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再論真理-來版是膽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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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求索
時間:
2015-5-21 06:29
標題:
再論真理-來版是膽小鬼
下面是我關於真理的帖子, 被你沉低。 憑什麼? 版主就能濫用權力? 這樣公平的討論, 為什麼不允許? 你不是說基督教是真理嗎? 有理, 說出來呀。 不要做膽小鬼。
與此同時, 你把爛情亂性的帖子在基板置頂, 什麼意思? 宣揚淫亂可以, 討論真理不行? 是條漢子, 就別刪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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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作為一個哲學概念,是指人們對於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真理是發展的相對的知識結晶。不可能是絕對的。
真理是一種認知, 信念,理論, 但不可能是一個人。 真理直接證明可能很難。 但證偽很容易。 只要有一個實際觀測與真理的描述不符, 那這個描述就不是真理。
基督徒喜歡說耶穌是真理, 而且是絕對真理。 那我們就來分析一下。
據《馬可福音》記載, 耶穌復活后, 見到了一些門徒, 說了如下的話:
16:16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
16:17 信 的 人 必 有 神 蹟 隨 著 他 們 . 就 是 奉 我 的 名 趕 鬼 . 說 新 方 言 .
16:18 手 能 拿 蛇 . 若 喝 了 甚 麼 毒 物 、 也 必 不 受 害 . 手 按 病 人 、 病 人 就 必 好 了 。
16:19 主 耶 穌 和 他 們 說 完 了 話 、 後 來 被 接 到 天 上 、 坐 在 神 的 右 邊 。
基督徒們喜歡把「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作為真理到處宣揚, 但很少提及16.17 和16.18. 因為從來沒有任何人能做到。 這說明, 第一, 沒有一個基督徒是真信耶穌的, 或者第二, 上述論述是假的。 不管哪個, 基督徒都不能接受。可見, 基督教不是真理。
基督教的一個中心神學思想是三位一體。 但上述16.19清楚地說明耶穌和耶和華是兩個分開的個體, 因為他坐在神的右邊。顯然, 三位一體之說是人們強加給耶穌的。 再次證明基督教是錯誤的。
真理要自恰, 基督教是自相矛盾。 顯然不是真理!
本主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5-5-20 10:13 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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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5-5-21 06:19 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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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求索
時間:
2015-5-21 06:30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5-5-21 06:18
爛情亂性的帖子是論壇總版的做法,並非基督家園的帖子。
那你憑什麼刪我的帖子? 既沒罵人, 又沒煽情。為什麼不敢討論, 也不讓別人討論, 怕什麼?你不是有絕對真理嗎? 心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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