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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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爾瓦多前總統涉違法收受台灣地區捐款最高可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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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shiyu
時間:
2015-12-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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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爾瓦多前總統涉違法收受台灣地區捐款最高可判25年
【環球網報道實習記者 徐亦超】薩爾瓦多法院3日裁定該國前總統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Francisco Flores Pérez)收受台灣地區捐款涉及詐欺、非法圖利、屢傳不到等罪名成立,宣布將對其進行正式審判。
據英國BBC中文網12月4日報道,薩爾瓦多當地時間12月3日上午,該國第七法庭承辦法官米格爾·安赫爾·加西亞(Miguel ángel García)宣布,弗洛雷斯將因涉嫌挪用台灣地區2003年、2004捐款並利用跨國轉帳掩飾來源及圖利第三方受審。依照當地法律,三項罪名最高可被判25年有期徒刑。
至於弗洛雷斯跨國轉帳涉及洗錢部分,將由法庭傳召其他涉案者進行分案調查及審判,加西亞法官並未宣布正式審判前總統的日期。
26個月前公開指控弗洛雷斯收受台灣政治獻金的左翼總統毛里西奧·富內斯(Mauricio Funes)在社交網站「推特」上寫道:「弗洛雷斯-台灣案」峰迴路轉,加西亞法官指控弗洛雷斯洗錢,真正的收款人將曝光。
現年56歲的弗洛雷斯在1999至2004年任內收受台灣外交部1,500萬美元捐款,台灣稱部分作為2001年薩爾瓦多大地震后重建的專款。兩度大地震導致1500人喪生,20萬人無家可歸。
檢方證據顯示所有款項均直接存入弗洛雷斯私人帳戶,而未存入財政部專戶。除自行留用500萬美元外,其餘1000萬美元被轉入其所隸屬的右翼「國家共和聯盟黨」(ARENA)在鄰國哥斯大黎加一家銀行的戶頭內。
牽頭控告弗洛雷斯的民間組織「法律應用研究基金會」女律師伯莎·德萊昂(Bertha Deleón)對檢察官未對涉案銀行和現在最大在野黨「國家共和聯盟黨」進行查帳表示質疑。
她說:「國家共和聯盟黨在哥斯大黎加一家薩爾瓦多銀行分行開設的帳戶,在台灣地區捐款轉回薩爾瓦多其他帳戶后結束。合理判斷是專為掩飾捐款來源所設,這完全符合國際判斷洗錢的標準。」
2014年3月,立法議會通過註銷弗洛雷斯的卸任總統豁免權接受調查,同年5月弗洛雷斯由陸路出境前往瓜地馬拉時受挫,隨後被控挪用公款、詐欺和屢傳不到3項罪名。
弗洛雷斯隨後失蹤4個月,直待「國際刑警組織」發布全球通緝後主動到案,隨後以健康理由在家軟禁限制行動,但3日已被收押在國家警察拘留所。
2013年10月,首位左翼游擊隊「法拉本多1馬蒂民族解放陣線」(FMLN)轉化政黨的毛里西奧·富內斯(Mauricio Funes)總統引用美國大使館資料,指控弗洛雷斯挪用台灣地區援助款1500萬美元,項目包括地震災后重建﹑掃毒與打擊犯罪組織。
富內斯懷疑台灣地區援助款以弗洛雷斯為收款人,事實上是政治獻金。弗洛雷斯否認在海外擁有巨款,但哥斯大黎加政府證實弗洛雷斯確實在其境內銀行擁有帳戶后,案情急轉直下。
2013年5月,瓜地馬拉前總統阿方索·波蒂佑(Alfonso Portillo)被控利用美國境內銀行洗錢。2014年3月被引渡后在紐約聯邦法庭認罪,坦承2000至2004年擔任總統期間收受台灣當局250萬美元政治獻金,作為維持與台灣地區「外交關係」的代價,波蒂佑已在2015年2月出獄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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