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上訴狀中誹謗法官 兩名當事人被法院依法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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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inkmilk
時間:
2016-3-17 11:27
標題:
上訴狀中誹謗法官 兩名當事人被法院依法訓誡
本報訊(記者林慧婕 通訊員徐丹丹 熊斌)因為在上訴狀中出言侮辱、誹謗法官,當事人阮某、梁某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訓誡,3月11日上午,二人重新向武漢市中院提交上訴狀,並對上訴狀內容進行了更正。
阮某和梁某分別為兩起行政案件的當事人,武漢中院經審理,先後依法裁定駁回兩人的起訴。
阮某、梁某不服,分別於2月28日向武漢中院提交上訴狀。二人在上訴狀中使用了「荒唐的裁定」、「一審法官在為虎作倀」、「原審法官涉嫌塌方式腐敗」、「法官的兒子永遠是法官,賊的兒子永遠是賊」等語言,對承辦法官進行人格侮辱和無端誹謗。在多次電話通知阮、梁二人來院修改上訴狀二人均未到場的情況下,武漢中院於3月9日上午約談二人,對他們在上訴狀中使用侮辱、誹謗語言中傷、污衊和打擊報復法官的行為予以訓誡。二人承認使用了不妥當的語言,向承辦法官當面致歉,並同意對上訴狀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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