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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黨紀條例細化搞封建迷信處罰:不明真相可免罰 [列印本頁]

作者: wingoom03    時間: 2016-1-4 16:02
標題: 新黨紀條例細化搞封建迷信處罰:不明真相可免罰
201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一個顯著特點,是對黨員幹部組織、參與迷信活動作出明確的紀律處罰規定。而在2015年底,中央紀委通報黨員幹部「長期搞迷信活動」,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白雪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黨員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被立案審查。對不明真相參加人員可免予處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於2015年10月12日審議通過,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新修訂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黨員幹部「搞封建迷信」分為組織迷信活動和參加迷信活動兩種情形:第一類情形「組織迷信活動」的性質,顯然嚴重得多,其處罰有兩種: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二類情形「參加迷信活動」,其處罰分為四種:一是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二是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三是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四是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劃出黨員幹部不可觸碰的紅線」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與2003年版條例相比,新修訂條例對黨員幹部組織、參與封建迷信活動的處罰規定發生兩點變化:第一,在形式上,作為單獨的條款列出。而在2003年版條例中,「搞封建迷信活動」是作為「擾亂生產、工作、社會生活秩序」的一項內容提出來的,在形式上沒有成為單獨條款;第二,處罰更加細化,區別對待。新修訂條例將「搞封建迷信」區分為組織迷信活動和參加迷信活動兩種情形,每一類情形,分別對應不同處罰。「這些變化,其實質是劃出了黨員幹部不可觸碰的紅線。」庄德水說。據新華社電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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