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2015-07 天然氣走勢 [列印本頁]

作者: 老葉子任飄零    時間: 2015-7-15 08:24
標題: 2015-07 天然氣走勢
本帖最後由 老葉子任飄零 於 2015-7-14 20: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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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卦】
  《兌》:亨。利貞。《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六三:來兌,凶。《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五:孚於剝,有厲。《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 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變卦】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象》曰:「不克訟」,「歸而」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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