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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殺猶太人廣告登紐約公交 法官不準禁(圖) [列印本頁]

作者: 沈三白    時間: 2015-4-23 03:46
標題: 殺猶太人廣告登紐約公交 法官不準禁(圖)
殺猶太人廣告登紐約公交 法官不準禁(圖)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紐約市聯邦法官21日下令,大都會運輸署(MTA)不得禁止在公車上刊登內容涉及穆斯林殺害猶太人的爭議廣告,並反駁該廣告會引發恐怖主義或迫切暴力的說法。
  曼哈坦聯邦法官柯特(John Koeltl)在裁決中說,由「美國自由保護計畫」(AFDI)團體出資刊登的廣告,先前已在芝加哥和舊金山刊登,而且均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該廣告看板可見一名蒙上頭巾、眼露殺機的男子,一旁印有「殺害猶太人是讓我接近真主的崇拜」的標語,署名則為「哈碼斯(Hamas)MTV」,下方並加註「這是我的聖戰,你的為何呢?」
  柯特表示,他對於安全的擔憂非常「敏感」,但MTA和主席普倫德加斯特「低估紐約市民的容忍品質,以及高估這種短暫廣告的潛在衝擊。」
  柯特說:「很難令人相信,紐約市居民會被芝加哥和舊金山居民不受影響的廣告,引發暴力。」
  MTA公車和地鐵經常成為政治辯論的平台。MTA過去曾刊登AFDI團體的其他廣告,而該團體已被維權組織「南方貧窮法律中心」列為反穆斯林團體。
  柯特也表示,MTA無法證明該廣告會引發迫切暴力,他並指出,芝加哥和舊金山也未因該廣告而發生暴力。
  柯特已把這項裁定的初步命令,延後30天執行,以讓MTA有時間決定是否上訴。
  MTA發言人李斯伯格表示:「我們對該裁決很失望,目前正在檢視將採取何種行動。」
  AFDI的律師耶路沙米表示,在該裁定之前,華府和費城的法官也曾做出類似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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