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上高中,學校於2003年12月舉辦全校活動,慶祝同性「婚姻」。該日有許多嘉賓演講,包括校內老師公開宣布將與同性伴侶「結婚」,組織家庭,並打算藉領養或人工受孕方法有自己的小孩。學校更派發有關同性婚姻的書刊給學生,內容提到這是社會的正常部分。
幾個月後,類似活動在初中展開。2004年9月,麻省布魯克林區(Brookline)一名八年級生教師接受全國公共電台訪問時說,同性婚姻法讓老師可以教授同性戀。「我知道,好了,現在這是合法的。」若有人想挑戰我,我會說:「你省點吧,現在這是合法的了。」該名老師又說,現在她可以明明白白的跟學生談同性戀性行為,比如說,她會告訴孩子女同性戀者可以用性玩具進行陰道性交。
一年後,這課題開始納入小學課程。學校並向幼兒園學生派發繪本,內容提到同性伴侶就像家裡父母一樣,可以組織另類家庭。2005年,麻省萊辛頓巿(Lexington)幼兒園學生家長戴維‧柏克(David Parker)強烈要求學校,若老師要和學生談同性戀或跨性別主義時必須通知家長,學校竟然報警,柏克遭拘留一夜。
柏克孩子就讀學校給二年級生讀繪本《王與王》(King and King),內容講兩名男子相愛,最後結婚,並以二人親吻的圖畫作結。家長韋氏連夫婦(Rob and Robin Wirthlin)投訴,學校卻說校方並無義務通知家長,也不能豁免他們的孩子不用上課。
2006年,柏克夫婦與韋氏連夫婦入稟控告校方違反美國聯邦民權法,迫令學校教授有關課程時知會家長,並按家長意願容許小學程度學生豁免上課。但法官不受理,法庭指,由於同性婚姻在麻省是合法的,學校實際上有責任教導孩子認識,知道同性戀是正常關係,因此並無義務通知家長,或豁免孩子上課!接受同性戀,竟成為良好公民的條件之一!
想想看,因為同性婚姻「合法」,聯邦法院法官竟判定學校有義務向孩子灌輸「同性戀關係屬正常」的觀念,並可以妄顧家長意願!
2006年,小女就讀幼稚班的那所小學(譯按:美國部分小學附設幼兒園)一名三年級生家長迫不得已讓兒子停學一天,因為學校請來一名已接受變性手術、作易服打扮男子在班上演講,讓孩子認識「多元成家」。學校職員對男生的母親說,她向校長投訴屬「不當行為」。
學校圖書館亦大有改變。麻省所有公立學校圖書館,從小學至高中,都有講同性戀行為的藏書,教導孩子同性戀生活方式是正常的,部分書刊內容大膽,與色情刊物無異。有家長投訴,學校卻忽視、甚至敵視之。
去年同運團體不斷用納稅人的錢製作一本精裝大圖書,宣傳同性婚姻,名為《平等戀愛》(Courting Equality),給州內所有學校都送一本。
今天,麻省學校不時有老師向學生展示其同性「伴侶」照片,偶爾帶伴侶出展學校活動,這已成常態。我所居住城鎮兩所高中的校長都與同性伴侶「結婚」,更「攜眷」回校介紹給學生認識。
今天學校多辦「同性戀日」,以對抗「不寬容」同性關係心態。全州數以百計初中及高中現在都舉辦「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人士欣賞日」,不僅為同性婚姻「慶祝」,更進一步「欣賞」易服與變性等行為。在我所居住的城鎮,一名學校委員會成員最近宣布,對抗「恐同」是學校首要任務。
同性戀一旦正常化,所有界線隨即瓦解。現在學校已進一步將跨性別(包括易服與變性)正常化。由州政府出資支持的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青少年委員會成員里,也有跨性別人士。
公眾健康
麻省公共衛生部長與同性(男)伴侶「結婚」。2007年,他出席一個由州政府出資支持的青少年活動,向在場許多孩子說,「當男同性戀者真好」,並表示希望能確保有足夠的艾滋病測試,供所有人使用。
自從同性婚姻在麻省「合法」后,感染艾滋病比率大幅上升。本年為應付艾滋病的公共支出比前多50萬美元;同運團體麻省平等(MassEquality)在成功遊說立法機關通過撥款后,給支持者寫信:「麻省艾滋病感染率急劇上升,可見我們仍須繼續努力打這場仗。」
麻省公共衛生部以「捍衛同性婚姻」為「重要挑戰」,志切令該州成為「同性戀者勝地」,該部門更協助製作一本名為《21世紀酷兒》(Queer in the 21st Century)的黑色小書,內含不少色情圖片,並於2005年4月30日將書刊派發予布魯克林高中(Brookline High School)學生。書刊里有不少「提示」,教導男生如何與男性進行口交、替其他男性手淫,如何「安全地」讓另一名男性向你小便以達至性興奮;並提供波士頓同性戀酒吧指南,教學生如何結識年輕陌生男子進行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