另一邊則是某些被政治立場左右的法官肆意庇護,大量被逮捕的暴徒被保釋或者輕判。正是因為香港法院的高舉輕放,使得暴徒們的違法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才會如此肆無忌憚。這也是暴亂至今未能平息的重要原因之一。某些法官的「雙標裁決」,讓渴望止暴制亂的香港市民不得不對香港法院的司法公正產生了嚴重的質疑。所以,近日已有香港民間團體發起「法庭監察」行動,目的就是要增加公眾對於香港司法系統參與度,對香港法官與裁判官進行監察和問責。由此可見,暴亂的平息不僅靠港府的領導和民眾的支持,更需要司法機構重鑄法治秩序,只有用公正的判決才儘快還香港社會一個安寧。
《禁蒙面法》出台後得到了廣泛的歡迎和支持,反映了廣大港人渴望安寧的樸素願景。然而香港高院的裁決卻是違背民意。其後果只能是讓港島繼續沉淪於暴亂的肆虐中。奉勸那些法官儘早放下政治立場,重拾司法公正,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身上神聖的法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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