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從境外郵寄自用服裝入境的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星夢雅涵    時間: 2019-9-25 15:35
標題: 從境外郵寄自用服裝入境的問題?
自2010年9月1日起,根據總署43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所有郵遞進境的物品海關均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如果你的郵寄物品未超過限值,無需繳稅。經查衣著的稅率為20%。如有徵稅嫌疑被海關暫扣,海關會將通知單以郵寄方式送達收件人,收件人可按通知單所列領取方式辦理海關手續。屬於親友間贈送的可按個人物品辦理手續,否則應按貨物辦理通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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