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名家書畫出入境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星夢雅涵
時間:
2019-9-11 14:34
標題:
名家書畫出入境問題。
(1)暫時進境文物系指因修復、展覽、銷售、拍賣等原因暫時攜帶、運輸、郵寄文物進境,待有關活動結束后復運出境的文物。
(2)攜帶、運輸、郵寄暫時進境文物進境,應在進境時向海關書面申報,並報明有關文物需要復運出境。進境地海關將有關文物加封后,交由當事人送往國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出境鑒定站辦理復出境手續。
(3)文物出境鑒定站在驗核海關封志完好無損后,對每件暫時進境文物鈐蓋編號為"C"字頭的火漆標識,並同時開具《文物出境許可證》。暫時進境文物復運出境時,海關憑上述火漆標識和許可證放行。
(4)國家文物局指定下列文物出境鑒定站辦理暫時進境文物復出境手續:國家文物出境鑒定北京站、天津站、上海站、廣東站、江蘇站、浙江站、福建站、雲南站。
(5)進境時未申報、海關封志出現破損或進境后未辦理復出境鑒定手續的文物,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旅客攜運和個人郵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規定》辦理出境手續。
作者:
星夢雅涵
時間:
2019-9-1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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